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落时分

作者: 污流 | 来源:发表于2024-04-20 14:05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越精细能级之间跃迁所对应的辐射周期乱掉了。当人类试图用更古老的计时方法推理出原因时,他们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恐怖的诅咒,所有的时间计算在基数阶段就已彻底乱套。他们运用了大半辈子的数字公式与物理规律在未知力量面前黯然失色。这关系到人类文明的尊严,于是一部分研究人员在经历多次屈辱的失败后选择自我了断,而另一部分,则是拿起了十字架。

    就连最伟大的科学家都在遗书中这样写道:我尝试过计算出一小时等于多少秒,可这就像是,已知的唯一条件是我妻子今天睡前吃了半只烤鸭,但要我推理出她下一个生理期一样。所以六十的二次方和一个小时有多少秒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这太迷信了,也太绝望了。

    乱套的不仅仅是精密仪器,还有人的大脑。人们失去了对具体时间的敏感性,往后只分得清白天黑夜,而遗忘了今夕是何年。

    其实这是发生在零点零一分的事,尽管大多数人都在熟睡,但我们高效的社会还是在那一瞬间将绝望传遍每个角落。当然,如此迅猛的办事效率,这是最后一次了。

    吾先生是在太阳比较刺眼的时候惊醒的。起先,他在逐渐泛白的混沌世界里怀疑时间,随后变得烦躁不安。他等待着闹钟来临,好终结掉翻来覆去的挣扎。直到他确信,已经清醒到再也无法欺骗自己“可能还在深夜”,于是他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

    刺眼的光芒带来的威慑力很足,他像是被曝光在一处峡谷之间的透明玻璃地板,狂风将他的内裤吹上了天。

    手机上的时间看起来像一串恶搞的鬼脸表情图,但此刻,他无暇思考为何被闹钟背叛。他已经是一位成熟的男士了,会将每一分精力花费在即时利益上,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对新鲜事物的探索中。

    首先脸是不用洗的,因为昨天早上已经洗过了,抠去眼屎,别人也不太看得出来;牙也没必要刷,喷几下清新剂即可伪造出刷牙的假象;至于在阳台上晾的袜子也大可不必去换,直接穿上扔在地板上的脏袜子也无伤大雅,反正只穿了一天,也不会臭到外泄,重要的是能减少几分钟来去阳台的时间;但皮鞋一定要擦,它不能不反光。

    他要感谢此前规矩的自己,为当前的不幸运增加了一些容错率。如果此刻地板上的袜子已经穿了两天,那么他一定会在纠结中耽误时间,并最终抓狂。

    时间是挤出来的,且一滴时间一克金,吾先生深谙此道。他成功避开了上班最高峰,人群密度告诉他时间尚有宽裕,也许他并没有迟到,只是今天太阳起得比较早。

    不过,今天的红绿灯格外异常,红绿都不亮,堵在十字路口的车都熄了火;有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拿着喇叭不停地喊着什么,而听的人们在交头接耳,大家都皱着眉头。

    这些都跟他没关系,哪怕他被地铁服务员告知今日暂时停运,他也只是下意识地寻找一辆共享电动车。

    只有在速度达到最快时,他才有功夫去感受别的事。

    实话说,他不喜欢阳光,以往在上班前后的路上,总是太阳还没太多存在感的时候。他习惯了这样,如若不然,那就是他迟到了。于是呢,见不到刺眼的阳光,就成了他安稳的象征。

    然而吾先生还是迟到了,但他依然是第一位抵达公司的员工。

    办公室里仅仅坐着他的项目经理,事实上经理之所以比他更早,是因为经理昨天没有回去。

    经理说,世界大乱了,今天不上班。

    只有吾先生还不知道。

    他并不清楚那五个字的含义,在那一瞬间,他甚至并不紧张。情绪只会影响他处理困难的效率,理智已经成为他的本能,他本能地要赶到超市去囤积物资。他的电动车很快,九转十八弯,但他的内心却冷静得笔直。

    他不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日子,经验告诉他需要买一些保质期坚挺的食物。

    他还是有一点失落的,因为他不喜欢假期,尤其是假期结束的那天晚上,他总是睡不好,算是这些年唯一没改掉的坏习惯。

    这种失落很快就转变成焦虑,别人似乎比他更早地预见这一天,他们提着大包小包,那些都是在资源竞争中胜出的人们。

    吾先生心理很不平衡,这些家伙明明没有他起得早,他们居然很多都穿着拖鞋。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按规矩来讲,不配赢他。

