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的破吉他

作者: 星期五的方达 | 来源:发表于2018-06-26 14:48 被阅读651次

1.

李大爷年轻时,是个诗人。

既浪漫,又风流的那种。

他总是穿着一条裤腿松垮、宛如面口袋般的天蓝色喇叭裤,蹬着一辆叮当作响的凤凰二八大杠,任闷热的风粗犷的撩起他油腻的头发也要口中喃喃吟诵蹩脚的诗歌,倘若蹬得起劲儿,他还要迎着风,高声吼上几句不伦不类的东北味儿粤语金曲,方才罢休。

李大爷对长发的姑娘有着一种令人费解的执着,路边留着长辫姑娘偷瞄他一眼,他便要扬起双手,炽热的飞吻示爱。那肥大的裤腿因此被无数次卷进自行车的铰链,进而李大爷便和他的破车一起,狼狈的横躺在暴土扬长的土路中间。李大爷的发型乱了,长辫的姑娘,也跑了。

有人背着手经过,问李大爷:“咋啦?”

李大爷一边费力的从车轱辘里拽出自己喇叭裤的裤腿,一边说:“没事儿,就他娘的摔了个狗吃屎。”

“屎呢?”有人搭茬。

“狗吃了。”李大爷接茬。

“那狗呢?”又有人追问。

“狗?”李大爷拍了拍胸膛,又撩了撩自己灰突突的头发,嚷道:“你是傻,还是瞎?”


2.

李大爷常说,诗人,不是一般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不是人。

有人问,不是人,是什么?

李大爷跨上自行车,目光闪烁,却又欲言又止。

于是,晚饭之前,小城的人们便统统知晓——“李大爷不是人”。

李大爷不以为意,晚饭后,他穿着背心,蹬着自行车,在温吞的黄昏中,继续吟诗,飞奔,歌唱,以及,寻找长发的姑娘。

街角路灯的灯光开始闪烁,李大爷放慢了车速——他仰头盯着那昏暗的灯泡,思绪忽然起了波澜。

诗兴来了。

李大爷随即开始绞尽脑汁的构思长长短短的句子,绞着绞着,喇叭裤的裤腿,便又绞进了车轱辘里。

车子靠惯性继续前进了几米,直到前轮,轧翻了一条百褶裙。

于是,自行车压在了喇叭裤上,喇叭裤又压在了百褶裙上,而李大爷的手,压在了一条乌黑的发辫上。

李大爷慌忙抬手,起身,并试图向那条发辫的主人表达炽热的飞吻,不料裤腿与车轱辘紧紧的纠缠,李大爷诡异的盘着腿起身、又歪歪扭扭的倒了下去——这次,他压在了自行车上。

最后,那个梳着长辫,穿着百褶裙的姑娘花了好些时间才将自行车、喇叭裤和李大爷的腿有序的分离开来。李大爷的喇叭裤打了蔫儿,毫无生机的吊在小腿上方;他局促的站在路灯下,搓着手心,挠着后背,不知是应该说声感谢,还是来句抱歉。

“李大爷啊,”姑娘借着路灯的灯光,盯着李大爷的眸子说道,“你大爷的。”

李大爷回过了神儿,回嘴道:“你大爷!”

“听说你是个诗人?”姑娘理了理百褶裙,瞟了一眼李大爷。

“虚名儿。”李大爷潇洒的向车上一跨,险些把裤裆扯破。

“做首听听。”

李大爷瞅了瞅路灯,又怯怯的看了看姑娘——她乌黑的长辫犹如春日黎明中乖张摇曳的柳条。李大爷心动了,他笨拙的提着裤子、从自行车上蹭了下来,半支烟的功夫,便开了口:

光,

是排成一路纵队的蝌蚪,

黑暗中,

它们笔直的游向,

大地的子宫。

姑娘笑了笑,说:“淫贼。”

“啥?”李大爷怒目圆睁。

“很高兴认识你,”姑娘微笑着向李大爷伸出手,“可我现在不是很高兴。”

“为啥?”李大爷一头雾水。

“因为,”姑娘清了清嗓子,道,

“我姓王,叫大地。”


3.

