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南

作者: 阿雾 | 来源:发表于2022-05-03 19:43 被阅读0次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青春这样短暂。
    短暂如过眼云烟,倏忽即散。
    我咒骂人生无法给予你我十八岁炙热的爱。
    月深星浅,我们的旧梦戛然在岁月长河间。

    北方的八月风萧瑟暧昧,似蛇蝎美人的指尖轻拂过发梢。西城区那处灯火阑珊,偶尔有两三行人经过,零星的车灯荧荧如光,割破了黑夜的绸缎。

    十五岁的陶央穿着贴身长裙,白皙的脸上露出炽热的红唇,靠在十字街口竖着的红绿灯柱上,看着不远处蹲在路边的少年点烟。

    少年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清脆的响声过后,细小的火苗被人拢在掌心,夜晚的漆黑被染上一层幽薄的暖红。

    熟练非常。

    再然后,是她逐渐走近的阴影与之交叠。

    明灭似烛,混合烟草味的深吻洇在少年一边幽暗如海一面灿烂如阳的脸。

    许久,江延淮单手捏着她细白的颈,手腕上的红绳风铃撞动出悠远的长鸣,时间在无限拉长的音符里缓缓踱步。

    他嗤笑一声,右手弹了弹烟灰,声音低沉。

    “央央,可想好了?”

    她的笑容在荧光中浮动,光影交织,是她点头抱住他手臂的决绝。

    江延淮没说话。

    陶央之前在学校里挺有名的。父母在国外,家里有点钱,长得也是格外的好看。重要的是还很会打架,是个能在三中那片儿呼风唤雨还有点儿凶的被宠坏的小祖宗。说的简单点,她有她的底气。

    他和她不太一样。

    就像曾经他在医院惨白的灯光下看到母亲冰冷的尸体连眼泪都忘了如何流下时,会以为自己此生太过薄情。

    他有时也会怨恨那个出轨的男人,他从来都不肯叫他父亲,直到那个混蛋抛母弃子出国定居,再无音讯。

    他自小跟着年迈的外婆在烟雨如画的江南长大,生活拮据却也安定顺遂。高考这年回到户籍地考试,被北城的重点大学提前录取。

    挺戏剧化的人生。

    他也曾以为他的人生可以被重新改写,被有朝一日的辉煌渡上高高在上的传奇色彩。

    可他不是天之骄子,前年外婆查出得了不治之症,高昂的手术费是他要付出的代价,外婆的命是他输不起的选择。

    他在黑暗中艰难回家,万籁俱寂归于平静时,稚嫩的他也曾无助地躲在阴暗的房间角落里压抑痛哭。

    三月桃花开,寥落的春色极盛,他被窗外的绿色烫伤了眼睛。扭曲冷漠的眸注视着周遭汹涌下坠着的人生。他是在泥潭中挣扎着呼吸的怨鬼,早已不懂爱为何物。

    没成想后来这个小祖宗缠着他说喜欢,死乞白赖地成了他的女友,如今还要一并随他南上。

    他没拒绝。

    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都不用他赶,不出三日,她一定会哭着喊着逃离他身边。

    江延淮冷冷地捻灭了烟蒂。

    他不是圣人,温香软玉在侧,自然要有成全的道理。

    初春的正午,日光顺着淡蓝色的窗帘饱满地流淌进来。陶央整个人懒散地靠在沙发上,眼皮微红,额上贴着退烧贴,身体往后仰了仰,怀里拥着草莓抱枕。

    南方的雨多频繁,那些阴沉潮湿的日子里,她仍爱裹着披肩穿吊带裙涂红唇,或走或停,心不在焉。

    窗外经过连绵不绝的风,芭蕉扇叶哗啦作响。

    半身美人柔弱心肠,半侧软骨铮铮微光。

    转瞬又三月。

    她在水乡居住,身子骨不算太好。西药常吃不惯,小炉里熬着大把大把的中药,艾叶熏香入眠,甘草苦涩漫漫。那些黑乎乎的药渣,江延淮瞧着都觉得嘴苦。

    他原以为央央是娇弱小姐,却见她喝药时眉都未皱,抬手仰颈一气呵成,颇有些电影里江湖大侠的慷慨风采。

    江延淮到底是少年,于心不忍,在长街尽头的果铺里采买了不少糖果蜜饯。

    草莓味儿的,央央喜欢。

    她守着他爱的江南,一如既往的不肯道离别,哪怕是石头模样的心,也终会有动容。

    她生了病,见风着凉,常常咳嗽不止,红润饱满的唇暗淡了不少血色。

    周末,江延淮去集市买了梨子冰糖放在锅里煮。一抬头望见她站在杏花树下揽着象牙白的披肩,微风袅袅穿过流苏,蜿蜒的笑意从嘴角上扬至眼周,春日的阳光暖意融融,将她包裹。

    他自然笑过她许多次,说她明明是出来私奔,却偏偏美得恨不得被全世界察觉,肆意到张扬。

    那时候的陶央总是摇着头一脸的认真:“我怕你不要我,更怕我不漂亮,你不爱我。”

