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简书七大主题征文S2,主题:校园传奇人物。
1.
“你信吗?我的初吻还在。”大学毕业聚会上张扬的发言燃爆了全场。
班上二十一个男生不停地追问身边的人:“这个姑娘是谁?是我们班的吗?我怎么没见过?”
眼前的这个美若天仙的张扬我也没见过,想一想,脑子里还是初见她时的印象。
脑袋大、脖子粗,横看竖看都是两麻袋,这就是我印象中的张扬。
“噢,是张扬呀!”大家仔细审视她的五官,最终确认她就是那个两麻袋,“丑小鸭变天鹅啦!”
“这变化也太大啦,翻天覆地慨而慷呀!”潘杰大声疾呼。
时光倒流四年,潘杰在宿舍里一边朗诵着篡改的打油诗,一边对天发誓:“如果上天给我两个选择——张扬和敌敌畏——我绝对选择后者,如果我食言,就让我单身一辈子!”
我们都记起了潘杰的誓词,还有那首被他篡改的,广泛流传的打油诗:
咱班张扬一回头,吓死路边一头牛。
咱班张扬二回头,震倒一排宿舍楼。
咱班张扬三回头,飞沙走石鬼见愁。
咱班张扬四回头,黄河桥断水倒流。
咱班张扬五回头,哈雷彗星撞地球。
……
因为胖,张扬被大家记住了,接着又被男生们集体忽视,她像透明人一样和我们做了四年同学。
其实,张扬上课时总是按时到的,其他时间她选择了自动消失,她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旅行。
说也奇怪,我们班总共62个人,21个男生,41个女生,四个人一间宿舍,女生里单单就是张扬被分到了其他系的宿舍去。
天时、地利、人和,都使得张扬不得不孤单而又孤独地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
张扬像是一棵被巨石压住的小草,在寂寞、黑暗的环境里独自生长,用了四年的时间,终于在毕业的时候露出了头。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们总喜欢刨根问底,看到突然美得一塌糊涂的张扬,有关她的故事只在一瞬间就被人挖了出来。
张扬在中学时成绩非常好,人也非常漂亮,是学校公认的校花。但就在高三那年,她因为一次车祸,不得不用了一定计量的激素类药物,于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大一第二学期,她不用再服用那些激素药物了。她就开始了艰苦的减肥训练。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只喝一杯温开水,就去操场跑步。
开始时,她跑三分钟,走一分钟,坚持半小时,做一会放松运动,再重复一次前面的训练。
这样坚持了一个月后,她开始跑二公里,半年后是五公里。每天坚持,风雨无阻。
当我们睡醒时,她已经跑完步,开始学习了,到了中午只吃一点牛肉,一个鸡蛋,一点点米饭;晚饭就是一个苹果,或者两根黄瓜,亦或一个西红柿……
她每天除了锻炼,剩下的时间就是学习,上课时她每次都坐在第一排,我们男生基本都是“边角料”,自然就注意不到她了。
当变成一个九十斤的健美女孩时,张扬同时也被保了研。
“我其实很感谢大家,在我成长的重要时刻没有来打扰我。我学会了让一个人成为千军万马,让形单影只的落寞变成了享受孤独,我也和大家一样渴望恋爱,我也期盼荷尔蒙的分泌与融合,但是我胖成那样,连自己都厌恶自己,不想照镜子。以前的娇贵、骄傲都成了蚀骨的毒药,我大一开始跑步、节食,有计划地学习……我说这些话,没有埋怨大家的意思,只是把这几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分享给大家,我叫张扬,以前是个胖子,现在终于痩回来了,想找一个人恋爱,我的初吻还在!”张扬的话让我们汗颜,也让我们感动。
中午开始的毕业聚会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才结束,回到宿舍我一直在回味张扬的话。
试问谁在挑苹果时不是选最光鲜亮丽的那一个?更何况与人交往是在挑一个人!所以在大学这所整容医院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长相负责!
我到底把自己长成了什么样子呢?我对着镜子顾影自怜。
2.
“王二,你是咱们班里我最羡慕的人。”李军一进我们宿舍就高声对我喊话,把我从沉思中惊醒。
我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妈的,你都保研了,等着到上海大学上硕博连读,这会又来挖苦我这个工作还没着落的人,找揍呢?”
