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时,我在苦练情书

作者: 妖明岳 | 来源:发表于2018-01-06 02:36 被阅读376次
    情书就是千言万语三个字

    18岁时,我迷恋上照镜子,照多了,得出一个结论:这辈子,我都很难收到女孩儿表白!其后的人生经历,证实这个结论完全正确,符合科学发展观。

    可我不服,还指望有异性配合我改善后代基因,她必须是美女,我必须逆袭。

    我的18岁,处在一个感情表达不敢裸奔的年代,盯着对方超过五秒,就有耍流氓嫌疑;我的18岁,也处在一个女孩儿舍得为爱私奔的年代,只要诚意足够,生命中总会有朵祥云被你撩到。

    写情书,是那年代,打开女孩儿心扉,最便捷的方式,她可以不接受你,但一定会心怀感恩的读完,再温情脉脉的撕掉。

    作为一匹狼,知道没有猎物会主动送到嘴边,情书就是伪装和诱饵。

    当我决定对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表白前,打算先找别的女生练手,一方面,锻炼表达技艺,另一方面,侧面了解女生普遍反应。

    你真好看!这就是我的第一封情书,确切说,叫纸条,把它塞进全班最丑女生的文具盒中,后面署上我的名字。

    很快收到回复,也是一张纸条:滚!就一个字,她只说一次。

    我默默打开语文课本,温习鲁迅先生的话,心想,屌丝的人生大抵如此罢?连最丑的女生都不给面子,多么绝望?

    仔细想想,应该是表达出了问题,我说她好看,显然过于虚伪,这种缺乏诚意的表达,如何打动对方?

    你真难看!这次我说了真心话,并再次把纸条塞进她的文具盒,没有署名,以防万一。

    她还是一眼认出我的字迹,放学后,不废话,直接把一面小镜子塞到我手里。

    拿回家照照,你也有脸说这话?说完她又补了我一脚。

    同是天涯丑八怪,相逢何必曾相识?世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可怜人伤害可怜人吧?

    18岁是我情窦初开的年纪,从十多岁,我的第二性征发育开始,就已经把撩妹置于成长规划中了。到18岁才决定实践,是期待自己男大18变,想让上天给予自己一个惊喜。

    可我得到的是惊悚,发现颜值尚可忍受,总在上一年,我真的等怕了。

    又发现,自己没为撩妹准备过任何学识储备、内涵积累、气质熏陶,以至于只写八个字,都犯了两次错,真是糟糠其外,败絮其中。

    最可怕的是,我和班花的距离,不管从硬件还是软件上,中间都隔着全班男生。 唯一出路,就是让自己变成情书高手,毕竟那是一个不靠钱追女生的年代,换成今天,校长都是我的潜在对手。

    情书是世界上最需要装裱的信

    我开始写日记,数学课写,语文课写,英语课写,每次写到词穷,抬头看看班花那曼妙的曲线,让人冲动的背影,都催发出无尽的灵感,日记被我写成地摊文学。

    终于,在笔功练成那天,我写出一篇近乎跪舔的信,里面凝结了我18年的燥热难耐,18年的卑微。

    我请班花同桌在校门口小吃部吃了一碗混沌,让她把这封信交给班花。

    同桌吃罢,拿纸巾一抹嘴,说,你完全不用请我吃饭的,让我捎信的男生太多了,混沌都吃腻了。

    其实,我知道初次表白,不可冒进,也就没在信中把爱慕之心表达出来,而是委婉的夸赞班花品德好,学习好,你就是我的偶像,我应该向你学习云云。

    这么普通的一封信,班花在晚自习期间居然读了一节课,还用笔勾画重点。

    我大气不敢喘,眼睛不敢眨,就像坐以待毙的小偷,盯了她一节课。是非成败,在此一举,不成功,便成废物。

    课间休息,班花找了几个女生,坐在楼前花坛边的路灯下,一起研究这封信,我躲在花丛后面,竖起耳朵,屏住呼吸。

    这是连笔字吗?好多字都不认识。是班花的声音。

    是呀,字写的也太难看了,既然写信,起码得有认真的态度吧?另一个女生说。

    我真想扇自己一耳光,因为写的时候太过投入,太过激动,居然把字写成狂草!

