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成都》让赵雷火了起来。早上我和他约好了见面,我背着吉他,我们都是喜欢沉浸在音律里面的人,尤其喜欢民谣,因为民谣唱的都是故事。
他弹着我的吉他给我唱着《成都》,我说毕业之前我一定要去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就因为这首歌你要去成都?”
“不是啊,我要去宽窄巷子,都江堰,锦里。还有一个你猜是什么?”
“你这么爱吃,应该是成都冒菜?”
“不,我要看青城山下白素贞,哈哈哈。”
其实我很喜欢赵雷的歌,我问他知不知道赵雷的另一首歌《少年锦时》,他说知道。他悠悠的弹了起来,我们一起唱的,我最喜欢的那句歌词是“我犹豫的白衬衫,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我说:“我最喜欢这首歌的歌词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记得高中我们座位隔了一条窄窄的过道,你说我把长发拢起来,一缕碎发搭在肩上的样子特好看。于是我就在你十八岁生日那天给你一盒烟,拿出一支放在你耳朵上,又拿出一支放在你衬衫兜里。我告诉你这样才像个男人,哈哈哈。”
他说:“我也最喜欢这首歌的歌词,你知道为什么吗?在我家搬走之前,离那个早市特别近,每天早上五点我就跟我妈去买菜,绝对都是最新鲜的,买完菜了看看三路公交车,满满的从郊区来的人,都是来赶早市的。还有满天自带节奏飞舞的柳絮,粘的到处都是。然后中午吃完饭睡一觉,下午醒来邻居们就在楼下择菜准备晚饭的食材了,一群小孩在楼下叽叽喳喳打闹。还有我十八岁生日你给我的烟,这些让我每次弹起这首歌的时候都觉得赵雷这首歌是为我写的。”
弹吉他的少年我们之前关系都不怎么好,高三那天冬天里突然熟络了起来。我每天放学要往前走一站去坐公交车,因为这样就可以有个座位,不用跟一群学生挤来挤去,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放荡不羁的小伙子。那会走读生不用上晚自习,我就慢慢地走去上一站,他要去的网咖也在我要去的站牌附近。他要骑自行车带我去,我不好意思麻烦他,于是他就下了自行车陪我一起走到前一站,等我坐上公交车挥手说再见他再去游戏。
我们都是班里最后两排座位的学生,学霸是无法感受到后两排学生的乐趣,班级后面的小块空地就是我们课下打闹的“乌托邦”。他是个很活泼的男生,带着大家一起跳桑巴舞,当然就是随意的扭一扭,于是我买了那么大一卷尼龙绳,做了“草裙”。那时候走读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晚饭时间聚在我们的“乌托邦”一起吃麻辣香锅味泡面,吃完泡面一起看几个男生穿着“草裙”跳桑巴舞,然后乐的前仰后合。
记得我们关系正式好转是一次月考之后,那天下午考完文综,几个男生要去打台球,他突然叫住了我,“走啊,带你去打台球”。其实我是想去的,但我的球技真的不怎么样,于是找个借口推脱了。从此开始,我们就是兄弟了。他可以随意拿我桌上的英语词典用,我也可以随意拿他的笔记用,隔着窄窄的过道,一伸手就能够到的距离。
到后来上了大学,每个假期他都会约我见一面。有同学问我,高中毕业两年,关系还能这么好,为什么不试着在一起呢?因为他是个特别特别纯净的男孩子,我这种爱玩贪吃的女生看看他就好,从来没想过去征服去占有。能闲暇之时做在一起弹吉他唱歌就很好了,他一直都是我心里那个纯净的男孩,不管什么时候见他我也都文文静静,看起来能和他那份纯净搭对一点。
我们分别的时候,他帮我装好吉他背在背上。然后给了我一个拥抱,我听见他在耳后说“谢谢你给我青春里的第一支香烟,下次见面你要会弹赵雷的这首歌”。还是像原来一样,他把我送到公车站牌,看着我上车,挥手再见他才转身离开。我在车上看着这个阳光纯净的大男孩,他眼神里的清澈总是能感染人,只不过现在他不穿白衬衫了,他穿的是没有兜的休闲T恤,这大概就是少年锦时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