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简史

作者: 大黑怪 | 来源:发表于2019-01-25 00:51 被阅读39次
    轮回简史

    在一个飘着细碎雪花的冬季黄昏,我的轮回开始运转。

    起因是一句无意间说出口的告白。

    她那时站在我左边,头戴一顶灰不溜秋的毛线帽,双手不停的在一杯珍珠奶茶上摩挲着寻觅热量。凛冽的风吹过,带着冬季初雪特有的气味,她的头发和睫毛被雪花点缀上晶莹的光泽。我凝视着她的侧脸,再也无法藏匿我的爱。

    这份爱是一条在宇宙中无限延长的直线,找不到起点,也没有终点,它忽然出现在那里,仿佛猛然被一根针注射进身体,它侵占了我的每一粒细胞,野蛮地攻破了我的神经中枢,轻而易举地操纵了我的四肢百骸,我的生命是它拿捏在手中的玩偶,它随时都可以让我危在旦夕,转瞬又让我涅槃重生。

    然而由于我阴郁而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其他微不足道的原因,这份爱在我心中足足潜藏了三年。我本来策划着为它举行一场仪式,却发现任何兴师动众的仪式都无法承载它的分量。

    最终,我在这个云淡风轻的日子,将它缓慢倾吐在寒冷的空气里。

    她惊诧地看了我一眼,猛吸了一大口奶茶,她似乎想说什么,张开嘴却变成了剧烈的咳嗽,她双手死死抓住自己的喉咙,企图呼吸却失败了。她的五官痛苦地扭曲在一起,眼睛死死盯着我,我在那双眼中读出恐惧、绝望、不甘。我看着她带着未说出口的答案,在我面前缓缓倒下。

    我一度以为是我的告白害死了她,后来才得知是几颗不小心呛进气管里的珍珠夺走了她的生命。

    我没有参加她的追悼会,我发了四十几度的高烧,整整昏睡了一个星期。我的意识沉浸在漫无止境的梦里,一会儿梦见她轻吻我的脸颊,一会儿梦见她拿着刀子反反复复洞穿我的心脏,我梦见晶莹剔透的裸体,一经触碰就化作冰凉的水晶做的墓碑,最后我举起火把,烧光了全世界的奶茶店。

    又过了一个月时间,身体上的痛苦逐渐远离我,医生说我痊愈了,他拉开窗帘,没有温度的阳光洒在我的大腿上,这时我深刻的意识到,我已彻底死去。在这个没有她的陌生世界,空气已不适合我呼吸,食物无法为我提供营养,我发出声音,却没有传播的介质,形形色色的人与我擦肩而过,而我无法辨识他们的面庞有何区别。

    从此我成了一具行走的尸骸,五十年仍未腐朽。我曾有过一场短暂的婚姻,那个女人离开后出版了一本五十万字的小说纪念我,我对她的回忆却一片空白。“他从未爱过我。”我的前妻这样这样写道。很多读者读到这里痛哭流涕,可我唯一的想法只有“这句话是真的”。死者的大脑不会思考,死者的心不会感受。

    后来我垂垂老矣,遭遇了一场金钱的大浩劫。我遇到一个染了一头绿发的算命先生,他穿着破洞牛仔裤,脖子长了有一枚巨大的痦子。

    “你有心事未了。”他边用手机里的看面相app扫描我的脸边说,“你缺少一个答案。”

    听到这句话,我黯淡了五十年的眼睛忽然有了神采,我的眼前浮现出砂糖般细密的雪花,她的灰色毛线帽,还有悲剧发生前一秒她欲言又止的嘴唇。

    “我恐怕今生今世无法得到这个答案了。”我说。

    “今生今世恐怕是不行了,但若是你实在是想知道答案,我倒是有点门路……”算命先生神秘兮兮地说。

    听完他的话,我仿佛在暗无天日的岁月尽头看到一丝渺茫的希望,我没有力气去怀疑,为此花光了毕生积蓄。算命先生拿到钱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一天,我终于停止了行尸走肉的状态,变成了一具真正的尸体。我在世间既无亲人也无好友,我想我的尸体一定过了好一阵子才被别人发现。弥留之际我全然没有感觉到对死亡的恐惧,恰恰相反,当黑暗逐渐吞噬我的意识时,我感觉到了一丝生的希冀,那些年轻时期才拥有的对生活的无限激情在这一刻重新回到我身上。

