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原思担任孔子家总管,孔子因此给他九百斗米,可是原思推辞不要。孔子说,不要推辞吧,可以把这些米给你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啊。
原思,是孔子弟子原宪。思,是原宪的字。孔子为鲁司寇,以原宪为家邑宰,相当于孔子办公室主任。领导的公私事务,事无巨细,都需要办公室经办,是执行领导指令的主要助手。办公室主任的素质要求很高,一般也最得领导信任。所以孔子要给他一定的酬劳。可是原宪推辞,为何呢?
原宪原本出身贫寒,一生安贫乐道,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是孔门弟子中有名的穷人。如果说颜回的特征是乐,原宪的特点就是贫。孔子选择原宪当他的总管,应该是与他的贫有直接关系。孔子过世,原宪退隐卫国,居住在一破落小巷中。子贡当了卫国的上大夫,排场很大、浩浩荡荡带着人马来看他。可是小巷太窄,子贡的车马根本过不去。子贡见到原宪,看他面黄肌瘦,就问他是不是病了。原宪说,没有钱没有财富这叫贫穷,学习了道理却不去实施那才叫病了。我现在是穷,而不是病。这一番话说的子贡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脸上带有惭愧之意。因而原宪此人,是出名的清贫之人,而且还相当不好讲话(所谓狷介)。
原宪推辞,一来可能认为作为弟子,为师父出力效劳,理所当然,义所当为,要回报就好像有所他图;二来可能认为粟九百斗太多了,他自己本身清贫,平白得此财富,也许认为不应该。孔子当然了解他的弟子,若说是因职务而作酬劳,有伤师生情分;若说是因为贫穷而救济,显得对他坚守清修不尊重。换的这个说法是原宪可以接受的,你若是嫌这个酬劳过多,而自己不需要,可以给那些更需要的人。这同样是修行仁道,对你的坚守清修没有任何影响。
此章在上一章节冉子请粟之后,形成强烈对比。前者是坚决要不应该要的钱财,后面是坚决不要应该要的钱财。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作为为政者,也就是主事的人,掌握主要资源,该不该给、怎么给或者怎么拒绝,是经常面临这样的考验的。因为管理的对象出于各种原因,总会有不同的诉求,例如上一章的例子是私心作祟,而这一章的例子是风格太高。为政者的方针偏差,就会形成一系列后续的反应。假定原宪推辞,而孔子也就接受了,那就演变成了另外一番局面,恐伤孔子之仁。
有的人说,这些已经都不需要了,因为我们有法律、有制度、有规则。什么事该怎么办,一切清清楚楚。一方面,我认同这个观点,有规则得按规则办。但另一方面,很多时候,规则的实施有很大的自由量度,对于情况的适用往往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主要在于实施者对事情本质的把握。应该和不应该,总是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变化。在更高的层面,作为为政者,必须把握义理演化的基础上,也才能结合实际,对规则的变更提出意见和修订,从而更好适应现实的需要。
EverYang博主,3月26日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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