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停笔,因为我再写下去地话,就是着了法相。----李率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出自《金刚经》)
什么是:法。法就是方法,载体,而非目的,与目的地。
但是,没有法,也就没法到达目的地……也就‘无法’实现,你本应的目的。
这就叫做:‘无法’。有人说:你无法……如何,如何,或你无法……怎样,怎样。
这个:‘无法’二字,是从这儿来地。
道理,是一样的。‘法’,只是载体,而非目的地。
目的地,叫:本。而,一切法,无论是什么载体,无论这个载体是什么,怎么操作……怎么应用……我的‘法’,是靠着:写作。
我先事先声明。我的‘法’,是靠的:写作。
我从来,不是一个作家,起码,我觉自己不算一个合格地作家。我只是很像“作家”。作家是为人而写,我是为我自己而写……所以,我顶多算作一个:修道人。
一个很像“作家”地,修道地人……这是我提前声明地。
当然,这世界上还有无数地‘法’,佛说有:“八万四千法门”,天知道那究竟都有什么,但我是‘八万四千法门’之中的:‘写作法门’(我不知道有无这个法门)。
但是,写作确实是我的:法。我想说地是,我这个:“伪作家”,可能,或者应该停笔了。因为,我到地儿了。这个地儿,‘法载我来的地’,叫做:
本。我到本了。我知本了。‘本’就是我们人类地:理性。
或者说,叫:理,也行……理智,都可矣……当你找到自己地‘理智’之后,你就发现,你只要:忠于自己的理智,就行了。
就挺好。这就叫:你‘知本’了。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而,这种行为本身,既:通过‘修道’,令‘法’带你找到:‘理性’,让你‘理智’地生活地:本。
这套行为,称为:出情入理。他是有一个过程地,不是一天、两天地事儿,不是你从哪儿看来地事儿,更不是谁告诉你地事儿了。
一样。‘出情入理’,是要有大量地时间(具体情况,各不相同),是因人而异地。
道理,是这样的。我用了三年地时间,写了,至少发表了,八十万字(算上这篇)……
八十万字,三年,我入理了。我到‘本’了。当然,这三年,我从未停止读书……相信以后,也不会停止(既:读书)的。总而言之,我是:学(这里包括了看书,与写作)为:知本的。道理,是这样的。
一样。那么,知本之后,既:找到了自己地理,出情入理完事儿以后……其实不看书也行,其实不写作,也可矣。因为,那都算是:细枝末节了。
然后要做地,就是:生活。理智地生活,做合理地事情……我可能比很多人,要更加,更加地坚定。因为我有:过程,对于:理智,以及为何要理智这件事儿上面,我可矣自豪地说,我是:知其所以然的。
道理,是一样的。因为我有过程,我有证明,所以我知晓:到底‘为什么’。
但或许很多人都只知道:末节,既:只知其然。那就,不多提了罢。
那是他的命。当知本以后地人,无论,他是用了:‘八万四千种’之中的哪一种,或哪几种……但目的地,都是一样地,‘本’只有一个。
全人类地本,都只有那一个,但‘八万四千’,或许,过程各不相同。知本以后地人,就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世间一切地法,都是辅助,都是工具,都是:拐杖。
如果说,有人还炫耀自己地“拐杖”,既:炫拐,甚至仗着拐杖地“材质”,“样式”等等的便利,既,还有人以‘武术’、‘武功’为:法……等等。
仗着自己拐杖地材质、样式地便利条件,拿来:打人,欺负人……那就错了。
大错,而特错咧。你走歪了,修歪了。宝贝。你着了:‘法相’,因为,你还不知本。
你修行还不够;亲爱的。“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摘自《金刚经》),法,是为了让你知本,‘一切法’,无论是‘八万四千’,还是“八十万四千”(比喻、假设),一切地‘法’地最终极地目的,都是为了让人:知本。
既:让人找到自己地:理。道理,是这样的。一样。所以,你拿‘法’,欺负人,甚至说是:炫耀,那即是:迷失了。
迷失了自己的:真性,反而,追求那些:无谓的,细枝末节地载体,和工具……既:“拐杖”去了。那不是:舍本逐末吗。
虽然说,没有‘法’,没有工具,没有拐杖......没有这种‘载体’也到不了:本。
但是沉迷法,沉迷修道,沉迷开悟(的快乐)而不理智地,广义地生活,也是不对的。
不是吗。
所以‘法’怎么成,两个字,放下。有成的那一天,那即是:找到了自己地:理。见性成佛,就这么简单。
性,就是:理。忠于自己地理智,就是:佛。佛跟普通人,就是:放下地程度不同,而已罢了。
一样。所以说,‘法’地:成,就是:‘忍’(所谓),或者说,是孔子地:‘恕’。恕,就是:放下。曾子阐孔子:“吾道一以贯之”地:“忠恕”(见《论语·里仁》),正此谓也。恕,忍,甚至:犯而不校(出自《论语·泰伯》)地根本,与基础,就是:出情入理,及,找到了自己所天赋,也即是每一人所天赋地:理了。而,忠于自己理智地人,就被称为,叫做:仁者了。
仁者,忠于自己地理(智)。故,仁者地外在表现,在他人看来,既成为了:恕,犯而不校,与“忍”(所谓)了。
一样。仁者忠于理,并向理而生……故,仁者能够做到:放下。
而这,亦是一切法,一切法地:成。所以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摘自《金刚经》),其道理,就在这儿了。
他是叫我们,都应该:放下。
道理,是这样的。----李率,己亥年 五月廿六 于自家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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