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爱一朵葫芦花

作者: 不2人生 | 来源:发表于2022-08-03 07:39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孙犁(1913—2002),现、当代小说家、散文家 ,原名孙树勋,河北安平人。12岁开始接受新文学,受鲁迅影响很大。“孙犁”是他参加抗日战争后于1938年开始使用的笔名。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以来,主要以散文创作为主。因自成风格而被称为“荷花淀派”开创者,有诸多后人效仿。历任中国作协理事、天津作协副主席、主席、名誉主席。早期作品明净质朴,擅长勾勒乡土民风民情,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晚期作品所作由清新入于平淡,而在简洁之中更富于蕴藉。作品多次获奖,《荷花淀》、《吴召儿》、《嘱咐》等精典作品流传不衰。

    《风云初记》是孙犁一生创作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今年春节,《文汇报》文汇读书专刊约请全国文化界诸位名家将各自手头打算阅读或已经在读的好书推荐给读者,作家刘心武推荐的就是《风云初记》,他说:“春节我要再读孙犁的长篇小说《风云初记》,他在记叙性文本中,融汇进散文笔触,溢出盎然的诗意。”

    当时看到这个推荐我特别振奋,立即就在某旧书网上买了一本。书到手后我很满意,尽管是花山文艺出版社上世纪90年代的版本,但除了内文纸张稍微泛黄外,就跟新的一样。还有就是它不是私人藏书,而是来自于图书馆,连书脊上贴的图书编号标签都新的一样。另外,扉页和书口上,盖上去的红色公章印记也很清晰,公章字样是“XX县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再就是封三前面的衬页上,插借还信息卡的牛皮纸袋还在。这一切,唤起了我对童年读书的亲切回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读长篇小说,读的就是《风云初记》。

    那是我上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当时家里的两间西厢房,租给了完中的三个男学生。他们屋里极其简陋,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上学去了也不锁门,白日里房门总是大开着。有一次我从他们门前经过,朝屋里扫了一眼,瞥见床上明光光的凉席上有一本皱巴巴的书,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只浅黄色的小猫咪静卧在那里。那是一个文化资源贫乏、书籍奇缺的年代,我好奇地走了过去,拿起了书。

    我把卷成卷的书面书页撑开,看到了褪了色的封面上“风云初记”四个大字。当时年纪小,尚没有关注作者的意识,直接往后翻到书的正文就看开了,结果开头一页没看完就被吸引住了。

    虽然是长篇小说,但人家开头不啰嗦,第一句话开门见山,“一九三七年春夏两季,冀中平原大旱。”交代完时间、地点和天气背景,紧接着,人物就出场了:“在堤埝拐角一棵大榆树下面,有两个年轻的妇女,对着怀纺线……”,不说“对着脸”,而说成“对着怀”,一看就知道是写女性……但真正促使我顺手牵羊拿走这本书的,还是“日本侵略华北”几个字——马上知道,这是写抗日、写打仗的——当时正是抗战话题大热的时期,人对打日本鬼子的书有一种特别的着迷。

    那时不知道把读书与学习相结合,更不知道欣赏文采,只对打打杀杀和人物命运走向感兴趣,不几天就把书看完了。总体的感觉是没有激烈的战争场面,不尽兴,不过瘾。现在想来这种感觉也是对的,毕竟《风云初记》所描写的,是抗战第一年发生的事,是“初”记,战争还没发展到足够残酷的境地。而且,一如内容提要所言,“小说不以情节曲折见常,却以极简的笔墨,抒发了浓郁的诗情画意和强烈的人情味”。

    令我羞愧难当,后悔至今的一件事,就是那时读书囫囵吞枣,遇到不认识的字从不查字典,一律按偏旁部首默认过去,见“滹”读“乎”,见“埝”读“念”,见“碡”读“毒”……以至于后来我当了老师,偶尔课堂上读错字音还不自知。

    《风云初记》封面(1990版)

    学生时代另一件与《风云初记》有关的事,发生在高中课堂上。

    那时的语文老师姓刘,高个儿,络腮胡子,乍一看有几分像新疆维吾尔族人(其实不是)。他讲课特别投入,旁征博引,充满激情,很受同学们欢迎。

    高二下期,学习孙犁的《荷花淀》一课,讲到小说里的人物水生穿的白衬衣,领子特别白,他问我们,这个“特别白”能体现什么呢?我们回答不上来。他解释道,这是说水生爱干净,讲究卫生吗?不是。白衬衣不耐脏,他领子还那么白,这不分明在说他的媳妇儿勤快吗?一个微小的细节,根本没提水生嫂,却把她优良品质展现了出来,这在刻画人物形象上叫侧面描写。