    我在自己的啼哭声中醒来,茫然的望着四周雪白的墙壁,试图搞清情况。可我刚刚启用了大脑思考的功能,前尘往事就走马灯似的在我脑中上演。我想起那个算命先生,他当初忽然销声匿迹的时候,我一度认定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如今看来或许是我误会他了。

    我保留着前世的记忆,度过了装模作样的童年和青春期。很快我就意识到一个问题,纵然她在我心中始终记忆犹新,对于这一世的她身处何处我却毫无头绪。我仔细观察过我遇见的每一个女人,后来也观察男人,再后来连飞禽走兽都不放过,却依然无法感知到她的气息。后来我又陷入了更深的绝望,从世间芸芸众生中找到她的转世,就好比在一片汪洋中找一颗与众不同的水滴,哪怕有机会擦肩而过,我又怎能保证自己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更无法辨别她是否同我一样拥有前世的记忆。

    我在浑浑噩噩中消磨掉了我的大多数时间,没有心情考虑如何在此世安身立命。十八岁那年我向家人辞行,到远方的城市去打拼。此世家人待我不薄,虽然我与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时空屏障,却也不想因为我的庸庸碌碌给他们添更多的麻烦。何况,我走过的地方多一分,遇见她的几率也便大一分,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分,但总比在原地兜兜转转忍受煎熬要好得多。

    此后的日子,我途径许多城市,打了许多份零工,微薄的收入只够维持温饱的生活,尽管如此,络绎不绝的女人向我表达好感,她们不要房子也不要车,我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让她们欢呼雀跃。我的心却波澜不惊,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她。

    后来我来到一座很大的城市,几个热情的前辈为我介绍了一份薪资颇丰的工作。“这么好看的脸,不做这个就白瞎了。”他们说。

    这份工作要求我像蝙蝠一样昼伏夜出,穿梭于灯红酒绿的夜场。四处弥漫着酒精、脂粉和金钱的味道,形形色色的女人拥簇在我的身旁,她们中有活泼叛逆的富家千金,有千娇百媚的贵妇人,也有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我的同事们个个巧舌如簧,满嘴都是讨人欢心的甜言蜜语,我始终沉默寡言,神情游离,却依然有人愿意为我挥霍大笔的钱财。

    那些女人穿着过分艳丽的衣衫,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大口地吞咽着酒精饮料,争先恐后地支付酒钱,透明的酒杯上布满了唇印,刷子般的假睫毛倒影在脸上宛若幽灵,喝醉后她们像树袋熊一样缠绕着我,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向我倾诉她们的苦衷。这时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观望着眼前的一切,像看一幅洛可可时代的奢靡油画。

    我很快就厌倦了这份工作,几乎做好了辞职离开的准备,就在这时我找到了她的踪迹。

    她还没有踏进夜场的大门,我就感知到了她的存在,那一瞬间,所有花枝招展的女人都变成了彩虹色的背景墙,我魂不守舍地等待着这场跨越时空的重逢。

    她比我年长五十岁,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细细密密的刻痕,她的瞳孔像一汪波澜不惊的死水。她的年龄显然已不适合寻欢作乐的场合,她在金碧辉煌的小包间里单独与我见面。

    站在她面前,我感觉空气像铅一样重,呼吸变得缓慢而深沉。就算她的面庞没有被岁月蚕食,也和前世的她没有半点相似,但我的爱却像盘根错节的树干一样疯狂滋长,紧紧勒住险些停止跳动的心脏。

