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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 心向山野
荡漾的天空飞过一只鸟,水波纹扭曲了它的翅膀。
肺腔里滚烫的火焰正在退去,窒息的冰冷带来美妙的幻象。我终于看见了自己的身躯,它从墨玉般的水中升腾出来,飞到城堡上空,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它的全貌,虽然在这里生活了近十六年,可依然为它的雄伟而震惊。
五座赭石红塔尖齐齐指向天空,像女巫的手指,乳白色的墙体上一方方墨绿的窗框,黝黑的玻璃反射着绿森森的光。四周都是树木,高大的望天树比最高的塔尖还高,城堡里的一切都浮着一层薄绿,如苔藓,绒绒地在每一处滋长。
(一)
一辆厚重的路虎车停在城堡的入口,作家下了车,瞻仰着这片圣地,妻子抱着他们的儿子从后座出来,她抬眼望着这氤氲着绿色雾气的城堡,额间蹙上一丝忧愁:“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这是我见过最棒的地方,它就像梦境,你敢相信吗,我们每天都要生活在梦境之中了!”作家兴奋异常,他身量高大,声如洪钟。
小儿子尔非只有三岁,他学步晚,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走山路更加吃力。
爬满蔓草的铁门被推开,尔非第一次见到城堡便为它的巨大所震慑,这种震慑感一直笼罩着他,直到他的灵魂飞向天空的这一刻。
尔非不小心摔倒了,哇哇大哭,妈妈赶紧把他抱起来。
“在这么美的地方,有什么可哭的?”作家抚摸着他的头,轻声说道。
他看见参天的塔尖齐齐指向天空,是这青蓝世界中唯一的红,它们凛冽而寂静,如同严厉的手势。他停止了哭,从那时起他忘了怎么哭,更准确地说,在那一刻他失去了哭的能力。
甚至当他从羊背上跌下摔断了腿时,他都不曾发出一声啼哭,作家很为此感到骄傲,大手盖在他的后脑勺上,得意地笑着:“不愧是我的儿子。”
作家开始着手布置这巨大的城堡,每一道门都布满铁锈,每一步台阶都爬满绿苔,每一间房间都堆满灰尘,每一件家具都斑驳不堪。
作家妻子拧着眉头说:“我们何苦来住在这样的地方?山下的镇子上就很好。”
作家对妻子的庸俗颇为无奈,如果不是为了这座城堡他又何苦丢掉大学教授的工作搬到这里?
“这里住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灵魂。”作家伸开双臂仿佛要拥抱这座城堡。
这是一位公爵为一个吟游诗人所建,他喜欢他的诗,希望他能在这座城堡中写出世界上最美的诗来。
但是,诗人入住城堡后便日日花天酒地,一晃眼十年过去了,诗人除了从干瘦变得白胖外一无所获,公爵要的诗,他一个字也没能写出来。他说,他只能在吟游中写诗,一旦固守一处,他的才华就会干涸。
公爵非常生气,将仆从撤离,将美食美酒、华服美饰尽皆搬出,只留了空荡荡的城堡与诗人,并将城堡上锁,要把诗人活活饿死。
多年之后,藤蔓植物渐渐吞噬了城堡庞大的身躯,只在绿蓝之间透出几片破碎的赭石红塔尖。
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猫头鹰低声浅唱,群虫一片嘶鸣,墨蓝的城堡上空发出金光,夜猫尖着嗓子嚎叫,叫醒了山下村镇里所有的人,他们都奔出家门望向城堡的方向。
“诗,那是诗!”
所有人都沐浴在金光之中,看着从城堡顶部流泄而出的诗句,诗句是零散的,有的只有一两个字,有的只是扭曲的符号根本算不得字,但人们还是从中感悟到了诗人如火山喷发般动荡炙热的情感。
尔非长大以后对这个故事持莫大的怀疑态度,他曾问作家:“诗人到底写的是什么?”
作家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句,《神曲》都难以与之匹敌,只有《埃涅阿斯纪》或可一较高下。”
“那你能背几句吗?”
“它是无形的,就像流动在山间的风,可以感受,但无法言说。”作家说,“一旦说出来,它的神性与美就不存在了。”
“好没有逻辑。”尔非说。
作家大惊失色:“你说什么?逻辑?逻辑是这世上最荒唐的东西,人一旦有了逻辑就会成为工具,你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去看这个世界!”
