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认为只是作家笔下一种博人眼球的写作手法,直到遇见了琴萧萧。
那天上班,因为定错了闹钟时间,早起了一小时。公交车上人贴着人,车厢里充斥着大馅包子、韭菜盒子、茶叶蛋的味道。
站点到了,上来一位女孩,长发飘飘,散发着薰衣草的芳香,如飞瀑般飘洒下来;大大的眼睛忽闪着,清澈而透明,宛如一汪清泉。她的到来,无疑为车厢内浓郁的生活气息带来一缕别样的清爽。
我拉着车厢上方的扶手,用力向后挤了挤,努力让面前的女孩稍稍宽松一些。女孩对我报以感激的微笑,然后扭头看向窗外。这一笑,我发现她那双深黑而又明亮的眸子,像一潭深水,宁静而暗含波澜,我的心不由得一震。
女孩下车了,在我的前一站。明天,还能遇见她吗?第二天,我按昨天的时间赶上那班车,用心记着每个站点,默默地在人海中搜寻,果然,她出现了。
我似无意迎上去,和昨天一样,给她匀些空间。女孩似乎认出了我,对我甜甜一笑,然后转头看向窗外。我的心犹如平静的湖面投掷了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波澜。
有人说,错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是遗憾。我觉得这是缘分,是命中注定。从此,我的时间因她而改变,很享受公交车上的美好时光。
喜欢一个人,却没有勇气搭讪,是特别痛苦的事,直到那天她手里多了本《我们仨》。
那时候还不知道她叫琴萧萧,我鼓足勇气,悄悄附在她耳边,小声说:“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很感人,我也喜欢。”
她似乎感知了我的温度,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又看向窗外,很愉悦的样子。
对我印象不错,虽然没说话,这是女孩子的矜持,我懂。移步向前:“你好,我们能交个朋友吗?”
女孩转过脸,愉悦的神情不见了,泪眼朦胧起来,向我伸出了右手。
女孩真的感动了我,不但没有拒绝,还主动和我握手。握手示好本应男生主动,没想到女孩竟然这样落落大方。唉!只怪自己太没勇气。忙伸手去握,却慢了一拍,她的手已经接触到我滚烫的胸膛。只是力量比想象中大了许多。
“请离我远点好吗?”
女孩开了口,如天籁之音。
“为什么,你有男朋友了吗?”我不解,身体又向她倾了倾。
女孩撩起飞瀑般的秀发,摘掉塞在两耳中的无线蓝牙耳机,泪眼已婆娑:“你说什么呀?踩我脚了、踩我脚了知道吗?”
那天是我有生以来最为尴尬的一天,也是我最为开心的一天。
也许对我曾经的帮助有些好感,也许是我真诚的道歉打动了她的心,总之她原谅了我,还互添加了QQ好友,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琴萧萧。
琴萧萧和我一样,是大四出来实习的学生。面临就业了,要做好从学生到社会人角色的转换,适应新的环境和身份。图书管理员是她姑妈给找的工作,琴萧萧从小就喜欢姑妈,她的家不在本地,来这儿实习一举两得。
聊天中发现,我们的兴趣爱好竟然出奇的一致。我喜欢旅游,她也喜欢;我不喜欢喝羊肉汤但喜欢吃烤串,她也是;我喜欢看恐怖片,她也喜欢,前提是一定由我陪伴的情况下。
也许我们喜欢同一名作家的原因,我们聊得最多的就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书中有句话我们都挺感动——我们一家人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哪里都是温馨的家。我说,毕业后,我们去同一座城市工作吧,地点你来定。用第一个月的薪水出去旅游,一起丈量祖国的大好河山。
“逸风,告诉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她忽闪着调皮的大眼睛问。
“公交车上,第一眼见到你时。”我毫不犹豫地做了回答。
“你说过,从不相信一见钟情。”
“没错,我们是一踩钟情。”
“哦!原来,你那一脚成心的。”
“嘿嘿!我不是成心的,是故意的。哎呦,快拿开你的脚,疼死我了!我发誓,那天真不是故意的……”
那天,我的QQ名字在她手机里多了个备注——坏东西。坏东西就坏东西吧,女孩大都喜欢坏坏的男生,但一定不是长坏了的男生。
那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美好的时光总是转眼即逝,琴萧萧要回到千里之外的家了,我也将要回到我久别的学校。
没想到站台一别,琴萧萧从此音讯全无。那几天我体会了什么是度日如年,终于没忍住去了她姑妈的家。
姑妈见了我一脸的惊讶,“萧萧回成都了呀,她就要出嫁了,日子就定在下周一,请问你是……”
很晴朗的天突然暗了下来,接着就是瓢泼大雨。人常说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可是,人的心呢?
我慌说是琴萧萧的同学,问下图书的事,不等姑妈追问,便失魂落魄地逃回了家。我在沙发上抱膝而坐,盯着窗外阴暗的天人渐渐蜷缩成一团。
两年多过去了,琴萧萧好像从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我的夜开始安静下来,在那些无法触摸到灵魂的暗夜里,我只是坐在电脑前,像一个机械人,疯狂地在键盘上敲下一行行整齐的宋体字。
有一天在街道拐角的地方,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我追过去,挡在那人面前。她抬头,我们同时愣住了。
琴萧萧拄着拐杖,清秀的面孔略显苍白,唯一不变的是眼睛里的调皮和惊喜。她向我伸出手,微笑着问:“逸风,你还好吗?”
熟悉的笑容,熟悉的声音,我在她那条空空的裤管前慢慢蹲下,却捡不起碎了一地的心。
她说:“不好意思,有急事,晚上QQ见。”
那天晚上我盯着屏幕,直到眼睛发酸,琴萧萧灰色的头像才重新亮起,我的手还没触到键盘,一条信息跳了出来。
“逸风,我知道你有太多的疑问,太多的话要说。这样吧,我说,你听。那天与你分别,回家的路上,遇上一辆刹车失灵的轿车,后来就是你看到的样子了。
逸风,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去丈量祖国的大好河山了。我想从此消失在你的记忆里,没曾想我们又见了面。逸风,把我忘了吧,QQ,五分钟后我会注销。
哦,还有,那一脚,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因为你的眼睛不会撒谎。如果有来生,我还乐意待在公交车上,等你再来踩我一脚。坏东西,这是我最后一次称呼你。别了,我们不说再见!”
我的泪瞬间恣意流淌,无法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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