但是一看李军满脸通红,显然已经喝了不少,和醉汉较劲没意思,我只好压住怒火,尴尬地笑笑:“哎呀,你就不要欺负我了,你们是认认真真上了四年大学,都有了美好的前途,我瞎玩了四年,结果被大学给上了,现如今工作还没影子呢!”
“兄弟,今晚咱俩把这瓶酒干了,推心置腹地聊一聊。”李军并没招呼宿舍其他的几个人,看来真是专门来找我的。
我觉得和李军的交情还没到推心置腹的地步,但是细细一想,比起他和别人的关系,我和他的确算是交往最多的。
我抽烟,李军也是一杆老烟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李军就是歌里唱的那对“分给我烟抽的兄弟”,十足的人间烟火。
我买烟一般是一盒一盒买,熄灯后经常断粮;李军买烟总是整条买,找他蹭烟抽,从不落空。
“哎呀,今天在亚联网打星际争霸遇到个韩国人,我被虐惨了。”我找李军,一般都是自说自话,“韩国的总统都打星际争霸,所以他们水平真高……”
李军一定是在学习,他除了学习,不可能做其他事,这么用功自然是班里的第一名。
我一进来,李军就停止学习,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晃一下,扔给我。
他也自己点上一根,很专注地听我瞎说,他从来不插嘴,也不打断我,任由我天花乱坠地讲打游戏的各种细节。
“哎呀,听你说得我都想玩了。”当我讲完一个完整的段落,他才会说上一句。
“没问题,我请你包夜,保证教会你。”我知道他绝对不会去打游戏的。
等到我过足了烟瘾,我就起身走了,不说再见,他也不送。我找他其实就是为了蹭烟,他没表现出过反感、不快,我也从没觉得不好意思。
现在想来,这是李军四年来第一次到宿舍找我,也是第一次他主动提出要推心置腹地聊聊,喝了酒,容易动感情,一动感情,真真假假的都不重要啦,开喝。
四年来,我在蹭他烟时,把我所有的事都给他聊遍了,却一次也没听他讲过自己的事,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是呀,今天得好好听你聊聊,以前光听我瞎掰胡了。”我也想多少了解一下李军。
我掏出烟来,给他点上 ,又找两个纸杯倒上酒,我们边喝边聊。
一杯入喉,李军突然大哭起来,我以为他醉了,想扶他回宿舍休息,他却制止了我,他说:“让我哭个痛快吧!”
临毕业了,大家都有离愁别绪,我就坐下等他哭完。窗外缥缥缈缈传来刘德华唱的一首歌《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还真是应时应景。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哭了一阵,李军抄起酒瓶一仰脖子一口闷完了残酒,将酒瓶摔了个稀巴烂,在满地碎裂而晶莹的锋芒间他开始琐琐碎碎地讲述自己的过往。
原来李军比我大四岁,他之前早就大学毕业了,上了一个专科,学的是工科,但是因为他学得并不好,再加上不善言辞,毕业后找不到工作。
在社会上转了一圈后,他决定复读,并且换了文科,那一年他拼了命地死记硬背,最终有惊无险地考上了师大,成了我的同学。
李军很清楚,如果自己不继续努力,自己肯定是站不住讲台的,所以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靠着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被保研了。
今天他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他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无所顾忌地醉了一回,掏心掏肺地倾诉了一番。
车轱辘话说了十八遍,李军居然酒醒了,郑重其事地对我说:“谢谢你经常陪我,我其实特别羡慕你,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四年大学生活,我也想,可是我不敢。”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他拼命、沉默、离群索居都是因生存所迫。
“我带你去包夜。”我拉他出门。
那夜,我开了两台电脑,教李军打游戏,先是星际争霸,然后是CS。
那天晚上,李军在游戏世界里一直晕头转向根本找不着北,但是他很开心。
到了后半夜,李军说:“帮我申请一个QQ号吧!”
“我晕!你居然没有QQ号,你这比张扬的‘初吻还在’都劲爆。”其实我心里明白,对于李军来讲没有QQ号才是最正常的,不然李军就不是我认识的李军了。
我花了一会功夫给他申请了QQ号,并教会他怎么和别人聊天。
就在我把李军拉进班级群的时候,我发现张扬的头像是亮着的,于是我果断地替李军向张扬申请了好友。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我的鼓励之下,李军羞涩而笨拙地开始和张扬聊起天来。
3.
