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侧卧着看他起伏的胸膛,沉重的鼻息夹杂着间断的鼾声,内心一阵无法抗拒地想要跳下床。支着脑袋的胳膊越来越无力,无法分辨是因为繁杂的未清醒的梦让头变得沉重,还是因为常年在洗衣店的冷水中浸泡而让手腕变得脆弱。不知道昨晚他是几点回的家,只隐约记得眯眼看见客厅的昏黄灯光亮了又灭,身边砸下了一个面粉袋样的重物,之后又睡了过去。
掀开被子,走到镜子前,眼角向外伸出的细纹,嘴角莫名向下的褶皱,都像是岁月无情的嘲讽。看了一眼镜前瓶瓶罐罐的保湿霜,必须承认的真理是:在化妆品和时间的对抗里,后者永远会承接到胜利女神的眷顾。
可是我只有三十一岁啊。
这是所有杂志里说的属于女人的黄金时代,似乎我在刚开篇就输了。
母亲也经常数落我,根本不花心思收拾打扮,一天看起来珠黄无采,谁看见了都不会想要多交谈一句,这么一串言词之后,话题总是会绕回她年轻时候的风光,这就像是个从不变轨的列车,沿途的风景或有季节更迭,终点坚定不变。
不过不得不承认,母亲在那个年代里确实是足够闪耀。如果要说这么多年见过的对“美”最执着的人,不把她排到第一绝对有失公允。但凡出门,一定会梳妆精致,哪怕出席活动迟到半小时,也要在衣柜前一遍一遍搭配成套的洋装,直到与今天的眼妆协调一致——我总是在心底里某个半明半暗的角落里,默默认为她只是想在万众瞩目的情形下入场,一面不好意思地道歉说路途拥堵,一面暗自细数现在有多少双眼睛聚焦在她身上——除了这些,她对于身材的保持到了令人吃惊的严格,绝不允许自己摄入高热量的一切,这也基本告别任何类型的美食。如果不小心多吃了半颗苹果,当天夜晚的公园里一定会见到她的身影,一圈一圈地绕着中心的湖跑步,那些坐在长椅上卿卿我我的情侣想必都见证过。
当然这些克制和隐忍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赞扬。远看母亲,谁也无法想到这是年近花甲的小老太太,那些与我同龄的男人上前去搭讪也不少见。她享受着这份宠爱,以至于用各类话语刺激我的邋遢时,我也拿不出什么例子来反驳。“就是因为那之后你总是这样不修边幅,老公才会不想回家啊。”
杯子重重地摔在茶几上,盖子滚落到地毯,我夺门而出。
根本不是因为这样。
那个华丽的大厅,红毯从这头伸向那头,桌椅餐具都充斥着幸福的味道,我第一次受到了类似于母亲所拥有的那样,近乎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追逐,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用力地抱住我的未来。
然而多年过去,我才明白,未完成的情节才能决定结局,不是开幕。
每天涂在脸上的护肤品,拯救不了眼角的褶皱,一如我无力拯救一去不复的我们。
谁也没想到我们的孩子,只拥有一天短暂的人生。助产士伸手递来小小的身子,软软地躺在我的臂弯,我和丈夫笑着流泪彼此对视的空间,充斥的一种新的默契。我摸着她细软发黄的发丝,有那么一瞬间想到自己也曾如此躺在母亲的怀里。被抱走的时候,护士有那么一丝不可言说的歉意,恪守条例是她的本职,质疑和拉扯无谓而无为。她的眼睛严丝合缝,这个世界来不及接纳她的美好。三年过去,她的容貌愈发模糊,每一个电视广告里的婴儿都像她,又都不像。我记得她绵软的触感,却记不起依稀的眉眼。
所有人站在他们的立场表达了遗憾和同情之后,都逐渐遗忘了这件事情。我也似乎忘了,至少是催眠自己忘了。不是刻意的回想,我真的会认为它是一场盲肠手术后麻药未消解带来的错觉。但是柜子里黯然的衣服和无心装扮的眼神,出卖了我。我努力过,赢不了伤痕。大家“再要一个孩子吧”的建议只能付诸东流。丈夫的晚归毫不意外,甚至觉得存在即合理。我们只是心照不宣地在等待一个契机,将这个摇摇欲坠的婚姻彻底地崩析瓦解。如果自我克制迁就他的努力是种难能可贵的美德,那我只能做一个恶人。
