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江湖人,当为江湖魂

作者: 大天蓬元帅 | 来源:发表于2021-03-26 23:14 被阅读0次

    1 江湖杀戮

    建康以西数十里,有一处名曰星月坡的村落,他们的祖先,原是几个茶商。在此地搭建凉棚,为南来北往的客人提供茶水,探听天下奇闻异事。后来他们寻思,客人必然旅途劳顿,对马匹和住所的需求较大,所以,就有了这个村落。

    长此以往,家家户户都过得比较殷实,将此地打造成了一处世外桃源。身居建康城内的官员,也会抽时间来此消遣一番!

    “有人吗,有人吗?”

    一匹大马死在街边,这匹马通体油亮,四肢壮硕,是上等的好马。林萧俯下身子,抚摸着马鬃,独自伤感。

    此地已变得清凉,几里小街,寂寥无人,偌大的村落,连人影都没有。这一切,让林萧感觉到,只和自己的回音对话。以前的富庶仿佛只是一个幻觉,林萧不明白,数月前的上千口人,都去哪儿了呢?

    突然,有种浓烈的气味飘进他的鼻子,什么味道?

    是血腥味,顿时,林萧的脊背上冒出阵阵冷汗,难道,这个村落,那么多人,都遭遇了不测?

    那些害人性命的刽子手,林萧一向不能容忍。

    他站在街头,头戴斗笠,身穿黑色蓑衣,双手将那把略显陈旧的宽刃宝刀按在胸前。雨水从斗篷向四周滑落,他沉默不语,何方杀手,光天化日之下屠戮一个村落的人,我林萧一定要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曾经,他手握刀柄,行走江湖数载,斩下无数恶人的头颅,江湖十数年,刺骨的寒冷,冰凉的血液,让他的内心无比寒冷!本想退出江湖,就此归隐山林可是,可是,偌大个江湖,却难以寄托自己这孤独的身影。

    那一幕幕,依旧清晰。

    当时,他驾驶马车匆匆赶路,不幸马蹄碰到怪石,受伤流血了。他知道,往前走是不可能了,迫于无奈,他必须要在这儿买一匹马!

    “老板,买一匹马!”林萧喊了一嗓子,老板堆着笑脸迎了过来。

    “吆,这位客官,你算是来对了,这儿的马都是上等的好马,你看一看,你要哪一匹呢?”

    林萧来到马厩旁,一眼就相中了那匹高头大马,这匹马四肢矫健,皮毛光滑,眼神炯炯有光,骨子流露着一股千里神驹的气质,与它一比,其他的马都黯然失色!这样的好马,整个江湖都难得一见,像他这样四海为家之人,有这样的好马,无疑是如虎添翼。

    他拿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钱,说,“老板,三十两银子,和我的这匹老马,换你的那匹高头大马,这笔买卖,你一点也不亏。”

    是的,他太喜欢这匹马了!

    “这……,客官,这么给你说吧,这匹马,是这儿最好的一匹马,南来北往的人那么多,有好多位客官都看上了这匹马,他们出的价格可是比你的高不少嘞!”说罢,他摇摇头!不说话,仿佛给林萧留置一个悬念,让他自己去猜测?

    “老板,你说吧,多少银子才肯卖?”

    “这不是钱的事,不怕你笑话,这匹马从小马驹开始,我是一把草一把料,隔上几天还要给它洗洗澡,认识的人都笑我呢,说我伺候这匹马比伺候自己的老爹都要上心呢!我看这样吧,你给我一百两银子,只要付了银子,马你立刻牵走!”老板摆摆手,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林萧心想,好你个贪心的商人,果然狮子大开口,把价要到了天上去,一百两银子,足够买五六匹小马驹了!

    老板的脸就歪扭着,一个劲地皱着眉头。鬼才知道他在思索着什么东西,如今这世道,这样唯利是图的商人比比皆是,贪心不足,林萧最瞧不起的就是这个品质。无奈,他买了一匹普通的马,临走的时候,他对老板说,那匹好马给他留着,过不了多久,他会拿一百两银子来买,他看中的马,迟早都是他的。

    林萧转身而去,老板不停做挥手状,巴不得他赶快回去,不要打扰他做生意。

    “就你那穷酸样,还想要这样的好马,做梦去吧!”老板冲林萧远去的背影吐了口水,说道。

    虽然没有买到那匹好马,但林萧的心里却没有放弃,有时候,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突然有这样霸道的想法,或许,那就是真实的自己吧!

