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毛姆的《寻欢作乐》

作者: 秋沼芰荷 | 来源:发表于2022-08-01 00:46 被阅读0次

    文/秋沼芰荷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毛姆的小说《寻欢作乐》二读完成了。很开心,我又要写书评了。不过,以下散漫的内容只是我自己在阅读过程中比较私人的感受,并非遵循严格的书评格式,如果书评有格式的话。

    一、对译本感受上的改变

    从不知如何下笔、要不要写这篇书评,到今天的反复斟词酌句、倾注我的思考和情感来激情完成这篇文章,这种改变可以说,完全得益于复读带来的影响。

    一本书一旦被我选中并开始阅读,半途而废是不常有的。不仅要坚持读到最后一页,还有着复读的心理准备和随后的付诸行动。人生最难的是做出选择,时间滚滚向前,你永远没有机会对比你当时的选择正确与否,所以,一定要相信你所做出的决定是最好的,包括读书上的选择。

    我选书是慎重的。一本花费作者巨大精力的作品,被我捧在手里,只读一遍,实属对不起作者的心血和自己的精心挑选。因而我一直认为读一遍的书约等于没读,还不如不读。

    初读时对手中这本译文有诸多怨言和不满,但是本着它一定有其存在之道理的信念,我进行了复读。一如从前,复读使我对它有了极大的改观,因为在复读中,那些不足被我不自觉地忽略了,它所传递的意义我领会了,它的美我也被深深地感染,整本书抓住了我内心最柔软的情感……这就够了。人无完人,书也如此,译文更是。

    因而,对于这个译本,我从初读的不习惯,到复读时投入其中并且动笔来写读书感受,再次让我体会到复读的重要性和必需性。

    叔本华说:每一本重要的书籍都必须一气呵成连续读上两遍。只有得知结尾才能明白开头,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内容的整体关联;而且如同在不同光线下审视同一件物体,你会在不同心境和情绪下获得不同的阅读感受。

    所以,此时此刻,我情动于衷地来写这篇书评,因为我领略到了它的精华,感受到它的别样不同,在这一刻,这本书里千姿百态的好正涌现在我的眼前,拨动着我的心弦。

    二、我的喜爱:拾光中的共鸣

    就像初读红楼只关注宝黛爱情,复读时却已然忽略争争吵吵的小儿女情肠一样,我们已经被其他的内容所吸引,从而才会深陷其中,进行几遍几十遍的阅读,这是只读一遍的读者们完全不能理解和没机会体验的美好感受。

    因此,在《寻欢作乐》的二读中,译本中诸如时而出现叔叔时而出现伯伯的前后不一又能如何呢?它丝毫不妨碍我身临其境地和书中的小毛姆一同欢喜、一同伤心、一同难堪、一同羞怯,一同经历着多姿多彩的心理活动和千丝万缕的情感浮沉。

    突然就明白了毛姆为什么认为《寻欢作乐》是他最喜欢、最满意的作品,因为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融入其中的对苏(小说主人公罗茜的原型)的太多情愫和拾光中追忆往事时的深深思念和淡淡愁绪。有些文字甚至把我也带入了自己的感情世界里,陷入了那些自己未曾实现过的旧去的故事里难以自拔。

    当大家都在传说罗茜十年前就已经去世的消息时,“我”(本书以第一人称叙述)在美国见到了年已70岁的罗茜,一切还是那么地温暖和亲近。

    作为读者的我,此时此刻仿佛和作者同步感受到了那些美好的过往、那些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怅然,那些曾经付出的情、流过的泪、难舍的陪伴和别离……谁没有过这样的旧年时光?可是,我们每天急匆匆往前赶路,却似乎已经忘却情为何物、爱在何处。

    不得不说,毛姆的《寻欢作乐》赚取了我不少眼泪。

    三、毛姆的喜爱: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你一定会倍感奇怪,一个貌似水性杨花的女子,为什么会让众多男士,包括她后来抛弃的丈夫和作者本人的“我”,如此心动和难舍?这背后一定有着与普通女性截然不同的人格魅力吧?

