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伯乐主题之【我爱你】
北风来的时候,天空飘了雪,落在地上洁净莹白,看起来像铺了厚厚的糖霜。他有心要尝一口,随即又觉得幼稚无聊,于是走在雪地里,开始漫不经心地踱步。雪继续下,雪点落在脸上像小小的电击一样。手、鼻子、耳朵都被冻得通红,整个人逐渐瑟缩在厚重的羽绒服里。心思分明不在雪地上,偏不乐意往屋里走。用许晚清的话说,挨冷受冻都是自己作的。而她说的算不算真理,便暂且不论,很多事情就恍若簌簌掉落的雪花,是极难说得清的。
小区很早就供了暖,早在冬季初临时,早在还未落雪前。房间是租的,屋里有个飘窗。他来到这的第一眼就看上了那个飘窗,或者说许晚清第一眼便看上了,俩人几乎是在同时决定要在这里住下。房东人很好,事情进展得也很顺利。在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往屋里搬东西。随着屋子一点一点被堆满,俩人仿佛也有了一种充盈感。
待到一切落了地,天色已是黢黑。路边的街灯像是被串联于某个电动按钮上,在天色黯淡下来的刹那间便突兀又迅捷地亮起,一整排明亮光华如风般穿过整条街道,紧接着是矗立的大厦,小区里高耸的住宅建筑,车道上奔走的汽车……
灯光逐渐亮起,黑暗被挤压在城市的阴影中。
许晚清说,像巨大的马赛克。
他看了她一眼,恍若得到某种暗示,于是莞尔一笑道,是野风穿过城市。
笔名是许多人都有的,但不是每个有笔名的人都能成为情侣。许晚清觉得浪漫。她觉得城市夜晚的横截面就是一块巨大的马赛克,而野风必然会穿过城市。其实是经过街道,但是要留驻在城市里。如果可以,风会包裹城市。那么,她会拥抱他。天造地设的一对,不谈恋爱谈什么?真就当个能书信往来的笔友?傻子才这么干!
于是她表白了。其实是他率先表白的。如若需要较真一点儿,那么他会这么说,事情就是这样。但她不这么认为,她会用双手捧住他的两颊,让清澈的眸子对上他的眼睛,摆出一种威吓胁迫的姿态,以迫使他就范。可她不知道的是,或者是不在意,在某种程度上讲,男性天然就有一种身高上的优势。这种优势使强健者更显强大,纤细者更显瘦弱,于是她摆出的威吓姿态极轻易便被瓦解了,于是从上往下看,她清澈的眸子便有了一种独属于女性魅力的美,于是她微微颤动的、纤长的眼睫毛更为她添了丝丝缕缕楚楚动人的气息,于是在他盯着她的眸子时,总忍不住要感到羞赧,忍不住要像宠溺一个孩子一般去宠溺她。于是他会将“率先表白”这个位置让给她。只要她能开心,这么做又有什么不好呢?而她确实也是开心的,恍若突然放下手中的毛绒玩偶一般,迅速地将他甩在一旁,跑到客厅摇晃腰肢、手舞足蹈,为她的胜利欢呼。或者是站在床上,踩着厚重的棉被,轻盈地跳跃一阵,然后将自己瘫倒在席梦思上。如若是在冬天,她则会穿着她的兔子睡衣,将两只长耳朵甩得像风火轮。她那么快乐,仿佛只要抢得这个“率先表白者”的身份,就能证明她爱得比他更深一些。她说过,她有一颗要强的心,藏在温和平静的外表里。
他想不通的是,几乎所有的恋爱专家都在宣传一种观念:“恋爱的新鲜感会在两至三个月内快速消解,之后便是持续的,枯燥无味的平淡生活。”也就是说,热恋时期大概只能维持三个月,三个月后滤镜消退,情侣成为彼此的左右手,熟悉,淡然,也习以为常,不觉有味了。这种观点似乎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在他认识到这个知识的时候,该观点早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并心甘情愿为其宣传。在他看来,自身必然不会成为大多数中的一员。关于恋爱,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经验。在他对于许晚清的看法:她就像是一部装帧精美的书籍,每一页都具有不同的美感。不论他对她感到多么熟悉,每一次再见到时,她都会是一个崭新的她。
屋里没有开灯,他去取了几个拳头大的蜡烛,点燃,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小桌子上。小桌子放置在飘窗中间的毛毯上。许晚清说,哎呀,毛毯烧着了怎么办?语气娇憨,神态慵懒,像是休憩时的树袋熊。他白了她一眼,又取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两个杯子,一样放在桌子上,然后在她对面坐下。
“浪漫吧?”他说。
许晚清瞪了他一眼:“浪漫你个头!”