    可这次的竞争规则恰恰相反,晚上熬到凌晨以后的人,以及早晨赖在床上的人,他们往往率先发现今天的反常。

    人们看不到时间了,明明数字就在那里,但它们总会变成不可名状之物。就像相濡以沫的恋人,总会在某个瞬间变成陌生的模样,但就是说不清哪里不像了。

    吾先生输得一塌糊涂,因为在时间消失以前,他太想赢了,所以错失了先机。到了超市门口,他才知道这个世界这次乱得有些异常。

    其实超市的库存还很丰富,大量采购的环节还没有持续多久,许多客人便忘了要买什么,也忘了自己来采购的目的,他们想了想,明明自己也不缺什么,不懂为什么突然这么急。

    接着是收营员,他们遗忘了一个上午班的分量,时间消失以后,他们觉得这个岗位是永恒的,以至于突然搞不清一直数钱的意义在哪里。他们对于未来的规划突然间成为一个浪漫主义者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只记得昨晚没有睡好,于是纷纷提出辞职回家睡觉。

    吾先生也在这时感到不适,他突然没有搜购罐头的欲望了。他认真地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果然和他们说的一样,已经怪诞到肉眼无法识别,他赖以生存的紧迫感也随之消失,可这又立马让他提心吊胆。

    他可不能丢掉规划时间的能力,这不仅仅是储备物资熬过这次灾难那么简单,这还关系到他的未来,那是他搭了好久的积木,来自时间的紧迫感是他的梁柱。

    这相当可怕——他还有两个项目要跨地区合作,他已经拟定了方案,但第一步是要通气彼此的时间;他要还银行的贷款,他已经逾期过几次,再犯就成老赖了,他在老家是个体面的人;他还要按照约定的时间陪伴相亲对象,那姑娘算是他遇到的最不讨厌的人,他明明很幸运;他要去医院定时打针,一个月内他的假期只有一天才刚好赶得上那位主治医师值班。

    时间消失之前,他很努力,身边人总夸他是个效率很高的白领,是普通大众中的成功人士,未来可期。时间消失之后,他失去了许多东西,成了最不求上进的人。

    他看着太阳,目前正在头顶上,但他却约摸不出时间来。太阳烧得他头皮发麻,他疯狂地抓挠头发,他明明还可以快速心算两位数的乘法,但就是对于记录时间的数字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只能回想起以往在这个时间段在做什么,但他的素材很少,因为那都是千篇一律的画面,他左手拿着筷子往嘴里扒着盒饭,眼睛盯着笔记本电脑,右手拿着鼠标在文档里检查上午的工作进度。

    十年如一日,他不记得他吃过的到底有什么菜。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根绳子,试图在天花板上寻找一块坚固的地方,确保万无一失。

    家里的吸顶灯很豪华,能照亮整个客厅,通过开关能变换四种颜色,每一种都是不同的氛围。它一万块,买回来四年了,却并没有被好好体验过。他总是打开那个最亮的冷白色,这利于他能快速找到需要的物件。

    其实他觉得昏黄色调才是最舒适的,他幻想过在这种色调下和新婚妻子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结果电视机从买回来的那天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再开机过,掀开盖单,电视还是很崭新的,保护膜还在,他不想那么快揭开,他认为这是一种象征,只有在大功告成的那天才有资格解开封印。

    他觉得沙发也买得太早了,他没有时间在上面摆出慵懒的姿势享受,只要屁股接触到柔软的坐垫,便立马如坐针毡,所有未完成的计划瞬间在脑子里齐头并进。

    这次他破天荒地将吸顶灯开关了四次,调到陌生却又久违的昏黄色。他直视着那块暖暖的光源,像是看了一辈子。

    他站在沙发上,把绳子系到吸顶灯用来装饰的挂钩上,将自己也装饰上去。

    他掉在了地上,只是因为挂钩不是纯铜的,只有外表一层铜皮,断裂处洒落一地铝的碎片,他被无良商家救了一命。

    他已经不知道颓废了几日,这些天他一直躺在床上思考一件事,就是在他快要窒息时闪过的走马灯。

    那里没有繁忙的办公室,也没有赶外差的飞机列车,甚至没有现在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所谓的家。