    接着,他又列举了《风云初记》里的情节。他说,作家孙犁特别善于运用侧面描写刻画人物外貌和品质,在他的长篇小说《风云初记》里,有一个情节,农家妇女春儿在军事学院学习,女大学生问她:“你喜欢柳树,还是喜欢枣树?”春儿觉得这个问题提得好奇怪,说:“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般说来,凡是青枝绿叶的树她都喜欢。”女大学生就追问:“比较起来呢?”春儿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想过这类问题),腼腆地说:“如果硬要我比较,我还是喜欢枣树。柳树好是好,毕竟没有多大用处;枣树每年都能结枣子吃。”女大学生就笑了,说:“其实柳树也有柳树的好处,它发芽早,绿得快,每年最早给人带来春天的信息。”

    两个人关于树的不同见解的对话,看似随意,实际上作者想表现的是,两个不同出身、不同文化素养女子的思维方式的不同。没文化的农村女孩春儿,理所当然地想到的是吃饱穿暖,在那样的时代和环境里,除此之外,她不可能想更多;而读过北大的女大学生就不同了,她是知识女性,有抱负有理想,她理所当然地看得更远,她看到的是春天,是未来,是希望。

    刘老师说,侧面描写与平时我们常用的白描、工笔等正面的写实不同,它常常可以起到正面描写无法替代或者很难达到的艺术效果,使文章显得更含蓄、更生动。

    那节课刘老师还讲到孙犁的作品笔墨俭省,他说,读孙犁的作品,会有一种每个字句都如揩洗过一样明亮剔透的感觉,你们(指同学们)写作文要克服重复啰嗦的毛病,就应该多读一读他的作品。最后他还调侃说:“孙犁的小说,中篇里边有一本《铁木前传》,却没有《铁木后传》;唯一的一部长篇叫《风云初记》,却没有《风云再记》。希望你们当中,将来有人能成为小说家,来弥补这一空白。”

    刘老师生动诙谐的讲述,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那之后的那个暑假放假,我立即拿爸爸的图书借阅证,去县文化馆图书室借了一本《风云初记》再读,其实,应该说是首次正式地读它。

    孙犁像

    可以说,后来喜欢文学和写作,与这位刘老师、与《风云初记》有很大的关系。

    近几年重新捡拾起曾经的文学爱好,为了提高写作能力,又是阅读写作工具书,又是报名线上的写作培训。有一次写作课上,意外涉及到读书与写作的关系,老师旁征博引,说林语堂的切身体会是,“所谓博览群书,增加的是你的知识量,不是你的写作能力。你的写作能力,是盯着某些人的某些作品不断不断不断地看,看同样的东西,同样的人。因为你喜欢的那些人实际上就是比较适合你的人,你看他们的风格,看他们的语言,然后不断不断不断地从他们的作品当中汲取对于你来说,最直接的那部分养分。”

    这段话颠覆了我此前的认知、让我茅塞顿开——原来,提高写作能力,还可以通过反复阅读、揣摩自己喜欢的人的作品来实现。这是促使我第三次阅读孙犁的《风云初记》的根本原因,而且,我从来没有像这一次,潜心贯注,读得那么认真。林语堂嗜烟,因为读的细,把书染上了烟味。我不吸烟,没有在书上留下烟味,可是书是我自己的,自己的书的好处是,可以随意在书上圈圈点点,可以在书边上批注。我在书上留下了我的笔迹。

    带着自己在散文写作方面的问题,从《风云初记》中寻找答案,我确实感悟到了许多。以下是我体会至深的几点。

    一、捕捉典型细节,以极简的笔墨,刻画人物,突出主题。

    “姐姐叫秋分,看上去也不过二十七、八岁,脸儿有些黄瘦,眉眼带着愁苦”。这是对小说主要人物秋分第一次出场的外貌描写,这里,“黄瘦”、“愁苦”,也是悬念,继续往下读,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彼时秋分已出嫁多年,丈夫叫庆山。十年前的那次农民暴动失败后,成了农民领袖的庆山匿藏在小船仓底连夜出逃,至今没归。当时送庆山的只有两个人,除了父亲高四海,另一个人就是秋分,“当小船快要开到河心了,她才跑下去,把怀里的一个小包裹,像投梭一样,扔进了小船的窗口……西北风吹送着小船,一个亮闪,接着一声暴雷。闪亮照得清清楚楚,她卷起裤脚,把带来的一条破口袋,折成一个三角风帽,披在头上,一直遮到大腿,跟着小船跑了十里路。”

