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崇山路稍有些堵车,等了三个红灯才勉强通过,等我赶到约好的咖啡馆,大林已经拄着脸坐在里面,隔着落地玻璃朝我挥手。
我和大林是网友奔现,最后成为了铁杆好基友。想当初一起玩魔兽世界,我俩都是输出职业,打团队副本较着劲看谁伤害高,后来聊天发现居然是同乡,又都在同一城市读书,干脆见面聊,越聊越投缘。
自从毕业,我一直住在东北偏北的地方,而他一路南下挤进了广州,偶尔会用微信简短聊上几句,大多数时间都是他看他的海,我望我的天。
最近几天他休探亲假回家,约我出来聊天,我选择了几处吃过觉得还不错的馆子,都被他一一否决了。他说:“晚高峰我是堵怕了,你下班来找我,楼下有家咖啡馆,就那吧。”
“林老板百忙之中约我见面,荣幸之至。”我习惯性调侃他,顺便朝服务生要了杯水。
“你还是老样子,就这张嘴能说。”他也不忘适时还击。
“当然,就靠这嘴吃饭呢。”
想想已经好久没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胡诌了。
吧台旁的墙上挂着几把吉他,想起大二那年我刚开始学吉他,弹不上五分钟手腕就酸疼得直呲牙。
大林也会弹吉他,而且弹得有模有样,除了玩游戏,晚上他会在宿舍拐角楼梯间里弹唱些自己写的歌。
一次去大林学校蹭饭,路过学校礼堂,门前挂着校园歌手大赛的大海报,我随口问他怎么不去参加,他一脸严肃看着我说:“兄弟,我的歌要是参赛,评委非得把我撵出去。”
也是,从古今中外经典故事桥段,到建筑学院院花深夜校外幽会,都被他当作歌词唱过。
2
晚上六点过一刻,咖啡馆对面的中学放学了,成片的红色校服涌上街头,学生们急着吃晚饭,等会儿还要上晚自习。
三个小姑娘嬉笑着推门进来,清一色的齐耳短发,走到吧台前,仰起头,挑选着不同口味的咖啡。
“看中谁了?”大林一脸的坏笑。
见我只瞪他一眼并没答话,他又自顾自说起来:“这么多年了,学校还是这样。”
“嗯,它是没什么变化。”我顺着他说。
“是啊,铁打的学校,流水的学生。长大是在所难免了。”
大林掏出烟,想要分给我一根,我摆手示意他已经戒了。他点上火,用力吸了一口,看着窗外,把吸进肺里的烟吐了出来。
我从小喜欢听歌,偶尔也会在洗澡时唱到忘我,但那时并不清楚歌曲还有很多种分类。所有广告上出现过的歌星,他们唱的歌,都算到了流行歌曲里面,而老一辈人听的歌,统统归到了民歌的范畴。
至于后来如何开窍,一下知道了各种音乐风格,我当真是忘记了。当我逐渐喜欢上摇滚和蓝调,大林又给我带来了新的概念。
民谣。大林是这样定位他自己写的歌的。
他唱自己写的歌,于是自封为民谣歌手。
姑娘的大白腿…夏日的低胸装…小旅馆楼上的午夜异响…都出现在了大林的民谣里。我质疑这风格太口水化。他说,你不懂,这是真性情。自觉低俗,所以我一度很排斥这种类型的歌。
离大林学校不远是酒吧一条街,一到晚上会有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里出没。
大林常去的那家,门脸不大,老板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大家都叫他老吴,曾经也当过歌手,据说在某个小地方也是家喻户晓,红极一时。
酒吧里的驻唱歌手流水似得更换着,有的两三个月,有的五六个月,最长也不会超过一年。大林也兼职当过驻唱,但他坚持要唱自己写的歌,所以没过两天就被强行变成了兼职服务生。
偶尔周末无趣,跑到大林那儿寻热闹,遇上他去上班,便会带我一道过去。
3
“嘿,怎么还溜号了?”大林的一只手在我眼前晃着,另一只手掐着的烟还剩下一小截。
“没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憋不住笑了。
“最近还唱歌吗?”我把目光移到了大林脸上。
“偶尔还唱。”大林也是微微一笑。
咖啡店里放起了《董小姐》,前奏刚起,我和大林就都听出来了。
“讲讲吧,等这段好久了。”也是恰巧,遇到了这首歌,我还想着该怎么八卦大林的故事。
“知道你会问。”大林无奈地咧了下嘴,掐灭了手中的烟头。
第一次听《董小姐》是在大林兼职的那家酒吧里,说来也巧,演唱这首歌的驻唱女歌手也姓董,直到后来这歌火起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不是董小姐自己写的歌。
那天,她抱着吉他坐在酒吧舞台偏左的位置,高脚凳显得她腿很长,右脚踝上有蝴蝶状的纹身,麦克刚好立在她的面前。
酒吧里充斥着啤酒的味道,也许是灯光昏暗,我并没看清楚她的表情,只听见她压低嗓音说:“接下来这首歌,送给大家,也送给我自己。”
随后董小姐唱了一首《董小姐》。很动情。
我拉过身旁的大林,问他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不假思索,他告诉我,民谣。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从此又听起了民谣,也尽量把头脑中被大林糟践过的他原创的民谣扔出记忆。
董小姐笑起来很美,或许是孤身闯荡江湖,沾染了些风尘气息,总给人带来一种别样的味道。
我也是通过大林才知道,董小姐做过空姐,飞倦了又在动车上做过乘务员,职业只是她糊口的营生,在做驻唱歌手前,还做过平面模特。总之,她的目标很明确,攒钱,然后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她喜欢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住在喜欢的城市里,另一件是遇到喜欢的人。
“我在广州见到她了。”大林的表情平静,看不出他内心是否有着强烈的感情。
“她还继续唱歌?”