她费劲地将他拉起来,又将小桌子挪到飘窗边角上,随即坐回原来的位置,拍拍身侧的毛毯。
“坐!”她说。
他挨着她坐下,在摇曳的烛光中启开那瓶杜松子酒,霎时间,飘窗上清香四溢。他在两个杯子中皆倒了一些,然后取起其中一杯递给许晚清。
“给,你的乌托邦。”他笑着说道。
那是他第一次喝杜松子酒,应该也是她第一次喝。她说很早就想喝杜松子酒了,以前总在文学作品上看到它,他们这么形容它:‘乌托邦的味道!’乌托邦的味道,她必须得尝尝。他说尝尝就尝尝。尽管他从未在哪些文学作品上看到这种“乌托邦”,但他觉得这确实算得上是一种有趣的形容。他觉得或许是他与她所看书籍有着极大不同的缘故,以致于他从不曾在哪部文学作品中看到那个乌托邦,但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据他所知,大多数喜欢文学作品的人初开始看的书籍大多都是相似的,一张张书单罗列出来,仿佛一个打印机里复印出的文件一样。他与她的不同恰恰代表他们在对世界的见解上可能存在不同的感受,这就像是一处源头的两条支流,或许它们汇聚在一处时,生命的广度和深度也能得到升华。
他去查过乌托邦的意思,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为还有理想,不可能完成的好事情,其中文翻译也可以理解为“乌”是没有,“托”是寄托,“邦”是国家,“乌托邦”三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即为“空想的国家”。”
空想的国家?听起来像是理想主义者的浪漫幻想,和天空之城大致相似。
许晚清喝了一口杜松子酒,咂摸着嘴,说道:“好像,有一股子陈皮的味道……”
他也喝了一口:“是药酒的味道吧?”
“还挺好喝的哦?”
“下次给你买瓶红花油……”
……
多久前的事情了?站在白茫茫的雪地上,他一手提着刚买的菜品,一手揣在口袋里,愣愣地想着。他在小区下不知道徘徊了多久,他觉得需要调整一下情绪,之后才能去面对许晚清。于是他开始大大地深呼吸,一次,两次……吸气,呼气……吸进来的空气凉丝丝的,像雪一样冰冷,好似要将整排牙齿都给冻僵,呼出的气白蒙蒙的,像雾气,像炊烟,像灰白色的天空。
为什么会这么突兀地要提分手?像是晴空万里的天气里突然下起了暴风雪一样让人感到迷惑。就在方才,他还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她爱吃的菜。如果不出意外,今晚他们会在餐桌边一起喝一碗瘦肉粥,这么冷的天气,喝点儿瘦肉粥是最好不过的了。当然,吃火锅也是极好的,如果她想要出门。但她不会出门的,她连睡衣都没换。他买完菜回到屋子时就听到她在打电话,她说,好好好……你别说了,我会和他分手的。她语气里带着不耐烦,她是在和谁说话呢?是她的母亲?或是别的什么人?他们在一起三年了,三年时间足够证明一对情侣之间深厚的感情了吧?或许三年时间也不一定能够很笃定地确认两者之间的感情。在很早的时候,他就听过朋友的故事,七年长跑,分手了。那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七年啊!人生哪有几个七年?然后朋友拉他去蹦极,他在上面同样遇到一个女孩儿,四年分手。她分明那么害怕,还是一个人跑来蹦极了。她说想要重获新生,和过往告别。现在他想到这些事情,就觉得人生真是离谱,用一句网络热句来形容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什么是爱情?这不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故事?认识,牵手,恋爱,分手,蹦极……一点儿都不让人觉得感动,像个笑话。现在轮到他钻进那个模子中去了,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去蹦极,但有一点他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假装不曾回来过。如果是三年前,那时候他青春热血,大概会直接冲进去问个清楚,大发一通脾气。现在不了,他觉得社会让自己成长了一些,或许可以以一种相对温和平静的方式处理这件事情。于是他拎着手上的袋子,悄悄关上屋门,来到小区里。
