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底还是跟了一路。
好比电影散场意犹未尽,执意要一个人再细细回味。
但只有自己知道,其实是鬼迷心窍。
也许连自己也搞不清楚,反正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要上前去打招呼。然后两个人顺便吃个饭,如果彼此正好有时间,便去附近的商厦逛逛。当然,也可以像以前一样,去跳蚤市场买些二手货。
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她还是她,他也是他。
只是这次两人的“分离”有点久,上次见她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她照例来帮自己修改广告文案,两个人在办公室讨论了整整一下午,也是争执了一下午。
没办法,各自脾气倔强不肯让步,都希望对方能够采纳自己的观点。最后,他被气得不行,觉得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咄咄逼人的女人,只好转过身去看窗外的风景。
七月杭城是被架在火炉上炙烤的铁锅,人人都浮躁憋闷,恨不得抡一榔头将天砸出个窟窿,来场倾盆大雨降降火。
但哪来的降火?身后的女人不依不饶——方庭,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没带脑子?为什么一定要遵循市场的需求而不是考虑客户真实的想法?
他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但对峙已经进入白热化,不争馒头争口气——莫宛桢,你是不是觉得全天下就你最聪明,最了解人心?对,你是读的书多,但也别觉得别人是傻子。
他说的是气话,他知道。大脑充血,嘴巴比脑子动得快。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办公室只剩下了秘书,在一旁战战兢兢。他也懒得问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反正当时心里有闷气,眼不见为净。
两人以前也有这样的不欢而散,但过几天就好了。真的和没事人似的,他约她出来吃饭,她就大大方方地出来吃饭。吃饭次数按她的心情来定,一顿不够,那就两顿三顿……直到她满意为止。
她哪有不满意的?每次都是他掏钱。
所以这一次呢,他觉得还是和往常一样,他是要请她吃饭的。
可这一次到底不同。他隔着半个餐厅走向她,心里想着如何开场白,想着她见到他时惊讶的表情,想着一切他可以想的。
而终归一切也只是想想而已。如同他的鬼迷心窍。
有人先行一步走向她。莫宛桢一直看着窗外的视线收回来,对着来人淡淡一笑。
2.
晚上照例是有应酬。应酬也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不是陪客户,就是陪朋友。大部分是生意场上的朋友,你来我往,好似点卯。
但今晚特别,是自己的狐朋狗友要结婚。方庭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错,铁了心要进坟墓,只好送他“单身”生涯的最后一程。
一群大老爷们儿,鬼哭狼嚎地在那唱《单身情歌》。好笑的是,个个都美人在怀。除了他和准新郎倌。
大家见了方庭,二话不说,举着杯子先干为尽,实在是佩服得紧。因为全场只有方庭是一个人来的。天哪,他的那些女伴他们一个都没见到。
新郎倌是要结婚的人,自然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方庭呢,正值大好年华,钻石王老五呀,居然不带女人来。大家纷纷摇头,这全天下的女人都瞎了么?
这天下女人这么多,到底瞎没瞎,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对她们都没有兴趣。再也没有了。仿佛一朝看尽长安花,从此修身养性,不问红尘。
全场也只有准新郎倌表示理解了,没办法,他是过来人。瞧瞧这一个个现在都神气活现的,都会有那么一天的。会有一天爱上一个人,从此自己不再是自己。
他觉得眼前的方庭就是,整一个陷入爱情不可自拔的蠢样儿。啧啧啧,简直是见了鬼了。
于是方庭看着像是见了鬼的准新郎倌过来敬酒。一起穿开裆裤的交情,噘个嘴就知道对方要放什么屁。
——看不出来啊,要当好男人哪。说,是哪家的姑娘?
方庭苦笑,不知道从何说起。有人起哄——我们方总可是要做那个百花丛中过的花蝴蝶,片叶不沾身的好不好?
一群人笑翻——你那女朋友不是挺漂亮的么?干嘛不带出来?
他喝了一杯酒,或许是太急,酒意上涌,想也没想就脱口道——这么晚了,早睡了。她都是11点睡觉的。
——我去,11点就睡,要做修女啊。
——去去去,你们懂什么,11点睡,等我们方总回去,不就正好醒了好办事么?
