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口味不是一般的重,清晨,自己动手煮一碗面,将厨房里的各种酱料香油用了个遍,这索然无味的面因了佐料,味道丰满了许多。
佐料真是样好东西,可是以前我并不这样认为,以为纯净的东西才是美好的,包括很久前我的初恋,以为着我的爱情没有佐料,又意犹未尽地续写了篇一颗石头刻成的心,前不久翻到了老脚本,自己忍不住笑了,这文字,在骗谁呢?
我确实很单纯地爱过那个叫做张三的男孩,确实因了他的吞吐没能走到一起,确实在十年后找过他,但我没说二十年三十年后,那一段辰光,变成文字时,加了些佐料和修饰,就变成了不一样的味道,用搞摄影的人群的说法叫修图,现在的皂片很难有市场。
我爱皂片多一些,不过我也经常修图。
很多事情适合埋藏在心里,直到和皮囊一起消失,比如一根重口味的黄瓜。我偏不识趣,时不时有说出真相的冲动,发几张皂片,需要渲泄快感时,不计后果。
那我真实的初恋,显然和那些我写过的文字有很大的出入,文字可以断章,写到一个点,戛然而止,而生活还会继续下去,只是我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初恋,恋了三十年。
那年我十八岁,我喜欢上了张三。对了,张三是我小说里的主角。这是一个好名字,任何人都可以叫张三,张三也可以是任何人,他可以是古人,也可以穿越。你在人生途中会遇到很多个张三,你知道他叫张三就够了,过后他又湮没在茫茫人海中,不知所终。在文章中也一样,名字是个符号,张三就是一个特别妙的符号。
张三是个精神的小伙子,就是人太老实,有点过了头。老实人也有便宜的时候,比如像我这样人见人爱的美少女,也会倒追他。在我三个月的死缠烂打之下,他终于有了点动心。他动心也没多大用,他父母亲不同意,说我是外地人,那个时代可庄本地人要是娶一个外地人做老婆是很没面子的事。张三说,我们慢慢来,我偏不,要趁热打铁,在和张三的很多事情上,我一直保持着强势和任性,绝对地碾压。
这桥段好熟悉,没错啊,这就是《我的爱情纯的没有佐料》里的情节。
张三有个好兄弟叫李四,经常在一起玩,所以我也熟识。我缺少的是戒备之心,春天里,李四单独带我去长江边上玩,把我给强奸了。我似乎说的太过简单,那是因为我不愿提及,我只能提供些无关痛痒的细节,我抓花了他的脸,抓破了他的手臂和身体,也没办法阻挡住他粗暴的进攻。年轻的我从偏僻的山村出来,没有犯罪之类的概念,只认为是李四欺负了我而已,他毁了我,我要杀了他。第二天,我举着菜刀砍伤了他的手,又追了他很长的路,直到我实在走不动,跌倒在路上,痛哭。后来李四消失了。
这是一段花絮,我没写进小说,文字和现实总是有很大差距,我自觉退出了对张三的追击。我花二毛钱买了一只塑料的梨,用绒线织成一个套装进去,绒线里,我故意编进去一根我的阴毛。我确信这种污秽的东西不应该写进文章,文章是需要美感的,我不需要美感,我只想还原那些久远的细节,我把它送给张三,是连我也自己也不明了的隐秘。唯一可惜的是我到现在也没问过张三有没有发现那一根黑色的蜷曲?
离开可庄那天下着大雪,他送给我一颗石头刻成的心,我在张三家后小路的拐角处紧紧拥抱了他一下,笑着对他说,我走了,再见。张三老实的过了头,没问因由,也没有挽留。
不一样了,如果没有李四这件事,我会一直坚持我这场一个人的战斗,哪怕死去。
我回到桃花渡,很快结了婚,第二年生了个女儿,丈夫家不满意,要我再生个儿子。我很不乐意,包括和丈夫的做爱,少得可怜,我有这方面的障碍,做那事时一直紧张着,甚至疼痛。我一直推脱着拖延,然后收获各种冷眼,时日一久,升级到家暴,我极力反抗着对打,我不是男人的对手,他住过二次院,被我用菜刀砍的,鲜血淋漓,但住院更多的是我。本来我想为前夫安排个赵六的名字出现在文字里的,但他不配,他只能是路人甲。
十年,我忍无可忍,第二次离开了家,无处可去,第一想到的是张三。
人类真是很聪明的动物,用一个词来解释叫做“文明”。很多年后的佐料有了新的变化,比如苏丹红、明胶、硫磺……甚至金华火腿里的敌敌畏,美好的东西也会有毒,只是他们隐瞒了真相,不肯告诉你,你也无从知晓答案而已。
小说也一样,但我不是作家,那些有损文章结构与美感的情节,我一时性起时,根本不会去考虑,我的初恋没那么美好,我没有修饰它的义务。
我和张三步行了很长一段路,他说我瘦了黑了,眼中有怜惜的成份;他说他结婚了,小孩三岁了,是个女孩,很可爱;他说他工作安稳,和老婆关系很好……我没问那只梨的事情,倒是他确实问起那颗他亲手刻的石头。恕我愚钝,张三刻这石头的心送给我,是不是表达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意思?我一直没舍得问他,怕他给我一个含糊其辞的说法,让我失望。十八岁那年,我把石头埋在家里的老榆树下,埋的很深很深,后来娘家翻建房子,我才发现老榆树已经被处理了,我在大略的方位翻找了很久很久,最终没找到,为此,我难过的要死,是的,我很伤心。
看人演的戏多了,我也学会了一点,我夸张地大笑起来:“就那块破石头啊?!早被我不知扔哪儿了。”又补上一句:都十年了你还提这个?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吧?又做出懊悔的样子: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我要是知道是值钱东西,肯定好好保管,唉哟,啧啧,真是太可惜了!
