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情人节这天,筱雪居然接到萧峰的电话,把她吓了一大跳。
确切一点说,是把她“震”着了,好半天她也没缓过神来。
当时她刚出公司门口,欣然发现眼前那排白玉兰树,光秃秃的树枝上,突然就挂了几个半开了的花苞,粉嘟嘟的,煞是好看。
叮咚伶仃的一阵响铃声。她从她大大的挎包捞半天捞出手机来,瞄了一眼,陌生电话。莫不是推销楼盘或保险的?
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她生硬地问,谁,什么事儿?
却响起意想不到的一把声音。
“雪儿~”
天!是萧峰!
隔了长长的七年,她还是一秒内就听出了他的声音。磁性却柔和,带点儿苏州的腔调,酥酥的。
它居然熟稔得像一件常把玩着的老物件。
“是你啊?!”她捏着那枚手机,仿佛多年前被他握着手一般,汗潸潸的出来。周围的喧嚣一瞬间都安静下来,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无限地无限放大。
他明天要来她的城,三天。
2
她有点恍惚,头顶那朵朵白玉兰花,透过阳光,晶莹剔透。圣洁又从容。
她对自己这样快的反应是羞愧的。有些东西如果不是生了根,七年前的声音,怎么可以如此准确无误就从大脑里提取出来?
她像鱼一样穿行在地铁内。还没到晚高峰。已是密密匝匝的人。
出了地铁站向右拐,前行三百米再穿过马路,就是吉之岛了。
今天她打算去吉之岛买两块牛排和鳕鱼,还有青口虾仁鱿鱼蘑菇之类的,晚餐做个黑椒牛排和香草烤鳕鱼,再来个芝士洋葱海鲜汤。
结婚这许多年,所有的节日逐渐简化成她在厨房捣鼓几个男人喜欢的菜,然后看着他风卷残云吃完。这似乎成了她婚姻里唯一的乐趣了。
刘伟和她恋爱的时候,非常瘦。一米七四的个子,只有一百一十斤,她心疼得要死。
还没结婚,租了房子,就花了整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整套厨具。然后她不断学习做各种菜肴,终于把刘伟喂养成现在一百五十斤的样子。
二月的天还透着清寒,她裹了裹身上的风衣。嗅到空气里有股甜腻腻的味道。
这个城市,她是放下所有,追随了刘伟才来的。
转弯处一棵大香樟树,抽了嫩芽。星星点点的缀满枝枝丫丫。它底下有一家“咖法森林”咖啡店,门口撑着两把遮阳伞。
筱雪突然很想坐下来,喝点什么。
但想想今天的晚餐,她还是没停下脚步。
其实大概刘伟也没那么稀罕她做这样一顿西餐。但她固执地以为,节日的仪式感必须要保持的。她想好了,今晚可以的话,喝瓶拉菲助助兴。
3
回到家,刘伟已窝在沙发上。他捧着手机在玩,头也没抬,说了句,回来啦?
她恩了一声,去拿拖鞋,换了进厨房。
对着一大堆食材,她突然没了兴致。转而又想到萧峰。
那家伙消失了七年,怎么突然出现了?还告诉至今单身。这里头的刻意也太明显了。但她并不恼。似乎还透着小小的喜悦。
萧峰是她大学校友。两个本来毫无交集的人,在大三那年,因为拍摄《野百合也有春天》而认识。
《野》一剧是筱雪的处女作。也是她唯一一部电视剧作品。
筱雪读的是中文,当时有一个全国级别的电视剧暨剧本创作大赛。作为中文系才女的她,就被赋予了这个重任。
系里给了两万元经费,丢下话:筱雪,这事儿你能成。中文系的颜面全看你啦!
筱雪当时是有情绪的,剧本加拍摄,只有一个多月时间,这不是要人命么?
但她喜欢摄影,加上文学基础好。真的是最适合人选了。
推不掉,她找来几个好友帮忙物色演员。因为经费有限,大部分角色由闺蜜、闺蜜的死党、闺蜜死党的死党充当,全义务。最后只剩下周牧仁这个男主角人选了,青春偶像剧,总不能随便大街上褫个人来演吧。
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萧峰,这个有着彭于晏五官与身材的经管系男生,在一场篮球赛后,成为了筱雪的男主角。
当然,“星探”是筱雪,编剧与导演还是筱雪。拍摄制作工作则请了一个小工作室来做。
拍完后,筱雪请萧峰吃日本料理。萧峰是农村来的孩子,还没吃过刺身。他对着那盘刺身有点手足无措。
“生的?”