天气湿热,蚊虫成灾,一家人一连几个月睡在帐篷中,尔非喜欢帐篷,当一荧小灯亮起,他就乐得手舞足蹈,小胖手在灯影里做出各种形状。
妈妈把他搂在胸前,尔非咯咯地笑着,他突然说:“我们的帐篷就像妈妈的肚子,我就像出生之前,在妈妈肚子里一样开心。”
作家心头一动,在本子上写下了“一荧橘黄的羊水,浸泡着蒙昧的开心”,并以为绝妙。
也许尔非可以成为诗人,作家喜不自禁,大手盖在尔非后脑勺上恣意地摩挲:“儿子的语言天赋果然惊人!”
他们花了半年的时间将城堡打理得有模有样,一辆辆车载着日用品、食品送到山上,最显眼的要数那几车书,作家站在大门口用目光迎接着沉甸甸的精神食粮,他统筹归划,要在城堡里建立起自己的书山王国。
他的书房占据了城堡近乎四分之一的空间,每间书房都用自己喜爱的作者命名,他最喜欢的一间名为“阿尔蒂尔·兰波”,其次是“萨特”、“贝克特”、“尤内斯库”,艺术类藏书室则命名为“高更”。
在尔非尚未完全学会说话时便能背得出许多作者与作品,作家经常与他玩游戏,作家说作者名,尔非就说他的代表作品,当作家说陀斯妥耶夫斯基时,尔非流利地答道,卡拉马佐夫兄弟。
作家开心地拍拍他的头,就像表彰小狗准确地衔住了飞旋标。
作家妻子又惊奇又开心:“他怎么能知道这么多?我可背不出这些东西来。”
作家不予理睬,在他眼中,妻子只是一具活动的肉体,除了属于女人的那部分,他对她毫无兴趣。
(二)
我在城堡的上空,以天神的姿态观察着一草一木,清晨的第一道光渐渐探出了头,鸟声啾啾却啄不破清晨的寂静。
庭中那碧波荡漾的池塘里看不到我的形体,正如鸟群飞过天空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作家还未醒,通常都是妻子最早起来,她会将偌大的起居室的地板擦洗一遍,从厨房取来牛奶,在炉火上煮沸,烤面包,涂抹最新鲜的千岛酱。然后做沙拉,用的是从菜园子摘来的蔬菜,没有任何农药,只取山泉水灌溉,虽然这不得不使她花费很大力气去泉边汲水,还要定期捉虫子,每一片青翠的没有虫洞的菜叶子都是她千挑万选出来的。
作家老了,再没有当年的体魄,他喜欢早餐后躺在三面临窗的接待室里冲茶,山风从落地窗缝里滋入,他会要求妻子把窗子打开。
二十年前,作家在一所大学执教,近十年的执教生涯使他无比倦怠,那一叠讲义早已翻烂,那些艺术巨匠流于纸面,是谋求名利的工具。虽然他曾是著名作家,但早已过气,他搁笔了近十年,这十年的世俗生活将他的才气悉数耗尽。
“阿尔蒂尔·兰波死于十九岁。”他向学生们说。
后来他被学生举报,说他讲课常常罔顾事实,谬误百出。
要不是学校顾及引荐人的情面,说不定早就将他解职了,给他引荐这份工作的亦是位知名作家,与他不同,这位作家至今仍奋斗在一线,笔耕不辍。
他感谢这位朋友也痛恨这位朋友,他给了他饭碗,同时给了他牢笼。
最终是他提出了离职,揣着早年积攒的资产与名气四处游荡,在旅途中认识了如今的妻子,她是位导游,年轻身健,活力十足。铜铃般的声音砸在他心上,好几天都散不去。
他没有追求她,而是请求她的帮助,请她作他的缪斯,解开他才华的封印。
当她知道缪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神时,脸突然红了。
他们结婚了,他要求她读他的小说,她笑着说,我这辈子也没看过这么多字。她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爆发了他们第一次争吵。
作家说她不尊重他。她说,她看不懂,他写的小说和她所知道的小说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些字看着看着就断开了,像一池晃动的蝌蚪,扭曲成奇怪的符号,她完全不认得了。
作家突然转怒为喜,将她抱在怀里说,果然还是你最懂我。
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作家终于作出决定,举家搬迁到这山野中的城堡里来。
尔非,尔非。