“她当妈妈了,现在开了一家美甲店。”大林喝了口水,继续说:“她家先生是位大学教授。”
我有些惊诧,没想到五六年的时间,董小姐已做了人妻,而她选择的伴侣,不似我头脑中勾勒的模样般配。
“那…她过得还好吗?”我担心会触碰到大林的神经,但又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
“很好。她们很般配,彼此相爱。”大林语气肯定,点了头。
真是出乎我的预料。
4
董小姐在酒吧驻唱时,已经走过了六七个城市。她在自己写的歌里唱过,流浪是心情无处安放,只为寻找寄托,四处漂泊是为了爱上一座城市,不想再走就留下来。
有聊得来的话题,她便会毫不吝惜地谈天说地。
“我们有故事可以彼此分享,互相交换,你就是我喜欢的人。”董小姐走了一路,也听说了过路人口中的不同故事。
她总说,与人聊天,就像是读了一本未知的书籍。而她喜欢点上一支烟,慢慢品读。
我有幸在酒吧打烊后,参与了一次他们的聚会,深深被董小姐的阅历所折服,那不是饮酒后的吹嘘,的确是迎着岁月行走,留下的痕迹。
若不是风尘气过重,或许我也会对董小姐变得痴迷。而这些痞气刚好是吸引大林的地方,那时日子不再见他沉溺于网络世界,也不常出没在拐角的楼梯间里。
他开始刻意与董小姐攀谈,经常拿着写好的谱子让她来评价,他不介意她比他大五岁的年龄差距,也不在乎她最终是否会停靠在这座城市。大林觉得他的爱情来了。
“心里还惦记她吗?”我问大林。
“早不了。”大林又是微笑着点头。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没和她在一起吗?”大林又点了一根烟,接着说。
“从喜欢上她那天起,我就做好了不被接受的准备。”
“你倒是看得开…”
爱情本来就不是一厢情愿的东西。尽管此刻大林说得云淡风轻,但我仍旧记得董小姐离开后,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早知道董小姐不属于那座城市,在酒吧里唱歌,只是她体验生活的一部分。多少人也想活得洒脱,却始终没有打碎一切的勇气。而她只要得到过,经历过,便不再过度留恋。
她没有接受大林,甚至不觉得大林在追求她。追求过她的人的确不少,她拒绝过香车美酒,也无视过鲜花金钱,她喜欢与不喜欢的,都湮没在她回眸的莞尔一笑中。
直到老吴也表达了爱慕之情,董小姐终于选择了离开。
大林去送她,她只是笑着对大林说:“你就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小同学,等你有故事了,随时来找我分享。”那时微信还不流行,他们互换了手机号码。
5
“你还记得你辞掉兼职,整天抱着吉他写歌吗?”我又想着嘲弄大林。
“那是老子创作巅峰了。”大林毫不客气地说。
“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写歌?”我不怀好意看着他。
他做了一个要打人的手势,我也假装向他求饶。和从前一样。
那天我和大林聊了很久,他讲起了很多有关于董小姐的故事,如果他不说,这些我都无从知晓。
董小姐离开酒吧后,还在江南水乡驻唱过,也曾游过云南,到过西藏。在海拔三千多米的地方,呼喊过她曾爱过的男人的名字,在温柔的湖水旁,也开始过一段新的恋情。
邂逅教授先生,纯粹是一场意外。
那时董小姐已不再唱歌,专心研究起美甲手艺。她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突遇急刹车没有站稳,是教授先生及时拉住了她的胳膊,随后两人刚好在同一车站下车,便一路聊了起来。一年后,他们结婚了。
大林说,婚礼上的新娘依旧很美,她一直深情地看着她的先生。
我知道大林是为了再见到董小姐,才铁了心要去广州,靠着学校的名气,干起了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也有比较乐观的收入。
唱民谣,变成了他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
大林临走时对我说,他也要结婚了,这次休假,就是要取走他的户口本。他的婚礼,要我有空一定要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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