半年后,李大爷和王大地——办了喜事。

李大爷把自己的二八大杠擦得锃亮,驮着王大地,在小城中足足绕了三圈。王大地坐在后座,头上的红布随风狂舞,她只得一只手捂住头,一只手挽住李大爷的腰。

李大爷身子竖的笔直,他一边用教科书般的姿势蹬着车,一边对身后的大地说:“从今儿起,你和这自行车,都是我的宝贝!”

王大地笑了笑,紧紧箍住了李大爷的腰。

婚礼进行的很顺利。李大爷和王大地频频举杯,两人很快便都有些微醺。人们在台下嗑着瓜子喝着茶水,起哄让李大爷讲两句。李大爷摇摇晃晃的挥起麦克风,指着几个在饭堂里疯玩儿乱跑的孩子,哼哼哈哈的胡言乱语道:“吃得苦中苦,方为,嗯,人上人。”

一个孩子喘着粗气朝李大爷喊道,“啥叫人上人?”

李大爷攥着麦克风坐在座位上,酒劲儿上涌,昏昏欲睡。

另一个孩子用奶声奶气的声音答道:“人上人就是,一个人趴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就像是李大爷光着腚,趴在赵婶儿的身上。”

“上次咱俩看的那个,可不是赵婶儿。”

“上次那个是吴阿姨。”

“还有一次是孙大娘。”

“对,李大爷光着腚也不害臊。”

“哈哈!”

“哈哈哈!”

两个孩子一唱一和,犹如一对儿默契的相声演员——他们在李大爷的婚礼现场,绘声绘色的描述李大爷的香艳往事,直到赵婶儿、吴阿姨、孙大娘捂着脸奔出了饭堂,这两个熊孩子才被黑着脸的父母,摁着脑袋拖离了现场。

王大地拿起麦克风,砸向李大爷的头,李大爷还在昏睡——他的左手条件反射般箍住王大地颤抖的腰肢。

王大地紧紧攥着咸涩的红布,越攥越小,直到把它攥成了一颗孤单的蝌蚪,然后,

它从大地,重新游回了墨色的天空。


4.

李大爷和王大地,携手创造了小城最短命的婚姻纪录。

半年萌芽,一朝开花,几小时后,统统坍塌。

王大地走了——她留下了一地的彩纸,和一顶皱皱巴巴的红盖头。

趴在水泥地上的李大爷醒来时,饭堂里已经空无一人。高度的烧酒令他的脑袋发沉,似乎有无尽的液体在颅腔内汹涌翻滚。李大爷叹了一口气,他想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趴着,哪怕像条狗,也定是不想挪动分毫。

他伸了伸脖子,看见他的凤凰二八大杠毫无章法的横趟在在饭堂的门口,后座上没有笑靥如花的王大地,只剩下一堆杂乱的胶鞋鞋印。

李大爷颅腔中的液体,顺着眼角流了出来,它滑过鼻翼,绕过唇角,蜿蜒着铺满了冰冷的水泥地。

李大爷年轻时,是个诗人。

既浪漫,又风流的那种。

这一点,光着屁股的赵婶儿、吴阿姨、孙大娘、以及已为“人上之人”的李大爷自己,都可以作证。

彼时李大爷认为,诗人浪漫的青春本应如此,否则都对不起他那条风流的喇叭裤。

直到他认识了王大地——她乌黑的长发与飞扬的百褶裙,令李大爷自诩找到了青春与爱情的交界。

而现实是,与他青春时光相关的种种,已然在那个色情而混乱的午后,

草草结束。


5.

后来的日子,小城中起了很多波澜。

首先遭殃的,便是那对儿绘声绘色说相声的熊孩子。他们不明白自己挨揍的原因,便凄惨而天真的向掐着扫帚的父母质问,他们对自己动粗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父母摇摇头,揉了揉酸痛的胳膊,无奈再次挥起了扫帚。

其次,便是赵婶儿、吴阿姨、孙大娘。

据说赵婶儿跳了三次河,吴阿姨喝了两瓶农药,孙大娘还试图在派出所门前的歪脖儿老槐树下上吊,好在都被热心的人们及时发现,捡回了若干条性命。

同时,李大爷也挨了无数次揍。

他用一条灰色的毛料西裤,换下了喇叭裤。一早整整齐齐的出门工作,傍晚踉踉跄跄的回家——那条毛料西裤,轻而易举的便被义愤填膺的路人们,踹成了喇叭裤。

李大爷每晚洗裤子的时候,都会想起王大地。

钨丝灯泡的光线倒映在搪瓷脸盆的浑水中,令他无法自控的追忆起他与王大地初次相遇的那晚,街角昏黄的路灯。

终于有一天,他听说王大地,嫁人了。


6.

