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和七先生在一起的第七年。
我们如此不同,可是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更加相爱。从前我不信夏娃是亚当身体里的一块骨头,后来我信了,我追寻着他,就像追寻一种完整。
那个关于2012年是世界末日的传言,当初沸沸扬扬,现在已经被人遗忘。我跟七先生却会一直一直记得。
“如果说21号是世界末日的话,那22号就是重生。我们在一起吧。”我在内心压住几分钟的狂喜,等到零点跟他说,“好。”
12月21号那天,我们在等一场天摇地晃,电闪雷鸣。等到晚上11点,突然之间一片黑暗,宿舍楼发出集体哀嚎。“吵甚吵,哪个宿舍还在喧哗,明天集体通报!”世界末日没有来,你宿管阿姨还是你宿管阿姨。她的声音穿透力极强,“通报”两个字拖得极长,我怀疑是不是这一声吼,穿破了宇宙洪荒,保卫了地球和平。
我和七先生在大学报道第一天认识,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烈日当空。当我抬头看天桥的时候,心想,这么大太阳不贴着墙角走,那人莫不是个傻子吧。一副痞子样,嗯,还挺帅。
再见到他,已经是新生自我介绍。一百多号人的大教室,他上台的时候瞬间安静。在南方的小城镇,一米八几的男孩子真心不多,何况他还挺帅。
我终于承认我的肤浅,看来我对他的一见钟情确实钟的是脸。我不记得他的自我介绍是什么内容,最后逗得大家大笑,他就活泼轻快地走下台去。看到他我终于知道什么是“雅痞”。
他是呼云唤雨的那种人,我埋头看书,不问时事,跟他没有一点交集。宿舍六个女生,经常会讨论班级的同学,每天都会说到他,而且他和我上铺班级团支书关系甚好。
“你们说新生晚会,他会和谁搭档主持呢?”
文娱委员把系里一米六以上的女生列了一个长名单,据说他就那么随意一指,“就她吧。”态度是很勉强,看着我的眼神是很挑衅。我是一米六出头的最后一个。
这之前我们没有任何直接接触,从策划人那里互留了联系方式,却没有联系。串词台本他什么也不管,直到彩排才再见到他。过一遍,他说这是什么幼稚台本,随后扬长而去。
节目的那天,他倒是提前到场。
除了第一段致辞和最后几句落幕词,他把台本完全扔到了一边。我发誓我不会再跟他搭档!
后来别的系里有个男生死命追我,我只好在室友的掩护下,避开常人出行的点出没于校园。
从那时起,我和七先生竟然开始各种不期而遇的偶遇,他也真是个人才。在即将打烊的食堂,在校门口的小餐馆。不过是那种可打招呼也可不打的关系,虽然共同主持了一个活动,我们并没有打成一片。
大概一个月后的一天早上,六点多一点。他问我要不要吃早餐,我说当然要吃。他说他在我宿舍楼下等我。
我其实是不信他的,指不定是什么恶作剧。当我慢慢吞吞下楼的时候,他靠在不远的墙角抽着烟,“你可能是存心要饿死我。”这是我们私下的第一句对话,早上去有名的胖子凉面,在他的建议下吃了没什么名气的炸酱面。
就这样不清不楚地约了两个月的饭,有时候我们两个人也去这个小城游荡。随便的哪座山,哪条街,或者突然想到的一个景点,甚至没有课的晚上坐公交车去环城。
基本上都是他说,我听。他闹,我静。
之前那个男生终于转身去追别的女生,开始有关于我和七先生的传言。室友里也有人说他是不是喜欢我。
喜欢我?那时候我运动服,黑框眼镜,不化妆,也不爱说话,喜欢我什么?
我从不认为七先生会喜欢,就是觉得和他相处很舒服。
至于我会不会喜欢他?一副痞子样,可拉倒吧。我喜欢的是人就算不是盖世英雄,起码也得才高八斗,脚踏自行车,一路载我遛弯,一边给我讲笑话才是。
十七八岁时候对爱情和爱人有很多幻想,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毕竟不能量身定做。我后来才知道,爱情需要打磨,不是刻意磨平对方棱角的疼痛,而是时间的洗礼,在经历里共同成长。各自成为参天大树,却不放开对方的手。
有一天七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在那个餐馆陪室友过生日,喝多了,喊我去接下他。
我跟他非亲非故,当时我甚至觉得我们算不上很熟,一看就不是喝多了打给我。何况就算喝多了,一百三四的汉子,我也扛不动。漏洞百出的话语,可我还是去了。他拉过一把椅子喊我坐,问我要不要喝点,他说他喝多了就会话多。我看他好好的,一桌子都是同学,感觉他确实在唬我,转身和闺蜜走了。
第二天,第三天他都约我吃饭,他说谢谢我能在他喝多的时候去找他。那时我想和他成为朋友,去看他完全出于朴实,虽然心里把各种可能的情况想了一百八十遍。不过如果时光倒流,我才不会去接一个可能的酒疯子。当时一定是脑袋打了铁。
我们重归于好,又开始一起吃吃喝喝,对于旁人的误解讪笑,也不急着解释了。
21号晚上,宿舍熄了灯,七先生在QQ上说,去他的砖家预言,感觉他还能癫狂几个世纪。我说只想好好活完这一辈子,感觉捡了一条命似的。
不知怎么,聊着聊着,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说完那个“好”字,他回了个“OK”的手势,再无话可说。
现在想来,我跟七先生确实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走到了一起。