张三错愕地看着我不停地说话,没错,我一直在说他对我而言是佛一般存在,一直不为我所动。他没看到我内心伤感的成份,急急着解释,只是块普通的石头而已,我的意思是如果在的话,把它还给我好了。
张三的言语柔软而轻,隔着空气,缓慢而沉重地压迫到了我的心脏。我不能让他看出我的错乱,扬起眉,大大咧咧地说,张三啊,没看出来你是这么小气的人,破石头不见了,难不成要我赔给你?
倒是张三,始终没被我惹笑,忧郁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伤感两个字。
所以张三不会写字,他演技太差,偏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山里人,在红尘俗世里学会了装,学会了左右我的字,合着伙儿来骗我自己。
我没和张三说家暴的事,只说感情不合,离了。事实上我没离成,娘家夫家都不让离,在桃花渡,离婚是可耻的、伤风败俗的事,打老婆倒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父亲就一直打我母亲,唯一和我不同的是我母亲不还手。
张三听我说又要在可庄打工长住,有点小慌乱。演技太差,演技太差,演技太差,明显是怕我影响到他的家庭和睦,很快他就调整过来,说都是老朋友,他会尽量帮我的忙。我更希望他能逆天点说是老相好,而不是老朋友,即使我们真没那么相好过。
张三真帮我了,他让他的“好兄弟”李四帮我介绍工作,看来,有的事真的不会说,比如一个男人会吹牛自己的尺寸有二十二公分,如何勇猛地一夜九次郎,但他不会提及自己舔过某人的菊花某人的B一样,李四应该没说他十年前的丑事,不然以张三的性格,肯定友尽了。
你没看错,李四,那个改变了我命运的人,我恨不得杀了他的人,要是十年前我懂点法律告他强奸,弄不巧他现在还在监狱里呆着,在小说的正常情节里,他要不被女主阉了宰了,要不就彻底消失,不再提及,不过这不是小说,我只负责还原真相。
这十年里李四倒是真进过监狱,寻衅斗殴,不是因为强奸。
李四的头发用摩丝抺过,看上去湿漉漉的,颈中挂着根金项链,手臂上纹着条青龙。
我也没想到我也能看淡了十年前的往事,这一点也不象小说里的情节,都过去了,再认真纠结有用吗?还可以倒带回去不成?倒是李四有点忐忑不安,象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心理占足了优势,这时我大喝一声的话,李四会不会落荒而逃?想到这,我在心里暗笑了。
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你总是可以见识到狗血的情节。李四直直地跪在我眼前,连扇自己的耳光,啪啪作响,听着都疼:桃花,我错了,你大人大量,就原谅我一回吧!并且很突兀地涕泪横流。他这么快就进入角色,远出了我的意料,我一下想到演技太差的张三来,连讨好的话也不会讲一句,要让他下诡求饶,肯定会要了他的命。或许,真要嫁的话,张三并不合适,弄不巧还不如李四,我心里隐隐地疼痛了一下。
我还真的没遇上这样的场合,答应张三和李四见面,我已用尽了我的大度,说不恨李四,那是假的。但此时一个大男人柔弱的样子,我除了错愕,更意外的是我的心也神经兮兮地柔软,十年前,大家都是小孩子,难免会做错事情,为什么我还要耿耿于怀?