作家念叨着儿子的名字,仿佛他是他的一部著作。
尔非运动神经很差,两岁时才能独立行走,三岁才勉强走稳,四岁时才学会跑。但他不到一岁就学会了说话,三岁时能背出上百个作者和他们的作品,五岁时就能像普通小学生一样阅读儿童读本。
作家心中的灯再度亮了起来,他亲自为儿子制定课程,指定阅读书目,尔非每天都要读书三个小时以上,每天都要写一段文字,从最初的三百字、五百字,到后来的三千字、五千字。
尔非像块海绵饥渴地吸收水份,他与书之间有种天然的联系,爱之入骨,除了父亲指定的书目他还喜欢看科普书,对天文学尤其感兴趣。
他有很多时间,白天看天,夜晚看星,他想弄明白那些星斗是如何排布、如何运行的。
“它们都是虚相。”作家说,“你看它,它才存在。”
“书上说宇宙起源于大爆炸,恒星由氢和氦组成……”
“不许看那些书!”作家暴跳如雷,“都是愚蠢的,包括学校那些东西,都是毁人心智的。”
对此,作家的妻子十分不认同,她认为儿子该去上学。
而作家却说:“学校只是在为社会培养机器,你想让儿子以后过着机器一样的生活吗?尔非应该在山上,在旷野间,在城堡里,读书品茶,过最悠然自得的生活。”
妻子的眼里透出一抹忧愁:“可是他很羡慕镇子里的学生,每次校车从山前开过他都要伸着头看。”
“没出息!”
这句话是骂妻子的,尔非乖觉异常,早已悄悄把那本天文杂志塞到了书架最底层。
父亲是他的天,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与书本相比,他更相信父亲。
宇宙不是时空,而是浩瀚的诗意,是无穷无尽的爱与向往;太阳不是氢和氦,而是光明与温暖;人类社会如洪水猛兽,个体只有退守荒岛才能感受到自我与存在。
夜空中星辰熠熠,向他展示出了稀世的美,他的心被重重一击,他看见一个瘦骨支离的人影,他仰天疾呼,然后将手伸到胸前,从中抽出一根肋骨,他抽搐着、癫狂着,蘸着星辉写起诗来……
尔非从梦中惊醒,趴到桌边,拿起纸笔,写下他第一首完整的诗作。作家读了这首诗后竟热泪盈眶,他将其题为《满月》并寄给了一位诗刊的编辑。
没过多久尔非的诗作便刊登了出来,前知名作家隐居深山,他的儿子却横空出世,带来了震惊文坛的诗篇。
人们突然记起了作家,并再次将他的作品奉为圭臬。就连那城堡也成为遗世独立的所在,引得人们纷纷前来朝奉。
城堡热闹起来,迎接着一波又一波的远客。
(三)
日上三竿时,作家还未起床,妻子做好饭后才发现她的儿子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她身边。
妈妈,我在你的头顶,我轻声说。可是她却听不见。
我是一个不可见的人,就像我一生都不可见一样。
作家喜欢让尔非在朋友、记者面前读诗。尔非从小到大没见过几个人,十分腼腆。他读的声音很小,作家特意给他配了麦克风。
不管他念了什么他们都拍手称赞。甚至有几次他把未改好的草稿拿过去,那有明显的语病的句子,他们也照夸不误。
他看见了疯狂与失序,它们却看不见他。他突然发现自己不存在了,那纸诗悬空在会客室中央,诗句伸展开翅膀脱离纸面,在空中轻飘飘地飞舞。
“太美了。”一位记者说,“我从来没听过这样美的诗句。”
“简直不可思议,像是梦境。”一位女诗人陶醉地闭上双眼。
所有人都沐浴在诗的圣光中,那光芒映在作家的脸上,给他圆钝憨实的脸镀上了金边。
十四岁,天才诗人,多么美妙的人生啊。
父亲的无限喜悦也难以掩盖尔非滔天的恐惧,他看不到自己的身体,只看到身体下面墨绿的沙发巾和栗棕色的地板,阳光慵懒地躺在脚边,像是无声的嘲讽。
“尔非,把那瓶朗姆酒拿来。”作家高声说道。
尔非忐忑地从案几上拿起酒瓶,他看见那只酒瓶悬浮着游到作家手中,作家拍拍他的肩,并将大手盖在他的头上,对他消失这件事毫无察觉。
睡一觉就好了。
尔非回到房间,缩回被子里,他像一团空气,将被子撑了起来。他紧咬牙关,浑身战栗却哭不出来。
他从床上下来,冲到镜子前,鼓起勇气看向镜子里,却只看到灯影下的房间,他将双手举到眼前,却是空无一物。
我消失了……我会不会真的消失?