    第一次尝试,无疾而终,过后,我又请班花同桌吃了混沌,感谢她没把作者名字告诉班花。

    事实是,班花同桌已经忘了,毕竟找她传信的男生太多了。

    我开始练字,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字帖买了一沓子,也从那时起,真正领教到祖宗的博大精深,我根本学不了。

    再练庞中华,好不容易把字写出点模样,发现窄格信纸无法充分表现庞氏字体的丰满圆润,最后,重拾小学时代习惯的一笔一划,才有信心再寄一书。

    我又请班花同桌吃混沌,不要问为什么每次都是混沌,那家店是班主任小姨子开的,只会包混沌。哪位同学消费次数多,小姨子会在班主任面前美言,过后班主任会给这位同学调个好座位。

    班花同桌拒绝了我的好意,她并非体谅我的钱包,是真吃腻了。

    新一封情书,内容和上一封大同小异,还是不敢直接表白,还是婉转的跪舔,唯一和上一封不同的是,署名了。

    此信石沉大海,班花没有任何反应,我的内心经受了润物细无声般的伤害。

    过了几天,放学路上,碰巧和班花走在一起,她说,你知道吗?有人假冒你的名义给我写信。

    我本想马上承认,转念一想,万一这封信写的很糟,岂不是自毁前程?干脆沉默吧。

    据我了解你习惯写连笔字,可是那封信,分明是一个小学生的字迹啊,内容还很幼稚,谁在黑你?班花问。

    或许得罪小人了吧?一听班花这么说,我马上翻脸不认自己。

    你可千万别给我写信,天天都有男生给我写信,真的好烦,谁写我讨厌谁,全班男生,只有几个不烦的了,你是其中之一,马上高考了,他们不务正业,我们可得好好考。班花一脸不耐烦。

    你放心,我绝对不骚扰你。我挺佩服自己随机应变的。

    望着班花撇下我的背影,独自庆幸,多亏我那一手烂字挽尊,更高兴的是,她说她不烦我。

    其实,在这件事上,我要感谢班花,她让我收心几个月,踏实复习,备战高考。如果没有她这番话,美团和饿了么才是我的归宿。

    班花就是那个把我引诱下水,又一把拽我上来的女人。

    情书里装满了芳香的心事

    高考完毕,等待出分的日子,我收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来自女生的礼物,来自全班最丑的女生,也就是前文被我八字伤害到的丑女,请我吃了混沌。

    那一刻的感受自然是带着欣慰的懵逼。

    丑女说,踢你一脚,我很抱歉。

    是我不对,不该那么说你。我的道歉是真诚的。

    你说的没错,我是丑,是很自卑,从来没有男生对我表白过,甚至都懒得奚落我,你是第一个直言不讳的,冲你这份诚实,我也不该踢你。她的样子是认真的。

    我没话说,这碗混沌不好咽。

    临别时,我又再次道歉,她只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可能是她请我吃混沌的真正目的:把镜子还我!

    秋天到了,我仍旧停留在18岁,只是我已经由一名高中生变成了大学生。来到大学,突然发现,有大把时间可以浪费,不糟蹋糟蹋自己,愧对青春。

    我决定重写情书,这次,是认真的,毕竟,班花在我心里仍是班花,哪怕她已远走他乡。

    我开始下笔了,这封真正意义上的情书,整整写了两个月,极尽取巧,挖空心思。

    情书,是诞生于结绳记事时代的沟通方式,载体变了千年,风骚是一脉相承的。情书在古代,是卖身契,在革命战争年代,是诀别信,而在今天,就是青春荡起的双桨,我在浆的这端,伊人在浆的那端。