    林萧赶着马车走远了。

    2 镖局

    大英雄翻江倒海也抵不过“饥寒穷”三个字,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林萧无奈地摇了摇头,他要想办法赚点钱以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毕竟,自己也是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

    可是,该上哪儿去挣点碎银两呢,去干苦力吧,岂不白白荒废了自己的一身好武艺。去开个武馆吧,然后收揽徒弟教习武功吧,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建康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你要不是什么富二代或者官二代,这些想法都是白日做梦,林萧暗自发笑,就当这个想法是自己和自己开的玩笑吧。

    眼看着兜里的银子越来越少,火烧眉毛的事,不能再等了,再等啊,三天以后自己就断酒钱,五天之后只有睡大街了,干脆上街转悠转悠,看看那儿有没有挣银子的机会。

    建康街市上熙熙攘攘,人们都在忙一些酒水客栈之类的活计,这种红火程度,真让人眼花缭乱,大开眼界,看这规模,简直超过了昔日的旧都开封,汴梁之地,怪不得此时的宋高宗完全没有派兵北上收复北方故土的打算,让万千爱国人士怀揣一腔热血却无处挥洒,想到这儿,林萧摇了摇头,还真是应了那一句老话,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如今这山河破碎,国运沦丧,就算是神仙都救不了了,听说这个宋高宗赵构还被金兵吓得都丧失生育能力了,着实可笑也。

    不想这些边际太遥远的事情了,还是回归自身吧,林萧走完了两条大街,这看来看去,好像也没有自己发挥本领的地方啊,早知道这样,自己以前还不如学点手艺呢。

    突然,他一抬头便看到了巨大的匾额上的四个字,自己竟然不知不觉来到了这儿。

    长风镖局,不知道他们缺不缺人手,要不要进去看一看,进去就进去,林萧走过去,敲了敲门,但是,好久都没有人来开门。

    他可真搞不明白,这大白天的关闭大门是什么意思。就在他快要离去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后方传来。

    “这位客官,不知所来为的究竟何事啊?”

    林萧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从门缝里探出头来,笑眯眯地问他。看他的样子,十有八九以为林萧是来谈生意的,所以问地格外亲切。

    “我来是…奥!我找你们东家谈个生意,是一桩大买卖。”林萧灵机一动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林萧的脸有点发烫。林萧心里清楚,他要是说真话,等待他的十有八九就是闭门谢客。

    “那里边说话。”说着,老汉请进了林萧,林萧便跟着老汉走进了镖局大门。家老吩咐仆人上茶,招待前来谈生意的这位贵客!这让林萧很不好意思!

    林萧支支吾吾了一阵子,他说:“大爷,实不相瞒,我是来这儿找活干的,最近囊中羞涩,所以……”可是,林萧还没有说完话,老人家的脸上十八般变化,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满脸的不屑。

    刹那间,寂静得可怕!

    “得得得……,我们这儿不缺人手,你爱去哪儿找活干就去哪儿,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儿,怎么能是你随随便便就进来的地方。”

    老人家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示意林萧快点出去。

    “老人家,我也非不知天高地厚之人,镖局自古就是保护一方生意平安的营生,正好,我有一身武功,可以给你们出出力气!”林萧一脸堆笑。

    “你说你会武功,那好,我问你,你的武功能有多厉害?实话告诉你,我们长风镖局可是不缺高手的!”家老怀疑地说。

    “老人家,实不相瞒,要是没有几招功夫,我也不可能来这儿,要不,找个地儿,让我给您露两手如何?”林萧说。

    “请便!”

    老人苦笑着坐了下来,他倒要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能有什么本领。

    只见林萧拔出刀来,将桌子上的那杯茶挑在了刀尖,只轻轻一扬,茶水便飘到了半空中,林萧将茶杯用刀丢到空中,便一阵刀法操作,好似鸳鸯戏水,又像是凤舞九天,力道雄厚又不失巧妙灵活,茶水好似连成线的珍珠一般跳动在刀背上。

    最后,林萧又将撒在空中的水用手中的刀接到了茶杯中,整个过程优雅连贯,一气呵成,竟然没有一滴茶水洒落到地面上,这一幕,让老管家看得目瞪口呆,就在林萧用刀剑将茶杯安然放到桌子上的时候,啪啪啪,一阵掌声从后堂响了起来。

    一个衣着华丽,微胖,但神气不凡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中年人面色慈祥,拱手说道:“鄙人窦长风,长风镖局的主人,壮士的武功,确实让我等大饱眼福,今日壮士能到此地,真是令我长风镖局蓬荜生辉啊!”