我用力摇了下头,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李四放下了屠刀,我也该放下,就算它再不好玩再不符合小说的走向,我也要认了。
李四帮我介绍了很多工作,倒不是他门路广,他本来就是做这生意的,帮工厂单位介绍工人,收取介绍费,有的工作还真心不赖,可我都不愿意,说有靠近张三单位的吗?李四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说 ,我也知道有的话不当讲,你听了可别介意,张三可能不乐意。
我知道张三不乐意我在他旁边出没,可我偏是个不服输的人,说李四你到底肯不肯帮我?!肯肯,李四连连点头。
我太不懂小说的规则了,象我和张三这种情况,各自转身,相忘于江湖才是正解,我偏硬要不一样的解法。
张三单位离集镇有一段路,是片小型的工业区,旁边只有一家小饭店,我很快就确认了去端菜洗碗的工作。张三和他的同事经常来光顾,有男有女,他对我一直不冷不热,倒是他的同事,经常和我说些略带荤腥的笑话,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我没有对此反感。
很少见到李四,偶尔听人讲起李四的传闻,说他在可庄够横,他却好象有点怕我,总有意地躲着我。
小饭店就三个人,我,择菜的阿姨,还有厨师兼老板的王五。王五有五十多了,肥胖,秃顶,有双色迷迷的眼睛,他对我的热络明显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帮我买过衣服鞋子,说好四百一个月,发工资时给五百,说一百块是奖金,我无意提到什么好吃的,第二天,他就会帮我买回来,我实诚,但没有老实到张三的地步,当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如果不是想多靠近张三一些,我真不喜欢这个地方。
或许,我是在用时光赌博,赌,是否会发生什么出来?发生什么我都不在乎,好与坏,无所谓。
只要你足够想,总是会发生些什么。
没过多久,就有传言我和老板有一腿,我故意着对张三表现出亲蜜的样子,偶尔还会坐到他饭桌上说笑,为什么不传言我和张三有一腿呢?这也许是我的邪恶的小期望呢。
很快,又有事发生,改变了情节的走向。
那天老板娘到了店里――其实店就是老板家的附房,和主楼也就十来米的距离,她身体不好,很少到店里,我刚抬头,就看到她用勺子把什么东西直直泼向我的面门。
我来不及闪避,被兜头浇了个透,大声尖叫着跳起来,刚睁开眼,又酸又疼,同时闻到了一股恶臭,嘴唇上又咸又苦又涩,我马上意识着是大粪,估摸着那女人的方向扑过去,没扑着,只得半眯着模糊的眼睛摸索着找到水龙头,嘴里国骂和臭B连绵不绝。
我用自来水胡乱冲了下脸面,就转头去找老板娘,她估计被我的反应吓着了,不知所踪。
网络上形容过我这类人:我不是个记仇的人,有什么仇恨,我都是当场给报了。
如今都在用抽水马桶和化粪池,以前可庄农村里用的是直径一二米的大缸,一半埋地里,露出的一半上面做个架子,外面搭个简易的棚就成了茅坑,缸容积大,一家子拉满的话要半年多,那些粪便因时日发酵,奇臭无比。转了一圈没找到老板娘人,我径直奔向茅坑,用把大号粪勺在缸里胡乱搅了几下,舀满勺子,冲到老板家中乱泼一气,还不解恨,回头又舀了五六回,连小饭店一并给浇了,王五拦不住我,也被弄脏了衣服。
你总会遇上一些事情,很小,但足够影响到你的一生。
后来,我喜欢上了闻一些奇怪的臭味,袜子味,体液味,氨气味;还体现在饮食上,臭豆腐,臭鳜鱼,洗得不够干净的大肠,喜欢在一碗面条里加入各种酸辣各种酱,还有葱蒜姜,我的圈子里只知道我重口味,我喜欢闻臭味的特殊爱好似乎不是什么好事,甚至是我不可告人的隐私,我当然是不会宣传的。
可是,我更喜欢叙述细节产生的根源,我知道这又不符合小说的规矩,小说可以写一个人品德如何崇高或卑鄙,好或者坏,很明显,诸如欢喜臭味这有碍观瞻的细节是断不可添加进框架的,这也大大贬低了我在小说中的形象,成为笑话的对象。但,事实上我的这些习惯是有成因的,仔细回忆,这一切源于那一勺臭粪,和手握粪勺挥舞的十来分钟时间里,四贱的腐烂粪便和熏天的恶臭,它们成就了我的渲泄,刺激到了我,让我血脉贲张,心花怒放,亢奋异常。
只有说清这些细节,才能更清晰地了解一个真实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多半叫张三,弄不巧前天他(她)还和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很礼貌地敬你酒,把自己的杯沿压的很低。
我到底和王五有没有一腿已不再重要,在我的小说里,我也故意不留答案。写小说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我可以写有,也可以笔锋一转写无,还可以模棱两可。
现实中,不管有无,我必须矢口否认;不管有无,张三李四王五都会认为有,各人位置不同视角不同修养不同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并且这些答案无不充满真知灼见,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所以,有时真相一点也不重要。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快意恩仇后,再在饭店里做是不现实了,老板私下多付了我三百元工资,态度诚恳地说实在抱歉,请多包涵。
又十年后我才算有点小明白,这世界上,人们还是有点惧怕真性情的,不管是李四、张三,王五,不过那是后话,此刻,李四开始凸现,在张三之外。
所以和我的前夫不同,我给了李四一个名字,不过,把我推向李四的,似乎是张三。
张三见到我时,我还指望着他帮我出气,把老板娘指责咒骂一通,至少也该安慰下我吧?他却微蹙着眉责怪起我来,说桃花,你也太任性了,看这祸闯的,好了,现在怎么收场?脸上却掩不住开心的成份,我愣了半秒,忽然想明白他的开心来处了――以后,我没办法在这里做事,就不会在他身边,碍他的事,影响到他名声甚至家庭。我有点走神,他还在说话:这下倒好了,全可庄的人都知道了……
张三根本不会演戏,什么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包括他的言语,明白着提醒着我,“这件事”!我的脑子怎么这么笨呢?我不说,他不问,但他这个样子,不是在间接承认了他相信我和王五“有”吗?顿时,我脑袋嗡嗡作响。
张三罕见地话多了些,说,要不换个地方吧?!