筱雪笑着帮他把“wasabi”与酱油调匀,说,这样蘸着吃。
她自己夹了一块三文鱼,示范地蘸了点酱:“这样,就能带出刺身的鲜味。”她把三文鱼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恩,鲜美,好吃!你尝尝。”
萧峰学着她夹了一块三文鱼,蘸了满满的酱。筱雪“欸”了声想阻止他把三文鱼塞口里,已经迟了。
天,呛死他了吧。筱雪在他把鱼塞口里那一刻,担心地看着他,几乎可觉着那极浓烈的辛辣味往他鼻子冲的呛劲儿。
果然,萧峰咀嚼了两口就停住嘴,他憋红了脸,眼泪刷一下冲上来,在眼眶里直打转,额上的青筋细细突起。
她瞥见站一旁的服务员捂着嘴在笑。
他端起手边的玄米茶,骨碌一下像吃药一样把三文鱼吞掉!
“哇,好辣啊!辣死我了!”
“哈哈哈!”她实在没忍住,爆笑起来。
“对,对不起……忘了告诉你,这芥末酱,别贪多……”
“噢,对不起,我不贪的。我、我没吃过……”萧峰的脸再次红起来,羞赧的样子像极做错事的孩子。
“哈哈哈哈......”筱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但那泪里,更多是突然而至的伤感和怜惜。
这是她不曾见识过的单纯稚嫩,一瞬间,撩动了她那颗一直在城市里长大的20岁的心。
比赛成绩公布后,剧本拿了一等奖,电视剧拿了二等奖。筱雪又借机请他吃了顿西餐。
一来二去他们熟稔起来。各自有活动常会叫上对方。
渐渐地,她有着某种暗暗的期盼。也仅是期盼而已。因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英俊潇洒、专业精英。早两年毕业的,已在上海一家外企大公司工作了。
一直到毕业,他们都没发生什么。然后她去了上海,找了份少儿书刊编辑的工作。清闲自在。再之后嫁作人妇。男友变成了丈夫。
萧峰则辗转了几个地方,杭州温州广州。毕业没多久他们就断了联系。
4
当她把晚餐摆上桌,招呼刘伟来吃。刘伟还在那里磨叽着不过来。她突然就升起一股怨气。
“再不来吃就倒掉它!”
刘伟光脚丫踮着脚跟走过来,诧异地望着她:“小雪,来大姨妈啦?”她瞬间哑然。
是啊,怎么就发火了呢?怪他没对她做的西餐表示出半点兴致?还是怪他对这个所谓的西方情人节没有半点表示?
多久了,不都这样吗?她突然就有了莫名的悲哀。
他们恋爱五年,结婚六年。该说的情话全说完了,再说也觉得矫情得想吐。手牵手也只是左手牵右手。买礼物也是问了要什么甚至把钱转个账让对方自己买。做爱也例行公事般定了个中旬下旬逢三逢五之类的。
这样的日子,可能要过一生。
她突然悲从中来。看着坐在对面已经长胖了的脸,曾经,他也英俊潇洒过啊。
“我明天有个同学来,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刘伟“哦”了一声,没说什么。他舀了一口汤,低头划拉了一下桌面上的手机,看着看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筱雪气不打一处出,又加了句:“或许,太晚了就不回来了。”
“哦,那你自己小心点。”刘伟淡淡地。眼睛依然没离开手机。
她是故意这么说的,她就是想让刘伟感到那么一点危机感,一点点也好。老婆夜不归家,不生气的话,多少也有点不爽吧?
其实她本来还犹豫着是否要去。要去叙叙旧,还是去续续旧(情)?
谁知道呢?
她想起毕业前夕,她去自修室找萧峰,还电子笔记本给他。临近学期末,偌大的自修室寥寥数人。却不见他。
她走到他平时习惯坐的位置,看到几本书和摊开的一个本子,那本子整页纸用大小不一的各种字体写满了“筱雪”,她愣在那里,不知道该逃还是装作没看见。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想合上那本子,仓促间却捉住了她的手。
她当场征忡。至今难忘彼时感觉。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皮肤温润。她五指蜷曲在他掌心里,如含羞的白玉兰花瓣,又如婴儿匍伏在子宫,异样安心异常温暖。
那是他们唯一一次的肌肤之亲。但,像长在心里一般。
“好吧,那我就不回来了!”她赌气地说。
岁月真是神奇的东西,她和刘伟,曾经也是黏黏腻腻的一对人儿,如今怎么什么都没了,连怀疑和嫉妒都没有了。她绝望地想。
她抬眼望望墙上的挂钟,十九点三十五分。离萧峰来到这个城市还有二十个小时。他和她,将会有怎样的故事?她有点兴奋,又很茫然。
5
他果然来了她的城。
自动门开合之间,他出现在她视线里。只一瞬间,那颗在编辑部里惴惴不安了一个上午的心,突然就落到了实处。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与平静。
她弯起嘴角,看着他走向她。
岁月对他真是仁慈,他几乎没变。不,还是变了。岁月褪去了他的青涩稚嫩,给他加冕了成熟、自信、淡定、从容。真好!
