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克拉克已经把《暗系治愈者》的第二章写完了。
克拉克坚持不用电脑打字,而是在那本A4大小的硬皮笔记本上手写故事。
难道不会很累吗?我是发自内心地问她这个问题,她却没有回答。
克拉克十分抗拒当面把笔记本交给我,上一次她把第一章的内容留给我以后,回去读完后我发了好几条私信给她,她都没有回复。
但我似乎能感受到她这样做的意图。
如果写的是很私密很真实的思考也好想法也罢,让一个生活中认识的人读到,而这个人偏偏又会夸夸其谈自己对作品的进行分析,这种感受不亚于直接把作者的衣服扒光了然后拖到阳光下仔细察看,是非常赤裸裸的。
这天早上,我赖在床上例行公事一般地打开手机端的网站,看到克拉克不知何时突然送到的信息,一下子就坐起身来。
“我把笔记本放在娄山关路地铁站103号储物柜里,密码是0731”。
“你今天又穿了红色。”克拉克的身影在木门拉开的一瞬间出现的时候,我就脱口而出。
可能这句话更像喃喃自语,但因为这家店实在太小,甚至思绪都没有躲藏的地方。
我手里正拿着纸巾。头发浓密的老板娘刚刚端上来两个小碟,但我看到克拉克的那只有一小圈水迹。
回想起第一次见面她擦盘子的样子。如果盘子有生命的话,克拉克手指绕着圈就像是抹去它此生到此为止的记忆一般,缓慢优雅却又充满犀利。
“外面下雨了?”头发浓密的老板娘边问着边从吧台里面迈着小碎步走出来,麻利地接过克拉克手中的雨伞,把牌子转到”closed”这一面,又在经过我们桌子的时候,一手把擦水迹的纸巾团拿走,动作一气呵成。
“红色是很小清新的颜色啊。”克拉克把斜挎的小包取下,很认真地对我说。
“你这样说,让我想到了一句看到过的话,如果红色闻起来像是一朵花,那它就会像雏菊,而不是红玫瑰…”
“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克拉克眼睛睁得圆圆的看看我,我第一次看到她脸上露出一丝调皮的神情。
“没错。”我点点头。
“不过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红色会闻起来像是雏菊还不是红玫瑰呢?红色不正是很炽热的元素吗?”
“嗯…应该这么说吧,喜欢红色的人,其实骨子里都是灰色调般的存在,所以会把红色当作是生活中必须的调剂品。你看我,如果我穿黑色和灰色,就会被衣服淹没一样,又或者一不小心就会和灰色的马路地面融为一体了…”
“所以你一直喜欢红色?”
“以前没有,这几年特别喜欢。”
“以前喜欢什么呢?”
“以前啊,喜欢穿一身黑。女孩子大概都是这样吧,年轻的时候喜欢装老成,等真的可以穿老成的衣服了吧,又开始想要无限可能卖萌了。”
“那按照你刚刚的说法,这也很合理。年轻的时候单纯乐观,一身黑也埋没不掉。”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 克拉克很严肃地点头,好像我们刚刚讨论的是中东局势,需要很认真的思考才能注意没有乱说话的。
“所以故事里被提高班踢出去的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你总算开口问我故事的事情了。”
“我忍得很辛苦,看得出来?”
“看在你帮我擦干盘子的份上,我觉得好像可以和你说一说。还是你吃准那一秒我会踏进这家店?”
“是啊,其实门口有个摄像头,我和老板娘说好,看到你的身影就立马给我使颜色。”
克拉克的嘴角下翘了一下,微微露出一丝苦笑。
“这事情的确发生过,还真是我的同桌,不过,那是个女孩子。”她抱着胳膊肘微微往后仰。
“我可以理解这种感觉,特别是在少年时期,很多感受会被放大许多。”
“她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很奇怪,我和女生其实向来都无法真正深交,或者说,我本来就是个好朋友很少的人。她是唯一一个走到我心里去的人,在她以后,我也没有再遇见过和她一样的人了。”
“你们后来就没有再联系了?”