“不!我不走,我就呆在可庄!哪儿也不去!!我就不走!!!”我咄咄逼人地盯着他看。
张三就沉默了,安安静静地看我。我突然想起十年前他的安静沉默来,我任性地扯掉他的外衣,任性地推倒一长排自行车,任性地不吃饭,他就是这样安静沉默地看着我。后来他告诉我,他的沉默是在说“我爱你”。
那么他现在的沉默是不是还在说“我爱你”?我颓然地低下了头。
对啊,十年了,我怎么就长不大呢?除了演戏除了看穿张三肚子里的小九九,明明回不到过去了,我还在执拗着不肯回头,还在这里威胁着他的名声和家庭的和睦,还死乞白赖地呆在可庄,我到底想做什么?让张三难堪?我怎么就不能理解下张三的苦衷呢?
我转身,脚下没有力气,硬挪动着脚步离开,身后的张三没有动静。
我呼了李四的BB机,李四赶的有点急,摩托车刹的吱吱响,小心翼翼着看我的脸色。我说我不想在可庄呆了,要搬颜市租房子住。
可是张三,你不知道,我不能回家,娘家偶尔可住几天,长住了别人的闲话就多了,我不能带累我娘家人。
李四用那部笨重的幸福250摩托,载着我和我的行李,隔着行李,我用双手抱紧了他。我们在颜市城里的小弄里转悠着,找最便宜的房子,竟然看到有桃花墎的门牌,我老家住桃花渡,还有这么巧的地方,一下就喜欢上了,问到一间,十来个平方,还隔有一个小卫生间,非常喜欢,价格稍贵了些,我也不管了,预付了三个月房租,拿了钥匙,把行李往床上一扔,顺势把自己也扔到了床上,呆滞地看天花板。
天花板是木头铺的,不知什么品种,干燥柔顺,淡黄色,暖暖的样子,很自然。一只肚子鼓鼓的蜘蛛栖息其上,一动不动,我乱想着,它是怀孕了吗?
那么,那时是在夏季吧?或许是秋季,我不愿是寒冷的冬季,也不喜欢慵懒的春季,我记不真切,也不想记,我也记不真切我四仰八叉了多久?李四说,要不先吃点东西吧?我才想起还有他这个人,在门口站了不知有多久。
闽江路的小饭店里,一瓶醉蟹白酒我喝了有一大半,但醉的好象是李四,因为他说,我一直在等你,他说这话之前,我正在想和张三的初恋,那几次少得可怜的拥抱,还有一次我仰头,要亲吻他,他不肯低头,我个子矮,够不上他的唇他的脸,我大声乱嚷着要他低头,他说“嘘”,别被人看到了。想到这些,我又不争气地掉泪,鼻涕拥堵到了我。
李四却在说,我一直在等你,说,我爱你,他满脸通红,红到了瞳孔里。
我爱你这三个字刺激到了我,我扭过头,用左手拇指堵住我左鼻孔,攒一把力气喷出了右鼻孔因落泪积存的鼻涕,真爽!再转头望向李四,你?!
我才想起来,李四也三十出头了,被我无视了许久,真的从没见过他的女人。那你老婆呢?我弱弱地问。
没,连女朋友也没谈过。
我第一次认真地看李四,浓眉郎目,鼻梁高挺,轮廓分明,原来他比张三神气多了,印象里,比张三的个子还要高,这么个美男,没女朋友?
我换了个姿势,用右手食指按住右鼻孔,伸长脖子喷出了左鼻孔的鼻涕,伸手拿餐巾纸撸。我不信,心里又信了,而那些片断又冒出来,他那么疯狂地剥下我的衣服,我竭力抵挡着,长江浩荡,一大片芦苇没有边际,我和李四,在江边那一场无声的厮杀。
我不服输,偏我一直在输。
我还输给了一瓶叫做醉蟹的白酒,牵扯着回到桃花墎那个我的新家里,我抱住了李四。
这TMD真的太不象小说里的情节了,小说里,李四这号人是要入地狱的,或者被忽略,消失于无形。
他是强奸犯,此时,他本应该呆在监狱里渎罪,接受法律的惩戒。
李四进入时,我眉头紧锁,疼。
李四觉察到了我反应,然后像极了小说里演砸了的戏,他颓然的样子也像极了做错了事的孩子。
李四真喝多了,他说,你好紧。我有点失望,这一句是说明了他阅过女人,还是阅过很多女人?可我不会告诉他,因了十年前那次惨烈的疼痛,我对做爱这事的阴影,十年来,我与前夫办成的事屈指可数,并且,每次都被我匆匆叫停,这,或许是令我前夫恼怒的原因之一吧?这,又是紧的另一种注解吧?