雪还在下,雪地上遍布他的脚印,从右至左,排列整齐,像是兵马俑的列队。他在小广场上小心翼翼地踩脚印子,恍若是在进行某种怪异的仪式。几个小孩儿从房子内跑出来,哈哈笑着在小广场上蹦蹦跳跳,又欢笑着远去。一个老婆婆伸着手跟在后面,嘴里还在喊着,哎!别跑了,慢点,慢点……待老婆婆也远去之后,小广场上已是一片狼藉,像是一条湿泥地。
雪花经由脚掌肆虐后长成了臭水沟里淤泥的模样。真像,他想。他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就像是个站在臭水沟里的傻子。俗套,确实俗套,但这是人们惯常有的想法,他们无法理解外人异于常人的行为模式。他觉得即便是一个即将被抛弃的人也没理由因为失落或悲伤的情绪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子。于是他拎着袋子再一次出了小区。
街道上车来车往,一辆过去之后,另一辆便紧随其后,像蚂蚁搬家,仿佛永远没有止境。行人倒是稀稀拉拉的,隔了好远才能碰见几个,好似一场大雪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扯得更远。这样未必没有好处,至少环卫工人能够有足够的空闲和空间去清理路边的积雪。他们一铲接一铲将积雪堆到马路牙子上,又用铁锹将其夯实,看起来像是在堆砌一座座斑驳的坟茔。于是灰黑色的水泥地逐渐长成了不属于它们的模样,原本纯净的白雪也逐渐长成了不属于它们的模样。
他看着忙碌的环卫工人,他们裹得圆溜溜的,远远望去,像是雪地里长出的橙黄色的柿子。他看着他们,觉得自己活在电影里。然后他想到了冻柿子,想到了冻梨,紧接着又想到了红薯,甜甜腻腻、软软糯糯、芳香四溢又热气腾腾的红薯。如果是在南方,这玩意儿应该叫番薯,但他又有些不确定,在过去的印象中,番薯是白色的,红薯却是红色的。后来随着阅历增长,木薯、紫薯、甘薯、白薯……各式各样的薯都出现了,甚至许多人把山药也称之为薯类的一种,于是他更分不清了。他从来不曾细究过这些问题,就像他从来不曾细究过“瑞雪兆丰年”的下一句是什么。
他跑到一个摆摊的中年人那儿买了两个红薯,一个塞进怀里,一个捧在手上。中年大叔说,要趁热吃哦,暖身子,凉了就不好吃咯。他勉强扯起嘴角冲他挤出一副难看的笑容,而后走一段路,蹲在马路牙子上。热气隔着塑料袋从红薯上传递出来,使得冻僵的手指又有了活络的迹象。他拈起食指和拇指,小心翼翼地剥开一层红薯皮,咬一口,甜腻的,甜且烫,烫得人龇牙咧嘴,烫得人热泪盈眶。他注意到呼出的热气和红薯的热气混在了一块,袅袅娜娜,在空气中升腾。他透过雾气看到了对过躺在垃圾堆里的年轻人,那是个盲人,那人一直躺在那儿,似乎躺了很久很久。他身上裹着厚重的棉被,里面还穿着驼绒大衣。尽管棉被和大衣都蹭上了垃圾堆里的脏污,但从版型上还能看出那些都是崭新的。他将红薯果肉咽下,眼神里显露出三分迷惑。那个盲人,或者说那个乞丐是从哪儿捡到的衣服和被子?他当然相信许多人们是善良的,但他以为绝大多数人的善良更多会被箍在一个小小圈子内,像人们的恶意,被箍在法律的条条框框之中。思索片刻,他起身将怀里塞着的红薯递给了盲人。
谢谢,盲人说。
他点了点头,转身回到对过继续蹲着,也不在意对方是否能够看到他的回应。
盲人将红薯捧在手里,又将它放在满是鬓须的面颊上贴了贴,露出一副满足但忧郁的神情。随后他将红薯掰成两段,用一只遍布冻疮的手抓着其中一半在身前摇晃。
他听见他在叫:“黎明~”
“黎明~”盲人又喊了一声。
随着一声狗叫传来,一只老狗哀伤地从一个女人身畔踱向盲人。它踱步的姿态有一种垂垂老矣的虚弱感,给人一种随便做些什么都颇为费劲,随时就要倒下的感觉,但在它靠近时还是很亲昵地用脑袋去蹭了蹭盲人的身子。冬天太冷了,它的四条狗腿冻得直打颤,尖瘦的下颌抖筛子般抖个不停。盲人亲切地用手臂环抱老狗的脖颈,极自然地将它拉进怀中,用棉被盖住它的身子。他一边在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一边将手上的红薯喂给它。