    我原本期望她记得前尘往事,但很快明白她只是我的客人之一。她想找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陪伴她度过孤寂萧条的晚年。她没有向我透露她的姓名和身份,足以证明她确实是相当有身份的人物,并且家财万贯,见面第二天一早,我的银行卡上多了一笔天文数字般的巨款。

    就这样,我们约定每周五下午见面。她气质斐然,品味高雅,每次见面都在精致的陶瓷杯子里为我沏一杯上好的红茶,头几次她问我要不要加牛奶,我婉言拒绝,这让我想起她前世的死因。用过茶后,我们相对而坐,时间像一条安静的河流,在充溢着花卉与茶叶芳香的小空间内缓慢流淌。

    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例,我不能过问她的任何信息,我只好从她的只言片语中捕风捉影。我知道她经历了几次失败的婚姻,早年又在工作中树敌无数,她虽然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却从未感受过片刻安宁和幸福,更不可能拥有纯粹的爱情。于是我告诉她,我对她的爱跨越生生世世,始终如一。她不失礼貌地微笑,我明白她不可能相信。

    我曾经试探着问她:“你有没有梦见过自己的前世?”

    她像一个奶奶回答自己好奇的孙子一般语重心长地说,自己很多年前就不再做梦了。

    在一个晦暗潮湿的星期三,她忽然将和我的约会时间提前。我看见桌子正中摆着一捧崭新的花束,是开到荼蘼的暗红色。她穿着优雅的黑色长裙,按照惯例为我沏了一杯红茶,茶水撞击着瓷器杯子,发出的声音格外动听。我轻抿一口,竟有一丝未曾察觉过的甘甜。

    甘甜的味道还未散去,鲜血便渗出我的唇角。我错愕地看着她,她的唇角和眼睛同样流淌着暗红色的血液,与那捧花束相互映照分外妖艳。

    “谢谢你。”她说。

    她曾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也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坏事,岁月埋藏了她的野心,使她变得沉静而柔软,但她做过的那些事情却无法从历史的篇章中一笔勾销,一经抽丝剥茧,就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间小茶室外面的残酷世界里,等待她的是一场审判。

    最终,她决定永远留在这座天堂般的小茶室里,并且要求我——她最后的陪伴者,将我的职责履行到最后一刻。

    只是我依然无法确认,她是否爱我。

    我用尽生命最后的力气爬到她身边,吻上她苍老的、泛着血腥味的嘴唇。

    我的轮回重新开始运转。

    30岁那年我重新找到了她。她变成了一个相貌平庸的女子,性格势利又无趣,我长期观察她的行踪,经常见到她在菜市场上与卖菜大妈讨价还价的凶悍模样。当她提着菜篮子心满意足地闯过十字路口的红灯,我发现我对她的爱不减反增。

    她有一个未婚丈夫,衣摆总是沾满灰尘,话语稀少,酒量惊人,喝多了酒眼睛变成血红色。她与这个男人相识了两个月便匆匆订婚。

    我认为他们的婚姻显然是儿戏般的草率决定,她的未婚夫未必是个坏人,却不可能给她的生命带来美好与激情。经过两世的阅历,我几乎可以预测,她将和这个男人度过平庸颓丧、一潭死水般的一生。

    此后的无数个夜晚,嫉妒与后悔折磨着我,如果我遇见她再早一步,跟她共度余生的人或许就是我。我拼命地撕扯头发,抓挠锁骨,我在凌晨四点半坐起又躺下,躺下又坐起,最终我打算再度向她表白我的心意。我还存有一点小小的幻想,毕竟她只是订了婚,还没有结婚,她完全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那个男人,而我愿倾尽所有把一切触手可及的美好都给她。

    她笑得很张狂,仿佛我在讲一个好玩的笑话。她说爱这个词跟她绝缘,文人雅客才有谈爱的资格,她只要有个人搭伙过日子就行了。

    “你不爱你的未婚夫吗?”我问。

    “永远没可能爱他!”她笑得前仰后合。

    “爱是什么?能当饭吃吗?”最后她说。

    但不久之后她就开始了与我的幽会,她用粗糙龟裂的手指抚摸着我,向我抱怨未婚夫多么的固执、愚昧、不解风情。30岁的她早已没有小女生的娇羞,也绝对缺乏成年女性应有的妩媚,她黯淡的黑黄色皮肤和随处可见的赘肉都与传统意义上的美毫不沾边,她嘴里吐出的粗俗直白的话语足以使文雅之人落荒而逃。

