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无惧无悔——读《刀锋》有感

作者: 茉莉花微开 | 来源:发表于2022-08-13 22:59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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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锋》,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晚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讲述的是:第一次参加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拉里,是一名飞行员。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有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这让拉里十分痛苦和迷惘。从此以后,他走上了一条求知问道之路。为这,他不惜与相爱多年的女友解除婚约,并独自周游世界。在这过程中,不断地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最终散尽家财,却找到了生命真正的意义,获得了灵魂的安宁。

    正如毛姆本人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书中所写的:

    在人生的这场旅途中,他开始说服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抵达他的那片绿洲,因为那是值得的,在那里他将得到休憩,并找寻到自己一直以来所寻求的答案。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独属于自己的绿洲。但这片绿洲究竟是什么呢?对这,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当然,这个答案无所谓对错。或许,对于表面上毒舌,内心却深具慈悲情怀的作者来说,凡是存在的,皆是合理的。只要那是你所认定的,又无损于他人的,即可。

    热衷于社交的艾略特

    艾略特目光敏锐,极具商业头脑,又善于攀龙附凤。这些特点,让他在社交场合中游走时,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在“毛姆”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家时,艾略特即对他表现出十分的热情。这或许是源于对渊博学识的敬仰,又或者是性格使然。

    他为人随和而幽默,哪怕是无聊至极的老太太,他也有办法将对方哄得眉开眼笑。他最热衷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他的热情好客,加上自来熟,让他获得了好人缘,就如同滚雪球般,不断地扩大自己的人脉关系,最终成功地混迹于上层社会。

    艾略特的生活是精致的,他拥有独特的审美眼光,这些,无不体现在他豪华的别墅,还有得体的衣着中。

    同时,他也是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对待姐姐和自己的外甥女,十分照顾。在外甥女破产后,毫不嫌弃,反而把自己的豪宅让给她住,并给他们配备保姆。对待下人,他也是体恤有加,并无架子。

    在艾略特看来,人生就是一场又一场的宴会。可惜,人前的热闹,并不能让他拥有真正的友谊。在他年老病衰之时,很快遭到了一众势利小人的抛弃。而他,依旧惦记着那场豪华宴会,因为对方没有邀请而耿耿于怀。

    在他奄奄一息之际,还死死地握住那张邀请函,不肯放手。或许,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满足,但在我们看来,却实在是可怜又可悲啊!

    为面包而活的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一出场时,作者不吝笔墨来描绘她的美好:身材高挑,鹅蛋脸,直挺的鼻梁、美丽的双眼,以及仿佛家族遗传的丰厚嘴唇。为人活泼大方,不但容光焕发、诙谐开朗,也懂得享受生活,欢快的性格足以感染旁人。举手投足自然不造作。

    这让我们也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如此一个充满青春气息的美丽女子,必定是被上天眷顾的。

    果然,她与拉里青梅竹马,俨然一对金童玉女,让人羡慕。但是,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遗憾地发现,她与拉里的三观完全不合。

    伊莎贝尔所向往的,是浮华的上流社会生活:衣香鬓影,宝马香车。她希望,拉里能接受家人的安排,做一份体面的工作,有稳定而丰厚的收入,而不是呆在寒酸的地方,过拮据的生活,甚至辛苦一辈子,到死不得闲。

    可惜,她的想法,与拉里的人生信仰背道而驰。

    怎么办呢?她是选择爱情,还是面包?伊莎贝尔几乎没有过多的犹豫,就选择了后者。因为她觉得,青春易逝,而她最需要的,是及时行乐。她需要豪华的居所,精美的摆设,喜欢参加上流人士的宴会。

    伊莎贝尔甚至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流泪、难过,就轻易地与拉里挥手道别。后来,她自然而然的接受了富二代格雷的求婚,如愿过上了自己想要的浮华生活。

    虽然,她那种“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在自行车后笑”的婚恋态度,似乎令人有所不齿。但,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想要的,并毫不犹豫地转身,总好过别别扭扭的为爱情做出牺牲,将来再反悔强吧。从这一点来看,伊莎贝尔的选择,似乎也无可厚非。

    虽然伊莎贝尔是个很现实的拜金主义者,但在丈夫破产后,依然能够不离不弃,与他共同面对命运的打击。由此可见,她的本性,还是淳良的。

    勤奋务实的格雷

    格雷虽然是一名富二代,但他身上并无半点纨绔子弟的不良习气,相反,他热衷于工作,勤奋而务实。

    他和拉里是好朋友,同时,也默默的爱着伊莎贝尔。但那时,伊莎贝尔的眼里只有拉里,格雷并无任何嫉妒之情,而是将自己的情感深藏于心。直到后来两人分手了,他才有机会迎得美人归。

    在经济危机浪潮的冲刷下,格雷一度破产,同时,还患上了偏头痛这一顽疾,其间难免颓丧。但后来在拉里的帮助下,病情得以控制。再后来,因为有了经济上的支持,他又重新振作了起来,继续投身于事业。

    他是入世而积极的。这样的人生,像极了我们身边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能予以敬佩呢?

    淡泊求真的拉里

    拉里是书中的灵魂人物,为什么我偏偏要将他放在最后来说呢?这或许是源于一种深深的热爱与仰望吧。因为太过美好,所以,我需要细细品咂。

    在参加战争之前,拉里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但因为在亲眼目睹了战友为了自己而失去生命,以及战争的惨烈景象后,他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看到周遭沉溺于纸醉金迷中的人们,他一次次的拷问自己的灵魂: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如果接受亲友们的安排,他原本可以活成这世上大部分人所艳羡的样子: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这难道不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吗?可是,面对唾手可得的一切,拉里居然毫不犹豫的放弃了,给出的理由是需要“闲晃”,这不能不让人讶异。

    他远赴巴黎,钻进图书馆,每天一呆就是十多个小时,阅读了大量心理学及哲学方面的书籍。后又放弃了优渥的生活,跑去煤矿当矿工,到船上当水手,灰头土脸、衣衫褴褛也不管不顾。

    但即便这样,依然未能找到自己心中想要的答案。于是,他又去了更遥远的印度,在那里,终于得到高人的指点,犹如醍醐灌顶,顿悟出生命的意义。

    从他脸上平和的微笑,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内心的那份从容与淡定。他尽其所能帮助别人解脱痛苦,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愉悦,又怎能是言语所能形容的呢?

    他收留画妓苏珊和她的女儿,在对方贫病交加时提供安全的住所,并帮助治愈疾病;他治愈了格雷的偏头痛,让他有信心对抗生命中的磨难;他甚至希望,借助婚姻帮助发小苏菲解除酒瘾,摆脱过去生活的阴影,从此拥有幸福。

    后来,他更是散尽钱财,大隐隐于市,做一名无牵无挂的出租车司机。至此,他成功地越过了生活锋利的刀刃,完成了自我完善的得救之道。

    在我看来,拉里将自己活成了传奇。正如《道德经》中所云:“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精神与形体相配合,持守住“道”;集中精气,达到柔和,就像婴儿一样。

    他活得那样纯粹,游走于世间,却不沾染一丝尘埃。是我们虽身不能至,却心向往之的榜样。

    在毛姆的笔下,所有的人都得偿所愿,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喧嚣的尘世间行走的我们,又会选择怎样的人生?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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