后来与李四有过几回,每每不到五分钟我就叫停,他不得不调整节奏,提早他高潮的到来时间,结果还是来不及,我想,他多半没尽兴过,在事后一个人默默撸管解决,又小心翼翼着,害怕我对他疯狂情欲的否认。
我看到那只肚子肥硕的蜘蛛敏捷地爬行,我在李四的身旁想张三。对了,我离开了可庄,按小说的情节,我要不回老家,要不远走他乡,过颠沛流离的日子,可我住在颜市,颜市离可庄一点也不远,我终究不肯着放弃,我在期望什么?我的身体,你张三既然不要,那,我可以给李四,在一瓶醉蟹的背后,李四说,我一直在等你,我爱你,我要娶你。
张三,若有一天我嫁给了你兄弟,我是不是可以经常看到你了?
我在颜市,举目无亲,付完房租后口袋里的钱就所剩无几了,李四很上心,在城里四处活动,没过几天,他告诉我他和朋友合开了家茶室,在颜市湘江路上,说如果愿意的话,就去上班,帮客人端茶水。
有什么愿不愿意的?生活不是诗和远方,生活更重要的意思是生下来,活下去,我不工作赚钱,很有可能会被饿死。
工作了才知道,在颜市所谓的茶室靠十块钱一杯的茶是付不起房租的,在茶室里出没的多半是男人,斯文也好猥琐也好,都会用暧昧的眼神把女人从头到脚看一遍,那些目光基本上没有什么遮掩,有的干脆直接问,有没有小姐?
原来,湘江路就是颜市有名的红灯区,聚集着许多从事低端性交易的“鸡”,茶室洗头房性用品店比比皆是。里面的“服务员”穿着性感,大多兼做皮肉生意。
李四的合伙人是个女的,细长的眉小巧的鼻,笑起来特别甜,待人热情着,她的口头禅是“真的吗”,配上她恰到好处的表情包,看上去好年轻单纯的样子。
这个单纯的女孩子叫杨小爱,烟瘾很大,烟抽多了就渐渐养成了具有个人风格的习惯姿势,她夹烟的小手总是外翻着,小指微翘;喜欢抬着头往空中吐烟,露出雪白的脖颈。张三以前和我说过颜市有个名人钱谦益的小妾名叫柳如是,本名杨爱,所以我很容易就记住了杨小爱。
小爱单纯也好清纯也罢,这位李四的合伙人、茶室的老板娘自己也接客,这让我对李四如何和她成为了合伙人产生了许多狐疑,很明显,这是个不太好的答案,我不想问,这和我与王五到底有没有一腿之类的问题很接近,每个人都有真知灼见的看法,并且,不容置疑。
奇怪的是我和小爱很快就打的火热,甚至很快超越了我和李四、小爱和李四的高度,我们经常合着伙和李四开无关痛痒的玩笑,骗的他团团乱转。李四在外头彪悍蛮横的作风,在我俩面前彻底走样,他心甘情愿地被骗着,憨憨地笑,憨憨地,对,这个词我没用错。
偶尔,张三会到颜市找李四喝酒,一有这样的消息,我总是身先士卒着,要是被我知道李四瞒着我和张三一起吃饭,便会有一千种手段等着李四“享用”。李四当然不敢,意外的是张三,和在可庄完全不一样,我甚至隐隐觉察出他也期许着我们之间的聚合,忧郁的脸上,罕见地泛起暖意的笑容来,把桃花两字叫得茉莉般柔糯香甜,对了,颜市和可庄不一样,在颜市基本上没人认识他。
小爱也喜欢凑热闹,她和张三李四不怎么说话,只会盈盈笑着看看他们。我凑近她,和她咬着耳朵说我和张三的陈年旧事,窃窃笑,惹得他俩侧目。