我突然想写一个有关初恋的故事,挖空了心思还是没有想好如何开头,只好一首首播放曾经喜欢的歌曲。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张楚的歌总会让我灵光一闪,我抓住时机赶快开始敲击键盘。
“你会喜欢我吗?”
“不会呀!”
“那我教你好了。”
“我很笨,怕是学不会。”
“那是因为你早没遇到我,否则你早就会了。”
“看来你是一个恋爱专家呀!”
“你这样评价我,是想对我说滚吧?”
“我没有要驱逐你的意思。”
“那你是几个意思?”
“说说你最擅长的吧!”
“善解人衣,赤诚相见。”
当我写下这段颇为得意的聊骚对白时,我的思绪把我带回到了四年前,旧文科楼后面的核桃树下我对一个女生透露内心秘密的夏日午后。
夏花灿烂,青春正好。我约一个女孩见面,地点就在文科楼后的核桃树下。
“流水她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我还记得当时校园的广播里播放着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
“我有一个秘密想告诉你。”一见面我就故作深情地说道。
那个女孩微笑着说:“你说,我听。”
我拖长声调说:“这个秘密就是——我喜欢你。”
女孩子并不惊讶:“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你说,我听。”我心跳加速。
“我的秘密是——我也喜欢你。还有……”女孩子莞尔一笑。
我听到女孩说喜欢我,一个蹦子跳了八丈高:“你一个人,就是我的全世界,我今天就是世界的王!”
女孩有点着急地说:“我还没说完,我喜欢你,还有……”
“这一句就够了,这一句顶一百万句。”我兴奋至极,根本不给女孩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把搂过女孩就吻了上去。
女孩却双手推我,扭过头去。
我心想女孩子害羞很正常,掰过女孩子的脸强吻了上去。
女孩无力反抗,闭上了双眼,紧闭住双唇,不让我的舌头伸进她嘴里。
我在女孩子的嘴唇上蜻蜓点水了一番,突然停住了动作,用力抱紧女孩子,然后全身一阵战栗。
女孩子感觉我身体战栗了一番后,抱着自己的双臂失去了力度,就用力推开了我转身跑开了。
我不愿女孩子离开,可是自己现在又一塌糊涂,只好眼睁睁看着女孩离去。
直到女孩的身影消失在绿荫遮蔽的踊路,我才整理了一下湿漉漉的裤裆,虽败犹荣地回宿舍去了。
到宿舍楼前,那女孩子已经等在楼门口,见我回来,女孩当面将一个纸条夹在书页里给了我,女孩叮嘱回宿舍再看。
我满心欢喜,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想看纸条,又觉得这么神圣的事,这样打开看不够有足够的仪式感,毕竟这是自己的初恋呀!
我迅速跑进卫生间,用闪电般的速度冲了个凉,换好衣服,坐到桌前准备看人生里第一封女孩子写来的信。
“哎,王二你跑哪去了?辅导员找你半天,让你赶紧去找他一趟。”舍友进来火急火燎地催我。
我见舍友催得挺急就赶紧去找辅导员,出门不忘带上了那本书。
原来是准备运动会的事情,和辅导员沟通完相关事宜,回宿舍的时候我顺路来到田径场看看,我没有进去,而是到看台背后的树林里找凳子坐下。
这时我听到有人在低声交谈,好像看台上有个女孩在啜泣,一个男孩在安慰,隔了一道墙,听不清楚。
“酒醉不知归路,误入藕花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胡改了李清照的词一番,我才打开书,找到那份信来看。
说是信,其实就是一张便条。我郑重其事地打开,上面却只有一句话。
“我也喜欢你,因为你是潘杰的死党,而我昨天已经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时间似乎停滞,万物全部静止,我愣在原地半晌。
等我回过神时,潘杰的声音突然清晰地传入我耳中:“王二是我的兄弟,他喜欢你肯定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我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我们的事。”
好巧,原来看台上的男女是潘杰和那个女孩。
“我已经写纸条告诉他了,我是怕他误会我们,让你们做不成兄弟。”女孩的话依旧温柔体贴。
我回到宿舍时已经要熄灯了,潘杰一直坐在桌前等我。
见到灰头土脸、萎靡不振的我,潘杰说:“王二,我找你有话说,出来一下吧。”
我摆摆手说:“抱歉啊,我误会了,祝你们幸福!这本书你替我还给她,我们永远是好兄弟,但是我不想看到你们在我眼前晃,我会妒忌,以后找我,你一个人来。”
潘杰很了解我,知道我说的意思,点点头,接过书并没立即起身走,而是拿出烟来和我一起点上,默默地抽起来。
我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背靠着桌子,仰头看着天花板,抽一口烟,吐出几个烟圈。
潘杰翻了一下那本书,是《现代文学作品选》,纸条还夹在书里,他取出来看完,点着烧成了灰。
潘杰瞥了一眼夹字条的那页,正好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有趣的是旁边我在旁边写了几行字:“初恋一日变前任,疗伤唯有苍井空。苍井空,武藤我兰,饭岛我爱。”
潘杰笑笑指着那些字对我说:“资源记得共享啊!”