    他笑着想要去揉她的头,轻柔的动作滞在她的发顶:“央央,你还是小朋友。”

    未成年的小朋友。

    怎会懂爱?

    她倔强的眼神总容易让人忽略她的年岁。后来的后来,陶央也曾在迷离昏暗的灯下扭头望他,红唇张张合合,企图用匮乏的语言来解释她残缺的成长。

    江延淮没想过,本是庸庸倦客,却还有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困局。

    日已西沉,若不释怀,便是徒伤悲的过往。

    陶央脾气很差。

    这是江延淮第二次发现她在大街上与人吵架。

    早上家里的马桶坏了,五指不沾阳春水的陶大小姐抱着厕纸和大妈一起抢厕所,指着插队的阿姨破口大骂。

    她站在老树下方的浓荫之中,阳光在她的黑发间此消彼长,春日尚且汹涌。雪白的脚下轻踩着一双毛绒拖鞋,若不是她轻抬眼皮望见他时,脸上因为生气而迅速褪却的暖红,看起来好似真的随意而悠然。

    她的眼神湿漉漉的去追寻他的脚步。

    江延淮心想,如若他不去牵她的手,下一秒,她一定会在人群中不顾形象地号啕大哭。

    被人魂牵梦绕,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他拎着小笼包和豆腐脑路过一群磕着瓜子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大爷大妈身边,在公共厕所门前牵着陶央的手回了家。

    一身烟雨未洗,湿润的眉心无可奈何地瞥了去,他的指尖染着薄荷烟的凉,闷闷笑道:“你呀你,多大的胆子。”

    陶央不服气:“明明是别人先插队的,江延淮,你不可以凶我。”

    她硬气的分明,明明在他面前像只软绵的猫咪。

    走出家门,却还是那副熟悉面孔的张牙舞爪。

    就像她知晓如今的错误,还是义无反顾的不肯走回头路。

    他从前在南街开修车店时,听到过她的许多传闻。难听的、好听的、不堪入耳的、无法理解的。被人群恶毒的口舌拼凑出的陶央,远没有眼前这一位来的鲜活。

    她在他的心中描摹出中心原点,画上的圆圈急速地侵蚀着他难以抑制的红线。

    叫人如何说?很难,不心动。

    下一秒,口袋里的手机麻木无情地震慑着他心头的神经。医院的一通长电话将他叫出了门,也逼停了他此时眼中所有的风光旖旎。

    江延淮的眼睛生的比他那双细长的手还要漂亮几分。他的眼窝很深,眼角狭长,轮廓收敛着,眼珠的颜色在日光下显得有些浅淡。盯着人看时,冰凉透彻得几乎不近人情。

    他回头,淡淡望着她:“央央,先去吃饭。”