    有此等美酒伺候着,就算是凡夫俗子,也会有神仙一般的享受,林萧毫不客气,与东家不停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待到酒足饭饱之后,全身早已酥软如棉花一般,睡意也随之而来,窦长风见林萧困了,也没好意思多说话,就安排人把他抬到房间里休息去了,林萧沾着枕头就睡。

    半夜,他模模糊糊听见耳畔有喘气的声音,还有一股茉莉花的清香扑鼻而来,他顺手摸了一摸,感觉软软的,手感很不错,抱了抱感觉是个人,心里感到好奇,这时候,林萧的酒意也消散了一半,于是他微微睁开眼睛,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他竟然发现一个美丽的女人睡在他的旁边,惊奇以后便被深深吸引了,女子肌肤的清香沁人心脾,明亮的眸子使人着迷,林萧看得心动不已,真想扑上去扒光她的衣服发泄一番,但最终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林萧惴惴不安,他将女子推醒了,问道:“我说这位姑娘,你怎么睡在这儿呢?”

    姑娘笑了一笑,说:“这就是我的房间啊。”

    一听这话,林萧喝的酒都从背后冒出来了,他连忙满怀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是我走错房间了,我这就离开。”说着,他提起衣服就要离开。

    “你没有走错,这不仅是我的房间,也是你的房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叫芙儿,是窦府里的侍女,老爷特意安排我来陪你的,老爷说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了。”女子笑笑说,模样可爱动人,她感觉这个男人还挺有意思的。

    林萧没想到,这姑娘虽然外表清纯,但放得这么开,她看着林萧一脸的窘态,竟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姑娘,请你自重!”林萧嘀咕了一句!

    “你的这句话真是让人伤心,亏得人家对你一番好意,你却说我是风尘之人,只可惜,我的一番好心肠喂了你这驴肝肺!”芙儿撅起小嘴,气嘟嘟的样子!

    此刻,林萧觉得自己的脸上又红又热,还浑身冒汗,幸亏这是在夜里,不然好没面子。

    “姑娘,刚才是我的错。”林萧说完,拿起自己的宝刀,单膝跪地双手奉上,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这一幕,让芙儿目瞪口呆!月光顺着窗户照进屋内,屋内有了几丝明亮。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如此这般,让我怎能承受得起?”芙儿就要伸手来扶林萧。

    “不行,姑娘,我还是出去吧,不然玷污了你的清白。”林萧说,此时他的手脚都不知道放哪儿了。可是芙儿一把拉住了林萧!

    “没想到大哥好汉一个,竟然还怕这个呀?我一个女子家都不怕,你怕个什么?你要是离开了,老爷就以为我没有照顾好你,他会处罚我的。”姑娘撅着嘴撒着娇说道。

    “真是两头为难啊,但我不能就这样贪图你的便宜,这样吧,你就睡床上,我睡在地板上。”

    林萧说着,就拿了一张席子铺在地上,睡下了。姑娘看着林萧朴实憨厚的样子,感觉他挺有趣的,如今这世上,这种男人可不多了。

    林萧躺在地上,无法入眠。他捏了捏自己的胳膊,感觉到很痛,这不是在做梦,太好了,这儿不仅有好酒好肉招待,还有大把的银子可以挣,更让人开心的是,还讨得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第二天清晨,林萧走出房门,看到窦长风在庭前散布,步履急促,林萧判断,他心里肯定有事需要自己帮助,便迎着他走了过去。

    窦长风和颜悦色道,“那位小娘子,林兄可还满意?”

    “此等大礼,林某受之有愧,所谓无功不受禄,如有事需要我林萧,只不是伤天害理,东家尽管给个话便是,林萧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替我杀一恶人。”

    “一名金国将领,此人率军杀我大宋百姓无数,罪恶滔天,不知兄台可否为天下百姓做一善举?”

    “不瞒大哥,十余年前,我也是一名宋军将士,只因,大军与金兵交战中遭遇不测,我才混迹于江湖!”