    但于我而言,关于她的一切都有着不同的意味,我坚信她粗大的毛孔中可以开采出钻石,我在她稀疏油腻的头发里看到银河,她干瘪下垂的胸部和腰间层层叠叠的脂肪,像沼泽一般将我吞噬,她用干燥起皮的嘴唇凌迟着我,每一道创口都开出一朵花。

    我们的幽会越来越频繁,后来几乎天天都要见面,这难免引人怀疑。她担心她的未婚夫可能已经发现了她的不忠,而这正是我期待的时刻,最终她不得不在我与那个男人之间做出选择,我相信她已经明白了我对她深沉的情感,并且对我也产生了相同的情愫,这份跨越生生世世的爱,终将迎来一个结局。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她说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幽会。她轻描淡写地给我讲起她十月份的婚礼,然后表示从今往后都不会出现在我面前。

    炎炎夏日,我却仿佛坠入冰封的海洋,惊慌地抓住最后一块浮冰,问她是不是受人逼迫。

    她摇摇头。浮冰断裂,我沉入冰冷黑暗的海底。

    “你爱我吗?”我有气无力地问。

    “哈哈哈哈哈哈!”她发出敲锣打鼓般震耳欲聋的笑声。

    “你爱我吗!”我坠入一座海底火山,全身血液都化作滚烫的岩浆。

    “哈哈哈哈哈,爱你,爱你……”她带着惯有的嘲讽的表情,嘻嘻哈哈地敷衍道。

    极其难听的声音从她喉咙里发出来,有点像呕吐。她疯狂地抓挠着我的手,指甲深深嵌入我的皮肤,两条腿交替地蹬踹着地面,剧烈地挣扎。我们像两个旗鼓相当的相扑运动员一样僵持了很久,她的力气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我好几次险些被她摔倒在地。但最终的胜利者是我,我亲眼看着她不再笑,不再挣扎,变成了一摊没有生命的有机物,我的双手紧紧勒着她的脖子。

    “我,永生永世都爱你。”

    在一弯新月的照耀下,我与她跳了一支欢快的舞……

    我端详着她平静地脸颊,拥抱着她进入梦乡……

    我害怕她不堪夏末炎热的天气,让她住进冰箱里……

    ……一伙穿深蓝色衣服的人敲开了我的房门,把我的房间翻得乱七八糟,他们很快发现了她,把她从冰箱里拖了出来。他们竟敢这样对待她,我拼死与他们抗争,可惜他们人多势众,把我压在墙壁上动弹不得,最后我被他们连拖带拽地带走了。

    我被关起来了,却前所未有的自由。我的记忆变成了一块块抽象画一般的大色斑,我在里面辨别不出她的存在,也辨别不出自己的存在。名为爱的囚笼打开了大门,我的灵魂在无与伦比的自由中夜夜高歌。

    不久之后我被送进一家医院,那里的人大多和我一样自由,他们大部分凶神恶煞,鬼哭狼嚎,另一些则整天蹲在墙角嘿嘿嘿的傻乐,我在那里我认识了几个真正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很快乐。

    无忧无虑的时间加速流淌,很快我就变成了全世界最快乐的老头儿,由于我总是很快乐,大家都很喜欢我,戴着粉帽子的女人们经常给我糖果和饼干吃,还陪我聊天逗我开心。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全封闭的透明玻璃容器,里面悬浮着一个凹凸不平的白色物体,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盯着它傻笑了好久。无意中我偷听了护士们的谈话,她们说这是一颗具有收藏价值的大脑,属于这家医院名下的研究机构。其中一个人眯着眼睛照着容器下方的小小标签读出了一个名字,一个我永生永世都无法忘记的名字,一句恶劣的咒语。