我拿过书,撕下了那一页,又还给潘杰,撇撇嘴说:“我就亲了她一下,你这就来讨债,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潘杰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朋友妻,不可欺!这次是误会,恕你无罪。”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俩可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这就和我生分了?”我吐出一个烟圈,硬邦邦地砸在了潘杰脸上。
潘杰挥手驱散烟气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敢穿我衣,我断他手足!”
我们两个人都笑了,互相在对方肩膀处怼了两拳,再没言语,就散了。
那晚我一夜未眠,用随身听听了一晚上的张楚。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4.
女孩叫于淑娟,高我一级,也是师大中文系的,她眼睛很大很圆,眼眸中闪烁着一点少数民族的那种异域风情,鸭蛋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总是诱惑人想用手指弹一弹,以验证书上说的“吹弹可破”,一条马尾辫总是在她白色的衬衫或者T恤后摇曳,总让人想起徐志摩《再别康桥》中“油油的在水底招摇”这一句,自然也会激发人去浮想联翩,希望她就是自己那个“夕阳中的新娘”。
遇到于淑娟纯属偶然,认识她的过程却有着校园青春剧的惊人雷同,实际上她是进了我和潘杰精心设计的圈套。
上大学的第一个周末,我很兴奋,约了潘杰去培黎广场喝啤酒。
培黎广场附近聚集了兰州许多个大学,一到周末就坐满了各个学校的大学生,男男女女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点一盘炒田螺,要一副扑克玩一种叫“筛沙子”的游戏,游戏很简单,每人三张牌,按照炸弹、同花顺,顺子、同花、对子、单牌的顺序比大小,输了就喝啤酒。
“筛沙子”的好处是两个人以上就可以玩,我和潘杰筛了两个小时沙子,干掉了一扎啤酒,开始胡说八道地闲扯淡。
这时候,我们才注意到邻桌坐了两个女孩,因为考得近,她们说话的内容我们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们也是师大的,一个叫于淑娟,另一个叫潘素素。
我向潘杰挤眉弄眼一番,悄悄地对他说:“人家也姓潘,你们五百年前是一家,你快去认妹妹!”
潘杰故作高深地说:“我妹妹留给你,姓于的莎莎(兰州人对漂亮女孩的称呼)归我。”
我本来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潘杰却认真了,他把食指竖在嘴唇,做个禁声的动作,用心地偷听起于淑娟和潘素素的谈话。
“爱情就像发高烧,稀里糊涂就想着睡觉,大汗淋漓过后就退热了……”于淑娟在培黎广场吃着烤串,喝着啤酒,以过来人的姿态给潘素素谆谆教导。
潘素素却有点心不在焉,好像在想别的事情,一时走神没有搞懂于淑娟到底是在说发烧,还是在说爱情。
于淑娟看着走神的潘素素,扔过来一包心相印纸巾,正好砸在潘素素的额头上,正在偷着乐的潘素素被吓了一跳。
“花痴,发什么骚?”于淑娟娇嗔道。
“哪有?我是在领悟你讲的爱情之道。”潘素素撩拨一下发梢,心虚地狡辩着。
于淑娟鄙夷地问道:“领悟到啥了,你说说我听!”
“发烧就要多睡觉。”潘素素随口应道。
“我看你是发骚,想要和男生睡觉!”于淑娟笑着骂道。
听到于淑娟这奔放的言语,我和潘杰相视一笑,因为潘杰就喜欢野马一样粗犷奔放型的女孩,我掏出一根兰州烟递给潘杰,打趣他说:“你是有火没烟,人家是有烟没火,你们还真是瞌睡遇到枕头了!”