他们一起喜欢喝白酒,说着这一轮股票的行情好强劲,只要敢买就是个涨字;他们说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总统和实习生的婚外艳遇;他们说米国人把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炸了,使馆工作人员牺牲……然后换黄酒,然后啤酒。我俩也会插嘴,讨论总统和实习生是在办公桌上还是沙发上?张三说,就桃花会扯;李四说,国内的高级办公室都设计有卧室的,米国总统办公室当然会有床;我说米国炸了我们,为啥不炸还呢?!酒劲上来了,脸就红了,唾沫星子飞溅着,张三李四和我解说着中国为什么不还炸?我得寸进尺地往张三身边靠,手很自然地搭上了他的肩,他也不闪避。
我左手搭着张三的肩,身体前倾靠紧酒桌,遮挡住我的右手,它从桌底下斜伸到坐在我侧角的李四,摸到了他的大腿。李四有点紧张,暗暗眯眼蹙眉朝我剜过来,是制止我的意思。我偏不服,把下巴顶在桌面,让右手有更多的伸延空间,放肆地握住了李四的左手。
张三敬酒,李四用右手和他踫杯,啤酒泡沫溢出了杯口,李四要缩手,我死劲捏住,狠狠地瞪他一眼,他就老实了,他的手心潮湿。
小爱用崇拜的眼神看张三,说三哥,你懂的事可真多!张三说,叫张三就行。小爱说不嘛,你们是兄弟,我叫李老板四哥,你当然是三哥啦。我说只是他们的名字,他们“真 不 是 兄弟”!张三说,小爱和桃花长得有点象;李四说,倒真是有点象;小爱说到店里的客人都说我俩象,我们“真”是表姐妹呢!张三问小爱你老家哪里的?小爱说就不告诉你。他俩的亲蜜样让我有点小小的醋意,但我假装着不在意。
我也倒上酒,跟着他们一会白一会黄一会啤,学着他们把生鸡蛋磕开,放在一杯黄酒里搅和,那酒就成了咖啡的颜色;学着他们将一颗烟点燃,努力地着吐个烟圈来,我一直吐不出完整的圈,小爱不一样,吐的比男人们还好,齐天大圣脚下的祥云般翻滚缠绕,经久不散。
也就是那段时期,我习惯了喝混酒,习惯了醉意的朦胧,我倚在张三怀里,我的左手缠绕着他的腰,满脸的通红满口的酒气,喃喃着说我爱死你了,我们去开房吧!小爱就坏坏地笑着说我好贱啊!
同时,我把右脚的鞋脱了,伸到右侧角李四的腿上,往他裤裆捅,故意让小爱看到。小爱和我互使眼色,吃吃着笑,李四紧绷着脸,表情严肃,张三说,谁怕谁呢?
一些细节还在眼前,人生也不过是场玩笑,各人对玩笑的态度不一样,有人喜欢开玩笑,是因为玩笑万一成真了呢?有的人开不起玩笑,原因是一样的,因为玩笑万一是真的呢!
那么,玩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是我们开了世界的玩笑,还是世界开了我们的玩笑。?
我对玩笑这个词似乎太过纠结了一些,如是,十年前,长江沙滩边,那一阵细微尖锐的疼痛终究是改变了我的方向,我再怎么不喜欢玩笑,也没有办法抗拒玩笑,我们都要学会习惯玩笑。
所以隔着桌面,我和小爱彼此挤着眼睛吃吃地笑,她看着我倚在张三怀里,脚跟压住李四的裤裆,一脸的坏笑。
因为我和小爱打的火热,因为我知道上苍给小爱开的玩笑,她也知道上苍给我开的玩笑,我们都学会了接受玩笑,也学会了在什么样的时机里开什么样的玩笑。
我喜欢着单纯的小爱,她和我一样单纯,和我一样,苦与疼痛都压在心底里。
我也同情在湘江路上“工作”的“鸡”们,这世界上,有几个女人心甘情愿地去做一只鸡呢?反过来,这世界上有几个男人会想和一只“鸡”来场鱼水之欢呢?人,最好先把这二个问题认真想个三四遍,再发表自己的看法,而别象那些湘江路上仪表堂堂的嫖客,一边在社交场合义正辞严地一副痛恨“鸡”的样子,一边巴巴地问:有年轻漂亮点的吗?你做不做?