    这句咒语使我全身猛烈地抽搐。一个从奴隶主手下解放的奴隶,如今重新回到了奴隶主手中。我干涸的眼眶被泪水填满,我明白我自由和快乐的时光,终于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进入研究院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翻查过去的典籍,很快我就找到了与她相关的信息,她在世之时签署过一份捐赠遗体的协议,过世后,她的大脑因某些特殊的原因被研究院用于收藏和研究,位于陈列室第18号架子第7层的左数第25个格子里。

    此时的我已经是研究院的一名核心研究员。幼年时期,我就展现出对大脑及其他生物学概念的浓厚兴趣,我颇有天赋,又极其勤奋,年纪轻轻便攻读到博士学位,随后顺利进入大型研究机构工作。也有人说我终日沉迷研究,从未有过任何娱乐活动,只适合在实验室里生存,到了实验室外就是一个十足的怪胎。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夜以继日的钻研不是出于对科学的热爱,也从未拥有为人类做贡献的决心,而是另有目的。这一世我不再执着于寻找她的转世,毕竟博物馆里的那颗大脑切切实实来自她的遗体,承载着她的全部记忆,每一个细胞里都有一份她的基因。我捧着那颗大脑看了三天三夜,把每一道沟壑雕刻在记忆里。从此我实验室的大门常年关闭。

    经历了无数个殚精竭虑的日日夜夜,我终于面对着实验台上的作品,那是与前前前世如出一辙的,通过她细胞中独一无二的DNA复制出的她的躯体。在这具躯体前,所有赞美的词藻都失去意义。我的大脑无法再思考任何东西,我只能泪眼婆娑地跪伏在地,承认她是宇宙的至高法则。我诚惶诚恐地不敢触碰她,仿佛轻轻一触,她就会化作轻柔的分子,四散在空气里。

    但很快我发现她是死的。她为什么不呼吸呢?她的心脏为什么不跳动呢?她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是完好无损的,但却无法为她创造生命,她的瞳孔朝向银白色的天花板,其中映不出我的倒影。一定是哪里出错了!一定是某个关键的环节出了问题!

    实验室里诞生了第二个她,第三个她……一模一样的她整齐地排列在一起,有的拥有极其缓慢的心跳却不会呼吸,有的毫无规律的手舞足蹈,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有的一出生便开始疯狂地啃噬自己。她们无一例外的没有生命。

    我气急败坏地砸毁了实验室所有的试管和烧瓶,又亲手撕掉了所有的研究笔记。愤怒退去后,过度疲劳的身体再也无法支撑我站立,我瘫坐在实验室的墙角,任由睡意铺天盖地地席卷了我。

    醒来时已是午夜时分,我的眼睛刚刚适应黑暗,就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劲。实验台上空荡荡的,那些实验体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面朝我的方向,像一只训练有素的军队,用深渊一般的双眼对我行注目礼。清冷的月光洒在她们身上时,她们张开双臂,跌跌撞撞地向我逼近。

    我也张开双臂,用我最热忱的拥抱作为回礼。

    她们投入我的怀抱,争先恐后地撕扯着我,用锋利的牙齿分离我的肌肉和骨骼,用尖锐的指甲抓挠着我的内脏,无数个她的曼妙的身姿摇曳在黑暗里,如饥似渴地吞噬着我的肉体和灵魂。这场浩劫的最后一刻,她们终于切断了我感觉疼痛的神经。

    我化作实验室地上的一滩血迹。

    后来,我又成为了一名国王,一名史书里最昏庸残忍的暴君。我既不关心内忧外患,也不体恤黎民百姓。饥荒蔓延了整个国家,我花重金买下了一颗大脑;瘟疫吞噬了一个城区,我要挟全国的医生与科学家留在皇宫待命;战火点燃了边疆,我宣布:“破译这颗大脑中的记忆,就是我国最高且唯一的使命”,然后将所有反对我的人处以极刑。