    桌上的早点冒着热气。

    今有一人,寸心覆霜。

    陶央退后半步。

    她大概忘了昨日傍晚将黄未凉的黄昏,忘了萎地枯败寻不到归路的带刺玫瑰,也忘了她拙劣的爱意只是一腔孤勇的执着而无法成为再诉衷肠的余温。

    那年的春色在陶央的眼中浓烈到惨白,记忆中的任性妄为也虚化成了平淡的色彩。她原以为她至少不会痛苦的。

    她随他南下,他多少能猜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反抗。

    陶央在反抗对她不闻不问的爸妈,反抗只会不断施舍给她钱财的爸妈,反抗远在天边只爱弟弟的爸妈。

    她的灵魂是残缺的。她一眼便能望见,它的悲观堕落,它的空虚迷惘和它如雪的寂寞。

    如若她破碎成蝶,他们或许才肯回头再望她一眼。

    她走时办了一年的休学,三中的老师联系不上她的父母,空气中不断弥漫着嘟嘟的空响是令人绝望的交响曲。

    那天北方的秋风拂面,刺痛的触感柔软地浸满她的心尖。

    陶央仰头心想,那大抵是她开始溃烂的源头。

    她生来凉薄,喜欢上江延淮的皮囊,一觉叛逆,二觉有趣。少年心事是绵绵细雨,两人皆是逢场作戏,又好像都在清醒里故作堕落。

    春末时,江延淮的外婆病情已经是无法抑制的恶化。

    即使他拼尽全力,耗尽他大半生的执念去挽留。

    人生像和他开了巨大的玩笑,少年单薄的肩膀终还是扛不起命中的注定。

    陶央趴在玻璃上张望着那个被防护服包裹着面容模糊的江延淮,她甚至听到了他低声的啜泣,如秋日低糜呜咽的落叶,是大雪漫漫的序言。

    那天他们都喝醉了。

    陶央拉着他的手在院落里的月光下跳舞,乱七八糟说着胡话。

    她牵着他的手指着延伸至红墙处的路灯说今天的太阳长得很像你的眼睛。

    他攥住她的手腕低敛着红肿的眼皮,淡笑着说明明是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她摇摇头,字正腔圆地纠正他:“是洞房花烛夜。”

    酒精和牛奶的香甜纠缠在一起,桌上咕嘟咕嘟冒泡的冰可乐大口喘着气,带着干冽的薄荷吻落在她白裙的一侧,烟草烫落的灰色衬衫沾染上红尘。

    春色拂肩,陶央揉了揉散乱的头发跌入他的怀里。

    情动以后,江延淮红着眼按住她微凉的手放在胸前,只是低头浅浅地吻了吻她的指尖。

    有些爱情不是在春天里破土发芽,哪怕是在夏至未至的开端。

    他萌生了珍惜的念头。

    她不过才十六岁,江延淮吐了口浊气。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沦陷了。

    可要如何才能做到,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天光大亮。陶央推开窗时,窗外新生的红玫瑰正娇艳欲滴地兀自盛开着。

    2009年的维也纳花意正浓,风从多瑙河的湖面皱起,吹开了她明丽年轻的睡颜。

    十八岁后,她常爱在湖边多情的小桥处吹风,踏过阳光,走向浓荫里。

    人间的许多,令人迷惘也令人沉醉。

    陶央依旧的任性。

    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音乐会时,换掉了老师推荐的勃拉姆斯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选择了弗朗蒂切克•德尔德拉的《Souvenir》。小不点弟弟被爸妈抱在怀里坐在前排的观众席,奶声奶气地喊姐姐,身后是父母慈爱的笑意。

    迟来的亲情她本该珍藏,可她怀念的,是那些无法消磨的,岁月里的悸动。

    当年的江延淮并不知道,陶央是学小提琴出身。她甚至来不及为他谱上一曲相思的乐曲,那个一身深渊的少年郎,就已经彻底地消失在了她的世界。

    已是二月,她常梦回少年时。

    那个本该意气风发的年纪,江延淮孤身一人,身前身后,覆满阴影。

    他借了高利贷,为外婆生命的延续。

    那天的江延淮坐在陡峭山坡上疲惫地点燃了口袋里最后一支烟,与风和鸣。

    “央央,我们最终都要远行,和稚嫩的自己作告别,或早或晚。”

    风呼啦啦地往胸腔里钻,吵醒了她的爱意和悲欢。

    “而有一种鸟,天生就没有脚。它只适合流浪。”

    春意阑珊,他是她眼中看不清的大雾一场。

    梦醒时分是濡湿的泪痕斑斑,垂在眼角。

    她抓不住他瘦削的手,和他话里话外无法停下脚步的无脚鸟。

    昔日所念俱往矣,春风又绿江南岸。

    陶央十四岁时举着手机无视往来的人群,在他的车铺边旁若无人的大声说喜欢。十五岁,跟着江延淮到江南躲债,敲开他夜晚厚重的木门,问睡梦中的他可不可以与她相爱,可不可以不要离开。十六岁,她的口袋里被人塞满皱巴巴的现金和一张崭新的离城车票,脚边搁置着甜腻的生日蛋糕。

    那一日,江延淮把她丢在了春来大桥。

    素白卡片里凌厉的字迹写着——陶央,吾爱:愿你为智者,岁岁年年,平安洒脱。

    他教予她写诀别诗,不祝她万事胜意,只愿她此生洒脱。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遇见。

    他是她那年的穷途末路,她是他那一刻的水尽山穷。

    如今年年岁岁,门庭如故,却已物是人非。

    加廖笔记里写——“有朝一日,您会孤独的。”陶央后来看到另外一句话:“因为我孤独过,所以我相信你的孤独。”

    或许她始终相信,于光亮中,世界始终是他们最初和最后的爱。

    爱里,还有她十六岁时不死不灭的春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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