    那个世界是失真的,没有单一的颜色,他穿着标新立异的服装,和一样的少年们骑着自行车去网吧,嘴里叼着香烟。

    他不敢再细想下去,那种生活是不务正业的,他不愿去温故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他怕上瘾。

    于是他又把精力放在如何去忘掉这些记忆上面,他费了好大的力,差点失忆。

    人的脑容量遵循质量守恒定律,不愿装得多一点,也不愿少一点,倘若要少,就要拿新的代替,比如他步入正轨的这十来年。

    但人的脑袋是何等的懒惰又聪明,日复一日的生活会被简略成一个缩影,在这个基础上,任凭他想出花来,也不过是食之无味的复制品罢了。

    他逆着记忆,努力回想起上一个难忘之日,结果依旧是在工作稳定之前。他忘记自己当时多大,但可以肯定,那时候他正在歌厅里喝啤酒,他试探着把手伸向倒酒女郎的胸部,那一刻他心跳很快。

    他记得那个女人的面容,比在公司里朝夕相处的同事还要清晰。

    和许多人一样,他也有一段浑浑噩噩的时光,不懂得时间的宝贵,肆意妄为。为了矫正,他付出了很多代价。但时间消失以后,那些时光又让他饱受折磨,似乎他记得的就只有那些懒散的日子。

    脖子上的伤口仅仅缓解了他几天的自杀念头,绝望依然是蠢蠢欲动。

    他并没有收到银行的催债信息,与时效性相关的行业都停业了,事实上绝大多数行业都停业了,毕竟文明的发展离不开对时间的掌控。

    虽然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但他也彻底丧失步入正轨的希望。他原本羡煞旁人的人生状态,如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电力系统也开始不再稳定,他的小区时不时地停电。他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的土房子里,电视是最高科技的产品。他有一部很爱看的动画片,但它播出的时间段却经常停电,由于每天他能够看到的时长很不确定,他格外珍惜每一秒钟的播放。

    城市的交通很拥挤,开汽车并不能很稳定地在上班之前赶到,他的车一直被搁置在地下车库,终年不见天日。如今他开着车,并非是有了闲情雅致,而是手机什么的都没电了,他无处可去。

    由于红绿灯的无法识别,市区内的公路堵满了车,而外环相对要好一些。

    他开车行驶在外环路,再到郊外,并不拥堵。但往市里望去,许多司机依然停留在原地。时间消失了,交警们已经失去了规划路段的能力,只能一辆一辆地疏散,像是在愚公移山。不过还好,大家都不急,还可以叫盒饭,还能和邻车车主打扑克牌。

    路边有几个小孩在玩泥巴,他们天性如此,本就不在乎时间,这次变故对他们而言不痛不痒,甚至没了大人的约束,他们玩得更痛快了。

    其实人类的体系也没有完全崩溃,钞票还能用,种植厂和简单的制造业还在运行着。只是大家都没了昔日被挤压到临界点的戾气,没有任何人催促,就连超市也陆续开始重新营业。员工们困了就睡觉,觉得闲了就干几下手中的活,再一边和旁人唠嗑。

    他们都享受着漫长的时光,因为他们都知道,事已至此,再怎么样未来都无法变得富有,但此刻不去思索贫穷的他们很充实。

    看着芸芸众生,吾先生突然有种惬意的感觉。他像是悟出了点什么,可等到缓过神来,只感到自己很委屈。他以为自己什么都做好了,却什么都没做。

    他不喜欢开车,也不愿为那套披着刚需外衣的奢侈品房间买单。但时间还在的时候,大家都喜欢,于是为了像个人类,他也装作喜欢了。

    你都这么大了,还整天浑浑噩噩的,对未来一点规划也没有。

    这是长辈对他老生常谈的一句,接着是朋友,恋人。

    这些人都离开他了,他后知后觉,发誓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做一个大家都期待的人。结果这些年愈发地感到孤独。

    似乎他对时间利用得越充分,越是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在他决定放下自己天性的那一瞬间,仿佛他就老了,死了。