“别打岔,还不知道人家有火没火呢!”潘杰示意我稍安勿躁,我们悠悠抽着烟,继续听故事。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别拿自己的污女标准衡量我的清纯好不好!”潘素素突然毫不示弱地反唇相讥。
“别上火啊!”于淑娟嬉皮笑脸地说,“就是因为你太单纯,我才提醒你不要陷得太深,爱情这东西,谁先认真谁就容易溃不成军。”
潘素素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调整语气柔声细语地问:“你为生么主张‘爱情如牙刷,三月换一把’?是谁把你伤得溃不成军?”
其实我也对于淑娟颇有好感,所以也竖着耳朵听得仔细,而于淑娟和潘素素说话旁若无人,于是我从他们的对话中了解到于淑娟和潘素素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于淑娟大一岁,处处都以姐姐的身份为潘素素挡风避雨,潘素素总以乖乖女的身份为于淑娟断后掩护。
于淑娟的父母是生意人,整天忙着赚钱,没时间管她,她从小就很独立,成熟得早。潘素素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对素素的培养很用心,潘素素从小就知书达礼,一直很纯真。
于淑娟学习上有问题就跑去潘素素家,潘素素的父母会很耐心地帮她辅导,完了就让于淑娟和潘素素一起做功课,有时还会留于淑娟一起吃饭,于淑娟父母不在家时,于淑娟就睡在潘素素家,一来二去反倒是潘父潘母更了解于淑娟,于淑娟也和潘父潘母更亲近,于淑娟和潘素素像是亲姐妹。
后来于淑娟考上了师大,在大学里她爱上了自己的老师张昭港,张昭港刚刚硕士毕业留校,白衬衫、牛仔裤,一米八五的个头、帅气的长相,使得他在一众穷经皓首的老教授中格外引人注意,遇到妖娆而又智性的于淑娟主动出击,他们很快就在一起出双入对了。
就在这对神仙眷侣不断引人侧目的同时,学校也不断收到投诉电话、信件,说是影响不好,有失师道尊严,会形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学校也觉得这对恋人的高调秀爱,非常不妥,于是对张昭港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施加压力要求他与于淑娟断绝关系,同时调他去了另外一个校区。
距离产生美,同时也产生猜忌。如同眼花飞到高处绚烂绽放,接着冷却、下落,徒留一地的碎屑。
后来张昭港又考上了厦门大学的博士研究生,而这一切直到他要离开时才告诉于淑娟。
“我要走了,我会永远爱你!”
“滚吧!混蛋!还说什么此情不渝?”
爱情正如烟火,一经灿烂就将熄灭。
听完于淑娟的初恋,潘素素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同时也担心起自己的爱情是否发生得过于草率。
前天晚上有狮子座的流星雨,在操场上潘素素决心要看到第一百零一颗流星,等她看到第八十八颗时,发现身边的舍友早已离开了。
于是她遇到了同样执着等待流星的韩高源,也许是丘比特也在看流星雨所致,两个人在数到第一百零一颗流星时,居然遇到一个双星,那颗流星刚开始是一颗,等到穿越大气层时居然突然爆炸,变成了两颗向不同的方向飞落。
这种情况太特别了,潘素素和韩高源兴奋地拥抱在了一起。
秋夜清冷,回去的路上,韩高源的手叠着潘素素的手,重叠的手重叠着一份温柔。
什么也来不及思考,爱情就这样自然发生,潘素素失去了初吻。
可悲的是昨天潘素素去找那个韩高源时,正碰到他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在宿舍楼下拥抱,完全一副郎情妾意的画面。
韩高源抬头看到潘素素时,潘素素连忙躲开了,后来接到韩高源的电话,他说那是他的前女友,早就分手了,但是对方不死心,总是缠着他。
“我晕,喝个啤酒还顺带听了一回琼瑶的玛丽苏狗血言情小说!”我撇撇嘴叽歪了几句。潘杰没搭我的茬,我们就接着“听书”。
于淑娟听了潘素素的“昨夜星辰昨夜风”后,没有再说教诲性的话。
于淑娟掏出一盒避孕套装进潘素素的包里,叮嘱道:“你一直运气比我好,希望那个韩高源不会像我的那个张昭港,我看出来了,你是陷进去了,我说别的都没用,有些事总得你自己去经历,该走的弯路你还是会去走,我只提醒你一句,坐车系好安全带,上床戴好安全套。”
是呀,外表奔放的于淑娟显然比潘素素成熟。有些路一定要自己去走,别人不能代替,也阻止不了,尤其是一些弯路,走过后会获得经验,也会得到教训,而这就是成长。
于淑娟和潘素素又接着撸串、喝啤酒,直到把自己灌醉,才跌跌撞撞地往回走。
路上也有喝醉了的人,在撕心裂肺地高声唱:“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在每一个梦醒时分,爱情本来就是难舍难分,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
唱歌的人就是我和潘杰,我俩摇摇晃晃地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待到于淑娟和潘素素走到我们跟前时,潘杰突然蹲到路边,抱住一棵梧桐树不停地呕吐。
我一边给他拍背,一边向走过身边的于淑娟说:“同学,有纸巾吗?借我用用!”