话说得这样暧昧,全场男人都意味深长地笑起来。TKV包间光影明灭不定,声色欢场总是这样的热闹,这热闹铺天盖地而来,叫人不知道亦看不清心底的落寞。
他也想笑,可是真的笑不出来。话语说出口的瞬间,他就知道这辈子完了。身边的好友拍拍他的肩——挺好的,看来你找了个好姑娘。
——这么多年,玩也玩够了。这人那,年轻时总是图新鲜。可,新鲜总会过去,真的。有一天你突然回头看,都不知道活了这么多年,剩下了什么。那些女人,漂亮的聪明的,以为吃个饭逛个街,睡到了一起就是爱情。其实他妈的狗屁都不是。
——好兄弟,差不多就安定下来吧。真的,找个好姑娘好好过日子。
方庭看着好友豪气万千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看上人家了就赶紧娶回家。让她为你笑,为你哭。或者你为她笑,为她哭。
他想说,她不是她。众人皆知他从来不缺漂亮女友。他们都以为他说的是思羽,他如今的女朋友。但只有他自己明白,他说的是谁。
他脱口而出的瞬间,他知道自己完了,亦晚了。没有人知道,是的,没有人。只要他不说,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3.
手机里那条短信还存着,是她最后发给他的——庭宇,我已结婚,勿念。
她叫他“庭宇”。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但凡有重大事件,她就这样叫他。“宇”是他的字。
那是只属于他们的默契。
他觉得不可能,总觉得是她的恶作剧。但心里知道,他们之间是从来不拿感情开玩笑的。
收到短信那天也是有应酬,他喝得酩酊大醉。出了酒店,看到对面商厦的巨幅LED屏,正播放着最新的广告。
——时间令碳成为钻石,也给予感情珍贵的质地。请你相信,他愿与你不离不弃。
那是她的方案,关于钻石。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她的意见,将原先所有的策划都推翻。好似反鸡汤,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钻石不过是碳。但钻石见证时间,亦见证感情。
我们所要的感情,也不是只争朝夕,而是历久情深。
他恍然想起来,她在他身边十一年了。她一直都在他的身边。从高中到现在,连大学都是隔壁,出了她学校东门,拐两个弯就可以到他学校的南门。
可她怎么就突然嫁了人呢?
她不仅嫁了人,连她最后给他的方案他都没有保管好。方案被盗了,出现在竞争对手的宣传上,就在她告知他结婚的前一天。
那么多事,他想不明白。酒精蒙蔽大脑,令人凄惶无助,直觉得好像就要“失去”她了。不不不,是已经“失去”了。
那天晚上他抱着思羽,情人间的亲密总是让人意乱情迷。他还没有酒醒,陷在自己的困局中,稀里糊涂地问,你的朱砂呢?
女友知道他不清醒,怪嗔道,什么朱砂?
他抚着她纤细锁骨,凝脂肌肤一片柔滑,定睛又看了看,确实没有。抬头看女人的脸,好似一盆冷水浇下,彻底清醒。
哦,不是她。
但还是笑起来——就是朱砂痣,看过金庸的武侠没有?呵呵,古代女子未出嫁前就有,名曰“守宫砂”。小龙女就有。
林思羽直到很久之后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朱砂是何意。那是他再也无法拥有的人。
但凡得不到,总是念念不忘。
4.
方庭有想过和莫宛桢在一起么?可曾想过和她结婚生子?
不,没有想过。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们从来都只是朋友,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他有花花世界的眷恋往返,她自有心底想念的人。
只是两人相伴的时间怕是过于长了。从十六岁开始就厮混在一起,直到如今可以她嫁他娶的年纪。
年少时的感情走向这样简单。她喜欢看书,他也是。在那所省重点高中,看闲书真是一件奢侈的事,找到一个同样爱看闲书的“同道中人”更是难上加难。于是,两人一番相见恨晚的感慨后便暗中勾搭上,好书一起看,好吃的一起分享,边吃边看。
慢慢地,全班都知道,这两人就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
有人瞎起哄,说方庭喜欢莫宛桢。传到他耳朵里,少年不屑一顾,大呼“唉唉,这男女之间就没有纯洁的友谊了?”。传到莫宛桢耳朵里,少女同样不屑一顾,大呼“谁会喜欢方庭?脑子抽了吧”。
于是,脑子没有抽的莫宛桢和秉承着男女纯洁友谊的方庭真的是一对好基友。
方庭说,我喜欢我们的校花,要不要追?
莫宛桢说,可以追。但你要知道你喜欢的是人家的美貌。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过个几年,她不美了,你还喜欢么?