那是一个漫天飞雪的上午。

李大爷在松软的雪地中蹬着他的自行车,循着鞭炮的响声,觅到了王大地的婚礼现场。

他一路骑得飞快,几次摔倒在皑皑白雪中却犹如冲锋陷阵般重新起身,夺命狂奔,生怕鞭炮声消失,断了线索。幸好那天的鞭炮声无比绵长,恐怕是有几十万响,当李大爷竖着耳朵飞驰到典礼现场时,一个魁梧的男人正抱着王大地,庄严的走进举办宴会的饭堂。

李大爷的心中翻滚起来——应该是起了久违的诗意。他扔下自行车,漫无目的向门口缓缓挪动,一种奇妙的冲动在他的身体里游走,然而没多久,这种冲动便化为了,疼痛。

魁梧的男人领着一众人冲了出来,毫无章法的拳脚将李大爷掀翻在地,李大爷仰着头,艰难的向门口爬去。然而门口冲出了更多的人,李大爷隐约察觉到赵婶儿、吴阿姨、孙大娘也一脸正色的混杂其中。人们齐心合力薅住李大爷,然后气势磅礴的喊着“一、二、三”,犹如丢垃圾般将其重重的扔到了自行车旁。

饭堂里的麦克风响了起来,气氛热烈。

李大爷躺在雪地中,抿着嘴,迎着风,紧紧抱着他那辆凤凰二八大杠的后座,瑟瑟发抖。


7.

李大爷推着他的自行车,缓缓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脑海中的画面有些混乱,时而是街角路灯的灯头,时而是王大地的盖头,时而是魁梧男子的拳头,时而是赵婶儿、吴阿姨、孙大娘的乳头。

李大爷停下了脚步,弯腰捡起了一块砖头。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的吐了出来——寒冷的空气中,他的嘴巴鼻孔开始不断喷发出意味深长却略显滑稽的白雾。

白雾散尽,他挥起砖头,狠狠砸掉了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抡起胳膊,毕其一生之力把后座扔向了身后的一条冰封的小河中。

李大爷坐在河边,傻傻的看着自己那辆失去了后座的自行车,越看越傻逼。

又看了一会儿,他觉着自己更傻逼。

于是李大爷红着脸,试图找回车后座,怎料粗糙的冰面上只剩下一个黑漆漆的冰窟窿。

李大爷明白了。

他失去了王大地。

彻彻底底。


8.

李大爷骑着那辆缺少了后座的破自行车,在一家音像店的门口停了下来。

他听见店里的录音机里放着歌曲,有人在弹着吉他轻轻跟唱,声音不大,但在这冰天雪地中却依然能透露出丝丝的暖意。

李大爷扶着破车,静静站在冷风中小心翼翼听完了那首歌的每一个音符。

随后他推开了店门——店里的日光灯不断的闪烁,令人眩晕;窗边摆放着一台熊猫牌收录机,它的喇叭中传来跳跃的旋律;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坐在柜台后面兀自摆弄吉他,他瞟了李大爷一眼,阴阳怪气的叫道:

“呦,李大爷。”

李大爷没搭茬。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把吉他,问:“刚才是什么歌儿?”

“什么什么歌儿?”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小芳。”

“谁唱的?”

“李春波。”

“我要买李春波。”李大爷着了魔。

“你买什么?”

“买磁带,”李大爷回了神,接着补充道,“还有,买你那把破吉他。”

年轻人一边接过四张大团结,一边挑衅的递上吉他,说道:“李大爷,不玩儿大婶儿,改玩儿小芳了?”。

“嗯,”李大爷小心翼翼的拿好磁带、背起吉他,义正言辞的说,

“我玩儿你大爷。”


9.

