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通读过曼昆写的《经济学原理》,也通读过一些大学经济学教科书和各种经济学学术文章与专著,最近又在复读何正斌先生编著的《经济学300年》以及张是之老师的《经济学入门50讲》,这些阅读,让我收获满满。今天又读到《经济学入门50讲》中关于价格的第23讲,感想颇深,于是在此写下随感。
“价格本质上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而对于物品和服务的价值,历来有主观价值论和客观价值论之争。主观价值论主要是效用价值论,客观价值论主要是劳动价值论。人们按照效用价值论的逻辑,自然可以推论出“价值是主观的”结论。主观价值论认为:劳动、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并非始终能够创造价值。在很多的场合,交换和稀缺也能够创造价值。而且不管价值来自什么要素,人们对于价值的最终判断也是主观的。与此相反,按照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客观价值论的说法,价值似乎仅仅是由劳动、土地和资本创造,并且物品和服务的价值由各要素贡献的多少决定。
那么为什么主观价值论认为,不是所有价值都非要通过劳动、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创造呢?很好的例子是:如果一个人或一群人掌握并使用着劳动、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但是他们整天瞎忙,做的全是无用功,从事着无用劳动的话,他们非但不能创造价值,甚至还会毁灭价值。
所以说,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只有在和人的智慧与知识相结合,当事者作出正确决策,采取正确行动的前提下,才能创造价值。这些生产要素也只有和企业家智慧与才能相结合,才能创造出超乎寻常的价值。
如果有人说:“劳动可以创造价值”,那么根据各自的生活经验,人们很容易接受这样的说法。但是有经济学教科书告诉人们,交换也能创造价值,很多人一时就会想不太通。人们想不明白的原因在于:他们忽视了上面说过的一个事实,就是很多东西的价值是主观的。对于同一件物品,张三和李四心目中的价值不一定相同。比如张三有一个梨,李四有一个苹果。后来梨和苹果发生了交换,各易其主。那么梨和苹果为什么会各易其主?这是因为在特定的时间和境况下,梨在张三的心目中值二元钱,在李四的心目中值三元钱。苹果在张三心目中值三元钱,但是在李四的心目中值二元钱。在交换发生之前,苹果加梨的总价值是四元,在交换发生之后,苹果加梨的总价值变成了六元。6-4=2,这多出来的二元就是“交换创造的价值”。反之,在交换前后,如果苹果和梨在张三和李四心目中的价值相同或倒挂,交换就不会发生。
有人说:经济学的学习能够让人发现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被人们熟视无睹的现象背后的最初原因。以上实例就是对这种说法的注释。这也是经济学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并透析事物真相的根本原因的魅力所在。
从某个意义上说,具有开创性的经济学家类似于发现苹果落地最初原因的牛顿。经济学的魅力也正是在于它颠覆了因人们平时被事物表象蒙蔽而产生的错误认知,在于它可以用来纠正人们被直觉和经验欺骗后心中的成见。
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还有无数关于价值不全是由劳动等生产要素创造的事例。比如有时我们也可以说稀缺创造价值,而时间可以造成某种稀缺。比如你三十年前买了一盒生肖纪念币,不慎将它丢失在抽屉的夹层中,到如今你清理柜子时突然发现,它们的价值便翻了几倍。比如你去野外旅行,碰巧捡到一颗天然钻石,那么这颗钻石的价值又是什么创造的?如果一群人为了短期的蝇头小利,花了一天时间砍伐了一小片果林,将砍伐得到的木材拿到市场上出售,挣得净利润五千元。但是这片果林如果结出苹果,拿到市场上去销售,每年就能挣得净利润八千元。你说这次伐木劳动究竟是创造价值还是毁灭价值?
还有,开发商为了收获短期利益,把原来可以供人参观,增加旅游景点收入的古旧名宅拆掉后,将空地当做停车场,你说这样的劳动是创造价值还是毁灭价值。
既然价值在很多情况下是主观的,那么具体反映着价值的产品价格,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主观的。但是在一种新的产品的推出之初,它的价格又不是根据消费者心中的主观价值来决定的。否则的话,如果这件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价值低于生产者开发和生产这种产品的成本的话,生产者不就一开始就在做亏本卖买了吗?而产品的成本是由生产这种产品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决定的。所以我认为,一种产品在刚上市之初,价值和价格主要不是来自于消费者主观判断,而是由生产者按照自己对市场的评估确定的。当这种产品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在市场上形成销售规模后,并且出现了竞争者以后,其中由生产者定价的客观因素才渐渐地减少,消费者对这种商品价值的主观判断因素才渐渐地添加进来并起主要的作用。
而且,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这种产品的定价高于广大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上限,那么它必定要降价销售,如果降到成本价还是高于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上限,这种产品就会面临停产的命运。反之,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产品的定价低于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上限,那么厂商必定提价销售,直到提到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平均价格附近。这种情况下,生产这种产品的厂商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甚至所谓的暴利。
世界上并无关于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统一价值标准,因为每个人的偏好各不相同,西方谚语说:张三口中的佳肴,可能正是李四口中的毒药,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住宅小区中住四层五层的人,因为树木绿化遮挡了他们窗前的视野和阳光,要求小区物业砍掉增高增长的树枝和树叶,但住低层的人又抱怨由于浓密的树枝被砍伐,破坏了夏天的阴凉和小区的绿化。而且,人们对于几个不同事物的偏好的排序也千差万别,每个人在不同时期对于同一件事物的价值判断也不尽相同。人是变化的人,世界是变化的世界,一切都在动态的变化之中,一切都在不那么确定之中,所以世界上不存在一双“看得见的手”可以用来包治百病。也不存在这样一双手,可以事无巨细到处当裁判,命令人们这里应该增加一点,那里必须裁掉一点,可以替大众计划一切和规划一切。即使这双手声称是以科学作为运作的工具,也不能表现出如此任性的样子,因为即使是科学,也要尊重人性。否则就是哈耶克所说的“致命的自负”,它可能会误导人们“通往奴役之路”。
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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