方庭几乎气结,他自认为自己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但事实证明他确实是。当然,他也证明了莫宛桢也是一个俗人。
因为莫宛桢喜欢冷少倾。冷少倾是谁?是班草哇,马马虎虎也算半个校草。
在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好笑。这姑娘长得不美,想得美啊,人家班草那么多女生喜欢,你也偏偏喜欢,你喜欢之前怎么就不照照镜子呢?
方庭有段时间为找到莫宛桢的弱点而欣喜。有时候两人争执,每每他说不过她,就出言耍赖——哟,这么伶牙俐齿呀冷太太?你家少倾知道么?
莫宛桢到底是女生,唯恐少女心事被人知道,但偏偏会有方庭这样的奇葩存在,瞎嚷嚷得人尽皆知。
他还嫌不够呢,凑过去咬耳朵——要不要我给你传个话,说你喜欢人家,嗯?
少女的脸已经红透,连耳根都是通红。方庭凑得近,能够看清少女白皙耳廓毛茸茸的一圈,内心还是想笑——这毛都还没长齐呢,就开始想男人了,啧啧啧……
这么多年过去,方庭都知道,她在等冷少倾。即使他去了美国,音讯全无,她也还是在等。谁都以为年少感情不值一提,他也这样以为。可谁知道呢,年少时的爱恋竟然敌得过时间。
好比杨过等小龙女,上穷碧落下黄泉,都在等。
5.
那天在餐厅的半途离开,也终于让他明白,莫宛桢是真的嫁人了。她等到了冷少倾。
那个先行一步走向她的人,便是冷少倾。
作为好友,他只有送上祝福。可只有自己知道,他并不想。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事发突然,只是不习惯而已。
也告诉这天下男人,千万不要留一个女人在身边,不要去了解她,也不要让她来理解你,因为时间一长,总是会产生感情。不论她是美是丑,等到有一天她突然转身离开,你一定会无法割舍。
他的情节比较严重,睁眼闭眼都是她。
或许连着大半个月的失魂落魄,连老天都看不下去,安排他再次偶遇莫宛桢。其实杭城就那么大,他们共同喜欢的餐厅也就那么几家。一来二去,不遇到也难。
这次他不再犹豫,直接来到了她面前,如期看到她脸上错愕的表情。两人相视一笑,和从前一样。
——你一个人?
——是啊。你一个人?怎么不陪你女朋友?
方庭笑笑,只是目光一瞬不瞬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内心一下子妥帖安稳。她还是老样子,任何时候都会考虑他的感受。要是两人偶遇,若他身旁有女伴,她就绝不会上前来打招呼,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有好几次他都看到她了,想要招呼她一起吃饭。于是她就隔着几米远的距离,用眼神示意他不要乱来。眼睛瞪得大大的,目露威慑,想要将他瞪走。
这不能怪莫宛桢。实在是心有余悸,大学里方庭谈了女朋友,每每都要带出来和她一起吃饭。那些女生人前小鸟依人,人后就将她当成假想敌,约她出去谈话,警告她不要觊觎别人的男朋友。
真是折磨,大学四年,方庭谈了五个。她被硬生生折腾不下十次。恋情开始时警告,结束时控诉。
两人面对面坐着,一时间各怀心事,谁都没有说话。可连沉默都这样的契合。他不想说,她也正好不开口。
他视线下移,才注意到她今天穿的是小背心加薄罩衫,再寻常不过的夏日装扮。看起来像是学生。衣服很旧了,人也是旧的,令人想起旧时光。那时两人即将毕业,他被父亲逼着进入公司实习,而她四处找工作,租房子住。
他去帮她搬家。东西不少,大部分都是书。他嫌弃她该扔的不扔,但还是帮忙搬到4楼。那个房间真是小,放了床和一张简易的书桌,就再也不能有别的摆设。他没有坐的地方,只好将就坐在床沿。
那时他不知道她贫血,只听她说了声“我先休息下”就歪倒在一旁不动了。他也没什么事,随手拿起一本书翻阅。但渐渐也觉得困,索性也躺在床的一边。
两个人就这样躺在一起。等他醒的时候,她还在睡。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视线巡视一圈,看到角落的毯子,便拿过来给她盖上。
也就是在那时看到的朱砂痣。以前竟没有注意到,原来她的脖颈向下接近锁骨的地方,有颗红痣。他大抵是好奇,便伸手去摸了摸,指间感受到那一点细微的突起。
再看看她的睡颜,觉得也没那么丑。素面朝天,脂粉不施,她并非一眼让人觉得美,但时间一长,定然是熟悉到刻在记忆中的了。
他只希望可以永远熟悉下去。
方庭沉默许久才开口,莫宛桢听到他说,阿宛,我分手了。
6.