    他不知道是否还能重新来过,是要有新的人生规划,还是干脆不走了。为了得到这个答案,他最终决定回老家。

    他在一路上排练过许多次,究竟要选择哪种姿态面对父亲,愤怒或是可怜?但到了接近家乡的路段,他又忘了那些编织的对白。

    他看到一个正在田地里耕田的老道,这位老先生和他小时候见过的一样,还是白须白眉的,似乎连道袍上破烂的补丁都和从前一致,像是从梦里走出来的。

    他停下车打了声招呼,老爷爷,还记得我不,埋我妈的时候还请你看过风水呢。

    老人埋头挥舞着锄头顾不上观望,但仍用亲切的乡音笑呵一句,记得的,黎娃嘛。

    吾先生惊叹道,厉害啊,这么久不见了还能一眼认得我,话说你可真是岁月不留痕啊,难得难得。

    老人连忙摆摆手,说,哪有的事哟,只是你们年轻人老得比咱快撒。

    吾先生苦笑道,也是,天天计划这个又计划那个的,时间根本就不够用,最近又碰到这种灾难,更愁了。

    哈哈哈哈哈,老人扔下锄头,把手叉在腰上,朝吾先生大笑道,你瞅瞅我,看我怕不怕你们说的那啥子灾难,计划计划,你们计划个鬼娃子哟,你们打娘胎里出来,有过计划没有撒?啊你现在计划一下,你就能计划出命运来了?你是玉皇大帝还是观音菩萨?老子饿了找食,困了找床,这他妈才叫计划,哪跟你们一样的,饱了也要找食,卧在床上了还在找床,夯货。

    吾先生被骂得面红耳赤,赶紧踩油门溜走了。

    行驶在乡村的泥巴路上,吾先生对时间又有了新的概念,即便有些记忆从未被他回味过。

    有一条分割两亩田的臭水沟,过年的时候他和小伙伴们都会跑到这里玩擦炮鱼雷,他的花样最多。有一次他把鱼雷点着后塞到癞蛤蟆的肚子里,看到其他小孩都吓坏了,他洋洋得意。

    田地过了就是镇头了,镇头有一所小学,围墙应该是翻新了,看起来白茫茫的,不过外面依然有许多粉笔头,应该是用来投掷外面的路人的,他也玩过,有一次还投进过一个丰满村妇的胸领口里面。

    离开乡镇的小路上有一片桦树林,这是他第一次单挑打架输了的地方,他当时在倒地旁边的石头上刻下奋发图强的语句。那块石头应该找不到了,找到的只有那个夏天的蝉鸣。

    在工作中,他会动用全部的学识与精力来解决问题,但第二天,他不会记得,再眨巴眨巴眼睛,年复一年。

    但在这里恰恰相反,他重新获得了触景生情的能力。一路走来,这些细碎联系在了一起,成了动态的时间,那是他活过的证据。

    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从前没有少年得志,将来也不会大器晚成,所以有关于他的时间节点并没有宏大且正向的。但他还是得承认,这是他仅有的一切了。

    他从未像此刻这般讨厌工作,那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生存手段,或是用来迎合俗世的一层皮。那并不是什么荣誉,他无比确信,就算他撒手人寰的那一刻,那些兢兢业业的日子也只是一个枯萎的平面,它空有时间的长度,却没有时间的纬度,像一具时间的尸体。

    他猛得踩进油门,向离开了好久的地方驶去。他不用再犹豫了,他决定用愤怒的姿态面对父亲,谁叫他骗了他。

    但就算见到了父亲本人,他的怒火也无从施展。父亲老年痴呆了。

    他是从邻居口中才得知父亲正常时候的样子。

    邻居说,自从小吾离家出走后,老吾一点也不想念自己的儿子。这是老吾自己强调的,每次他都乐呵地点上一根烟,说这孩子有骨气的,随他。老吾还说,自己从来都不给儿子打电话,他觉得那样不够爷们儿,他就是要儿子保持野性。

    但后来呢,他跟邻居讨论到这个话题就不太爱笑了。再后来,他请到派出所的人到家里做客,挺大阵仗的。邻居这才知道,其实是老吾打不通儿子的电话了,他其实怕得很。

    不过这最终是一场闹剧,派出所的同志说小吾没事,但老吾不信,直到人家拿出小吾的就业信息才肯罢休。

    于是老吾又阳光了起来,他其实并不懂儿子所处的行业,但他这种人就是这样,以为不懂的就是上档次的,而上档次的职业肯定很吃香。他知道这个社会的财富很多,以为遗传他基因的宝贝儿子一定会比别人瓜分得更多。

