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菲茨杰拉德,我们脑海里浮现的,往往是流光溢彩,却空自叹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一场场鼎盛辉煌,衣香鬓影的宴会上,那个在心底守着纯洁绿光的男人,却从来未曾赢得美人的芳心,但是他不甘堕落,追求成功,最终涣散的英雄梦,却叫一代代的读者,深深铭记。
也正是这一部作品,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坛上无可取代的经典地位,被称为是「一曲美国爵士时代的挽歌」,表达了类似盖茨比这样,心怀梦想,砥砺前行,但是终究不过繁华事散逐香尘,被浮躁虚荣,堕落腐朽的时代所遗弃,所吞没的青年内心最深的忧郁与伤悲。
然而,传世经典《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让他声名鹊起、跨入文坛的橄榄枝,真正使他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获得声名的,是他的处女作《人间天堂》。
这部小说正式发布于1920年,当时的菲茨杰拉德才不过二十四岁的光景,张爱玲曾在她的散文《我的天才梦》里说:「出名要趁早」。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个年纪不能算太早,但是对于一个创作出《人间天堂》的作家来说,这个年纪也绝不算晚。
菲茨杰拉德和一般的年轻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早早地便立下了创作出一部名垂青史的小说的志向,大学还未毕业的那一年,他被送往南方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近郊参加军训,一鼓作气地开始自己原先的计划,结合自己在普林斯顿的大学经历,进行小说的创作。
最初的时候,小说被命名为《浪漫的自我主义者》,这一点在小说主人公艾莫里布莱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他时不时地吟诗作赋当中,从他的那四段聚散苦匆匆,风月情浓有时,优柔寡断有时的爱情罗曼史当中,从他多愁善感,不甘于平庸,却又无法安安稳稳立足于社会的矛盾品性当中,可见一斑。
小说正式出版的时候,名字改作了《人间天堂》,这看似波光粼粼,令人无限向往的四个字里,却散发着一股别样的反讽辛辣的苦情意味,令人想到欧亨利小说《警察与赞美诗》的命名风格。
然而,菲茨杰拉德就算再聪慧绝伦,再才华横溢,他始终无法跳脱年龄的藩篱,二十出头的年纪决定了他的社会经历,他的思想境界,他的人生感悟,终究是有限的。
所以,他始终无法摆脱大多数年轻人共同面临的精神困境,一种肆无忌惮追求享乐主义的放纵型的生活方式与按部就班,踏踏实实的安稳社会形态之间的对抗与妥协。
区别也许在于,因为他作为浪漫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的作家身份,相较于一般青年,对社会,对人情,对人生会拥有更加丰富和细腻,深入或独到的领悟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艾莫里布莱恩是一位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的高材生,然而他的志向并不在于小心谨慎地听完一堂一堂课的内容,循规蹈矩地通过一门一门考试,顺其自然地获得升学或者求得一份好工作的机会,而是和一群同样散漫不羁,游离于死气沉沉的大学生活之外的同学或者校友一起饮酒狂欢,寻衅闹事,沉溺与男欢女爱的暧昧气氛之中。
这种享乐至上,纸醉金迷,却又令人忧郁颓废的气氛让人联想到海明威的小说《太阳照常升起》,这或许就是「迷惘的一代」的共同特征——无法融入日新月异的新生活,对所谓的高尚道德,主流价值观念充满排斥厌恶,但是又无法不受它的影响地尴尬处境,使得阅读这一类小说会让人产生一种苦乐参半的恍惚之感。
这种不愿被周围的世俗社会所吞没的边缘状态,在他们心目中是对「精神自由」的向往与追随,用小说里的话说,就是「精神上的未婚男人的状态」,但是这种「精神自由」往往表象为某种飘移不定的生存状态,归根结底,他们始终徘徊在个人主义的象牙塔当中,被这个社会所隔离,成为时代的「边缘人」。
