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愿||纯音乐

作者: 柘宇 | 来源:发表于2022-06-09 22:53 被阅读0次

    文/凉旗

        -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同时发布于lofter,以“酒夜”为笔名。-

      ✿ 远方有海,有山与林;远方总是飘扬着

          你的梦。

                              ——许达然

    网图侵删

    “就是怎么说呢…”

    “唯一能讲的就是希望你,向阳而生吧。”

    “你最近太闷了。”

    柘宇想了很久,断断续续地说。他真的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温柔地说话了,准确来说,他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说话了。他盘着腿坐着,垂着好看的眸子,左手拿着一个橘子一点点地剥皮,橙黄色的果皮在他手里划落,掉在地上。明明没有什么,我的心却颤颤巍巍地打了一阵波浪。

    他的左耳朵里有一点银色的东西在闪烁。

    我愣愣地看着。其实我知道那是什么。

    “宇……”我故意摆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我是真心的。”他抬起眼,眼角的坚定有力喷涌而出。

    我慌了神,转过身去就要回房。

    “季岸,”他哑着嗓子叫住我,“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么?”

    我停下脚步,但我没有转身,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季岸,这个夏季,一定上岸。”

    温润如玉的空气里,爆炸着橘子味的气息。我却逃似地跑了,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面对他,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寻找他们说的,“彼岸”。

    因为我好像总是让他们失望,从小到大好像一直都是。

    -01

    门口还放着那一辆破旧的电瓶车;一双发臭的,且掉了皮的破皮鞋随意地躺在几张撕裂开了的,印了不知哪一年的时事的报纸上;以及一把断了弦的木吉他踩碎一地的黑色影子独占一片亮色的空白。我撑着脑袋陪着停留在眼里的事物发一会儿呆,然后一个踩着人字拖的高大威猛的身影猝不及防地闯了进来,我不乐意地皱了皱眉头。“爸,你干啥去呢?”我哼哼了两声抱怨。“去瞧瞧你妈。”爸爸用灰色的眼睛看我,说话的时候嘴唇上的胡子一动一动的。我“唔”了一声,看着爸爸笨拙地骑上那辆电瓶车。我看到那辆电瓶车冒了几簇黑烟飘飘乎地散去,然后我爸就消失了,留下一大片嘈杂的哼唧声。

    妈妈几年前就去世了,到底是什么病我不大清楚,只知道特别特别的严重。那个晚上我一直记得,我梦到了我的牙齿全部掉光,很痛苦,所有的人都来了,站在我的床边,除了妈妈。妈妈在我的梦里她没有来,可是我又总能听到她的声音很温柔很温柔地和我说话。于是我并没有在意,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梦而已。

    我不知道有些莫名其妙奇形怪状的东西其实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一直都在。

    我在做完这个梦之后就一直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妈妈的脸。我摸黑走到我哥的房间,告诉他这个梦,他一惊,拉着我就跑到书房,指着墙上的菩萨命令道:“跪下。”

    他的脸色被昏黄的灯光照得很混浊无力。

    我照做,他跪在我身边,嘴里叽里呱啦地念着些什么。

    我哥他跟着我奶奶信佛。

    那个晚上我和我哥在书房里睡着了。早上的时候我被爸爸摇醒,他颤抖着身子没有说话。他把我带进他和妈妈的卧室去。我看到哥哥脸色苍白无力,还有许多围在躺在床上的妈妈的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的脸上都挂着模糊的泪。

    隔天早上5点,房间里很暗,但没有开灯。我不敢做出任何的思考,我怕我这样做会真的失去一些东西。

    可是耳边是亲戚们吵闹尖锐的声音,我记得妈妈很喜欢安静的,可是为什么她还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完全没有要起来像往常一样眯着眼对我们“嘘”一声的意思,完全没有。