    在刻画人物上,特别是能向读者传递情感的地方,作者善于抓住典型细节,不吝笔墨,描写具体生动形象,特别有画面感。一个送行的小细节,只一句“跟着小船跑了十里路”,就把夫妻之间难分难舍的离别之情展现到了极致。

    再看一个刻画初恋中的男女的细节。

    “芒种去打水饮牲口,春儿在堤埝上低着头纺线,纺车轮子在她怀里转成一朵花,她的身子歪来歪去。芒种直直地望着,牲口把水喝干了,用嘴把梢桶挑起来,当啷一声,差一点没掉到井里去,春儿回过头来笑了。”作者摄取了发生在水井边的这样一个典型细节,把农村青年对爱情的渴望描写得生动传神,让人忍俊不禁。

    抓住典型的细节,把平常的事物写得不平常、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是一般写作者与作家的主要区别之一。

    孙犁手迹

    第二,贯穿景物描写中的生命意识

    读《风云初记》,深切感到孙犁是一个有着强烈生命意识的作家,单从景物描写来看,这一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拟人化

    就是把本来不具备人的动作和感情的事物,变成和人一样具有动作和感情的样子来写。比如小说中,写日本鬼子的汽车,“汽车在道沟旁边的正在杨花的麦地里走,密密的小麦扑倒了,在汽车后面留下了一条长长的委屈痛苦的痕迹。”比如,写路途所见,“一路上,红皮的枣树枝上,吐出嫩芽来,葫芦蔓儿,刚刚爬到架边上,就仰起头来,开了第一朵花。”比如,写菜园子,“水井闲着,瓜蔓叫霜打干,几个鲜红肥大的倭瓜,披着白霜,躺在田埂的阳光里。”比如,写天空,“有一朵红云、还在那边天际留恋着。”“月亮在流散的乌云里,急急地穿行着。”等等。汽车,不说“驶”而是说“走”,小麦“扑倒”、“委屈”、“痛苦”,以及“吐”“爬”“仰头”……完全就是把物当人来写,感受到的是鲜活的、灵动的生命气息。

    每一处、每一次景物描写都努力当做人来写,我至今不曾尝试过。

    2、景中有动物

    小说中,基本成段的景物描写,都有动物出现,乡村常见的,比如猪、马、牛、羊,驴、狗、鸡、兔,獾,比如麻雀、大雁、苍鹰、啄木鸟、鹁鸪,比如知了,蝈蝈、蚂蚁、蛤蟆、蚂蚱、粘虫等,小说中都有写到。

    “夜深了,新月已经西沉。她抱着本子走到大席棚里来……整个课堂里,只有她自己和一排排摆在黑影里的长板凳。席棚外面,有一排大杨树,有一只在上面过夜的鹁鸪,在睡梦里醒来叫了两声。”这里写到“鹁鸪”,不得不佩服孙犁,本来夜里没有鸟叫,他硬生生把人家弄醒,也要写出鸟叫来。

    又比如写恋爱中的两个人倒在柳子棵的下面,“密密的柳子掩盖着,蒸晒一天的沙土,夜晚来,松软发热,到处是突起的大蚂蚁窝,黄色的蚂蚁,夜间还在辛勤地工作着,爬到春儿的身上,吸食甜蜜的汗。”也是佩服,“蚂蚁”吸食少女身上的汗,好像他看见了一样(这也许就是所谓上帝的视角吧)。

    我平时也喜欢景物描写,但不得不说,景中有动物,这是我平时所忽视的。

    3、性别意识

    性别意识反映的是生命的延续,是更高层次的生命意识。比如小说写到,“一只怀孕的野兔儿,在麦垄里悄悄地跑过,从山地里飞到平原来的蓝靛儿鸟,在一片金黄的菜籽地里一起一落。”比如“切碎的草屑,从铡刀口飞起来,不久就落成大堆。一只猫腿老母鸡在草堆旁边找食,红着脸慌张地叫了几声,丢出一个热蛋,叫碎草掩埋了。”比如“放在炕角上的小油灯细碎地爆着烛花,屋里的光亮,都是从破纸窗照进来的月色。在城墙根那里,有高亢的雄鸡叫明的声音……”又比如,“一条小路弯弯曲曲通过草地,延伸到前面的大沙岗。大秋已过,路上并没有很多的行人,道旁边倒有很多肥大的蚂蚱,被春儿的脚步惊起,飞几步就又落下了。他们都带着沉重的肚子,春儿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在那草丛中松软的泥土里生产,偏偏要找到这硬邦邦的道路上来?”等等。