    这么多年来,萦绕在林萧梦里的,就是那久久挥之不去的铁马金戈,是那让人热血澎湃的战马嘶鸣,想当年,他也是一名保卫大宋河山的忠贞将士,赤胆忠心,一腔热血。

    退伍之后,他浪迹天涯!

    然而,山河却破碎成了那个样子,这么多年来,他的心情都无比沉重,无比痛苦,虽然此刻浪迹江湖,然而他总是怀揣着满腔的报国热忱,他不能忘那支军队的骁勇,那支军队的初衷。

    这么多年来,林萧一直将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不对任何人说起。

    3 星月坡惊魂

    数月之后,林萧带着一百两银子来到星月坡,要买半个月前自己看上的那匹好马。

    不久前,他孤身一人潜入金营,在数千金兵的围攻中突围而出,将一颗血淋淋的头颅扔在窦长风的面前。但他发现,窦长风此人权势滔天,虽然在江湖之上仗义勇为,但也做一些下流勾当。

    一天夜里,林萧放弃了窦长风给他的一切,金钱,女人,只拿了属于自己的一百两银子,离开了长风镖局。

    来到星月坡,眼前的一切让他大感诧异,原本良马满当当的马厩,如今空空如也,不要说马了,就算是人,偌大的村落,也一个都没有,整个村落如同被人洗劫过一番,此时的星月坡,除了雨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

    林萧闭上了眼睛,但凡遇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他都要细细倾听一番,在他看来,自己的耳朵要比眼睛敏锐得多,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看到的东西太过于污浊,形形色色,花花绿绿,容易使人迷离,不似耳畔的声响,虽然嘈杂,可倒不至于骗人!

    他的耳朵动了,脑袋稍稍倾斜了一下,他在倾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他喜欢这绵绵的雨天,因为在这样的天气里,除了雨的声音,其他的声音都会沉寂下去,但凡有动静,雨幕总能像敲打乐器般给他警示,雨中,所有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哪怕是刀剑划过雨滴的声音。

    突然,他快步向前走去,在一间茅草屋前,他猛然停了下来,这时他看见,地上的水坑里,有淡淡的血色,他马上转身走向茅草屋,轻轻地推开屋门,霎时间,里面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五六个人,有老人有孩子,全部被杀死,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屋里。

    虽然杀过人,但是林萧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到了!他看到了贪财老板的尸体!唉!一毛不拔的人,终究还是因为他的财富丢掉了性命!

    林萧勘察了一番现场,搜寻着凶手留下来的微妙线索,只见屋子里整整齐齐的,丝毫没有打斗过的痕迹,倒是屋外,却很是凌乱,根据刀客的判断,这些人在屋外被杀死,然后被拖到屋里的。

    林萧检查了伤口,他们的伤口齐整讲究,都是一刀毙命,刀刀封喉。

    刀法如此熟练,看来行凶者绝不是等闲之辈,必定有高深的武艺,还有,将几十口子人杀死,且把他们拖到屋里,可以看出凶手绝不在少数。

    大丈夫人穷志不短,杀人越货的勾当实则让天下人所不耻,林萧要找到凶手,将他们正法。

    4 惩奸除恶

    江南晚春,杏花烟雨!建康城内,行人匆匆,雨雾蒙蒙!借问酒家何处,这十余里长街,当是南宋都城最繁华之地!

    只见,一位刀客来到街边酒铺前,怀里揣着那把刀,身上披着蓑衣,头上戴着斗笠!举手投足流露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他就是林萧,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在追寻凶手!

    “南来的北往的客官,上好的烧酒,快来尝尝啊!”老板冲着街口喊叫,即使在这刷刷刷的雨中,依旧是那样的洪亮,俨然成了街口一道风景。

    “老板,雨这么大,你这儿该不会打烊吧?”林萧放下斗笠,问道。

    “客官见笑了,这么点雨就打烊,咱老婆孩子吃什么啊!”

    “老板是个爽快人!”

    两人相视而笑!

    “客官,咱家的烧酒可美味了,咋样,来上一碗?”

    林萧说:“老板是个爽快人,这样,还是老规矩,一碗酒,一碟花生米!”