李大爷抱着破吉他、盘腿坐在炕上,双腿发麻。

李春波的小芳一遍遍的循环,每放到那句“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时,李大爷便浑身发麻,进而,势不可挡的忆起路灯下王大地乌黑的长发。

尽管李大爷失去了王大地,

但是李大爷忘不掉王大地。

就算是自行车的后座被砸瘪了、扔飞了,还是忘不掉。

哪怕是沉到冰窟窿里,冲进了太平洋,就是忘不掉。

李大爷拽起破吉他,猛地起身——他无力的双腿上宛如有无数爬虫在叮咬,这酥麻感令他丧气的跪倒在炕头,顺势摔了一个狗吃屎。李大爷愤懑的蹬了蹬腿,似是垂死挣扎,直到那恼人的感觉有所缓解。怎料那些隐形的爬虫离开了他的腿,却钻进了他的心。

他想再去看一眼王大地。

哪怕是一眼,就好。

李大爷背着吉他,向王大地的家走去。他手里攥着歌词,每经过一个路灯,便要低头借着灯光照着歌词哼唱一番。那句“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会引爆李大爷的泪腺,没多久,李大爷的声音便开始哽咽。呼啸的东北风趁机顺着李大爷的双唇齿缝钻进了肚子,这令他小腹微痛。李大爷放慢了脚步——他一边断断续续的唱着歌,一边用通红的手背擦了擦眼泪和鼻涕,顺便,还小心翼翼的放了一个冷峻的,

闷屁。


10.

李大爷握着破吉他,杵在雪地中,呆呆的望着王大地窗子上的鲜红“囍”字儿。

直到窗子里的灯光熄灭,“囍”字倏的灰暗了下来,他才回过神。

风停了,小城又飘起了无休止的恼人雪花。

李大爷背靠砖墙,缓缓倚坐在王大地家的窗沿下——这令他产生了一种与王大地相依相偎的猥琐错觉。冰冷的墙面似乎瞬间起了温度,他挥起破吉他,想要弹奏一曲小芳,可是比划了半天,却没有鼓捣出半点动静儿。

因为李大爷,

不会弹。

他用冻僵的手,轻轻抚摸拨弄破吉他上的六根琴弦,琴箱隐约有了共鸣,随即发出犹如弹棉花般的混乱音阶。李大爷笑了笑,弹的慢了些,口中应景的轻哼起刚刚学会的《小芳》。

李大爷固执的认为,这冬夜窗沿下的轻吟,虽不浪漫,却也真诚;他也在思考自己这样做的意义,几曲唱罢,李大爷便凭借诗人般浪漫的思维模式得出了结论——

忘不了归忘不了,不可能归不可能。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写得真他娘的好。

那夜,李大爷坐在王大地家的窗沿下唱了好久,节奏不缓不急,声音不高不低——低了,怕王大地听不见,高了,又怕王大地的男人听见。

天空中的飞雪停了又下,下了又停,李大爷的头顶和脖颈堆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雪,破吉他上的琴弦断了五根,仅存的一根,貌似也命不久矣。

李大爷挪了挪身子,抬起了屁股,地面上浮现出一块类似水蜜桃儿形的水渍。

他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清了清喉咙。淡淡的月光依稀将“囍”字的轮廓勾勒,李大爷夹紧破吉他,对着王大地的窗户,最后唱了一遍《小芳》。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弦断了。

窗子开了。

糊窗缝的牛皮纸条,在冷风中肆意的摇摆。

窗内的热浪和窗外的寒风碰撞,整个院子里飞舞着蒸腾不羁的水汽。

王大地红着眼,裸着身站在窗口,颤抖的乳房犹如明月般皎洁亦如白雪般剔透。

李大爷夹着破吉他,呆呆的与她晶莹的眸子对望。

李大爷妄图接着弹奏,可琴弦全他娘的断了。

王大地挥起剪刀,一把剪下了自己的长辫,直接将其甩到了李大爷的破吉他上。

然后,王大地深情的对李大爷说:

“滚。”


11.

李大爷被王大地的男人,按在雪地中揍了。

从风雪冬夜,一直揍到晨光熹微。

李大爷没有反抗,他怀抱着王大地的发辫,蜷缩成一团——

就像是置身于母亲子宫之中的胎儿一般安然。


12.