于淑娟还没开口,酒量不佳的潘素素在潘杰的影响下也扶住那棵梧桐树开始滔滔不绝地呕吐,她那翻江倒海的架势险些没把肠子吐出来。
本来我和潘杰打算利用女生的同情心和那包于淑娟砸在潘素素脑门上的心相印纸巾,达到搭讪她们的目的,没想到后来的剧情仍然是英雄救美的老套路。
我和潘杰帮于淑娟把醉得一塌糊涂的潘素素送回了宿舍,潘杰充分发挥了他人高马大的优势,背着潘素素一口气爬了八层楼,安顿好潘素素后,于淑娟要了我和潘杰的电话,说是改天请我们吃饭。
5.
我的回忆刚到这里时,李军拍拍我肩膀问我:“厕所在哪?”
我的思绪被拉回现实,我指了指厕所的方向,顺便点了一根兰州。李军起身去了厕所,我好奇地翻看他和张扬的聊天记录,不出所料,李军一直在“查户口”,一条一条事无巨细,张扬出于同学间的礼貌机械地应答,回复速度总是很慢,一般都要延时二三分钟。
都毕业了,眼看就要各奔东西,李军居然还不懂得抓住机会来个最后一搏,我决定发扬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帮李军一把。
“你好张扬,我是你的大学同学李军。”时不我待,我用李军的QQ和张扬聊天,尽量把话题掰直,“张扬我和你同学四年,却没有说过一句话,严格地讲我们并不认识,所以我从头开始。”
有个词叫“惺惺相惜”,我觉得很适合李军和张扬,因为他们有某些相似的地方,刻苦勤奋、孤独寂寞、同时保研,未来的学校还在同一个城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两个不发生点故事实在是辜负了美好的大学时光。
君子成人之美,我向来有君子之风,于是我越俎代庖,开始向张扬表白:“我有个问题不会解决,你能教教我吗?”
“可以呀,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提到研究问题,张扬来了兴趣。
“怎么和你谈场不朽的恋爱?”我隔着屏幕,冒充李军,一副胆大不要脸的口气,来了个单刀直入。
张扬的QQ静默了许久,我趁这个机会删除了之前的聊天记录,我一直在等待张扬的回复,我估计张扬会有所触动,她发过来的那一条消息,可能会改变两个人的命运,我希望李军回来的时候,他们的人生轨迹可以重合。
“一起去上海吧,明天。”张扬的回复简洁明了、干净利索。
“明早我去买票,坐晚上十一点的那趟火车。”我迅速查了兰州到上海的列车时刻表,给了张扬一个毫无拖泥带水的答复。
李军回来的时候,只看到张扬约他一起去上海的那条信息和我替他回答的那一句,紧张兮兮地问我:“到上海去干什么?人生地不熟,最关键的是没钱啊!”
“瞧你那怂样!人家张扬是一个初吻都保留着的女孩子,她都不怕,你担心什么?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有点恨铁不成钢地怼他,“你们不是都保研到上海了吗!提前去熟悉熟悉环境,大学周边各种兼职,找份工作、租间小房,开始努力留在大上海的奋斗人生吧!”
我只能帮李军到这里了,至于未来的日子各安天命吧,我坐回自己的电脑前,重新回到刚才的故事里。
6.
那次深情的表白,我以误会开始,终以尴尬结束。唯有灵光闪现,凑的半阙词被我刻在了宿舍的天花板上,时至今日,无人擦拭,依然清晰。
“初恋一日变前任,疗伤唯有苍井空。苍井空,武藤我兰,饭岛我爱。”
后来,潘杰再提起我那半首骚词时,依然愤愤不平:“好一个‘初恋一日变前任’!你是乌鸦座的吧!你这臭嘴和球王贝利有一拼!”