    爸爸冰凉的手掌贴在我的肩膀上,以前从来没有哭过的哥哥跪着哭得撕心裂肺。

    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

    我好像,没有妈妈了。

    -02

    季岸这个名字是我妈妈给我起。她说,夏季挺好的呀,在这个时候去到彼岸看看花开的样子,多好。

    是啊,多好。 坐着船去另一个地方, 看那里的花开荼蘼。

    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听音乐或者说注意到音乐这种东西,是蹲在厕所门口听爸爸边洗澡边用口哨编凑出的断断续续的旋律。其实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歌或者它的名字是什么,我只知道这种奇妙的东西,可以让我着迷。

    “这是什么?”有一天我问我爸爸。

    “这是,音乐,music。”爸爸挑了挑眉,自豪地说。他的英语听起来很撇脚,那时候我虽然听不懂,但我还是笑了。

    “教我。”我说。

    然后我开始跟着学。嘟着嘴然后吹气,但是每一次都像极了气球漏气的声音。我无法像爸爸那样,嘴里好像装了一个口哨之类的东西。他总是能够自如地扭动他的嘴唇,然后吹出一首奇怪的歌。

    后来我发现我根本学不会,大概有几天的时间吧,我放弃了。我跑到妈妈那里,我说,妈,给我买个乐器吧。妈妈听了说,宝,其实真正热爱音乐的人就算吹口哨也能成为贝多芬。

    一开始我还不信,但看到爸爸吹口哨也能吹得这般潇洒的模样,于是对此我便深信不疑了。我开始练习,刻苦地练,过了好久,我便学会了吹《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我骄傲极了,每天都跑到村口,对着来来往往的人吹口哨。妈妈看到我这个样子,打趣道,这世界上少了一个贝多芬,但在村口多了一个吹口哨的流氓,哈哈不亏不亏。

    有时候会有一些调皮的小孩指着我说,你是个流氓,吹口哨的女流氓。

    我哭了:“你们才是流氓。”

    泪水滴在地上啪嗒啪嗒地响,在另一种方面来讲,这也是一种音乐。

    我爸爸是货车司机,送货的,每天晚上9点多才从外头回来,他一回家我就和爸爸对着吹葫芦娃。那时候,快要十点多了。

    我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就把自己埋在沙发里,把灯全部关掉,面对眼前的黑色,我不害怕。我小心翼翼地揣着一个破旧的收音机,信号很差,每一句歌词后面总拖着嘶哑的声音,像双腿磨破皮了的怪兽在竭斯底里地哭。我跟着它缓缓地唱,不会唱的地方就用口哨吹。其实这练久了,也确实成为了一项不错的技能。

    那一夜我听到了一首歌,用的是一种温温柔柔的弦乐器伴奏,我后来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那是吉他。

    一种用指甲轻轻拨动就可以拥有温温柔柔的声音的乐器。

    那一年,我才九岁。

    “妈,给我一把吉他吧,我想,写歌。”我说。

    -03

    高考后的那一年,我在妈妈厂里打工。那一年生日她送给我人生中第一把木吉他。时隔十年了,我很高兴妈妈还没有忘记。

    我家厂子的隔壁有一家酒吧,老板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长得酷酷的,留着长发,耳垂上有一对环形的耳环,以及他那一双单眼皮的眼睛时不时地带着一丝电流。

    那一次我去帮他修理柜子。他的柜子坏了,柜子的门关不上去。我把头钻到柜子里面,打开手电筒在钻螺丝钉。

    他突然突然问。

    姑娘,你叫什么?

    季岸。我犹豫了一下回答。

    哦,你好,我叫柘宇。

    他朝我伸出手。

    他的嘴角都是笑意,不轻浮,是很干净利落的那一种。

    我愣了一下,手在衣服上擦了擦,便握住了那只手。

    后来柘宇告诉我,他高考落榜后就自己开了一家酒吧 。他说他特别喜欢民谣这一类的歌,还说在店里放那几首歌分别是《不是流氓,不是仙》《儿时》,接着是《漠河舞厅》。

    我说,在酒吧这样的地方播放民谣,怎么看都觉得很奇怪,就像一朵玫瑰掉进一盆酒水里浸染。

    他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带着酒香的玫瑰花,是另一种浪漫。

    他还说他最喜欢的民谣歌手是轩东。

    我听了激动不已,却迟迟不敢开口说,我也喜欢。

    就算真的是浪漫的玫瑰花,酒吧也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准确来说,就是垃圾人很多。