方庭觉得不对劲,但哪里不对,他又说不上来。
若是以前他失恋,她定然是要嘲笑他一番的——人家姑娘脑子短路看上你,你总不能太自私,让姑娘一直短路吧?
每次他都气结,可每一次也都犯贱,失恋了总是第一个找她。没办法,好像除了她,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可以说说话的人。
莫宛桢尚有良知,打击过后也会象征性地安慰一下失恋人士。带他去吃饭,出于是自己请客,次次都沙县。方庭不干,非要吃好的。但他哪里能搞定她——你爱吃不吃,反正我要去吃了,随意啊兄弟。
他内心抓狂,这话还没说完呢,就这么走了真不爽。哎,算了,沙县就沙县。
她真的是铁公鸡啊,不对,是不锈钢的。铁公鸡尚有铁屑,她连渣渣都没有,永远光滑锃亮,是铜墙铁壁一块。
可这一次呢,听到他失恋,她异常平静地看着他。他都作好了被打击的准备,可等了半天,莫宛桢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也好,不合适的两个人分开也好。
什么情况?你丫的居然不按常理出牌?受虐狂如方庭,心里咯噔一下,直觉得出了什么事。这事定还和冷少倾有关。
他想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冷少倾对她好不好,他们之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又如何能开口。这是他们夫妻间的事,而他始终是外人。
他没有立场问。就像他心上的朱砂,也只能夜深人静时分细细回味,却无论如何不能告诉任何人。
连同那些不为人知的感情,他的想念、不舍、眷恋以及……绝望,都不能说。
他不能!
于是只能说些不相干的,说些无关紧要的旁人的事,那些真正想要说的,都无法出声。可这么多的无关紧要,他想起来,还是每一件都和她有关。
今天几号?哦,20了。他记得她的例假时间是25号,还有差不多5天。每一次她都有点不舒服,不知道现在好点没?大学里他还给她买过卫生棉呢,尼玛英国进口,死贵死贵的。还是她出的馊主意,说是女孩子都喜欢男朋友送这个。他买了两大箱,一箱送女友,一箱送给她。难得的她请他吃饭,嗯,不是在沙县。
后来才知道,她是故意的。她喜欢那个牌子,但太贵了,于是挖坑让他跳。他开心地一跃而下。到了坑底还在想,哎,都是女生,算了,给她也买一份。而她呢,就是算准了他会帮她的那份带上,简直是腹黑到令人发指。
你看,她这样了解他。他们相互陪伴十一年了,熟悉得就像是他的影子一样。可他这样天真,竟以为她会一直在。一直。等到彼此老得行将就木,她还是会在他的身边。这么多年,给了他这样一种致命的错觉。
他忘了,他们该是以何种身份在一起。他忘了,她是要嫁人的。
而她,也嫁了人。
那一刻泪意上涌,他只好低下头去,再抬头时已经一片平和。
——阿宛,我失恋你难道不要安慰我一下么?
——好啊,我请你吃饭。
——好的。服务员,来最贵的,赶紧的。
7.
方庭这次分手和以往不太一样,真的过起了和尚般的日子。用狐朋狗友的话说,就是花花公子要从良。
“从良”的方庭还是每天和他心上的朱砂作斗争,想以前想现在,今昔对比物是人非,想起来难过,不想更难过。
也许时间是最好的锁匠,会有一天将他心上的那把锁开启。
方父也觉得自己儿子变了,好像一夜之间收了心。问起公司的事情,整体上也还不错。只是人看上去恹恹的,在家的时间就在发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方庭作为方家的独苗苗,自然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里,方父觉得要对自己的儿子进行“人道主义”慰问。
——哟,看样子是失恋了?又被姑娘甩了?
方庭不说话,表示默认。尽管花名在外,但绝不渣。不论谁甩谁,一致对外都是自己被甩。
——小宛宛呢?还在给你当枪手?
原本像死人一样的方庭,一下子站起来,像是猫炸了毛。
——爸,您别叫得这么……搞得好像小情人一样。
方父哭笑不得——臭小子,我叫一下都不行?既然这么在意人家姑娘,怎么不去追?
方庭又急又气——谁说我喜欢她?她又不好看,谁会看上她?
