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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着它的形体,它独立常存而永不休止,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可以为天地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称作它“道”,再勉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展遥远和返回本原。
所以,道是整体性存在,天是整体性存在,地是整体性存在,人也是整体性存在。宇宙中有四个层次的整体性存在,而人是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则纯任自然。
张岱年说,老子打破了认为天是一切最高主宰的观念,孟子生于老子之后,但仍沿袭这一传统观念而修正发挥,老子却作了一次彻底的思想革命。老子认为天并不是最根本的,还有道的根本存在。
老子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最根本的是道,道才是最先的。
汤一介说,老子讲的“道”先于天地而存在,只是说它在时间上先于天地而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只是没有固定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
老子认为,道、天、地、人是宇宙间的“四大”,如果“道”和“天”、“地”、“人”是不同的实体,就不应当这样放在一起称之为“四大”,而且老子还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说明人以地为法则和天以道为法则,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虽然“道”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但并不一定就说道是超时空的。
在这一章中,老子阐述了道体和所表现出来的道性,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并明确了道和天的时间先后关系——道先于天而存在,同时,道又是世间万物的基本规律,包含着深刻的哲理,人类想掌握这些哲理,就必须深刻理解道。
对于我们来说,“道”既是认知的对象,又是认知的方法,还是实践的依据。道作为最本原的物质,是宇宙万物之母,又作为一般的规律和途径,贯穿于人生、社会和宇宙一切当中。
这就要求我们,在与社会或他人相处的过程中,小到治身,大到治国,都要合乎自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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