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的女朋友(1)

作者: 0d7c41a72945 | 来源:发表于2019-08-27 19:35 被阅读0次

    鸡汤学中有句话这么说,你讨厌一个人,通常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有某种特质,是你求而不得的,或者是你也有并且无法摆脱的。

    方锦时常想到这句话,并进行自我审视,这是一个内自省的人应有的觉悟。思来想去她最讨厌那种用力过猛的人,浑身上下带着一股钻营劲儿。但她不太敢深想,到底是因为自己隐隐羡慕这种豁得出去,还是自己本身就是这种人。

    想在晚饭时间正点儿吃海底捞,就一定要去提前占座,这是都市聚餐基本法则。今天本来是方锦要去占座的,没想到却是最后一个到;何晨阳下班也晚,等他匆匆打车从西直门挪到大望路,本来该是客人的林若已经百无聊赖地打了好几局游戏,在群里哀叹了四五次“没人性啊我受到了来自亲密好友的冷遇”。

    方锦不是加班,当然也没闲着。下午四点多的时候紧赶慢赶,想赶紧做完手头事情走人,但过了六点半,人反倒从容了,反正横竖都是迟到,也不在这一会儿。想到这里干脆回了趟家,好在住的地方离公司不算远,洗脸,重新卸妆化妆,犹豫了一下,换了一个LV的包,半新不旧的经典款,出了门。

    当然也有更好一点的包,但想想是吃火锅,毕竟还是舍不得。

    到了海底捞林若愣了一下,说你这也太正式了吧,说好一起不洗头,你倒是全副武装来吃个火锅。方锦轻描淡写说哪里全副武装,下午去见客户,自然要正式一点,见完客户直接过来了。晨阳才是……啊,吃个火锅还西装革履的。

    何晨阳一边翻着菜单一边道,我们上班就这一张皮,不能跟你比啊。Linda隔三差五就得翻翻我手机,上次你发了个什么香水,她就也想要,结果买来到现在也没拆封。你干脆当个带货博主得了。

    方锦和林若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方锦回答道,“哦,那是一个品牌做活动给的。你不早说,我那儿还有一个,正好给她。”

    她没见过Linda,准确来说,要不是因为林若来北京,她也见不到何晨阳。虽然在同一个城市,朝阳和海淀犹如异地,她和何晨阳工作上也没什么交集,她告诉自己,工作日还能跨越大半个城聚在一起,已经是不得了的交情。

    林若对她这番小心思毫无察觉,只顾和何晨阳絮絮叨叨。她被派到北京来出差三个月。说是出差,其实是躲祸,两个领导斗得如火如荼,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为了避免站队,林若主动申请到北京来协助分公司运营——“技术维护”,互联网公司那些职位,方锦听着就觉得头大,她想了一会儿事情,不由开始放空,没留意自己的眼神一直钉在何晨阳卷起的袖口,何晨阳那张脸和那个身架,的确适合穿衬衫,说来也是三十岁的人,少年感谈不上,但始终是干净昂扬的,没有那种疲于应付的烟火气。

    她甚至在一瞬间稍稍有些伤感——女人的蜕变终究要比男人更快更显眼。从上大学的那一刻起,她和林若好像就一直在变,大一结束,两人不约而同地烫了头发;大二寒假,她上半身棉衣,下半身丝袜套过膝靴过冬;大三学会化得体的淡妆,穿高跟鞋再也不崴脚;大四找工作面试的时候,除了衣服包包廉价些、脸庞青涩些,她和那些已经工作几年的女人,看上去没什么不同。

    而何晨阳一直没变,除了把T恤换成了衬衫,运动鞋换成了皮鞋。甚至连看向她们的眼神都没有变过——曾经就是这样,两个女生叽叽喳喳,打闹互损,何晨阳保持绝对中立,谁都不帮,面带微笑看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贫嘴。十多年后,两个女人见面,一改职场作风,起劲八卦互相认识的人,何晨阳坐在对面,一边下着菜,一边依旧含笑听着对面两人你一眼我一语,方锦偶然一瞥看到那个熟悉的笑容,明明已经波澜不惊,但,心里酸还是有点酸的。