    有一天,有一群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的男人闯进酒吧里,听说是昨天一个女生来了这里,被一个男的睡了。他们骂骂咧咧,来到柜台前就说要把这里所有的男人都杀了。

    有一个男的看起来最生气,可能是女生的男朋友。那男的抓住柘宇的衣领二话不说一巴掌呼过去,在柘宇的耳朵里掉出一个东西,他大叫了一声,捂着耳朵蹲在地上。

    我一惊,从墙后面跑出来。可能是害怕了,或者是因为我不会打架,我没有再往前。

    那东西在地上滚了一两圈,然后停在他们的脚边。

    那是一个助听器。

    他们把他的助听器踩在脚下,大声笑着,我听到他们在骂他是个聋子,是个傻子。

    那一次,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么喜欢音乐的一个人,竟然是一个聋子。

    他咬牙站起来,抓住其中一个人的衣领就是一拳。

    他喘着气说,我确实会抽烟,喝酒,纹身,打架,但是我买完东西也会说谢谢,撞到别人会说对不起,而且,我不会去干这种无耻的事情。

    然后他又被打倒。但是他又爬起来,使劲揍了另一个人。

    他说,请别拿你们的三观评价我,我和你们不一样。

    我站在一片狼藉之中,看着一只瘦弱的狮子在利用心脏在爆炸。我禁不住打了好几个寒颤。

    那群人后来走了,顺走了几瓶好酒。

    他躺在地上喘着气,眼神冷得像一块硬邦邦的冰。但他转过头看我的时候却笑了。他把手里被摔得粉碎的助听器扔掉,向我走来。他低下头说,季岸,对不起,让你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看到他的嘴角在流血。

    我心头被砸得的一塌糊涂。我抿抿嘴,小声说,其实你不用道歉呀。

    我伸手抱住他,轻轻地说:“不要道歉。”他颤抖着长长的好看的睫毛,趴在我的肩头上没有动。我知道,他一定没有听见。

    他的血把我的白衬衫染上一点红色。

    可是,我不怪他。

    -04

    柘宇很喜欢小动物,他在酒吧里养了一只大母猫,一条整天神经兮兮的泥鳅和一只变色龙。

    那条泥鳅是灰色的,身上带有一些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它好像很喜欢装死,比如伸着硬邦邦的身子浮在水面上或者沉入瓶子的底部,让很多藻类的装饰物盖在它滑滑的身上。它不眨眼的,眼里也是死气沉沉的,似乎看不透这个晶莹剔透的水瓶。有时候会有人经过它,一个普通的影子就足够它在水里神经质地蹦哒一整天。

    变色龙是放养出来的,和大母猫享有着同样的待遇。可是变色龙很傻,它明明知道它怎么也不可能爬上大母猫的背,可是它却从来都没有放弃过。

    “变色龙为啥老想要跑到猫身上?”我笑着问。

    “大抵是疯了吧。”柘宇头也不抬。他站在柜台前调酒,动作极其熟练。那件事过去后,在他的嘴角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

    “疯了,疯了啊。”我嚷嚷着,撑着脑袋,看着那只猫龇牙咧嘴地对着眼前的异类。而变色龙却不紧不慢地把自己变成了棕色,与地板融为了一体。

    总是去做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应该都是疯子吧?我想。然后我抿抿嘴,背上背包离开了柘宇的酒吧。