    是的,正是如此。

    首先,一个看似矛盾的个体在毛姆笔下其实一点不显奇怪。作为善于观察人类的行家,毛姆早就知道人性原本就是如此的莫名其妙,真善美和假恶丑完全可以共存于同一人身上,“其实,人和人之间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他们都是伟大与渺小、美德与恶行、高贵与卑贱的大杂烩。”“如果我把我生活的每个举动和我脑海里闪过的每个念头全都记录下来,世人肯定会认为我是个罪不可赦的恶魔。”

    现实生活中的毛姆会在好人身上发现缺陷甚至恶行,在恶人身上看到使其深受感动的善和美德。人类给他印象最深的地方就在于缺乏一致性。“我从来没见过表里如一的人,那些最不相容的特质不仅存在于同一人身上,而且还能产生出貌似颇有道理的和谐。”“好人和坏人之间并没有道德家们要我们相信的那么大的不同。比如,骗子也会有自我牺牲的善举,小偷有时候也会天性温良,妓女也会把为顾客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视作攸关个人荣誉的事情。”

    因此,不以表面价值来看待他人的毛姆,会把《寻欢作乐》中备受争议和评判的主人公罗茜描绘成具有闪光之处的人,一个让“我”终身难忘的善良女子,这就不足为怪了。

    其次,罗茜的原型是苏·琼斯,这是毛姆唯一倾慕并想与之结婚的女子,而苏的拒绝成为毛姆余生中难以愈合的痛。

    时隔多年,毛姆依然难以忘怀,他一直想写一本有关苏的书。终于,在距离这段感情一二十年后的1930年毛姆56岁之际,《寻欢作乐》(Cakes and Ale,中文也有译为《人生乐事》或《笔花钗影录》)以连载的形式出现在读者面前。

    毛姆后来曾在某个版本的序言中解释道: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里。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了好多年,我始终没有找到我一直在寻找的机会。我担心自己永远没有这种机会了。

    可想而知,在这本书里,毛姆会用怎样的笔触来描述以苏为原型的罗茜。哪怕在众人对罗茜口诛笔伐之下,毛姆的笔尖中依然流淌着深深的喜爱之情和赞美之词。

    比如,令他人艳羡的罗茜的漂亮外貌,在“我”/毛姆心目中,压根不是令人惊奇的事,因为那是罗茜/苏,苏自然是漂亮的,正如“太阳西沉北海,塔楼屹立于坎特伯雷大教堂一样,我视之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

    比如,身为有夫之妇的罗茜和其他异性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包括“我”),最后还与有妇之夫乔治私奔去美国过起隐姓埋名的日子(其实在故事的最后,毛姆透露了罗茜有着难隐之痛),毛姆依然充满美好的情感,借“我”之口用动人的笔触来赞美她。他说,罗茜就像黎明般清纯,就像赫柏(赫柏:Hebe,希腊神话中司青春的女神)般神圣,就像白玫瑰般洁白。

    亲爱的读者,千万别以为毛姆是被感情蒙蔽了双眼,恰恰相反,罗茜有着一般女子没有的优良特质,“她是个极好的女人。我从没见过她发脾气。你想求她给你什么,你只管说就可以。我从没听她说过任何人的坏话。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她是个很单纯的女人。她的本能很健康很直白。她喜欢让别人快乐。她喜欢爱。”

    “她具有天然的亲善性。她喜欢上一个人时,跟他上床对她来说就是自然而然的。她向来都不假思索。这不是恶习; 不是淫荡; 是天性。她奉献自己,自然得如同太阳奉献热量、花儿奉献芳香一般。这对她而言是愉快的,她也想把愉快带给别人。这丝毫不影响她的性格; 她始终真诚、质朴、毫不做作。”