第七年,我怕爱不够你往后日子的互相了解,过程就像猎奇。他以为我穿运动服是爱运动,结果约我去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甚至扔铅球和飞饼,最后发现我没有一点运动细胞。
我时常看电子书,带他去图书馆,当我沉迷于玛丽苏剧情不能自已的时候,偶然发现他对《诛仙》、《盗墓笔记》、《曾国藩全集》、甚至《王阳明知行合一》等各种题材都如数家珍。也难怪他说我写的东西简直不能看。
后来七先生一直知道我在默默写东西,我却不给他看。我说我非得写出个名堂,好让他知道他摊上了个什么宝贝。七先生说,他是半仙,我写不出个什么名堂,却是他一辈子的宝贝。
大学时我是典型的拼命努力也挤不进奖学金的笨女生,他是随便一考却怎么也不会挂科的聪明不肯上进男生。他嘲笑我有机化学重修了三次,我不懂就一个英语四级,他怎么会屡考屡败。
大学的时光过得飞快,中间也吵过很多架,最后都被他紧紧的拥抱又和好。
和七先生在一起之前,我从没想过他会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甚至每一次看到他打游戏都有一万次分手的冲动,时间却马不停蹄地翻着篇。
我们终于对城市的边边角角都感到无趣,我也在一次次相对无言中怀疑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喜欢,反正故事开始得格外平常,我们也并没有爱得死去活来,轰轰烈烈。
实习找工作开始,我四处碰壁,而他开始顺风顺水的职场开挂之旅。他在那一年开始能养活我,并且还能养得不错。
我来心里呐喊着女性努力,实习完,找到沿海一家很不错的公司。他也辞了职,风风火火地跟了过来。虽然我们之前约好过,不异地。谁发展更好,另一个就让步。可是明明他发展很好,还好像无所谓地跟了过来重新开始。
那是毕业的第一年,充满希望的一年。我做好了一年的工作计划,旅游计划,年终计划。衣食无忧,两个人胡吃海喝的好日子没过多久,我怀孕了。
拿到检查单的七先生和我思索许久,我说“要吧”,他敲了下我的脑门说,“要你个头,你居然在想这个。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你现在就辞职,怀着孕上班不是个事,经济上我来想办法。”
后来我又坚持上了一个月的班,大着肚子上班的人多了去了,何况我本身还是学医的。后来因为体质原因,开始各种孕吐,检查时候医生说宫壁薄,不排除有有流产的可能。不得不停止了工作。
七先生更努力的工作,经常要早出晚归。每天早上他会早起给我煮粥做饼,晚上一有空就回家煲汤。哪怕孕吐加嗜睡的我并不怎么领情。
好不容易挨过三个月,我们回了老家,匆匆办了婚礼。婚礼上他嘻嘻哈哈地背着誓词,我却哭得像条狗。我想了很多,没有起步的事业,往后余生冗长的柴米油盐,还有,上苍怎么给我这么好一个七先生。
第七年,我怕爱不够你他已经不是学校时候那个大男孩的样子,随着我孕期的发胖浮肿,七先生越来越多的应酬,孕期我胖了四十斤,他胖了十五斤。
每周我们一起拍照,记录发胖的过程。直到我们的儿子出生。七斤三两,七先生说,好家伙,比他出生的时候还重一两。
他妈妈请假一个月过来照顾坐月子,后来考虑他工作忙,我又要带孩子又要做饭搞不定,决意要我回老家去。七先生不同意,他说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
所以后来七先生尽量九点前到家,给孩子洗澡洗衣服,晚上都是七先生给孩子换尿片喂牛奶,好让我尽量多休息一些。
太辛苦了,有时候甚至会抹眼泪。他每天也休息不好,我白天得一手抱娃一手吃饭。全职妈妈的辛苦,常让人心力交瘁。一两岁离不得手的时候,能有顿饱饭吃,能睡个通宵觉,就已经谢天谢地。
有时候也会有家长里短的琐碎争吵,有婆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矛盾重重,也有育儿方面的意见相左。甚至慢慢地,我们会讨论怎么样处理是最客观合理的,而不是合情合理的。
爱会被柴米油盐磨平吗?不,它只是融进了一餐一米,孩子两岁多,已经是个懂事贴心的男子汉。
我们没有像故事一样经历坎坷离奇,感情也没有分分合合,可是我知道我爱他,并且每一天比前一天更加相爱。我常对七先生说,一辈子这么短,我怕我们来不及更相爱,少一天都不是一辈子。
朋友们常羡慕我们的感情,谈恋爱时谈出老夫老妻的安定,老夫老妻时候却还像谈恋爱一样温暖。
七先生没有很多情话,他每天都尽量抽时间回家。
这些年我们都成长了很多很多,他在外面辛苦工作打拼,我在家带娃,抽时间健身、学英语、学厨艺。
如果说爱情非要有什么保鲜秘诀的话,那就是成为更好的自己,才能成为更好的伴侣。
吃过饭收拾桌子的时候,七先生打来电话,“媳妇,忘记拿领带了。把我的领带用塑料袋装好,从阳台丢下来。”
“媳妇,我真是个人才。”他举起领带,在楼下冲我很傻地笑着,一点也没有当丈夫和爸爸的稳重。
那样子,还是和当初在宿舍楼下等我时一样。是啊,七先生,我心里暗笑,你何止是个人才。
第七年,你都想不到,我有多爱你,从始至终。原来对的人,是我都没想过能和他谈一辈子恋爱,这爱恋却一发不可收拾。
第七年,我怕爱不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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