尔非像斗牛般在房间里横冲直撞,他撞倒在桌台上,却听前胸发出清脆的断裂声,巨痛如蛛网瞬间缠遍全身。
他的手颤抖着伸到虚空的胸腔里,却摸到一根尖刺般的东西,他用力一折,随着抽筋断骨般的疼痛,一只肋骨被拔了出来。
天幕黑沉,星辰隐现,该写诗了。
他以骨为笔以虚空为纸,蘸着从窗户落进来的微茫星光,写起诗来。
金灿灿的诗句一行行涌出,比天上的星星明亮千万倍。没有什么物质能构成星星,它们只为亘古的神圣与美而存在。
父亲永远都是对的,他是宇宙万物的主宰。
看着自己创造的诗篇,尔非痛得撕心裂肺,但他笑了,他的笑声很大,笑总比哭好。
尔非的诗震惊了文坛,被各大出版社争相邀约,他出了诗集,作者简介中称他为“当代的兰波”,作家手捧着墨香四溢的书,连连点头,他看向尔非的目光比尔非本人还要重,他说:“神话才刚刚开始。”
当妻子提出要带尔非看医生时,被作家严厉地制止了。
“他真的不太好,精神头很差,饭也吃的比之前少多了。”妻子说。
作家坐在会客厅,抬眼看着山巅郁郁长青的林木,望天树喁喁低语,是绵延千里的天籁。
“住在这里是不可能生病的。”作家说,“他只是在创作。”
“我没见过谁创作的时候是这样子,尔非他瘦了好多,已经皮包骨了。”
“你当然没见过。”作家轻蔑地说,“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将生命注入作品,是艺术消耗了他的精力,他是瘦了,但是值得。”
(四)
意识开始涣散,我知道自己即将消失,但群山之外的幻象却渐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山的那边是山,还是山,但不会总是山,总有尽头,然后是平原,是城市。
我通过电视知道这世上的一切,也知道我自己经常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我受邀参加过几次电视节目的录制,还参加过签售活动,在我人生有限的十九年中,世界滚滚前行,而我却静止不变,我无形无影、无边无际,我存在于此,却又无法存在于此。
城市的尽头是乡村,繁华退却,是我所熟悉的山野。
野地里的羊群像抹茶蛋糕上的白奶油,那个男孩正躺在草丛里晒太阳。
向海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从小就会放羊,手执羊鞭,指挥着一群咩咩叫的绵羊,他能听懂它们的叫声,知道它们是饿了还是渴了,他对这片野地熟悉得如同自己的手掌,哪片草最嫩,哪个河道水最甜他都熟稔至极,他养的羊是全村最胖壮、最肥美的,连毛色都比其它羊要鲜亮。
羊儿最听话,放到野地里就不用管了,向海便叼着根草躺在地上看天。
直到红日西斜,天色黑尽,星星一颗颗冒出头来。他领着羊群回家,把它们赶到羊圈里。
妈妈煮了玉米碴子粥,他饿极了,顾不得烫,端起碗来咕嘟嘟地喝着。
他也念书,是乡下的学校,老师们都七老八十了,最年轻的也有五十岁,没有年轻老师愿意来这里教书,只好让村里稍微有点文化的来教孩子们。
读书不限功课,考试也一塌糊涂,长大了也不过是放羊,一生所需的技能向海在八岁时就已全部掌握,所以更不把念书当回事。
但他是喜欢读书的,尤其是在地窨子里发现了几箱线装书后,没人能说清那些书是从哪来的,人们说或许是动乱时期的文人藏的。但村民们谁也不稀罕,它们被撂在一边无人问津,向海却似得了宝贝,每天捧在手里,读得不可自拔。
学也不好好上,羊也看丢了几只,妈妈训了他几句,想把那些书丢掉。他死死地扒在箱子上,说什么也不肯。最后他只得晚上读书,白天放羊时更加百无聊赖,只能看羊、看地、看天、看云。
日子漫长无边,少年向海走过一个个晴阴雨雪,山野空旷却不荒芜,他的脑海与天空的云一般变幻莫测。
十四岁那年,他写了一个自己放羊打盹时梦到的故事,一只羊飞上了太空,到达一个长满玫瑰花的星球,它饿极了,哪怕被扎破嘴也要把玫瑰花吞掉……
他的语文老师看到这个故事后大为惊叹,随即将其寄给了杂志社,不久后杂志社便刊登了这个故事,向海得到几百块钱稿费,乐得差一点飞上天去。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写下了几十万字的童话故事和小说。
当评选“全国最佳少年作者”时,向海如一匹黑马般蹿出,斩获了该奖项。
领奖那天,他在会场见到了此前呼声很高的尔非,他主动上前与他打招呼。
“我读过你的诗,确实很像兰波,可是我不喜欢诗人兰波。”向海说。
尔非黝黑瘦弱,神情茫然得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他说:“你很优秀,我喜欢你的作品。”
向海说:“但是我喜欢不写诗的兰波。”
“不写诗的兰波?”