    他写了一张清单,这张清单跟之前的都不一样,为了完成,他开始尝试接触年轻人喜欢的东西,比如游戏与动漫。他其实瞧不起现在的年轻人,觉得他们是垮掉的一代,但他儿子好歹站起来了,他只能勉为其难地蹲下去拉一把。

    吾先生听到这里,冷笑了几声。父亲确实喜欢给他写清单,分阶段,定目标,好方便掌控他的人生,不知道这次父亲又打算玩什么花样。但邻居摇了摇头,表示这次不一样。

    清单里的条目并没有奋斗目标,存款规划之类的,而是何年何月何日,去听哪个明星的演唱会,去哪个景点旅游……老吾时常对别人讲,到时候会拍许多照片,将来拿给孙子看。老吾其实不知道,在旁人眼里他已经成了一个天马行空的想象家,这不像那个死板的他。

    那清单呢?吾先生斜了一眼正坐在凳子上发呆的父亲,半信半疑的。

    邻居摇了摇头,那清单丢了,厚厚一摞子呢,老吾天天找,天天找,忽然有一天,他就痴呆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谁知道,现在谁还能约摸时间的?哦等等,我想起来了,好像就是时间出岔子那会儿,虽然不知道离现在过多久了,但我知道我那天忘关热水器了,你爸就是那天傻的。

    吾先生有许多疑问,他尝试问父亲记不记得自己,然而父亲只是喃喃地说着什么,只听得见嘴唇开合的声音。

    当他得知自己对父亲来说有多重要,就已经没有怒气了。他现在只想听父亲亲口说出来,自己是值得骄傲的,哪怕只有一句,也足够化解他的委屈了。

    老吾其实身体还好,吃喝拉撒睡还是能靠本能解决的,也能上街买菜,但对除此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是漠然。他已经成了一块木偶,按照陈旧的轨迹运转着。他不会再有什么新计划,也没有适应时间慢下来的能力。

    父亲死了吗?吾先生这样猜测着。他不甘心与父亲就这样形同陌路,于是等待他认出自己的那一天。

    他不知道等了多久,终于确认父亲念叨的那俩字与自己毫无关系。他想听清那到底是什么,一遍又一遍。这和早九晚五地追求效率不一样,他的耐心不会被掐着点熄灭,是永恒的。

    直到某天,他终于悟出了那是什么,是木梳。这跟母亲有关,虽然他对母亲没什么感情上的羁绊,但毕竟是回到家了,难免会梦到点见不到的故人,梦着梦着,就轮到母亲了。

    母亲在世时,会常常给小吾讲一个笑话,就是一个傻小伙追一个姑娘的故事。有一天,傻小伙决定送一只斑鸠给姑娘,作为定情信物,但他失手把斑鸠弄死了,这眼看姑娘的生日到了,没办法,就把斑鸠变成熟了的,放在精致的笼子里。姑娘很生气,把这傻子赶了出去,但这傻子不甘心,临走前偷了姑娘的木梳,作为定情信物的交换。

    这时候如果老吾在场,他就会挠着光秃秃的后脑勺对着母子俩发笑,笑得很傻。

    木梳不在家里,在母亲的棺材里,是老吾在盖棺的时候放进去的。他云淡风轻地对小吾说,这个小东西会影响到我们未来,就让它随你妈去了吧,省得人惦记。

    现在,吾先生将母亲的坟墓砸开,找到了那把红色木梳,擦干净,把它安放在父亲的手上。

    老吾问,你妈啥时候回来的?

    还没有,还没到家。

    哦……那她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

    可能,一会儿吧。

    哦、哦、一会儿啊,那我先去把米煮上。等一哈,一会儿是多久啊?