主人公艾莫里布莱恩前前后后拥有过四段罗曼蒂克的爱情体验,但是没有一段感情最终得到善果,无论是伊莎贝拉、克拉拉、罗莎琳德还是埃莉诺,要么因为过分亲密而疏远,要么因为感情本身的不确定性而分散,埃莉诺是布莱恩渴望与之结婚的唯一对象,甚至某一时刻他甘愿向她求婚,仿佛实现一场汹涌的幻觉,仿佛抓取生命中生怕失落的时光,但是他的热烈追求遇到的只是女主角的忧郁反对,她不是一味浪漫主义的爱情至上分子,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的爱,但是她更明白,和他生活在一起,她将不得不过上没有安宁的苦闷日子。因为他除了一腔说也说不尽的浪漫心思,遗世独立的,仿佛挥洒不完的痴情,甚至没有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不是女人天生的虚荣,而是每个人最终都只想要自我保全。
所谓的「人间天堂」,最终呈现出来的,却是汽车事故,爱情失意,学业惨淡,精神迷惑,前途混沌,读完全书之后,一股鲜明浓烈的矛盾抑郁空气占领心扉。
往前追溯,在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里,我们能够寻找到一个类似的男性主人公形象,他就是一心渴望跃升社会顶层,即便不择手段,利用女性的情欲地位的野心家于连。
艾莫里布莱恩不同于于连,他没有那样蓬勃的野心,至少他没有将野心付诸实践的智慧,不同的人生轨迹,导致的是不同的结局,于连自食其果,受难死去,谱唱了一曲慷慨悲凉的青年梦想家的悲歌,而另一个依然苟活,却无法令人感到释然,只留下一句“我了解我自己,但仅此而已。”
他了解他自己,但是这样的自己却是如此的虚弱彷徨,情绪化,理想主义,甚至不合群。他了解他自己,他的美德和软肋,他的欲望和颓废,但是他无法逾越。
相同之处在于,《红与黑》和《人间天堂》都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挣扎在时代里的苍白消瘦的身影,他们无法获得柳暗花明的转机,他们始终在背负和承受,无论是几百年前的法国,还是上个世纪的美国,「一个青年的个人史诗」都透露着悲剧的质地。
然而正如古希腊时期戏剧创作的宗旨,唯有悲剧才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功效。从于连或者艾莫里布莱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踽踽独行,渴望实现自我价值,却无法挣脱时代凝固气氛的「失败者」的形象,因为社会道德体系,或者说某种强劲的,更加「平和稳固」的社会秩序无往而不在拘束着所有蠢蠢欲动的灵魂,真正超脱的人凤毛麟角,更多的却是在载浮载沉。
这固然是时代赋予的悲剧,但同时,一个人自身的性情也是推波助澜的同谋。
于连拥有野心,却又沉湎儿女私情,最终一步步走入进退两难的窘境,艾莫里布莱恩拥有才华,却一点也不愿向现实屈服,一点也不愿走出他精神的「象牙塔」,所有的失败者并不是生下来就注定要失败的,他只是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了失败的深渊。
艾莫里布莱恩差相仿佛是作家本人的化身——菲茨杰拉德是一个最最沉迷热衷于灯红酒绿生活的作家,在上流社会他如鱼得水,但是好景不长久,多年的放荡生活让他自食其果。这一部以自身经历为蓝本的小说不可谓没有戳中某一类青年人的精神痛处,揭露了他们尴尬而虚浮的生存状态,同时也间接描摹了一个时代空洞的浮华面目。
小说语言本身优美华丽,令人感叹菲茨杰拉德的文采斐然,许多段落宛如散文诗般璀璨精彩,读之唇齿生香,已然能够媲美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名作《到灯塔去》。
当然由于作家本人年龄的局限,小说本身探讨的许多人生问题,提出的一些看似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论调,并不能够落于实处,或者深入人心,反而显得蜻蜓点水,浮光掠影。
小说甫一出世的时候,遭遇到了两种极端的评议,但是慧眼识珠的人还是窥见了菲茨杰拉德的非凡才能,并且让他这一颗夺目的宝珠散发的光彩益发醒目。
好的文学作品,是能够穿透岁月的烟霭,无论经过多少日子,再度翻开,依然能够感到灵魂的震颤和心灵的洗礼,就像《红楼梦》,读一遍有一遍的缠绵悱恻,读一遍有一遍的意犹未尽。
我想我可以这样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人间天堂》这一部对虚弱繁华的爵士时代进行造势,对一些人物心理的打磨和锤炼,以及对社会的深入洞察和剖析的小说,时隔五年之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不可能如此的玲珑剔透,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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