    如果荡不准节奏,缘分的小船说翻就翻。

    情书,多为男赠予女,女人写情书有发浪嫌疑,贬义,所以女生主动表白极少见。

    以文体论,情书常为抒情散文或诗歌,里面不但要赋予个人的才情和胆识,还要含蓄的表达出自己的品行甚至性取向。

    一篇文采飞扬抑或温情脉脉的情书,完全可以将一个流氓粉饰成君子,这是当年泡妞最具性价比的手段。现在已经老去的妞们,在她们刚成年时,比现在未成年的妞们更容易上贼船。

    其实我想送给班花一张船票。

    哥的文采,较于先祖,愧不敢言,只剩忽悠;哥的胆量,相比晚辈,见不得大场面,实乃过街之鼠。哥的撩功,高不成低不就,全靠不要脸,要知道,写情书这种事,在任何年代,不舔着脸,都没法下笔。

    同寝几个哥们儿,看我一个学经济的,苦练中文,还以为我要考双学士,当他们发现我在给女生写信,纷纷为我创造便利条件,比如他们网吧包宿夜不归宿,就为给我腾个安静的写信氛围。

    在写的过程中,我翻阅辞海,搜刮鸡汤,拼凑文学名著,直至鬼话连篇,草稿足足写了二十页。

    落笔时,祭出大招,找了一位钢笔字写的很好的男同学代笔抄上,他边抄边问,这要追到手,能不能分我一半?

    只要她同意,就行。我说。

    把信寄出的日子,我寝食难安,无心学习,恰逢大一期末考试,愣是挂了两科。追求爱情,谁都不会一帆风顺,注定充满坎坷,我这样安慰自己。

    其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整个寒假期间,也不敢出屋,因为听说班花也回老家了,我没有面对她的勇气。

    大一下学期,刚开学,传达室给我送来一封信,上面署名正是班花,我激动到尿急,浑身颤抖。

    打开后,只有一页信纸,以下是原文,为各位便于理解,我特意加上注解。

    信我收到了,首先对你提出表扬,没有错别字,其次,字迹很漂亮,都不像你写的。

    注解:这种语气,分明居高临下,还有女人的第六感。

    文采也不错,以前怎么没发现?写了这么多,我真是受之有愧,建议投稿报社。

    注解:春秋笔法,如同太极卸力,把我一片真心推给报社,至此隐约不妙。

    相比用心,我更相信缘分,当初同班,缘分未到,愿今后相见,你我仍能以朋友相称。

    注解:很明显,婉拒。

    谢谢你,我很感动,但我们真的不合适,抱歉。

    注解:长得丑,终于丑到了大结局。

    那天过后,我对班花死了心,但我不后悔,青春就是一个可爱的错误。

    永远不要忽略,任何丑陋的外表下,都跳动着一颗闷骚的心,癞蛤蟆不吃天鹅肉,对不起一身强壮的蛤皮疙瘩。

    我又把注意力,转移到大学班花身上,既然情书神技已经练成,何不顺水推舟,再修书一封,以慰求爱之苦?

    这时,才猛然发现,大学班花已经成了别人女朋友,那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为我代笔的男同学。

    直到有一天,他请我吃饭,对我说,谢谢你,兄弟。

    谢我什么?我一脸懵逼。

    其实我也不会写什么情书,当初给你代笔时,自己留了一份,送给咱班花了,她哭的稀里哗啦,成了我女朋友,这里有你一半功劳,你就是我俩的月老,这事儿千万别对她说。

    我盯着他,半天说不出话,你知道那种感觉吗?一个男人还要靠撸管憧憬爱情时,就已经提前绿了。

    最后,我只送给他一个字:滚!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给谁写过情书,初恋女友,还是天天请吃饭、看电影、逛商场泡来的,离不开人民币的投资。

    我和初恋女友,并肩携手,走进了没有情书的新时代,她从来不知道我会写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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