李大爷来生,只想做个人。

一个简单、本分、会弹破吉他那种人;

一个可以站在路灯下,朴实但不拙劣的弹奏演唱《小芳》的人。

穿不穿喇叭裤,有没有自行车,都无所谓。

甚至说,如果做人太过复杂,哪怕做只简单的狗,也未尝不可。

可是没有人愿意相信李大爷的来生。

人们只记得——

李大爷年轻时,曾是个诗人。

既浪漫,又风流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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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寻虎:好
  • 吐沫钉子:💐💐💐👍👍👍你的文章太好了😄
    吐沫钉子:@梦幻着的飘着 你看看“四皮儿”的文章,感觉你俩文风挺像
    星期五的方达:@梦幻着的飘着 谢谢您过奖啦!看个乐儿就成啦!:smile::smile:
  • 虬田:好文采
  • 小婷半清:故事写得真好啊,看了两篇,高手
    星期五的方达:@小婷半清 您过奖啦,我是小手儿,不胖,带点儿肉儿:smile:
  • 蓝时s:可以可以
    星期五的方达:@舟舟舟舟舟周 多谢多谢
  • 饕餮思文:我想起了那个叫周星驰的人,爱而不得。
    星期五的方达:@饕餮思文 我想谦卑而渺小的写作,借你吉言,希望我笔下的人物,都能活啦,你也加油!:+1::+1::+1:
    饕餮思文:@星期五的方达 我又读出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的感觉。你写吧,写多了人物都活了。真好。👍👍👍
    星期五的方达:@饕餮思文 好久不见啦!我还是钟意这种小人物的故事,拧拧巴巴,悲胜于喜。:sob:
  • 饕餮思文:好久不见了,我来啦
  • 楠难澜懒:高手:+1:前面边看边笑,后面陷入沉思
    星期五的方达:@木子兰兰 谢谢,我是小朋友,一边写一边哭,一边读一边笑:smile:
  • 郝晶读书会:很欣赏作者对这个人物的刻画,极具讽刺意味,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女人的信任向来都不会给花心的男人,他只能为自己之前的风流行为自食恶果。同时他是个很拧巴的一个人,他的人生很纠结,究其原因是爱无能,想爱不会爱,不懂爱,也不懂如何好好爱以及正确的表达爱。生活中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很难让女人有幸福感,也许注定孤独终老。一家之言,期望再探讨。
    郝晶读书会:@星期五的方达 是啊,人都是这样,就像硬币的两面,有骄傲有自卑,害怕被伤害又情不自禁的想爱,于是一直陷于矛盾痛苦和纠结中不能自拔,最后弄得爱也没爱成,该干的事也没做好,想想还真有点像我18岁那年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其实既然爱了,不妨大胆一点,否则幸福很容易溜走。:smile:
    星期五的方达:@智慧猫 谢谢您如此深入和用心的评论,每个人都是矛盾的家伙,勇敢而卑微,胆小而固执,我挺想让李大爷有个幸福的结局,可是写着写着,我自己先跑偏了,既然想拧巴,那就拧巴到底吧:sweat:
  • 宁采野花不采臣:我也曾是个流浪诗人
    星期五的方达:@宁采野花不采臣 那肯定有着既浪漫风流,又辗转苦涩的过往:anguished::anguished:把吉他放下,我们喝一杯
  • 黃藥師x:写的真好!!
    星期五的方达:@人被杀就会死 谢谢啦:smile:
  • 文字怪人:不介意收录茶点吧?:smile:
    星期五的方达:@文字怪人 非常欢迎收录啊!多谢怪人兄:smile::smile:
  • 忆安姑娘:写得真好,这个人太有嚼头了,可以联想很多。我从头笑到了尾,最后又有点心酸。看开头的时候,李大爷让我想起了李白。
    星期五的方达:@忆安姑娘 哈哈,好!:smile::smile:那我们同学之间肩并肩手拉手,革命路上一起走吧:v::v:
    忆安姑娘:@星期五的方达 千万别称我老师,咱俩是同学。:smile::smile:很喜欢你的风格,描写人物很生动。:heart:
    星期五的方达:@忆安姑娘 哈哈,谢谢!就是想絮叨这样一个人,既专情又风流,有时很硬,有时很软,有时很肉,爱不深,恨不透。谢谢忆安老师,我多写写,您多笑笑:grin::gri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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