    “得嘞,客官稍等片刻!”老板一声号子忙活去了。

    为了除去这几个江湖上的祸害,林萧可是走得脚底都长出了水泡。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建康地界,刽子手露面了。

    依这些人的品行,抢了大把的钱,不来这些地方大吃大喝,逍遥自在,他们还能去哪儿呢?唉!看来自己高看这些人了。

    要是早知道这样,自己就在这儿守株待兔得了,想到这儿,他取下身上的蓑衣,抖了抖上面的水,放在一旁,蓑衣撒出了一串水花。

    离开星月坡,林萧一直在搜索着每一处可疑的痕迹,哪怕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马蹄印,亦或是一群人走过的足迹印。

    不觉中,已来到城中,林萧心里想,好你们几个强盗,杀了人,抢了钱,竟然还敢安然自得的跑到这儿来大吃大喝。

    这时,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传了过来,马蹄踏起一串串的水花,马蹄踏地的声音清晰可闻,林萧抬眼望去,十数个凶神之人骑马而来。

    “老板,我去去就回!”林萧利索的披上了蓑衣,顺手拿起那把宽刃刀。

    “客官……!”

    林萧在桌子上放下几枚铜钱,酒也来不及喝就跟了上去。

    一路弯弯绕绕,转过了好多个街角,走了大概一里路,这一伙人在一家华丽的酒楼前驻足,下马走进了一家客栈。

    于是,林萧乔装装扮成乞丐的模样,坐在了客栈的大门口,一眼望去,还真就那么回事,他这个人有一个长处,平日里,装扮其他的什么人物,那演技是相当的尴尬,但是装扮这乞丐,他可是一演一个准,林萧开玩笑地说,或许自己的上一辈子就是乞丐吧。

    别具一格的是,这个乞丐的怀里抱着一把破旧的油纸伞,用一条丑陋不堪的破布包着,时不时有人过来在他面前扔下一两个铜钱,看来,有人真的拿他当乞丐了。

    半个时辰之后,一群杀手大摇大摆走出客栈,林萧便单枪匹马地堵在了街市口的马厩旁,誓要手刃这帮鼠辈。

    这伙人火气上头,在隐隐的雨雾中,他们眼前的这个人一袭黑衣,刀之寒气一派森然,气度傲视天下,看这架势,一场血战已经不可避免。

    “你…你要干什么?”

    “为何要挡住我等去路。”

    “为杀贼而来!”寥寥数语,干净利落,林萧做事和他的为人处世一般,快人快语,一句话能将事情说个大概的,就不愿多说一个字,他觉得对于这样的人,说多了都是废话。

    “你这人为何如此,究竟受何人指使?”

    “星月坡!”

    “你姓甚名谁?”

    “西域断魂刀!”

    一问一答间,他们明白了,眼前的这个人,是为星月坡寻仇而来,杀手们决定背水一战,他们齐齐拔出了刀。

    如今江南梅雨季节,绵绵雨幕中,雨声掩盖了世间的一切嘈杂,凭借一双耳朵,林萧就可以听见刀剑划过雨滴的声音。

    清脆,利落,那种声音仿佛是美妙的琴弦,那种声音,仿佛断了线的珍珠落在玉盘之中,起起落落,往来滚动,还像是泉水与冰雪撞击的声音,清新敏锐,优雅脱俗,他在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包括这些刽子手快要停止的心跳。

    他们在寻找着机会进攻,如同群狼围攻虎豹一般。

    就在林萧闭目的一瞬间,几把刀就齐齐砍了过来。

    雨滴敲打刀背的声音愈来愈近,林萧拇指轻轻一弹刀柄,宝刀即可倒立飞出,与其中一个对手擦身而过,这是一刀封喉,对手缓缓倒下的一刹那,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在雨水中,仿佛一条红色的绸缎,随着雨滴的溅落,红色绸缎之上仿佛生出万千鲜艳的花朵一般,那么的惊艳绝俗。

    林萧不再耽搁,一阵黑影闪过,宝刀遮断了雨水,鲜血如丝,刀刀封喉,一瞬间,十几个人纷纷倒下,一声呻吟都没有。

    最后,雨水和鲜血顺着他手里的那把钢刀流了下来,顷刻间刀刃便被冲刷得干干净净,宝刀入鞘,悄然离去,这些人,因财害命,恶有恶报。

    林萧将刀放回刀鞘,眼里射出一丝寒光,说“敢动我的宝马,找死!”

    寒江孤影,一人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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