    -05

    这一天本来是我的生日,我看着爸爸离去的背影,知道今年的生日礼物又要泡汤了,便无趣地回到了房里。

    我打开我的房门,看到一个扎着短短的马尾的男孩坐在我的书桌前正翻着我撒在桌上的吉他谱子。他翘着二郎腿,左手夹着一支烟。

    “柘宇?”我一愣,便冲过去把他从我的椅子上拖了起来,然后一把把他推到墙角。他在墙上狠狠地撞了一下,顺势抬头,咬着牙恶狠狠地瞪我。

    “你没事吧?”他龇牙咧嘴。他虽然弯着腰,却还要比我高很多。

    “你来这里干嘛?为什么翻我东西?还有,你怎么进来的?”我白了他一眼。

    “秘密嘿嘿,”他笑得一脸贱样,又突然凑近我,微微眯起眼,“还有,生日快乐。”他头发上熟悉的味道直冲我的鼻孔,刺激着我全身的细胞。

    我别过头,耳朵烧得生疼 。

    “你写了一首歌对吗?”他靠在阳台上,把烟凑近他的嘴唇,吸了一口。

    “嗯,”我看着他手里的烟,“我家不允许抽烟,出去!”

    他听了,忙赔笑着,把烟灭了,扔到楼下。

    他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好久没有见他了,明明这几天已经说好的不会喜欢他了,对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可是当他再次出现,再次用那样温柔的声音和我说话,我却再一次,心动了。我不敢说,其实我喜欢他靠着栏杆吸烟的样子,我还喜欢他身上带有的那一点点烟草的味道。

    我收了东西急着要离开。我怕我会窒息。

    “不错,可以试试,”他对我的的背影喊道,“我筹钱给你买了一把新的,放在你家门口!”

    我的眼泪快要流出来了,我转过头看着他,“谢谢你!”

    谢谢你,找回我要的东西。

    自从妈妈走后,我便不再弹吉他了。我认为这样高贵的乐器,我这样懦弱无能的人,配不上。

    所以,那把断弦的吉他才像废物一样落在那里。

    我去到我家的书房,站在那尊菩萨像前。

    我说,我从来没去看过他打球没穿过他的球衣,没牵过他打完球脏兮兮的手,没见过他投完三分后对我笑的样子,但我还是希望他不会发福老去不会有啤酒肚,不会变得油腻世故,他永远明媚鲜亮站在洒满阳光的操场,站在我的心尖上,站在我的19岁。

    我双手合十,一副规规矩矩的模样。

    我说,在这个夏季,但愿季岸一定会上岸的。

    我希望谱一首曲子。

    我希望用心作一首歌词。

    我希望抱着我心爱的吉他去走遍天涯海角。

    我希望……

    我希望,你也喜欢我。

    后来我真的去了北方,我以为去了我想要的地方我就可以成功,我以为只要我努力了神就会保佑我,我以为在这个社会上混,就像当年读书一样,努力多少就会收获多少。但是我错了,我碌碌无为。

    我回家了,原来背什么去,现在就背什么回来。原本满腔的热血像是被熄灭了一般,再也烧不起来了。

    -06

    我站在街头,昏黄色的灯光零落,像极了电影里粗糙却显得温情的镜头。眼前的人流像大海里的水流一般,从遥远的某个地方来,来来往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们不停地努力生活,不停地笑,不停地说话睡觉吃饭。完完全全,没有停下来过。尽管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生活的彼岸到底是什么。

    我握紧怀里的吉他,把大衣裹紧了一点。

    他们会累吗?到了最后的最后,他们会为自己这一生感到满足吗?

    我朝一旁看去,曾经的他应该是站在这里等我的。那里有一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树苗,从我离开的时候它就在了。它在风中摇,这个夏天的雨很多,把它的叶子浸染绿了,绿得欲要滴出水来。

    “每首歌都是一个故事,或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当你置身处地感受音符,你一定是绝对自由的。”我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拿着话筒安静地说。

    对着车水马龙,还有那些连在一起的霓虹灯,像蛇一般蔓延着进了黑色深处。

    我呼了一口气便开始唱。张开嘴巴舌头翘起的那一刻,我就快与这流得这般快的时间融为一体了。我哼唱着,唱的是《不是流氓不是仙》。

    这首歌前面有吹口哨的部分,我特别喜欢,我想起我的爸爸妈妈。

    “我想你了,爸,妈……”