不远处的女人站在风雪之中,一动不动。她穿着与盲人同款的驼绒大衣,脖子上却多了一条现下时兴的灰色流苏围巾。她手里撑着雨伞,伞面上落了一层晶莹的雪花。她和他一样,不说话亦不动作,只是静静看着不远处有若亲人般的盲人和狗。他疑惑地看了女人一眼,似有所感,在他盯着她的同时,她也同样转过头望了他一眼。好似很感激一般,她冲他点了点头。他注意到她那只垂落的手上提着一小袋狗粮和一袋盖屋顶时用的塑料膜。很自然的,他对她有了些猜测。或许盲人身上的衣服和棉被是她给送上的也未可知,或许他们之间存在着外人所不知晓的什么关系?但一个样貌清秀的女人和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盲人,要如何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呢?
他摇摇头,一口咬下手上仅剩的红薯果肉,起身往回走。路过红薯摊时,他决定给许晚清再带上一个。中年大叔显然是个话多的人,他朝着不远处的女人努努嘴说道:“那个女孩几乎每天都来这里,站在同一个位置看那乞丐。你说一个乞丐有啥好看的?还是个瞎子,生不得死不能的。这冰天雪地的,简直受罪。”说罢大叔摇摇头,似缅怀般叹了口气,将红薯递给他。
他有心要问个清楚,但看到递过来的红薯,便将堵在喉咙间的话语吞咽回去,只是礼貌性点点头,再回过头望望那个被大叔称为女孩的女人,和依旧躺着吃红薯的盲人,以此表示他确实在倾听他的言语。
大叔不再多话,他也不再注意那对男女。如若是在早些时候,他的好奇心可能会驱使他去关注那个女孩和盲人的故事。但如今他一门心思全放在许晚清身上,他连自身的情感都无法顾全,又有什么心思去照拂别人?
照旧将红薯塞进怀里,他开始往回走。雪下得更大了一些,急一阵停一阵的北风像锋利的刀刃。
回到小区的屋里时,许晚清刚洗过澡,正在吹头发。吹风机嗡嗡地响,强劲的风力使她的发丝高高扬起。他通过卫生间的镜子看到她还沾着些水珠的脸,白皙晶莹,吹弹可破。他突然觉得难过,有一种失去重要的人或物时的失重感。
他清了清嗓子,保证自己声调上没什么异常之后,才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句,我回来了。她转过头瞄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什么,又转回过头继续吹头发。吹风机嗡嗡地响,刺耳的噪音盖过她说话时的声线,他什么都没听清。他将红薯从怀里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又将袋子里的果蔬肉类放置在冰箱。他想告诉她说他带了红薯,凉了就不好吃了。但她还在吹头发,吹风机嗡嗡地响……屋里的暖气像丝绒一样包裹他。他走进厨房,给自己系了围裙,黑白条纹式的围裙,正面印了只卡通样斑马。他开始洗菜,切菜。他打开燃气灶。他打开油烟机。油烟机嗡嗡地响,燃气灶上的火苗噌一下往上涨。他开始往炒锅里倒油。他开始往炒锅里放菜。浑浊的油烟被油烟机一缕缕抽离出去,他觉得自己身体内的一些什么东西也正在被缓缓抽离。
许晚清吹干了头发,倚靠在厨房的门框边。微微歪着脑袋,她举起抓着红薯的右手同他示意了一下。
“好甜。”她笑着说道。
她笑起来时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生气作凶狠状时也会露出小虎牙。她笑得轻盈又自然,像野花生长在野甸上,这让他怀疑自己在早先时候听到的只言片语是不是一场梦境。
炒锅里的菜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笑着让她快出去,刚洗过澡,小心被油烟熏着了。
她嘻嘻笑着迎上前去,在他嘴角上吻了一下。他闻到一股浓郁的红薯清香,感觉嘴角沾染了点点红薯果肉。他听到自己笑出声来了,笑声“嘶嘶”的,像燃气灶上升腾的火苗,然后他诧异地发现许晚清消失在厨房之中,一整个人都消失不见。
