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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宥坐》:孔子执政实践中的一次霹雳行动

《荀子·宥坐》:孔子执政实践中的一次霹雳行动

作者: 乐德乐 | 来源:发表于2021-10-28 15:33 被阅读0次

    六十年代出生的人都知道少正卯其人,关于孔子诛少正卯事件,历史上也有很多争论,一是这件事对不对,一是这件事有没有。

    孔子在56岁的时候,担任了鲁国的大司寇,并摄相国事,相当于刑部尚书代行相国职权。孔子上任才7天就采取雷霆霹雳手段,把少正卯给杀了,而且暴尸3日。少正,即亚卿,就是六部的副部长。

    这位少正卯也是鲁国的一位名人,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他在鲁国开门授徒,听他讲课的人很多,据说孔子门下的弟子都被吸引前去听课,只有颜回一次也没有去。少正卯相当于时下的某些网络异类大咖,吸粉无数。

    少正卯宣扬的是法家的主张,与孔子的仁治理念背道而驰,主张仁治的孔子却当上了法律部长,结果把主张法治的少正卯咔嚓了,而且显得急不可待。子贡就很不理解,忍不住问老师:“老师您这样做,会不会弄错了?”

    子贡是孔子门下全面发展的出类拔萃者,孔子称赞说:“赐也达!” 子贡善辩、精于商、至孝,国内治理、对外交往和经济,样样精通,有宰相之具。当时甚至有人说子贡贤于孔子,子贡听到以后说,老师的学问深不可测,就像外有深沟高墙的宫殿,宫殿里面富丽堂皇,但是一般人不得其门而入,看不见内在之美;而自己则像只有低矮围墙的平房,拥有的那点家当,被人一览无余。

    可是,像子贡这样的学生也忍不住去听过少正卯的课,而且不理解孔子诛杀少正卯的行为,孔子有点生气了。

    孔子说:“端木赐!你给我坐下!我告诉你原因。”

    孔子说,人有五种恶行,比盗窃还可恶。一是智慧通达但内心邪恶;二是行为邪僻且意志坚定;三是明明是假的东西却说得像真的一样;四是文章的内容丑陋却让人觉得到处都讲得通;五是面对错误,能够把它合理化,而且显得非常光鲜亮丽。

    孔子说了五个方面,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本质很坏但能力很强,他分别从思想、行为、辩论、文章、应对等方面加以说明。在孔子看来,对这种人不能和他讲道理,只能采取断然措施加以处置。

    孔子认为,只要有其中一种情形,就不应该逃脱君子的诛杀,少正卯却同时具备这五种恶,所以必杀无疑。

    从实际后果看,少正卯在哪里生活都能吸引一大帮人在他的周围,他的言谈举止足以粉饰邪恶,蛊惑众人,他强大的能力足以反是为非,独树一帜。少正卯是小人中的豪杰,怎么能不杀呢?

    孔子说,他这样做并不是没有先例的,他一口气举了7个例子。商汤杀尹谐,文王杀潘止,周公旦杀管叔,姜太公杀华仕,管仲杀付里乙,子产杀邓析、史付。这些人虽然所处的时代不同,但本质都是一样的,必须杀掉。

    《诗经》上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君子怎么能不忧心如焚,怎么能不对群小们的行为感到愤怒呢?如果小人形成势力,那就令人担忧了。

    孔子诛杀少正卯,实出于无奈,因为他没有更多的选择。孔子一生游说列国,可是处处碰壁,孔子发现仅靠说教已经无法改变局面,所以一旦手握实权,就有了用强力扫除邪恶的冒险行为,他实际不惜押上了自己的仕途。

    更重要是,儒家的仁并不是无原则的泛爱,有一句话,爱得有多深,恨得就有多深。

    荀子在《非相》篇中说:“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上不足以顺明王,下不足以和齐百姓,然而口舌之均,应唯则节,足以为奇伟偃却之属,夫是之谓奸人之雄。圣王起,所以先诛也,然后盗贼次之。盗贼得变,此不得变也。”

    疏知而不法,辨察而操僻,勇果而無禮,君子之所憎惡也。(《大略》)

    王阳明是近500年来的又一位圣人,他在平南赣匪患的行动中,活捉了“征南王”谢志珊,两人一番交谈,令王阳明对这个土匪头子青眼有加,正当下属们以为王阳明将会设法感化他时,王阳明下一秒就把“暂立决”的令牌掷在了地上。

    王阳明说,对于社稷来说,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于穷凶极恶的匪徒,而是来自于谢志珊这种有智慧、有追求的匪首。

    朝廷斗争从来没有温情脉脉,所以朱熹为了维护孔子,否定诛杀少正卯事件的真实性,其格局似乎小了一点。

    对待昌平L这样的人,也绝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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