    ……

    他说日出在东边

    你把头儿点

    我说我月入三千

    你说日出与我没边

    ……

    “咱来人间走一遭,死了成不了阳间的仙,倒也不愿成为阴间的鬼,只剩下所有的愿望便是愿一切愿望都不只是愿望,多多少少实现一点呗。咱摆脱不了世俗,咱就享受它,该吃吃该喝喝,有七情六欲,有钱就赚没钱咱也不去偷不去抢,看到美女帅哥就要个微信,被拒绝咱也快快活活地笑,做个俗人也不是不好嘛。”柘宇读的书不多,但我觉得最能体现他的文化的第一是他的名字,还有就是他与我说的这些话。

    我的回忆让我不自觉地笑。停下脚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笑着看着我,举起手机录像。

    我闭上眼自顾自地唱。

    我算不上流氓

    也算不上仙

    可就是看不惯这人间

    ……

    灯灭了,人群悄然散去,留下我一个人。

    我打开包,掏出手机,点开了那一个我曾经想了很久却还是不敢拨打过去的电话号码。

    我想要勇敢一点,哪怕只有一次。

    “喂……”我颤颤巍巍地从牙齿间挤出一个字。

    “嗯,我在。”

    于是,我开始承认我是个坠入无尽世俗的俗人,一个会用口哨吹《葫芦娃》和《喜羊羊与灰太狼》,但不是流氓的不普通的普通老百姓。

    最后,我早就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泪水倒灌进我的脑海,我什么都记不清了,我紧紧地抓着手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想了想,这次不再为谁。

    “柘宇,我喜欢你。”


    我特别喜欢轩东的时候,我自己谱了一首曲子,没写完,只写了一点高潮部分。

    以前总是不敢唱出来,弹出来。今晚要不试一下吧?我抿着唇,坐到了石椅上,眼前是一条空无一人的马路,马路的对面有一对老夫妻。

    然后,我拨动了琴弦。

    手中的谱子是给他看过的。

    我知道,我的身边,正站在一个成为我整个世界的男孩。

    ENDING

    我叫柘汀果。

    我爸爸叫柘宇,我妈妈叫季岸。

    我希望你知道的。

    这是关于我爸爸和妈妈的故事。

    从那天起,这个世界便有了一个可笑至极却很温柔的故事,是一个曾被称为流氓的女孩和一个酷男孩的故事。那个女孩爱上了那个男孩,他们后来在一起了。可是有一天,就在2014年9月的时候,女孩却消失了,男孩很难过,便在自己开的那家酒吧里独自一个人跳舞,嘴里哼唱着是一首还没有写完的曲子,没有词,只有高潮部分。他只是反复地唱,用不成调调的音符硬生生凑出了不成调的歌。

    这首曲子很特别,它没有歌词,却断断续续拼凑了很多很多可爱的伤感的或是美好的故事。

    有一天,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手机铃声是《不是流氓不是仙》。他一定会走过去拿手机,然后他的眼睛就开始不自觉地融化成雪。

    闪烁着白光的屏幕逐渐映出三个字:

    我爱你。

    妈妈曾给爸爸写过几句情歌,我到现在还留着——

    我希望穿上婚纱

    手里拿着花

    背对着你微微地笑

    等你一条腿为我下跪

    等待  戒指带入

    后山上,浅浅的两个小山坡挨在一起。夕阳从那里升起,照到光的地方,下面是睡在一起的两个人。

    —完—

    作者简介:普通人。

    作品构思:关于这一篇故事。

    是最近特别喜欢民谣,所以写了好久写了一篇关于好多好多事情的故事。后面越来越乱,因为实在没办法。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到现在还没有感受得到。那种,第一眼就注定要与他走下去的喜欢。

    如愿,这算不算如愿啊哈哈。喜欢的人,还有梦想都得到了,可是人啊,是一种很贪婪的动物。在实现了某件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满足的。

    她好像还有一个梦想没有实现:写一首歌!

    但这不是重点。

    他们的愿,是从互相认识,到死的时候能够依然如故,或许这才是他们最想要的感觉。

    纯音乐,没有歌词,却尽道出了美好。

    生活嘛,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才是真。

    文章部分故事灵感源于歌曲:
    《不是流氓不是仙》《漠河舞厅》《儿时》《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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