    这么好的男人,她和林若谁都没有拿下,便宜了那个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Linda。

    饭后转场,一杯之后何晨阳开始频频看手机,林若举手投降,要回去睡觉。方锦便叫车,何晨阳站起身,一贯得体地问林若要不要送她回酒店,不料林若一把挽起方锦,拒绝了他:“不要,今天我跟锦锦走,睡她那里。”

    方锦一愣,哭笑不得,心想这家伙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甚至不考虑自己那儿方不方便。也只好跟何晨阳说,你别管了,今儿我带她回家吧。

    何晨阳把两人送上车折身边走。晚上十点多,交通堵塞好了许多,两人身上的火锅味在密闭的出租车里格外浓重,但没法开窗。传说这是近五十年来最热的一个夏天,在空调普及不到位的欧洲,有人因中暑死亡,方锦觉得,应该庆幸自己在这个夏天来临之前过上了带空调的生活——公司有空调,坐车有空调,回家有空调,这是福气,要珍惜。

    林若显然累了,懒懒地靠在后座另一边,没边没际地突然开口道:“你还惦记他呢?”方锦有点懵,旋即笑道:“说什么呢。”想了一想,又补充道,“就是感慨一下,你看咱俩变化这么大,他还是没怎么变。老天太不公平了。”

    沉默了一会儿,林若说:“这就是关键。我们两个都变了,何晨阳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如果外部环境足够安逸,他是不会变的,所以他可能爱上Linda,但他不会喜欢你或者我。”

    方锦微微有些气馁与不服气,她努力压制着辩论的欲望,但还是忍不住道:“这话说的,难道Linda不会变?”

    林若短促地冷笑了一声:“Linda再变,好歹阅历差在那儿摆着,何晨阳要是连个小姑娘都hold不住,这些年真白混了。”

    方锦不得不承认,林若说得在理。在感情方面,她有着无可比拟的直觉和判断力,甚至在这种判断力面前,美貌、成绩、家庭背景反而成了附加分。方锦看着林若手上的婚戒,觉得这世界上一切结果都是事出有因的,如果成年男女的感情是一场彼此的狩猎,林若绝对是个好猎手,她出手不多,但只要出手一定能拿下,而且质量都不错。如今得配良缘,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结果。

    林若睡前是一定要跟未婚夫视频聊天的,趁着方锦去洗澡,林若打开视频,给未婚夫周云帆360度看了一下方锦的客厅。周云帆是那种优渥家庭出生,求学工作一路顺遂的人,有种天真的礼貌而客气。他说方锦家这么小,你去会不会太麻烦了?你睡客厅吗?

    林若撇撇嘴,房子小也是人家锦锦一个人的产权,今天我要跟一个女人一起睡啦。

    话到方锦洗完澡出来正好结束,周云帆跟方锦打个招呼,“林若今天麻烦你照顾啦”,说得妥帖又客气,关视频,两人靠在卧室床上,开一盏台灯,方锦是照例睡前要喝上一杯的,林若在旁边玩手机。

    她又忍不住挑起了话头:“我隐约听说Linda家好像挺有钱的。”话出口又觉得不妥,她不愿承认何晨阳是那样的人,但她需要一个理由,一个她不如Linda的理由,一个输得心服口服的理由。

    林若翻了个身,支起胳膊支棱着脑袋,眼睛在台灯的映照下格外闪亮。她仔细地看着方锦的脸,说锦锦,一个经常翻男朋友手机,连“看你最近用什么新品”这种拙劣借口都用出来的女孩子,她大概率不是富二代。

    林若说锦锦,你还记得何晨阳前女朋友吗?就主动追他那个。方锦说记得,追得紧的也是她,提分手的也是她。林若说,其实我一直跟她有联系,那女的不简单,读研去了国外,回国创业,姑娘心变高了,超出了何晨阳能给的范畴,这才是他们分手的原因。

    睡前最后一句,是林若睡意朦胧的呓语:

    “锦锦,你想要的,何晨阳也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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