    我勒令科学家们加快研究的进度,就算进行人体实验也在所不惜,我们像彩票摇奖一样抽取国家的平民,一群又一群人光荣地成为爱的祭品。

    至于那些活下来的子民,我只允许他们做一件事,那便是歌颂爱情。学校统统启用了最新版的教材——《爱的理论》、《爱的实践》、《情诗创作》……到了十八岁,所有的学生来到我的殿前,谁能作出最美的情诗,我便为他加官进爵。

    我的专制独裁惊动了世界,谴责的信息在国外的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全世界的国家与我断绝来往,其中几个大国宣布对我进行讨伐。我将足以炸毁地球的武器瞄准这些国家的中心,如果他们胆敢干涉爱的事业,我就让他们全都下地狱。

    一颗爆炸物落在皇宫脚下,不等其他国家动作,我国忍无可忍的臣民组成一支叛军。他们高举着象征自由与光明的旗帜,手持简陋但锋芒凛冽的武器。皇宫里的禁卫军正集体背诵一首爱情诗,转眼就在枪炮下化为灰烬。大臣和科学家们里应外合地打开城门,热情地欢迎他们光临。

    叛军终于杀到了内殿,把我从宝座下拖下去见他们的首领。我看不清首领的脸,只能看到夕阳下的黑色剪影,但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那位首领正是她的转世。

    我全然忘记了被俘的耻辱,激动得热泪盈眶。“我的金钱,我的王位,我的爱,全部属于你。”我单膝跪下,将头顶的王冠奉上。

    首领咬牙切齿地回答:“我不需要你的金钱和你的王位,更不稀罕你那令人作呕的爱。我甚至不想看到你的尸体,你马上给我滚出去!”

    我诚惶诚恐地说:“我现在就离开,不会带走任何东西,唯一的请求是,请你们保存好那颗大脑,那颗大脑里蕴藏着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秘密。”

    首领面无表情地挥挥手,命令随从们将我从皇宫的大门丢出去。

    我连滚带爬地来到皇宫外的大街上,暴露在八月毒辣的阳光下,我充满爱的子民们将我团团围住,捡起这片大地上所有的石块砸向我。“去死吧,恶魔!”他们欢呼的声浪将我吞没。

    有的时候我会忽然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究竟有何目的,我只知道我的爱是一条在宇宙中无限延长的直线,找不到起点,也没有终点。

    我再次醒来,没有听到自己的啼哭,也没有听到窸窸窣窣地说话的声音,我想睁开眼睛,却发现我甚至没有眼睛。不过我依然有敏锐的感受,阳光,土壤,柔软的春天的风,雨季即将来临。

    我是荒无人烟的森林里的一棵树,春天开花,秋天结出果实,安静地思念。我感受到一千里之外的海上的风,我在风中寻觅她的气息,我遇见了一万里之外的沙漠的沙尘,我在每一粒沙中追寻她的踪迹。成群的鸟儿寄居在我的枝干上,它们婉转的歌声唤醒我对她的回忆。月光洒遍我全身时,我重新回到关于她的梦里。

    我沉睡,思念,继续沉睡。

    漫长的时间里,我的心变得前所未有的平静,她不再那般清晰,变成了一抹海市蜃楼般的幻影。

    时光在我脚下肆意飞逝,无人涉足的深山老林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座森林公园,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游客来来往往,人们说我是一颗很老很老的树,想方设法在我身上留下印记,然后举起自拍杆与我合影。

    她也来到树下乘凉,抚摸着我粗糙的树皮。我看不见她,但可以感受到她均匀沉稳的心跳的声音。

    她拿出一把小刀,在我身上一笔一划地写道:“XXX到此一游”。

    然后她若无其事的离开了我,但我再也无法回到往日的平静了,我的思念重新拥有了实体。

    我反反复复回忆着她手掌的触感,感受着她亲手刻下的字迹,我的树叶忘记了光合作用,我的树根失去了吸收养分的能力,很快它们就同我一起奄奄一息。

    只有她的署名依然活着,那些凹槽中抽出鲜嫩的枝芽,至今仍开着淡粉色的小花。

    后来,我又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我走进一家博物馆,博物馆的向导正滔滔不绝地背诵解说词。