    就如同小说开头写春儿、秋分在村头柳树底下纺线,不说对着脸纺线,而是说成“对着怀”纺线一样,这里出现的“怀孕的野兔”“母鸡丢蛋”“雄鸡”“将要生产的蚂蚱”等,可以说很大程度上都是作者的故意。因为,生命的本质,就是爱和生存,这样写,更能激发读者的兴趣和思考。

    诚然,小说是虚构,是由作者创造出来的。但就人生和社会的表现与描摹而言,小说又是真实的。生命意识能有效地激发读者的情感共鸣,使作品读起来更真实,更具感染力。

    位于河北保定白洋淀景区的孙犁纪念馆

    第三,议论和抒情

    小说是人物、情节、环境,是写人记事,可孙犁的《风云初记》不一样,除此之外,书中成段成段的议论或抒情比比皆是。最典型的,是全书90个章节中,差不多有一半的章节,都是以议论或抒情结尾,读来就好像是一篇篇独立的小散文(每节基本3000字左右)。

    比如,第27章这样结尾:“野外起了风,摇撼着场边的一排柳树,柳树知道,狂风里已经有了春天的消息,地心的春天的温暖已经涌到它身上来,春天的浆液,已经在它们的嫩枝里涨满,就像平原的青年妇女的身体里,激动着新的战斗的血液一样。”

    比如,第25章结尾,则借助小说中的人物,高四海之口发议论、作总结:“ ‘什么也不肯牺牲的人,这年月就只有当汉奸的路。一当汉奸,他就什么也出卖了,连那点儿良心!’  高四海又挖起沟来,他面对着挖掘得深深的土地讲话。”

    下面,我们来欣赏小说第二章的结尾部分,看作家是如何以极简的笔墨,写两个农村青年芒种和春儿的爱情,最后以一段景物描写结尾的——我把它归结为“三个细节和一个借景抒情”。

    细节一:对比地写两个人在生产生活上互相关心,芒种帮春儿挑水、做做重力气活,春儿反过来“缝缝补补,短了鞋袜,帮凑一下”(这里作者有一段议论:农村的贫困青年,一在劳动上结合,一在吃穿上关心,就是爱情了。这句议论的作用是过渡,挑明了春儿和芒种的恋爱关系,使得接下来的描写顺理成章)。

    细节二:人物对比写场景:“芒种去打水饮牲口,春儿在堤埝上低着头纺线,纺车轮子在她怀里转成一朵花,她的身子歪来歪去。芒种直直地望着,牲口把水喝干了,用嘴把梢桶挑起来,当啷一声,差点儿没掉到井里去,春儿回过头来笑了。”

    细节三:对比手法写心理。芒种睡在露天场院里,望着天河寻找着织女星,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制得起一身新人的嫁妆,才能顾得起一乘娶亲的花轿?才能有二三亩大小的一块自己名下的地,和一间自己家里的房?芒种与场院里的大青石碌碡为伴,思念折磨着他,久久不能入睡。“这时候,春儿躺在自己家里炕头上,睡的很香甜,并不知道在这样夜深,会有人想念她。”

    接着作者笔锋一转,以一段景物描写结尾:“养在窗外葫芦架上的一只嫩绿的蝈蝈儿,吸饱了露水,叫的正高兴;葫芦沉重的下垂,遍体生着像婴儿嫩皮上的茸毛,露水穿过茸毛滴落。架上面,一朵宽大的白花,挺着长长的箭,向着天空开放了。蝈蝈儿叫着,慢慢爬到那里去。”

    每一次品读这一段,都会沉思良久,总是觉得,它的意蕴,它的作用,我都分析不了。前面极大的篇幅写爱恋,写难舍难分,写思念,后面以一段极具象征性的景物描写结尾,这应该叫做化情为景吧。

    这种化情为景的抒情技巧,让我不由得想到影视剧里经常看到的——人物冲突或事件正高潮的时候,忽然镜头切换,或一对蝴蝶追逐,或花朵快速开放,或太阳升起,或电闪雷鸣、山洪暴发等等。从而较好地烘托了气氛,突出了主题,以一种含蓄的形式或表达了延续,或抒发了情感。可见,艺术都是相通。

    而且,这段描写本身,又是那么具体,那么生动,生动得让读者都忽视了这其实是作者的想象(确切地说,是作者站在无所不知的上帝的视角,观察所得)。在这里,一朵宽大的白葫芦花,挺着长长的箭,向着天空开放了,这样的白葫芦花象征着什么?它象征着生命,象征着青春和活力,象征着大自然,象征着祖国和家园;而“蝈蝈儿叫着,慢慢爬到那里去”,这是向往、是爱——谁不爱如此美丽的一朵白葫芦花!谁不爱大自然!谁不爱自己的祖国!谁不爱自由和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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