哇,真帅!她在心里吹了声口哨。快乐在心间游荡。
这才是活脱脱的周牧仁嘛。刀削般俊美立体的五官,健硕的身材。灰白卫衣,外搭一件军绿色机车夹克,灰黑贴身牛仔裤,玄色马靴。
真棒!她心里赞叹道。不一会儿,他已站在跟前。
“周牧仁,你来啦?”她朗声说。笑容愈深。
萧峰一下愣在那里。半天也没反映过来。他挠挠头,困惑的样子:“周牧仁?”
“哦,哈哈哈,我明白了。”他露出洁白的牙齿,“雪儿,你说我现在来演他,我们会不会拿一等奖?”
他故意加重了“我们”一词。
一瞬间,仿佛时光倒流。筱雪脑海里出现那穿着白衬衣,把衣服束进西装裤里的男生。英俊,干净、美好。
“萧峰,你好帅啊!你说我以前怎么就瞎了眼没看到呢?”
她仰头望着眼前这一米七八个子的男生。笑嘻嘻,眼睛亮亮的。
她没骗他,她是真心觉得他帅。但正如见着一位青梅竹马的朋友,由着太熟悉的缘故,就算他帅得亮瞎了眼,就算他英俊潇洒得让她花痴地跟了九条街。此刻,她的心,波澜不惊。
萧峰有点傻了眼。筱雪还是那么漂亮,甚至多了一股说不出的韵味。如今他事业有成了,他是真心来寻她着。不管她结婚与否,反正他知道她还没孩子。
但是,但是筱雪这笑嘻嘻的样子,这贼兮兮的赞叹。总让他觉得哪里哪里都不对。
这是哪招对哪招啊?他的形象设计师花了大心思给他设计的形象也太没效果了吧?不对啊,这不,一向矜持内敛的筱雪,一可劲儿地夸赞他。
但,这夸赞里头,似乎哪里不对啊。
是了,他那些深情款款的言语和眼神,根本不对此刻的画风好吧?!还有他那拼了命创建的、原以为可以不动声色炫耀的、已达八位数资产的公司,好像也不好意思说了。
“就是哦,你就是瞎了狗眼!”他顺着她的嘻嘻哈哈,促狭一笑道。
毕竟,萧峰还是在江湖上摔打滚爬过来的。他太清楚此刻他心里那声哀怨的“雪儿~”如果喊了出来,场面定然惨不忍睹。
都是聪明的人儿,不可为还勉强为之,尴尬的还不是自个儿?
筱雪见他接了这样的话。会心一笑。她明白,这个男人,将会是自己一生的朋友了。
“是的哦,大帅哥有没兴趣看看狗眼看上的是什么?”她拿出电话晃了晃,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眼里荡漾着笑意。
“好!看就看!谁怕谁!”萧峰一甩头,打了个响指。帅爆了!
筱雪接通了电话:“老公,我大学的哥们来了。今晚你来‘睿然’请客哦。”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当她清晰地掂量出萧峰在她心里的分量,她如释重负,甚至满心欢喜。
原来,那些日复一日的婚姻生活,繁琐卑微如潮湿的青苔,久了,便觉了无生趣。
并不是刘伟有多不好,是岁月抵不过庸常。
而萧峰,是那纯真岁月里的美好印记。他与她纯净得只有一次的“握手之亲”。于是,长久的回忆里,她不断加固着他的美好,渐渐将他圆满成爱情标本。
见到他的那一刻。她明白,她只是喜欢他,并没到爱的程度。更没有要爱到辜负了从前的爱情、背叛了如今的家庭。
或者说,她终于明白,其实就算时光倒流,她嫁了萧峰,经过七年,她也未必就过得比今天好。
萧峰也一样吧,如果当年娶了她。也未必就能憋着一股劲儿,创下如此辉煌的事业吧?
她喜欢萧峰,也未必就甚过喜欢刘伟。萧峰爱她,也未必就甚过刘伟爱她。否则,当初她未嫁,他未娶,他们都做些什么了?
这样想时,她的心,就轻轻地,轻轻地,暖了起来。
(全文终)
怀左同学训练营三期第一次作业
网友评论
很好的收尾。
阳光与彩虹同样灿烂生辉。
但是寓意不同,老公好比阳光,光明磊落。
彩虹犹如情人,是要历经狂风暴雨的洗礼,是要代价的。
所以,现实中的,文字中的,多点正面三观还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