    “从前,在一个遥远的国度,有一名恶名昭彰的暴君,他说这颗大脑里蕴藏着是个世界上最重要的秘密,这吸引了全世界的科学家对这颗大脑里的信息进行破译,如今我们已经完全掌握了相应的科学技术,但是这个秘密却始终没有被挖掘出来。”她指了指玻璃容器中的大脑,参观者们发现那颗大脑上连接着几个带着导线的电极,“将电极连接在自己头部,任何人都可以与这颗古老的大脑进行沟通,说不定你就是那个发现秘密的人哟!”

    参观者们排成一个长队,大家都对这颗神秘的大脑感到好奇,我被拥挤的人群挤到了队伍的后半段。

    一个小女孩蹦蹦跳跳地离开;一个中年男人走出去时满脸都是迷茫与不解;一个老头儿嘴里骂骂咧咧地说“什么玩意儿”……我知道他们全都不明所以。

    终于轮到了我,我将连接着她的大脑的小金属片贴近我的太阳穴,冰冷地触感刺痛了我,脑袋里有一种酥麻的感觉。

    沉默,许久的沉默,我的记忆之书飞快地翻到了最初的章节。

    她那时站在我左边,头戴一顶灰不溜秋的毛线帽,双手不停的在一杯珍珠奶茶上摩挲着寻觅热量。凛冽的风吹过,带着冬季初雪特有的气味,她的头发和睫毛被雪花点缀上晶莹的光泽。

    我凝视着她的侧脸,将那句遥远的告白重复了一遍。

    那颗大脑很快有了反应,它不假思索地回复给我一条简短的信息,那段电流不急不缓地撼动着我的神经,以至于我的大脑磨蹭了好久才把它翻译成我能理解的语言。

    “对不起。”她委婉地拒绝了我的爱意。

    我仿佛做了一个过分漫长的梦,梦境尽头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答案。

    我曾以为我的爱是一条在宇宙中无限延长的直线,找不到起点,也没有终点。现在,它正在以它的方式从我的身体里抽离,首先厌倦了我的四肢百骸,随后抛弃了神经中枢的控制权,最后,归隐于我脆弱的心脏中,化作一个空空如也又令世间万物闻风丧胆的黑洞。

    我捂着胸口直直地倒在博物馆的大理石地面上。

    博物馆的管理人员把毫无意识的我送到医院,医生对我翻来覆去的进行检查,说我的昏迷完全是精神压力造成的,待我清醒了就可以直接回家。

    从医院回去的路上,我经过了一家宠物店,看见一只高傲的暹罗猫,这是她的又一个转世。我掂量了一下钱包的重量,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它买回了家。

    我喂它进口的猫粮,给它准备上好的猫砂,但我从来不逗它,因为我已经明白了,它永远不可能爱我。

    春天来到的时候,它不分昼夜地鬼哭狼嚎,吵得我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觉。我忍无可忍,抓起它去宠物医院做了阉割。

    阉割手术结束后,它魂不附体地窝在沙发上,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我坐到它旁边,想要安慰它一下,却低估了它记恨我的程度,它亮出从未剪过的指甲,一跃而起,对着我的脸一顿狂挠,一条条血道子火一般燃烧起来。

    盛怒之下,我追着它在家里四处乱跑。它跳上茶几,踩碎了我刚刚配好的眼镜,它跳上餐桌,叼走了我准备晚餐时享用的三明治,它撞倒了无数个花瓶,咬死了我最喜欢的热带鱼,最后它跳到我的床上,在上面留下一颗圆圆的猫屎,它一屁股坐在那颗屎旁边,耀武扬威地看着我。

    我气得大吼大叫,旋即又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

    我发现我终于不爱她了,也不会再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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