我暗暗笑着,年轻漂亮的大家都喜欢着,生意通常比难看的“鸡”好许多,那当然好,活多活好,你再点她,她的生意会更好。脸上当然要认真,说,有。
我不喜欢情节,但我喜欢着细节,二十年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张三左手撑着下巴,侧过脸,说,谁怕谁?小爱仰起头,露出雪白的脖颈,吐出口烟圈,浮在空中,完美之极;我左手搂着张三的腰,说,我爱死你了,右脚搁在李四腿上;李四的下巴搁在桌面上的左手上,右手握着我的脚踝轻轻揉捏。
二十年后,这场景还烙在我脑海里,它应该是小时候小人书里面的一帧插图,可惜,没人把它画下来而已。
我记不起那家小酒馆的名字了,湘江路嵩山路拐角处,颜市的店面经常易主,来去匆匆着,李四在酒馆边的垃圾箱旁干呕了一阵,我偎在张三怀里,嘱咐着小爱照顾好李四。
我也忘了去的哪家宾馆,张三吻了我,我才想起来,这么多年来,我还没接受过男人的亲吻,想起那年,我吻不到张三的唇,蹦跳着发脾气,张三倔强着,不肯低头;他的口臭很重,没关系,我重口味。
张三的吻没停止,一路向下,他说,我要吻遍你的全身。
当他的嘴唇探索到我敏感部位,我的小心脏微微震颤,一下湿了。
我一把抓住他的物件,塞进嘴里,原来,这并没我想象的困难和不可接受,它们很自然,和二只连体的蜻蜓并没什么不同;那物件有浓郁的异味,没关系,我重口味,甚至还喜欢着闻张三身上的烟味腋下的汗味。
张三进入时,竟然没有我一直以来的疼痛。
或许,我的一切都是为他而生,我的重口味,我的器官,在那一刻都找到了完美的匹配,我的体验一直在提示我,这是我的第一次,是的,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终究,还不如一句玩笑,十年来所有的认真和在意,一次次的试探设防考验,还不如酒后一句玩笑。
我们可以把玩笑当成玩笑,也可以把玩笑当了真。
直到折腾的没了力气,我死猪般躺着,不想动弹,醉眼朦胧看着张三,傻笑。
我想起来了,十年后,我千里迢迢从桃花渡赶来,我甘愿着接受上苍给予我的磨难,所有的一切,不都是源于我要拥有张三吗?哪怕只足一刻欢愉,我也飞蛾扑火,在所不辞。而现在,我们浑身流淌的汗水,诠释着我的如愿以偿,我,该满足了。
我又想起了十年前的离开,十年前,我苦苦支撑着一个人的战斗,我一直认为着我会战斗到底,那怕是死,却因了长江边一次意外夭折。
原来我的放弃有所保留,原来我还是耿耿于怀着,原来,我从没有放弃。
这个梦太长,醒来,小爱心领神会地笑:成了?我遮掩不住我的欢喜,使劲地点头,她抱紧我,说真好。
一整天地想着张三,神不守舍说的就是这回事吧?回到桃花墎,一个人躺在床上,窗外有狗在吠,天花板上,一只蜘蛛在织网,我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味。
我不属狗,但对气味有超常的特殊敏感,我想起昨夜,我对小爱说,好好照顾李四;我想起李四好象醉了……我只能说他好象醉了,是我真的确定不了他醉了没有?他伏在酒桌上,轻轻揉捏我的足踝。我挥挥手,想扇走那缕我太过熟悉的香水味,它们很顽固调皮,躲闪着,又一次次侵入我鼻孔。
我摇摇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张三,如鱼得水。对了,古人说鱼水之欢,一点也没说错。
一夜之间,我又回到了少女时代,春思萌动着,想念。只是仿佛一夜之间,张三和李四约好了一般杳无音讯。
我隐隐间觉察有什么地方不对,意乱情迷时,我还说过一句话:黄花闺女时你不要,偏要等到徐娘半老。
我还没到半老徐娘的地步,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原因,那问题出在哪里呢?张三真有意,在我重新回到可庄时,在我无依无靠时,完全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了,为什么非等到现在?等到我在染缸里沾染上异彩?又或许,他也在等待什么,辟如与可庄脱了干系,辟如,他不用情感上的负债感。
十年前,那颗被张三细心雕琢过的心形石头可以表述海枯石烂,永不变心,但还有一句成语,心如铁石,在我的想象之外,在我不舍得问答案之外,它也很有可能是正解。
我就出了身冷汗,轻轻骂了句自己,瞎想啥呢?我咋这么会多事,或许只是他们刚巧忙而已,他们还在这里,会一直在,在很久很久。
张三说,我要吻遍你的全身,我羞涩着笑了,我还是十八岁的桃花,扎着麻花辫,走路都带着蹦跳,脸不争气地红了,我真的开不起玩笑。
一不小心,我又在写情节了,我不是早说过了我不是作家?早说过我不是在写小说?
那么我还能写什么?那些记忆里模糊的细节?我染病了,医生开了药方,一种是药栓,用手指推入私处深处,凉凉的,象是小时候喝过的新鲜薄荷叶泡的茶水;一种是淡褐色的粉剂,外用,一样要涂在私处,我自己总没办法搽抹均匀,我可以找小爱帮忙,可我偏找李四。
李四不愿意,被我逼迫着,战战剋剋的样子,我就喜欢他不自在的模样,如同我对食物的兴趣,乱七八糟的重口味。
那粉未涂到私处,和药栓相反,火辣辣地疼,我嘴里咝咝发声,责怪着李四,说,你就不会轻点?他一副无辜的样子。
这些可以写进去吗?文字是需要美感的,这些细节那么明显地上不了台面。这世界可以允许“鸡”的泛滥,可以允许蒸蒸日上的麻将馆(请别告诉我那只是娱乐,不是赌博。),可以允许各种尔虞我诈,允许网络上各种赤裸裸的弹幕,但是你胡乱编写文字就不行,我在码情节和细节时,也不得不时时揣摩简书的尺度,越线了,就极有可能被封杀。
我越线了吗?