“是一种默契吧,因为联系了就会想起那种不愉快的感受,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不再互相打扰。我知道她大学还没毕业就去苏格兰念书了,MSN的头像是在一家很大的H&M前照的,留了齐刘海。去年我一个人去了苏格兰,爱丁堡很小,我走过那家H&M,还想到了她。”
“如果能够重新做回朋友,也未尝不可。毕竟,你们现在都那么大了。”
“所以就觉得更没必要去打扰了。但想起她,总有一种内心很柔软的地方被狠狠抽了一鞭子的感觉。有些人可能天生就懂得如何展露脆弱,总之,我一直很想保护她。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外地旅行,他告诉了我很多高中的回忆,哪个死党为什么有这个昵称啦,谁谁一开始是谁谁的女朋友,后来又和班长在一起啦,哪怕在一起下午吃个西瓜,都有很多好玩的瞬间。我才发现,我的花季时期,是灰色的。”
老板娘端上了我点的烤牛舌和毛豆。
“我发现,和别人谈这段回忆其实是种折磨。没有人喜欢听少年时代让人不舒服的事情。那个男朋友在听我默默地讲完以后,竟然发火了,觉得我破坏了一起出行的兴致。“她从鼻子里喷了一小口气。“所以之后,我再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了。”
“越长大,越发现能开口分享的事情越来越少。有时候渐渐发现自己话都说不利索了。”
“但有一点你是对的,用笔写出来,会有一种异样的治愈感。”
“我还挺喜欢第二章的。喜欢上别人就会给别人带来厄运的女主角…斯嘉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我从包里取出那个笔记本,她伸手接过。
“是我小学同班同学,她是个非常喜欢写东西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写出看得下去的故事,所以就借用一下她的名字。“
“这是一个非常女性化的感受。一般情路不顺的男生,会觉得是外部的某些因素导致这样,比方是现在的人太物质,或者女孩子们太肤浅,很少会觉得是自己的理由。但情路不顺的女生就不一样了,通常都会从自己身上找理由,所以…”
“所以会有这种自己是不是被诅咒了的感觉。”克拉克替我补充完整。“你说的很对。”
“什么瞬间会产生这样的感受呢。”
“很执拗地觉得自己做错了某个决定的时刻。”
“是单纯觉得后悔,还是有遗憾?”
“你看过《彗星来得那一夜》这部电影么?”
“看过,是讲平行空间的我记得。”
“对,我当时看完这部电影,久久无法忘怀。如果我能选择平行空间里在当时做了另外一种选择的自己,我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这种时刻应该会有很多啊,每个人都会想,啊,当时我要是那样选择就好了。”
“没错,但我是个很少后悔的人。如果我当时没有那样说,妈妈就不会离开爸爸了吧。如果当时我没有在伏尔塔瓦河边上拍打他的肩头,我就不会失去自己的孩子。父亲去世前的那个上午如果我拥抱他就好了…找理说,我应该后悔这些事吧,但很奇怪,我都没有任何想要回到过去改变的想法。”
“只有一个时刻后悔了自己的选择?”
“是啊。那是在我刚上大一的时候,曾经很多年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突然联系上了,是个个子很高皮肤黑黑的男生,瘦的两颊凹陷进去。他和我最喜欢的zard是同月同日生。我们见了一面,还是在校园门口的大食堂吃的盖浇饭,他一口把青菜全塞嘴里,抬头望着我。势必我是拒绝他了,男生要找帅的,我寝室室友告诉我。”
“小女生那个时候都是这样的吧,也不完全是你一个人。”
“话是这么说,但之后遇到的所有男生,都让我无比后悔当初没有选择他,回忆起之前的对话,愈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男生。啊,如果和他在一起,顺顺当当结婚,就不会体会到一些黑暗的事情了。怀孕,生子,在家里等他,一起听zard,去国外旅行,过另外一种人生,我能有自信更好地接触到生活的真谛。”
“后来有去找过他?”
“找过,他后来很早就结婚了,有了一个儿子。和我说话,他也保持礼貌和距离。“克拉克的手指在杯沿上转圈。
“也许你和他结婚了以后,你的个性还是会像现在的你一样展露出来。你当时没有选择他,就有你的理由,只是你现在拒绝承认那是你骨子里的东西。而婚姻和长期恋爱有时候会逼迫真正的自我显露出来的。”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清晰有力。
但一说完这句话,卉洗完澡站在客厅里对着窗外梳头的样子突然浮现出来,发丝掉落在地,越来越多,我仿佛看到它们慢慢地纠缠在一起,飞快地生长起来,很快就会爬上我的身体。
克拉克本来垂着的双眼猛然抬起来看着我,她嘴唇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却喝干了杯子里的水,站起身来。
“你不吃点东西吗?”我看着她转身去拿雨伞。
“不了,你吃吧。”克拉克拉开木门。“等我的私信。“
她走到雨里去了,而且没有撑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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