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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摊上,王爱召那里,曾有个东社(1)

达拉摊上,王爱召那里,曾有个东社(1)

作者: 淡月6688 | 来源:发表于2019-07-20 06:31 被阅读20次
达拉摊上,王爱召那里,曾有个东社(1)

四毛的父亲八十多岁了,四毛每次回家看望他老人家,老人总是爱给四毛讲那过去的事情。

生活在达拉特的人们,都知道有个西社,在王爱召境内。其实,有西社,就会有东社。那么东社有过吗?在哪?

王爱召东北方向有一个善召地,也就是王爱召的香火土地。民国十七年,也就是1928年,东大社就建在这块地方。西社相对于东社得名。因为在当时,东社周围都是肥沃茂盛的草场,风吹草低见牛羊。当年,这里人口众多,村落大,是达拉特境内最大、最繁华的村社。因为属于王爱召,人们认为这是一块风水宝地。

王爱召香火旺盛,东大社富庶安乐。

这样的安宁被一个叫王同春的大地主打破了。

王同春,河北邢台人,在当时,是内蒙古河套地区最大的地主。

当时,王同春是农商部水利顾问,是被北洋军阀政府任命的,又是冯玉祥任命的西北边防督办公署总参议。

巴彦淖尔盟河套灌区,大都由王同春开创。王同春想来达拉特旗开创哈什拉川灌区,壮大自家的产业。

王同春被乡间人成为“大老财”,还有一个“二老财”,“二老财”不是王同春的弟弟,而是他的二女儿王友卿。王友卿花容月貌,又加上是富二代,当时与包头、五原地区的上流人物来往密切,名副其实的交际花。

王同春处理大事时都带着二老财。来到达拉特与王府洽谈开垦土地时,二老财利用姿色摆平了地方负责人。

王同春瞅准这一机会,投资所好,送金送银,将达拉特旗土地出租,收取租金向朝廷进贡。 过了几年,王同春又与政要合谋,通过垦务局和王爱召喇嘛,将王爱召一带大量膳召地,放垦给王同春。

从此,王爱召的香火土地被放垦,草场被破坏。

人们认为王同春破坏了风水,惹着了土地爷。土地爷上告到凌霄宝殿,惹恼了佛界、神灵。

于是神仙请来了南海的蛟龙,对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以报复。 民国二十二年,也就是1933年,农历六月的一天中午,无风无雨,刹那间,哈什拉川河水猛涨。

河水甩开了曾是通过店壕、渠口、四柜、西社、小淖儿等地向西北注入黄河的河道,直接改道,径直朝着北方直泻而下,冲着东社的南城墙汹涌而来。

出于佛界对生灵的保护,虽然人基本上没有伤亡,但东社城却毁于一旦……

当地人称这场洪水为“神水”,这就是水淹东社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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