方父看着自己儿子死鸭子嘴硬的怂样儿,也不再和他废话。反正人家姑娘好看与否他不作评价,但谁心里难过谁自己知道。
很快,他就知道会有多难过。你说有多难过?一分一秒都是煎熬。
他的女友,不,是前女友林思羽去找莫宛桢控诉。有理由有证据,简直不要太理直气壮。
和方庭在一起时,她就知道这么多女人,聪明的漂亮的,来来去去,他最后会留了谁?
留谁都可以,但绝不能是那个“土包子”莫宛桢。
方庭接到餐厅老板给的消息赶到案发现场,正好赶上高潮。无法收场的闹剧,要所有人都不痛快。
林思羽的控诉证据是个小铁盒,小时候吃的上海饼干,上面依稀可寻旧时女子着旗袍爱司头的倩影。打开来,是一张张不规则的小纸片。
纸上着满字,字字皆有情。
方庭看到的一幕,便是林思羽将手中铁盒朝对面的女人砸去。纸片洒了一身一地,也让周围的人好奇看过来,对面的女人却一动不动只看着掉落在面前的其中一张。
方庭脑袋一懵,冲过去就推了一把林思羽,然后就撞上莫宛桢的眼睛。他能看懂她的眼神,她的眼睛在疑惑——怎么你都留了下来?
上面的字迹太熟悉,都是莫宛桢写的。这些纸片,都来自莫宛桢。
——想起来了么,这些东西?你一定想不到吧,他当宝贝一样的藏着,生怕别人抢了去。你还说你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这就是证据!
那是读书时随手写下的一些诗句,有时会留下来,有时不会。方庭喜欢写诗,有时他写的一两句,莫宛桢便续接,或诗或文。
8.
林思羽记得方庭曾说过,那个铁盒你不要动。
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他总是没个正经,每次送她礼物都要搞些花样。
她以为,这一次他同以前一样,在故弄玄虚。
那个盒子里面藏了什么?林思羽抱了最坏的打算,搞不好是他所有女友的照片。可,出乎意料,里面是一堆纸片。各种各样的,写满了字的,形状不一的纸片。
这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她打开来,他的秘密被惊动。连同这背后深埋的感情,像是时光深处的琥珀,终于见光成形。
方庭看着这一地的纸片,如同面对曾经的自己。该怎么说呢?是那时遇到了知己的喜悦,还是对年少时光的眷恋?可不论哪一种,都有莫宛桢。
十六岁的时候读神雕,看的一知半解,但那一场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的戏,他印象深刻。因为揭开她脸上面纱的是杨过。而小龙女,竟以为那个人就是杨过。
他想,金老先生这样恶毒,一定要让美玉蒙尘,才允许小龙女爱上杨过。可杨过呢,真的是傻透了,小龙女给他看没了守宫砂的玉臂,他还是不解。
杨过说,我从来没想过要让姑姑当我的妻子。
可如今才明白,不想是因为不敢想。
杨过是爱小龙女的,这世上,再无比姑姑更好更美的女子,他比谁都清楚。可他想要占有她么?不,从来没有想过。不敢想,不愿想,甚至不让自己想。
小龙女是仙子,杨过一介凡人如何相配?只有仙子下凡,才有可能。而仙子下凡,定然是要蒙垢的。失了清白的小龙女,好比美玉微瑕,杨过才能有机会去珍惜守护。
那时总觉杨过傻。方庭想不到,其实自己比杨过更傻。一定要到失去,才明白过来是怎样的感情。
方庭想,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让阿宛嫁给我。
他从来都不敢想,因为一开始她喜欢的就是别人。从来都不是他。一开始,他就没有任何的机会。
相比于冷少倾,方庭差不多就是那些有钱人家的纨绔。哪一样,他都比不上冷少倾,除了家里有钱。可莫宛桢爱钱么?不,她连他的钱都不爱。
那些年少时的悸动与欢喜,他从来都不愿意承认。不承认,就不会太狼狈。
他想起来那首诗,那时她随手写在草稿纸上,他看了内心莫名惊动,就偷偷地撕了下来。
——不起誓,不言痴,愿这一生只为你写诗,生生世世,成全你的蜃楼海市;以心为址,诗句为帜,不偏执,不明示,是我爱你的方式。这一刻与时光的对峙,但愿不会太迟。
这一刻与时光的对峙,但愿不会太迟。可他知道,已经迟了。
原来他喜欢她的时候,她不知道,他也不知道。当他爱着她的时候,他同样不会让她知道。那些得不到的,都成了心上的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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