晨起时候的天空铅灰的,窗外的树草花木还没有完全暴露,这样的天气给了他们悄悄隐藏自己的机会。竟然生出了艳羡之情。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能是件不错的事情。今天是周六,本来是休息的日子,洗衣店的小姑娘请假回家,店长抱歉地找我临时替班。要说这份薪水不高的工作,似乎不值得我天天把手浸在水中,经常泡肿到无法动弹,但是店长是个极为体恤下属的人,加上她棕黑色的眼睛透露的关怀,总是能让人安心踏实地做工。即使那天送错了衣服,新来的小姑娘被顾客骂得狗血淋头,她依然保持着惯常的平静,只是叮嘱以后要细心,同样的失误不要再出现。小姑娘满脸错愕而后感谢不止。
要说这么一个老板,总是有些不合常理的地方。她好像设定好了程序,只要及时供给食物,就能一如既往地保持完美的工作状态。除了那次。在洗衣房背后的小道上,透过窗户,我看见她抱着手机的身影,肩膀微微地耸动,来回踱步,手臂起起落落,挂断电话久久地靠在树干上,绵软无力得像一个真实的人类。我没有过去,只是将烘干机的档位调高了一码,呼呼的热风盖过了窗外的啜泣声。
今天的单子不多,给最后一件风衣套上塑料罩,挤了挤位置挂在架子上,我在工装上摸了一把手。这件风衣要可以在罩子里安睡三个月了,主人会在秋天唤醒它。出了洗衣店的时候,那个夜市小摊搭起了熟悉的红色大伞,老板在边上淘洗花甲,每到这个季节,这个小摊就会出现,宣告夏天的到来。
“李叔,这么早就开始忙活了啊,小志呢,怎么不帮你一起弄?”
“咳,他去送外卖了,看不上我们这个小摊了,挣钱太慢。”李叔低着头,把坏死的蛤蜊挑到另一个盆中。“花甲这东西你得细细地挑,再等它们慢慢把沙子吐了,现在再洗一遍,这些硌嘴的沙粒才能彻底干净,才能入锅,现在的孩子已经没这个耐心了。花甲还得我来把着味道。”
“真是,每年夏天就等着你这口了。”
李叔在这个拐角占了八年了,一口锅八个小椅子,曾经也建议他是不是考虑租个小门面,生意或许会更好,他笑笑不接话。李叔的性格都写在脸上,眼睛不大分得很开,执拗地分隔在鼻梁两侧,不愿彼此亲近一分。嘴角微微向下,偶尔咧嘴笑也只是停在刚好水平的角度。黑白棕三色的头发混杂在一起,晚上临锅边翻炒时,大颗汗珠会黏在上面摇摇欲坠,在脱离前最后一刻被脖子上的毛巾拭去。他也不炒别的,就一门心思搞花甲,好像画蛋的达芬奇,花甲在他这里就是艺术。
“还是少辣?”
我拉开椅子坐下嗯了一声。
“算了,今天多要些辣子,按你平时的量来,吃辣也要锻炼的。”
“好嘞,吃的就是这个辣劲。”李叔拎起大勺开始操弄。
李叔说这批花甲是从老家直接运来的,必须是那片海才有最好的味道。
花甲开口露出嫩里,吸饱了汤汁。辣子的辣和着姜片的辛,加上一些吃不出的特殊香料,冒着腾腾热气。夹起一只当勺,盛起一小汪汤汁,舌头伸出卷起,花甲壳干干净净。吃花甲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掠夺者,要从这一盘中攫取最大的快感。
“最近怎么样?”
我抻出一丝笑意,还能怎么样,一样地生活啊。
“哈,叔活了半辈子,碰到什么难事就吃,一顿不行就两顿,总有舒服的那天,放弃啥都成,除了食物。”
“叔,这有一只死了的。”我夹起一个闭得严严实实的花甲给他看。
“哎呀,真是老了,早五年这家伙都不能逃出我的眼睛。”李叔一脸懊恼“扔出去吧,我再给你炒一盘。”
我萌生了一个想法,小心翼翼地取出纸巾,包裹住这个花甲,悄悄地握在手心。我要带它走。
“没事,李叔,下次来多给我一只。钱还给你扔桶里了啊。”
林荫道上的路灯笔直,远处那个坏掉的灯还是没有市政来修,三明一暗的闪烁像来自某个远古时期的信号,如果能被破译,现在我们所秉持的原则规矩也许会被颠覆。我漫无天际地想像着,感觉手掌传来微弱的触动。猛地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只没开口的花甲是真的死了么?还是它只是忍受着灼灼的热火,等待一个出逃的机会?加快了脚步,我要在它逃走之前回到家,想办法吃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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