    吾先生想了一会儿,说,等你下次记得的时候,她就快到了。

    从此以后,在老吾的生命里有了主题,那就是拿着木梳傻笑,在任何时候他都念叨着,你这死妮儿,一会儿哟,一会儿你就到了。

    一天。又一天。每天都是那么地值得期待……

    吾先生接受了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位置,自己只是父亲解答人生的结果,而母亲才是出题的人。结果会有很多种,但问题只有一个,这一点父亲并不知道。

    他的重量只是一纸清单的重量,虽然父亲为此耗尽心力,但父亲也是被欺骗的人,和他一样,弄错了方向。他一想到,父亲在母亲入棺时表现出的乐观豁达,他就很心疼。

    当吾先生再次从老家返程时,他轻松了不少。许久之前,他背了个很大的书包出来,如今终于把它还回去了。

    他想做点什么,一件自己想做,但别人都不看好的事,非做不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感兴趣的事逐渐凋零,不过他总算找到一个,那就是做公益。

    他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拯救世界,从识字看图那天就开始了,只是他的英雄主义一直对旁人难以启齿。如今这个梦想落实在现实里,那就是去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

    在这段特殊的日子里,他很容易就达成目标,医院的急救程序几乎瘫痪,他加入了运送病患的志愿者行列。

    报酬可以说几乎没有,只是在日落时分,领班会给大家发一天的饭钱。

    很神奇,在那些濒临消失的生命面前,他仿佛又有了计算时间的能力。为了与死神赛跑,他的大脑迅速规划出最捷径的路线,以平生从未有过的速度。

    他听到身后伤者的血液滴答滴答的声音,像计时器一般敲打在他的心里。他心生一股凌厉劲儿,将油门踩到底,那一刻仿佛他赢了什么。

    他跑赢了时间,用他的热爱。时代变了,现在是他领着时间跑。

    为了让他的救援成功率提高,他在车上安置了一些急用器材,但这些很贵,需要他自己掏钱。

    他的家其实很豪华,豪华到自己都舍不得享受,于是他决定将它们一一拆掉。他有过一丝犹豫,因为他就差一个智能空调系统,就能配齐清单上的小康居家标准了。

    不过他还是把清单撕碎了,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配齐了那一套,也会在清单里添加别的昂贵大件,这是一件没完没了的事。

    贱卖了家里的东西后,他的车已经变成了一辆小型急诊室了,他救过的人已经多到数不清。

    不知道过了多久,吾先生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份工作,他对热爱的告别方式就是把这辆车捐给了医院。

    只因没有人记得他。伤病人员与他的缘分往往是在自身最痛苦的时刻,所以他们没有那个条件去了解这样一位可爱的人。

    原来他并不是想去拯救世界,而是想当英雄,一个人尽皆知的英雄。他要出现在十几亿人的眼前,在电视采访,在新闻周刊。

    默默无闻让他看清了自己,不过,他倒是对自己的庸俗一笑了之。

    现在他百无聊赖,却没有感到任何空虚。

    即便是同一个选择,理由也可以是相悖的。他在浴室里拿起一个刀片,在手腕上画了一朵正在绽放的红花。

    那时候他脸上还长满了青春痘,当时流行这种不伦不类的行为,假装自己很坏,很伤感。这其实并不是傻,不过是为了吸引在文明轨道上的人的注意罢了,哪怕是被指指点点呢。

    他快要睡着的时候手机响了,他仿佛听到了闹钟。

    喂?哪位?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他快忘掉的声音,吾先生你好,我是汝梦欢,你还记得我吗?

    是汝小姐啊,记得记得,最近怎样?

    汝小姐像是如鲠在喉,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地轻叹一声,说,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我处理掉它们用了很久很久……

    吾先生催促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赶时间呢。

    没……没什么,你先忙吧。

    哦,那好。吾先生正准备挂掉电话,他快要看不清手机了。

    等一下!我们的约定还算不算数?

    吾先生快要合上的眼睛捕捉到一丝光亮。

    汝小姐喜欢吾先生,这是她对时间妥协后得到的结论。

    从记事开始,她就坐上了那辆大众牌命运列车,有时她会被车窗外的景色吸引,但总会有人贴心地为她拉上窗帘。她喜欢过许多人,但他们都不在列车上,跟她不合适,于是就匆匆错过了,连带着春夏秋冬。

    吾先生是列车上的人,他们的命运轨迹可以彼此平行,在她两位数的相亲对象中,他的适配性是最高的。

    她其实并没有相亲的动力,爱情这个食品是有保质期的,人越早了解它,就越不幸——吃多了的人,会腻,会挑剔;就算当初忍住了,没有开袋即食,时间久了,也会失去它的新鲜气儿。

