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余光中先生中年时代的评论杂集,论诗,论文,论小说,挥洒方遒,好不潇洒自在。这些文论亦为时评,不过是对当时文坛观点的评价罢了,作者自云乃“不吐不快”,似乎心有不平意,写于笔下却还是这般冲和和文雅,正如先生谦谦君子的为人。真是文如其人!
一开始论徐志摩诗就出手不凡,让我耳目一新。一直说徐志摩的诗好,在新诗人中属佼佼者,他的名篇我也再三吟咏,确乎具有铮铮淙淙的音乐质感,然而究竟美在哪里,似乎还是茫然。诗人具有一颗发现美的诗心,同为诗人的余光中,大概更能洞见每首诗的灵魂;写诗时自然经历过“寻章摘句老雕虫”的呕心沥血,因此欣赏起诗人徐志摩的炼字炼句,自然也是有感于心。
点评徐志摩诗的着墨点主要在于西化对白话诗的影响。他以《沙扬娜拉一首》为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沙扬娜拉!
评点曰:
《沙扬娜拉一首》之免于西化,不但在韵味,也在句法。全诗五行,没有主词,没有散文必赖的联系词,没有累赘堆砌的形容词,更没有西化句中屡见的代名词:转接无痕的文法诚然是中国的传统。
注意这些点评中的文法特征,归纳一个词为“转接无痕”,体现为主词、连词、形容词以及代名词等皆可缺失而意义完整,诗意顺畅。如果单以这一句点评不足以比较西方与中国文法,那么在本书的《论中文之西化》又有详细阐述。文中谈到白话文的兴起与发展,以民国初时如钱玄同、吴稚晖、胡适、傅斯年等诸位大师为“反动”代表。这些学者或偏激、或中庸,但态度一致,皆表示汉字可废。这自然是有历史原因的,这里放过不谈。只谈余光中先生对“英文比中文更精密”一说的驳斥。他以《史记》中“李广射石”的故事比较了中英文。《史记》的记载只有寥寥三十个字,却意思生动而精确:
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
余光中先生认为:“原文一句,只有‘广’一个主词,统摄八个动词,气贯全局,所以动作此起彼伏,快速发展,令人目不暇瞬。”而英文往往需要冠词、连词、主词也不能省,故而一个单句在英文里需得繁衍为三个复合句,主词李广一化为七,散不成形。故而原文营造的紧张而急骤的节奏感因而荡然无存。我们可以对照书中给出的汉学名家伯顿 沃森的英译:
Li Kuang was out hunting one time when he spied a rock in the grass which he mistook for a tiger. He shot an arrow at the rock and hit it with such force that the tip of the arrow embedded itself in the rock. Later, when he discovered that it was a rock, he tried shooting at it again, but he was unable to pierce it a second time.
余光中先生还给出了贾岛《寻隐者不遇》一诗来说明主词在中文文法中的“地位”: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显然,在这首诗里,主词被可悲地漠视了。在英文文法中必须存在的主词,竟然在这首诗里不见踪影,却丝毫不影响我们对此诗的理解。倘若加上主词呢?
我来松下问童子
童子言师采药去
师行只在此山中
云深童子不知处
一首颇有韵味的无言绝句因为加了主词,活生生被拉低成了打油诗,死板落实,毫无回味的余地。
《再别康桥》是名篇中的名篇,我们自然知其美,却不解其美,来看看余光中是如何解读的?
余光中先生从晚霞到夕阳,从夕阳到星辉,从星辉到悄悄的夏夜,时序交代得井井有条。金柳、青荇、青草、彩虹和斑斓的星辉,诗中的色彩与光芒十分动人,但听觉上却是一片沉寂,形成特殊的对照。论者常说徐志摩的诗欧化,从这首诗看来,并不如此。综观全诗,无论在情调上或词藻上,都颇有中国古典诗的味道。“寻梦?撑一支长篙”以下的四行,简直像宋词(“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两句,更有李白的神韵。但在这两句里,云彩还在西天,徐志摩还在人间;到了诗末的“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康桥竟已云霞掩映,俨同仙境,而徐志摩已成下凡的仙人了。意境到此,何欧化之有?同时,诗人再别康桥,悄悄的不是别离的钢琴或提琴,而是笙箫,仍不失其中国气质。至于“满载一船星辉”,虽是佳句,却本于宋朝张孝祥的《西江月》:“满载一船明月,平铺千里秋江。”
余光中在《从西而不化到西而化之》一文中批评笔下西化之弊病,简直是开了一剂治疗此等病症的良药。文中给出许多病句,咋一看,似乎全然没有毛病,然而经余光中的妙手指点,才发觉这些病句疏漏百出,但只需微微细改,就能妙手回春了。例如,“截至目前为止,劫机者仍未有明确的表示。”应将开头六字改为“迄今”,意义一样却更精简顺畅。“在一定的程度上,我愿意支持你的流行歌曲净化运动”,问题在于开头七字其实起源于英文的“to a certain degree”,改为“我愿意酌量支持你的流行歌曲净化运动”,既典雅又通顺。
在读到先生给出的这些病句时,真可以说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许多病句在我的文字里也反复出现过。说不定,我正在写着这样的病句呢,惶恐!
