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夏季如花,短瞬而灿烂,令人盼望,留恋。天刚亮,就有不少跑者在外跑步,有帅哥帅姐如你,有大爷如他,有大妈如我。这短暂的夏天得掰着手指头用,每一分钟都得付“利息”。等待漫长冬天过去,等待路上化雪,算计着能量消耗时间,穿好跑鞋,把双脚赶出家门,把自己送入跑道,你说我容易么?
别人野外跑步如沐清风,我野外跑步如负重练习。咱不是指脚没力,心急跳,气乱喘,也不是害怕狐狸野鹿黑熊拦路观望,而是每当我一出门,就有不同毛色的“义务陪跑员”相伴,把我宠成了VIP,弄得我怪不好意思,担心所欠狗情来世也还不清。想到“来世”一词,突然心亮:或许陪跑员前世欠了我的债,现以陪跑的名义来还债。可这也说不过去,难道前世没有国界?难道我前世是掌管狗界大权的“狗官“?又或者说狗们提前巴结我?
纠结也没用,基督教国家既不兴说前世,也不聊来生。渐渐地,我把前世今生这结淡化,以好奇心态猜测着各陪跑员的肤色,看能否遇到一个帅狗,寻到我不愿爱人,甘心爱狗的理由。
机会终于来了。一天下午,我突然改变习惯,沿着不常走的街道跑步。一长毛大狗像是懂预测未来似的,从几个街区外朝着我横跑过来,跑姿虽没灰狗矫健,但也潇洒,尤其是那一身棕色夹带白色的长毛,一甩一甩地,特别有气势。当它跑到我面前十几米时,急忙停下脚步,站在道上,回头看我,那玉树临风的样子令我脑袋一阵眩晕,昏迷两秒。或许是护“花”心切,又或许是责任感强,它放慢脚步,朝我走来,姿态优美。我心跳加速,想必脸红成玫瑰花,禁不住念叨:“别过来,我害怕,还害羞!“它似乎读懂我的脑语,立马停住脚步,满脸温柔地看着我,而后转过头,朝对面路跑去,站在人行道,远远地看着我。我继续朝前跑,它与我隔着马路平行跑。见它如此绅士、尽责,我也就不去纠结,随心所欲变线路跑,变速跑。而它似乎比我还提前知道跑步路线计划,总在对面路上比我前10几米位置跑,时而停下来等我,时而追赶蝴蝶,渐渐地,我俩就跑出了默契,跑出和谐节奏与步频。我俩以这种姿态和距离跑了三公里有余。
回到家时,它站在一百多米处,默默地看着我打开家门,进去,然后才离去,大有送女朋友回家的缠绵。我极力回想前世,是否也有这温馨的一幕,可前世的门紧闭,无从探知。
在我离开北方的那个夏天,尽管义务陪跑员或陪散步的狗不少,有各种毛色,各种型号,各种身份,各种性格…...可我总希望这“三公里陪跑员“会突然穿过几条街区而来,然而,直到我登上飞机,也不曾再见到它。
回到家乡,我在外跑步时见有不少“贵族狗”,虽我与它们的主人说着同样的方言,可它们见多了广场大妈,却鲜见跑步大妈,把我当成异类,我莫名其妙沦落为“狗不理”。
面向遥远的北方,我破天荒犯了一次“相思病”,思念“三公里陪跑员”绅士狗,思念比人温情的陪跑狗们。
陪跑狗们,喝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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