    她决定相亲的原因是消极的,那段时间的化疗让她开始掉头发,她突然想去尝试一下被允许食用的爱情,并附带着一丝报复的快感。

    时间消失后,她的尝试戛然而止,因为没人会为一个未知的时间赴约,大家都那么忙,何况对方还是一个把未来规划得很好的人。

    但在她颓废的日子里,吾先生依然是个不确定的答案。在以前,大家的接受与拒绝都是那么地迅速与高效,而这次的等待让她像一头迷路的小鹿。

    灾难摧毁了那辆装满忙碌的列车,说不定吾先生被洒落在一处奇异的风景,那里的蝴蝶可以飞舞一百个季节,那里的鲜花永远不曾凋谢,那里的人至死都是少年。

    她将吾先生和那些喜欢过的人放在一起,又在时间的欺骗下,她以为已经喜欢了很久。

    她说,我目前在老家,我去那家咖啡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吾先生问,你在哪?

    我在乌鲁木齐,他们说离深圳还有四千多公里呢,航班和铁路又都停了。

    吾先生摊开手掌算了算其他交通工具的里程,随后又无奈地甩了甩手,索性说,你来,我等你就是了。

    汝小姐兴奋地喊出声,真的吗?那太好了!可、可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到诶。

    没事儿,就像你也不知道我会等多久。

    吾先生来到那家初次相见的咖啡馆,他等到了日落,还是没有见到汝小姐。

    他的手机没了信号,和其他人一样。随着人们对时间概念愈发的模糊,连最基础的信号塔和基站也难以维护,大片大片的区域接连失去即时通讯条件。

    从那天起,他和她失去了联系。

    然而,那家咖啡馆却照常营业,只为服务吾先生一个人。店主知道,曾经的男男女女在时间消失后,再也没有来过了,唯有吾先生的等待,才让这家店有了存在的意义。

    店主问他,她会来吗?

    吾先生喝了一口咖啡,会的。

    也许只要答案来得漫长,期望中的美丽就能经久不衰。

    吾先生并不喜欢汝小姐,毕竟他们只有一面之缘。他只想为一件未知的事情执着一次,他的叛逆已经占据了他的灵魂,让他成为一个颇具力量的勇士,他突然明白“至死是少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他的外表开始变得不再光鲜,浑身沾满了等待的尘埃,他没有时间回家去休整,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他知道自己在和什么对抗。

    一位摄影爱好者观察吾先生很久了,从他仪表堂堂一直到蓬头垢面,只有他面前的那杯咖啡依然冒着热气。

    摄影师在照片背后写下,往后的车马邮件慢,一生只够等一个人。

    陆续有其他人走进这家咖啡馆。有些人第一次来,只为目睹那位痴情者的尊容;有些人在这里拿着爱情失物招领,等待消失的另一半蓦然回首;还有一些人在这里寻找有缘人,试图遇到自己的故事。

    他们都不赶时间,便不会轻易想着拒绝,而是尝试走进对方的世界,万一那里的某个角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呢。

    有人会弹吉他,有人会念散文诗,咖啡馆开始充满忧伤的文艺气息,店主自己都没想到,这家本该倒闭的店面,却在时间消失后,恢复到最初的模样。

    吾先生也沉浸在这样的世界,他忽然觉得爱情和谁发生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间有没有一段难忘的时光,他想,如果汝小姐此刻和他一同体验这咖啡馆的氛围,他们是可以互相喜欢的。

    可惜,都市的爱情速配只彰显出“和谁发生不重要”这一观念,初次见面的他们,没有现在这样浪漫的气氛,许多人都还拿着公文包,他们甚至都能发现与自己速配失败过的对象,就在邻桌。

    吾先生还是不愿意回去,哪怕他已经感受到隐隐的煎熬。咖啡馆的顾客都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另一半,他们依偎在一起,交头接耳地开玩笑说,你看,那位最先来的吾先生,他好像一条狗啊。

    有人曾经劝过吾先生,为什么不及时行乐呢,你的那个她未必会来,但每天都有新的女士走进这家店,你看,又来了一个,先去抓住你眼前能够看到的吧。

    吾先生说,我等,不是因为我傻,我是怕她真的来了,所以只要我没死,我都一直认为她在来的路上,万一真的是这样呢……

    吾先生不知道,汝小姐和他的想法一样。在她骑着单车,每每经过高山、河流时,她都有过犹豫。

    我是不是花的时间太久了?他还在那家咖啡馆等我吗?他是不是已经有了新的伴侣?他还记得我吗?