    “她从来都不是能激起爱情的女人。只让人萌发爱慕罢了。为她去嫉妒吃醋是很荒谬的。她就像林间的一池清澈的深潭,嬉戏其中犹如置身天堂,不过这池子并不会因为有流浪汉或吉普赛人或猎场看守人先于你下水就不再清冽凉爽或少掉几分晶莹剔透。”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毛姆的眼中、心中和笔下,苏永远是那枝善良纯洁的白玫瑰,经久不衰地绽放着别样的魅力之光。

    四、太逼真太犀利引起的轩然大波

    毛姆作品中的人物都来自于生活。每次创作时,他会以现实中的某个人物为底板进行艺术加工和搬转腾挪,最初的原型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当然,有时他在利用真实人物时也几乎不做修改、掩饰或伪装,直接原样照搬到小说里。

    《寻欢作乐》出版后,因为小说里的人物太过逼真、描写太过犀利,激起大家浓厚的兴趣来寻找人物背后的原型,从而引起了轩然大波。

    比如,除了众所周知的女主角是毛姆年轻时一往情深的女子苏•琼斯之外,书刚一出版,人们就确定书中刚刚去世的著名作家德里菲尔德正是托马斯•哈代(哈代去世于1928年,《寻欢作乐》出版于1930年)。因为两人在性格、出身、写作风格等诸多方面太过相近,甚至第二任的德里菲尔德太太简直就是哈代夫人的生活照,“这个女人谈起社交生活就像从《寻欢作乐》里一字一句扒下来的。”

    当毛姆被问及此事时,他无置可否,“呃,这我不清楚,我否认了,我承认了,又否认了……可能有他的某些痕迹吧。反正,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小说中另一个人物阿尔罗伊·基尔,和当时在伦敦同为作家的沃尔波尔也几乎无二。《寻欢作乐》出版之际的1930年,沃尔波尔是英国书籍协会的主席,文学精英中的一员,在英国和美国不断巡回演讲,为很多委员会效劳,并自封为“文学界的总督”。但是沃尔波尔为人虚张声势、妄自尊大,与名人们频繁往来,只为不遗余力地推销自己,一旦某个名人过气,他就会漠然视之。

    《寻欢作乐》中,毛姆把罗伊描述成自私自利、毫无幽默感和充满虚荣心的人,并讽刺他说,“看来又要做绅士又要当作家,这两者很难兼得。”

    无意中读到《寻欢作乐》的沃尔波尔,在日记中愤怒地写道:“越读越觉恐怖,绝对没错,写的肯定是我!”他一宿没睡,在凌晨四点给出版商打电话,恳求停止出版《寻欢作乐》。

    其实,连毛姆自己也承认,小说人物来自于生活,“不来自于生活,又来自于哪里呢?”

    随着《寻欢作乐》的出版,大量的评论文章不断涌现,大家纷纷惊讶于作者露骨的主观描写。批评者说:“没有哪位英国作家的作品比毛姆的这篇小说带有更透明、更无耻的自传性。”

    赞美之词也同时存在,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越来越喜欢这部小说,“机敏松弛之极…我不知道还有哪个活着的作家能如此自如地驾驭作品。”“他擅长让读者产生获取信息的渴望,但他先按住不表,等合适时机来个出其不意。”

    《寻欢作乐》从而被称为“结构的典范”,一部“完美的小说”,一本“文学批评的教科书”,罗茜这个人物是“伟大的艺术成就”。

    有著名评论家甚至这样写道:“毛姆作为小说家的声誉一时无两,《寻欢作乐》出版后,所有当代小说家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

    在当时西方世界的经济大萧条时期,毛姆不仅毫发未损,却依然如日中天,有杂志甚至开出了一字一美元的天价稿酬。

    毛姆,一个了不起的故事高手,独一无二的“二流”作家。

    《寻欢作乐》手稿 《寻欢作乐》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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