要说什么才是具有中国韵味的白话文?余光中先生在行文中已经不经意间给出了范文。《早期作家笔下的西化中文》一文的开头,就是好的示范:
新文学早期的白话文,青黄不接,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一时措手不及,颇形凌乱。那时,文言的靠山靠不住了,外文的他山之石不知该如何攻错,口语的俚雅之间分寸难明。
《分水岭上》自然不仅这些对文字是否西化的甄别,也有诗词鉴赏。在《连环妙计——略论中国古典诗的时空结构》一文中,余光中先生对于李商隐《夜雨寄北》一诗的点评,彰显了他在古典诗的造诣与学识,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些专攻古典诗词批评的专家学者。
李商隐的诗一直以晦涩难懂而著称,单单一首《锦瑟》,历代就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叶嘉莹先生论诗词,认为“诗和词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诗是显意识活动而词是隐意识的……是一种幽微深隐的情意。”不过这首《夜雨寄北》,从文辞看则浅白如话,诗意上固然有一弹三叹缠绵悱恻的情意,读来却并不晦涩,大约就是情人别离之后的一种相思,揣摩想念中的一次对话罢了。而余光中先生将此诗放在时空结构中去剖析,则此诗的韵味无疑得到了升华,变得格外的宏大而悠远。余先生评道:
这首诗在时间结构上,首句以未来起,二句以现在接,三句推向未来,末句又拉回现在。但是末句在字面上虽拉回现在,实际上却成为“未来之过去”,本质上起了蜕变,时间上乃有了纵深感,不再是平面而顺序的结构了……
空间结构也颇多变化。首句指向家中,在巴山之北,次句拉回此地,亦即他乡。第三句回到家中,亦即所谓“西窗”。末句却又拉回此地,但对“西窗”而言,却又成了异地了。空间结构和时间结构是紧密叠合的。
若以此论,则李商隐的这首《夜雨寄北》营造了时空转换的迷幻意象,在“巴山夜雨涨秋池”的惆怅中,相思之情不可隔绝,有期盼,有低徊,有相思,有寄语,种种情愫杂糅其间,真可以说是将这种思念的味道诉说殆尽了。如此,才可谓品诗!
书中还介绍了美国大诗人佛罗斯特的诗歌。余光中尤其激赏《雪夜林畔小驻》(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评价曰:
此诗之难能可贵,在于意境含蓄,用语天然,而格律严谨。意境则深入浅出,貌似写景,却别有寓意。
先生在书中给出了夏菁与他自己的两个译文版本,我反倒是喜欢夏菁的译文。或许是因为对于这样的现代诗,我更钟情于长短句营造出参差不齐的错落感,这种错落的韵味更能体现那种幽微反复的心境。而且比较起来,夏菁用词似稍显典雅,读来更有古趣,在最末又故意加上距离单位来拉长句子的长度,两句重叠,读起来就好像乐章中的双重奏一般,回味隽永。由于我没有读到原诗,因此这种判断仅就我自己对译文的感觉。感觉最是捉摸不定,或许大家有不同的看法?
现在,就让我给出这两个不同的译文版本作为本文的结尾吧:
雪夜林畔
夏菁 译
我想我知道这是谁的森林。
他的家虽在那边乡村;
他看不到我驻足在此地
伫望他的森林白雪无垠。
我的小马一定会觉得离奇
停留于旷无农舍之地
在这森林和冰湖的中间
一年内最昏暗的冬夕。
它将它的佩铃郎朗一牵
问我有没有弄错了地点。
此外但闻微风的拂吹
和纷如鹅毛的雪片。
这森林真可爱,黝黑而深邃。
可是我还要去赶赴约会,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雪夜林畔小驻
余光中 译
想来我认识这座森林,
林主的庄宅就在邻村,
却不会见我在此驻马,
看他林中积雪的美景。
我的小马一定颇惊讶:
四望不见有什么农家,
偏是一年最暗的黄昏,
寒林和冰湖之间停下。
它摇一摇身上的串铃,
问我这地方该不该停。
此外只有轻风拂雪片,
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
森林又暗又深真可羡,
但我还要守一些诺言,
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
还要赶多少路才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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