    当她准备折返时,她又怕得流泪,她怕他还在等她,她怕自己是辜负的那一方。于是她又咬着牙继续前进,哪怕她到了那家咖啡馆得知他离开的消息,也算是输得心安理得了。

    某天深夜,咖啡馆的恋人都相继亲吻告别了,只留下一位埋头沉思的男人,他是唯一的余数。

    只是看起来像沉思罢了,他的大脑已经思到完全空洞,他忘了等待的意义,也忘了等待的对象叫什么,只是盯着对面的那个座位发呆。这是他固执的代价,他已经接受了自己越来越傻,唯独不接受离开。

    门外传来隐约的自行车铃声,他被这声悦耳的清脆吸引,看到玻璃墙外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她的自行车倒在了地上。

    男人缓缓从咖啡馆走了出来,带着恍若隔世的表情。

    他的胡子和头发几乎一样长,西装皮鞋已经破旧不堪,浑身散发出一些异味;她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裸露出的额头还刻着风吹日晒的痕迹。

    这才是他们第二次见面,但无需多言,他们都知道的,其实他们已经相处很久很久了。

    时间消失以前,吾先生和汝小姐彼此合适;时间消失以后,吾真黎和汝梦欢彼此相爱。

    某天,汝小姐对吾先生说,自己还剩最多五年时间。

    没人知道五年是多久,就像小孩不懂离别的概念。

    但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孩子总会长大,人类的文明总要进展。

    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位和吾先生相似的人,就连他们第一次自杀的时间都几乎一致,只是和吾先生不同,他用的是一颗有毒的草,那类草植很好看,他小时候就想尝一口了。

    他的时间仅仅停滞了半天,就找回了自己,那类毒物居然有治疗时间的功效。他觉得自己多么地幸运,有这样一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机会。

    他的野心在那一刻膨胀到了极点,事实上他也做到了,比别人多一个规划时间的能力,足够让他登上人类的顶端。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他的组织中,很快,他就带领一支当前最高效的队伍,行走在这个生产力遭受打击的时代,疯狂地吞噬物质。这对和平的威胁空前绝后。

    为了反抗那种霸权,人们不得不去食用那种有毒的植物,告别现在漫长的日子。

    社会要运行,生产力要恢复,人们需要工作。

    一时间,所有的企业都在招聘条件第一条注明:需要时间观念强。

    物价开始上涨,普通人不得不接受效率更高、时间安排更饱和的工作。

    吾真黎是一个人去排队买药的,汝梦欢今天有点不舒服,就没一起过来。

    他听说,并不是时间消失了,而是人类的感染了一种特殊的外太空病毒,症状就是感觉不到时间。只是人类比较幸运,刚好找到了解药。

    人类的效率很高,很快把那种草本植物制成一盒盒胶囊,现在已经销售到全世界了。

    吾真黎很想知道五年到底有多久,就迫不及待地扣下一颗尝了尝,很苦。

    五年很短暂,而且他和汝梦欢已经使用了一大半,在剩余不多的日子里,他还要使用大部分的时间精力来工作,以补贴家用。

    但这时他突然对“五年”这个时间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在认识汝梦欢之前。

    是一个医生对他说的。

    他这才想起来,他的体内有一颗淋巴肿瘤,他早就忘了去做检查,于是连忙找到那位好久都不曾联系的主治医师。

    做完透析之后,他如释重负,果然已经变成恶性的了。

    他花光最后的积蓄,买了一些好看的衣服,大包小包拎回家。

    他对汝梦欢说,我们把房子还给银行,会得到一笔钱,然后去旅游吧。

    汝梦欢的鼻子发酸,她小心翼翼地问,是因为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吗?

    吾真理指着她哈哈大笑。

    你到底买了药没有?五年到底有多久?我们还剩多少?

    吾真黎说,五年就是差不多一辈子啊,你这笨蛋。

    汝梦欢不信,非要自己吃一颗治愈时间的药才肯信。

    好在吾真黎早有准备,他拿出一颗有些松动的胶囊喂到她嘴里。

    她嚼了下去,说,有点甜,像巧克力。

    他问道,现在你总信了吧?

    她点点头,那个永恒的时间未曾松动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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