“过奖过奖,谬赞谬赞,其实我只说对了一半。”我很江湖地说道。
“那也是半仙啊,你说对了哪一半?”潘杰反倒是没参透我话里的玄机。
“‘初恋一日变前任’这句中‘一’字你做到了,剩下个‘日’字你并没有落实到位呀!”我玩了个流行段子的梗。
“她是‘婊子罢工——抗日’,我也没办法!”潘杰无奈地说。
“人家崇尚的是柏拉图式的爱情,重精神不重肉体。”我戏谑道。
“初夜没得到,初吻还让你给抢跑,我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潘杰叹息道。
那场初恋于我而言更像是一次感冒。
于淑娟有洁癖,被我强吻后,她刷牙整整用去了两罐牙膏,牙花子上满是鲜血。
潘杰和于淑娟热恋后,才发现她有洁癖,而且很严重,她绝对不允许别人碰她的东西,更别说是身体了。
面对欲火焚身的潘杰,于淑娟说:“我的身体十分想要,不停地!真的不骗你,你看我都湿透了,淫水四溢。可是我一想到被另一个人进入身体,我的精神和身体就开始打架。”
潘杰每次看到天人交战的于淑娟那么痛苦,也感到心疼不已。后来于淑娟建议他们面对面意淫,不接触,据说灵感来自《红楼梦》,我觉得纯属扯淡。
“四年,我每次都像是被凌迟,那就是活受罪,我居然挺过来了。”潘杰每次说到这里都会不可思议地踌躇满志起来。
“我不是给你分享了饭老师的课程吗?”我坏笑地说。
潘杰悠悠吐出一口烟说:“唉,是得感谢饭老师,她教会了求人不如求己,到现在我唯一能自理的就是性生活。”
我说:“饭老师让你从‘快男’成长为了‘歌手’,真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好老师。”
7.
故事还没写完,包夜时间就到了。
再看旁边,李军已经走了,不辞而别。
毕业就是这样,分崩离析,各奔前程。
工作半年后,一切都基本安定了,我把毕业时写了一半的那个故事发给了潘杰。
“于淑娟没洁癖。”潘杰回了我这句话让我感觉到很意外。
我急忙问潘杰:“不是你说的吗?四年里你也亲身体验了!”
“以前我也深信不疑,看了你的故事,我才明白被于淑娟骗了!”
“什么情况?”
“第一次遇到她的细节,你记得,我也没有忘,只是后来从没想过。”
我认真地又看了一遍自己写的故事,突然明白了潘杰的意思。
在正式与于淑娟和潘素素接触之前,我和潘杰偷听了她们的讲话,尤其是于淑娟的爱情经历都表明她没有所谓的“洁癖”,后来和潘杰在一起,于淑娟之所以说自己有洁癖,估计只是不想再和男人发生性关系的借口。
对于于淑娟是不是真有洁癖,潘杰从来没有怀疑过,我更是不会。于淑娟一直是骗潘杰的,原因不明。但分析一下,也不难看出她是被男人伤着了,所以她和潘杰玩了四年柏拉图式的爱情,可能是对男人的一种报复,同时也是自我疗伤。
于淑娟一毕业就和潘杰宣布了分手,后来很快嫁了人,和潘杰再没有任何联系。
“哎吆,真是被她骗了!”
“你小子幸运呀!”
“细细分析,应该是于淑娟对我强吻她,心有余悸,她怕和我在一起,我会霸王硬上弓。”我冷静地分析着。
“所以才选择了我?”潘杰似乎也同意了我的观点。
“性格决定命运。”
“获得好人卡的男人总被骗!”
“女人喜欢利用好男人,爱的都是坏男人。”
“妈的……”
“反正,现在不重要了,别想了吧!”我人道地安慰了一下潘杰。
“可能这是我的报应吧!”
“你干啥坏事了?坦白从宽!”
“呃,刚才笑话李军来着。”潘杰也没卖关子。
“被张扬甩了?”
“相反,他们结婚了!”
“那不是,好事吗?”我疑惑,“你笑李军什么?”
“我笑的是张扬根本没有减肥。”
“啊!那毕业聚会时那是咋回事?”
“那是她妹!”
“我去,这大学上的,这么传奇!”
“不过,张扬的初吻还在,这该错不了吧?”
“她的在不在我不知道!”潘杰很自豪地说,“反正,大学毕业,我的初吻还在!”
大学毕业,初吻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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