1873年,十九岁的兰波完成了一生的诗作后退出诗坛,他在汉堡的马戏团当翻译,在英国做小工头,随商队穿越非洲大漠与森林,在丛林中与强盗周旋,虽然他仅活了三十七岁,但他有着波澜壮阔的人生。
“不,不可能!兰波十九岁就死了!”尔非尖声叫道,他像疯了一般狂奔,他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安保人员费了很大力气才将他控制住,眼见他被塞入一辆急救车中,向海才长吁一口气,这是两位天才少年唯一一次见面。
“我的灵感都来自于山野,在那里我可以什么都不做,任思绪信马由缰,我可以和风玩耍和草对话,看到我的羊吃得圆滚滚的,内心无比满足,等太阳落下西山,一天就结束了,到晚上在灯下铺开纸,我的故事就自动流了出来,不是我在写它们,而它们借由我被写了出来……”
作家看着电视里的访谈,看着画面中一脸憨实的农村少年,他生气地关掉电视,趿着鞋返回卧室。
城堡苍翠蓊郁,每一砖每一瓦都是大自然的气息。
这里才是山野。
作家看着书房叠垒如壁的书墙,他读着书脊上的书名与作者,却仿佛突然不认识他们了。字迹如土坯般一块块崩落,巨大的书墙轰然倒塌,他被埋没在书山字海中,不能喘息。
十九岁,失落的天才诗人,多么美妙的人生啊。
(五)
尔非看着夜幕下黑沉沉的山野,没有风,也没有星星。
他不存在了,星星自然也不存在了。
父亲永远都是对的,兰波死于十九岁。
尔非缓缓走出房间,走出城堡,走到庭中的池塘边。
他们能发现我吗?
他看着自己透明的身躯,淡淡地笑笑,他看向父亲房间的窗,幽绿的窗棂里嵌着墨黑的玻璃。
他看不到我,也不会寻找我,他会说我化作了星星,与诗篇融为一体,城堡亦将因我的逝去而更加神秘,更加美丽。
这里住着最伟大的灵魂。
他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
我举步踏入水中,琉璃瓦一样的池水吞没了我无形的躯体,池水不深,我水性好,又身轻如尘,想要淹死很难,但我用力抓住池底的水草,迫使自己不要浮上去。
冰冷的水从七窍灌入,我痛苦异常,肺部像要炸裂般疼痛。不要放手!我拼命与求生的本能相抗争,我赢了,与本能的抗衡我总是会赢。
我越飘越远,头顶的天空也越来越蓝。
作家应该起床了,他定会扶着妻子慢慢走出门,到庭中的池水边静静呼吸山野间最纯净的空气,他会把我的诗写完,他会将它们洒向湖底,没有任何世俗的悲伤。
作家的妻子哭肿了眼,她说,我的儿子太苦了。
雨悄然而至,敲在湖面像一首圆舞曲。
我不想死,可是我忘了哪本书里说——与活着的暴虐相比,死亡根本不值一提。
想不起来了,世界在我眼前消散,唯留一片空阔的蓝。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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