其实小说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在我和张三那段轻如浮云的拥抱里,我是属于张三的,要是那一次我抬头探索他的唇时,他不是倔强地抬头不肯配合,要是我的第一次是他的。
没说错,要是我的第一次是他的,本来,我的第一次就应该是他的,那么,我的身体就是金贵的,无惧于外来的侵害和诱惑,我会一直抵死着为了张三坚守住底线,绝不动摇。
现实和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上苍以为无关紧要,偏就我耿耿于怀。我的第一次不属于张三,那第二第三次,就都没有了价值。
我匆匆回到桃花渡,勿勿结婚,也就顺理成章了。
十年后,一定有什么让我后悔了,后悔了我完美主义的刻意。
我真不想叙说根源,这世间的事只有因果,没有根源。
我只是喜欢着乱七八糟,还喜欢陈年的往事,十年前,李四睡了他兄弟的女朋友,十年后,作为李四的女人,我睡了他的兄弟,那这算不算是完美的轮回?我甚至阴险地想,若他们兄弟因了我反目成仇,会不会很好玩?
李四隔了好多天才来的茶室,他好象有点不开心,一点也不象他的风格,我想他多半是在意了我和张三亲蜜的搂抱了。
我记不起情节来,反正李四有点激动,我寸步不让着,我们算什么?他瞪大眼睛一副要发作的样子,我才想起在可庄的传说中,他耍横是出了名的,心里却不服气着,能把我吃了?
小爱撞进来了,打起了圆场,你们男人啊,不把女人当回事,巴巴地就想着和她睡觉;又把女人当回事,经不起她和别的男人亲热,这都谁跟谁啊?!
我恶狠狠地盯着李四,说,你是怎么说的爱我的?
李四泄了气。
在桃花墎的出租屋的床上,李四伸手抱我,被我挡开,留给了他一个后背,他自个觉得无趣,怏怏地带上了房门。
是的,我自己编写的字,我可以刻意地颠倒一些情节,可惜的是他们最终没有反目,还是和以往一样,喝的天昏地暗。人与人真的很奇怪,我和小爱依然还在,有一次喝差不多了,小爱提出到长江边玩,我没吭声,李四说喝了酒开车不太好,张三说,我来开。
装上了整箱的啤酒,在午夜的江边痛饮,将空瓶子乱扔,碎裂的声音在夜里清晰着,太象十年前长江边那次尖锐的疼痛。
张三不知道,大声地唱起一首歌,“你就是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了我”。
我为什么会记不得情节呢?江堤上,张三抱紧了我,低头狠狠地吻我,李四和小爱应该在近处,我什么地方在疼痛,莫名所以地,流下了泪。
我为什么就记不得情节了呢?
只有些零碎的细节,我发烧了,打张三电话,他说在上班,走不开;打李四电话,他匆匆过来,摸了下我额头,二话不说出了门,外面在打雷,我说带把伞,他说不用,药店很近。他买好药回来时好一场大雨,浑身湿透的他将衬衣一脱,光着膀子帮我冲上一杯阿司匹林泡腾片,我说你把湿裤子脱了吧!他说你先吃药,吃完了裹紧被子,出身汗就好了。
我记得泡腾片在杯中泛起细微密集的泡沫,微微的甜盖住了苦味,略带点酸,是柠檬味的;我记得他在被窝里光着身子抱紧我,我的身体滚烫,他也是,那一场汗水湿透了棉被,粘乎乎的很不爽,我要掀开被子,李四说忍着,发烧不能贪凉不能吹到风。
醒来,看到李四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朝我憨憨地笑。
我忽然就想我为李四做过什么?除了各种作,最浓重的可供着墨的就是我帮他拿过一杯真空包装的牛奶,我一直备着的牛奶。
我为张三洗过相同的裤衩打过相同的领结烫过相同的衬衣(张三有很奇怪的习惯:买同一牌子同一花色的裤衩领带,永远穿纯白的衬衣。),为他煮过早餐,还特地买过甲鱼,笨拙地杀了择干净煮汤给他喝,可我想不起张三为我做过什么了?是我故意健忘了吗?
除了他一次二次三次的全力以赴,让我兴奋地呻吟,惊醒了窗外对面别人家院中的一只狗,在夜里狂吠。
我又在胡乱凑字数了,细节是需要掩饰的,裸体也是艺术,但你一定要学会用一块浴巾,恰到好处地遮掩住一簇深色的毛,我虽然不懂什么艺术,也知道我不能写各种姿势写谁爆了谁的菊花。不然,简书会不同意的,会因此把我所谓的文章屏闭,甚至封号。
很多事情不能多想不能多琢磨,想得太明白了很不好,偶尔想到了,我也会安慰自己。李四的宠爱很甜蜜,张三做爱很欢愉,我有这些,已经足够幸福了,关于谁爱谁多一点,干嘛要弄清楚呢?
可惜,在文字之外,我终究是个认真的人,我用十年十年又十年来表述,是因为十年毕竟是一段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是有足够的理由来忽略情节,而更注重一些细节,我如果真的能忽略,那才是怪事呢!
(以前留下的尾巴,这一放竟然就许久了,重新整理下,这坑自己挖的,含着泪也要把它填完,得花些时间凑剩下的字数了,真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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