炒锅里的菜发出“沙沙”的声响,吹风机还在“嗡嗡”吹着。他摸了摸嘴角,那里什么都没有。他走到厨房门口,看到许晚清正准备收纳吹风机。她问他今晚吃什么?他说吃瘦肉粥,再炒几个小菜。她走到桌子边,看了一眼桌上摆着的,余温尚存的红薯,径直坐到了一旁的沙发上,开始打理她好似干了又好似未干的头发。哎呀,菜要糊了。他故作夸张地叫了一句,然后快速溜进厨房。暖气像丝绒一样包裹他。
直到他将菜品端上桌,红薯还是原封不动被放置在桌子上。他给她盛了一碗瘦肉粥,又给自己盛了一碗瘦肉粥。他在她对面坐下,假装不经意间看到那个红薯似的,他说:“哎呀,红薯都凉了。我去给你热一热吧。”
“不用,太甜了。”她说。
他讪讪地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块小黄瓜,味道还行,就是尝起来有点儿辣喉咙。他觉得自己的热情太假了一些,假得有点儿尴尬。不该是这样的,她还没说分手。他们还是情侣。他们一起走过了三个年头,一起从南方来到北方生活,那时候她还从来没见过雪。是她说的,至少是她率先提出来的,以后想去一个能下雪的城市生活。他们约定要一起去做许许多多浪漫的事情,要完完整整地体验这个世界,像那个谁说的?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保持好奇心。
“太烫了!”许晚清的话打断了他的遐思。
“什么?”
“这么烫,怎么吃啊?”她用筷子敲击面前盛着瘦肉粥的碗,好似那不是一碗五谷煮成的食物,而是一份不堪入口的黑暗料理。
来了!她要开始了。他惊了一惊,有一种置身真空环境内的窒息感,好似呼出的所有热气都滞留在了胸腔内。一些看不见的什么正在心脏里发酵,它们鼓胀着往上涌,往上涌……
“可能是刚盛出来的缘故,来试试这个,”他将一块小黄瓜夹到她的碗里,满脸热情地笑着:“你最爱吃的拍黄瓜。是不是很久没吃了?以前在南方的时候你吵着要吃……”
“来,尝一口。”他寻着桌上排列的菜品,听到自己的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是不是不合胃口?没关系。来,还有土豆丝,凉拌海带……”
“对,我还买了咸鸭蛋……我去给你拿……”他一面说着,一面躲避同她对视,慌慌张张站起身来就要往厨房走去,身下的椅子经由推拉发出尖锐刺耳的爆鸣。
“许志远,你要装到什么时候?”她突然猛地站起身来,冲着他的背影叫喊,声音里夹着哭腔:“你回来过的,我听到了。你回来了!”
“你要装到什么时候……”她一边说着一边呜呜哭出声来,眼泪如珍珠似的往下掉。
“我爸妈说咱们可以先看看房子,他们给咱凑个首付。以后我们就有家了……”他好似没听到她的叫喊,一边在冰箱里翻找,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
“不是房子的问题,不是房子的问题……你还不明白吗?”
“公司给我评了个优秀员工,大概过不久就可以升职了。到时候我们去林城路的那家餐厅庆……”
“你不要总是这样,你能不能成熟一点儿?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我拜托你面对问题,不要总是逃避行不行?”
“我找不到咸鸭蛋……”他突然瘫坐在地,泪如泉涌,哭得像个孩子。
“你别这样!”许晚清走上前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脖颈。
他听到她在小声地哽咽,感受到脖颈上温润的湿意。
许晚清说,你鼻子红通通的,是不是在外面着凉了?
许晚清说,走,吃饭。
良久,他们重又回到餐桌边坐下,但都默契地没动筷子。他盯着她看,试图让她给出一个合适的理由。不说也没关系。最好别说。他心里存着那么一丝希望,假若这是一场梦呢?许晚清说,吃吧。他看着她,发现她的眸子是那么深邃而清澈,令人怦然心动。
许晚清说,别这样。
他说,好……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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