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篇

作者: 秋水伊人99 | 来源:发表于2021-04-11 16:34 被阅读0次

    落日半躲在云后,洒在湖面上泛起无数夺目的亮点。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收拾了自己的鱼篓懒洋洋的离去。他任职本县的县太爷三十年载,政治清明。平日没有别的爱好,闲暇时爱去湖边钓鱼,回到家中便待在书房作画,这一晃春夏秋冬四时的湖景全被他牢记于心中,绘成图卷。

    旁人只道他对绘画痴迷,却不曾想这湖承载了多少秘密。

    今日天气一连阴冷下雨,苏太爷想去湖边的心也只得暂时放下了。

    看着自己书房香炉里那烟袅袅的升起再一点一点往上攀升再变淡消失,自己的魂也似乎飘离了躯体,思绪也仿佛回到了那一年。

    苏太爷当年只是一个名叫苏敬之的文弱书生,也非大富大贵的人家,只不过祖上还有几亩田,就指望他能考取功名。

    那天他在熙攘的人群里左看右看,那白纸黑字上就是没有他的名字,再晃眼一看是有,不过是被考官亲笔用朱砂圈出的名字。

    上面写着文理不通四个大字。

    这一刻他满脸通红,他看到这朱砂的大字,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晕血,否则怎么会突然气血不畅。

    他有些难为情,小心翼翼地退出人群,不料自己早已被同窗看到,看他走到自己面前行了个礼,面带不善的说道:“敬之兄,在下不才,只是区区解元,敢问敬之兄考得如何?”

    周围的人闻之纷纷侧目,一来是想看看何人第一,二来看看专门被考官朱批的到底是人,这可给那些没考上榜得到了一些确实的安慰。

    敬之知道他没安好心,脸上的红已是三分愠怒,七分羞愧。

    他愤愤地道了声恭喜,转身就走,只听得脑后一声戏弄声,“敬之兄已经考了七次,还望下次能中。”

    敬之在自家门前站了许久,却怎么也不敢推开那扇们,一旦打开门后那些失望,质疑,同情的情绪是他所无法承受的。乡邻虽然嘴上安慰,但是茶余饭后一提起他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祖坟没冒青烟,再怎么折腾都没用。

    远处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他立马落荒而逃。

    一抬眼,只见水天相接,天地之间充满了苍茫和寂寥,灰蒙蒙的一派清冷。

    连风吹过树叶都仿佛是一种呜咽声。

    他觉得自己此情此景和他无比贴切,再也堵不住心里的泉水,一股绝望喷薄而出,他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只想离湖越来越近。

    湖水渐渐淹没他的口鼻,身体一点一点在往下沉,眼前的光线越来越暗,他觉得自己被黑暗裹挟,心中暗想,马上就万事大吉了。

    可他没想到有人会救他,一睁眼一个小姑娘蹲在他的旁边,笑着说是我救了你的命。

    敬之愣愣地盯着她,这个灿烂笑容让他的心跳都停了一拍。

    又觉得这样盯着她似乎不妥,只得假装被湖水呛得直咳嗽。

    许久,敬之忍不住打了寒颤,衣服上的水顺着皮肤,滴答滴答,阴凉凉的直入心里。

    他偷偷的撇了一眼身旁的黄衣姑娘,她没有挪动半分,仿佛在他旁边生了根,敬之想,要是他再不说些什么,恐怕她要陪着自己等到发芽。

    “谢谢姑娘好意。”他有些气急败坏,明明就差一点他就能够摆脱这些痛苦。

    “为什么会求死呢?”

    他喉咙一涩,像一口吃多了树上未熟的青梅,然后一股脑的吐出来,连语气都是酸楚楚的。

    “已经七次了,还是未中,还被朱批了说文理不通。”

    “这有什么可唉可叹的呢?”这语气好像在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原本只是想要得到同情和理解,却被反问有些不知所措。想想也是,姑娘们又不用学四书五经,光耀门楣。

    谁知姑娘又开口:“你寒窗苦读数年,却七次未中,这的确是一个很让人难过的事情。”

    “那你说,有那么多人没考上为什么非要说你文理不通呢?”

    敬之哑然,可能他是在劝我莫要浪费时间,好比刚刚挑衅的仲之,自小被人誉为天才,相比之下而我只是个庸才。

    “可能这种指示又暗含了一种期待。”敬之看着小姑娘觉得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做人嘛,要学会开导自己。你这么年轻,还有那么长的日子,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没有发现。”

    敬之想起了隔壁村的富贵,那小子就很会开导自己,每次先生责罚倒也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丝毫不在意,仗着自己的家产丰厚游手好闲整天享乐。知足常乐在他看来,就是太会知足,才会这般不知进取。相比之下,自己的勤奋没有换来更好的结局,反而再然原本贫寒的家里雪上加霜,自己如何有颜面苟活于世?一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

    “那就不怕死后周遭人,更说你意气用事,如此不惜命?”

    敬之还是摇了摇头说“死后名声自归身外之物。”

    只见小姑娘沉吟了片刻站起身来说:“那这样,你要想死我也拦不住你,但我也不能白救你,你陪我一天,明天你是死是活我通通不管。”

    “行吧。”当决心要拒绝的时候,敬之看见她孩子一般的笑容,就使他只得改作勉强的答应。

    那姑娘笑吟吟的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带着他要给他换一身干净的衣裳,自己也换了一身淡黄的男装,看上去比敬之这个书生更有书生气。

    “对了,我叫朝暮。我知道你,你叫苏敬之。”她转头俏皮的笑道。

    敬之只是呆呆的跟在后面,一路上还在回味,朝暮,是岂在朝朝暮暮的朝暮吗?

    石路两侧的招摇旗幌里,不乏火烧、扁食、蒜面、秃秃麻食等字样,隔壁不远的饭馆里穿来一阵香气,朝暮带着敬之往面馆窜去。面铺不大,里头只摆着七八张木桌,不过装潢却颇有味道,墙壁粉白,上面还题了一副字画。

    他还记得那碗乌鸡汤面,带着绿色的葱花,温热鲜美的汤汁和细腻的乌鸡肉,太久未进食的肚子刺激着他的味蕾。

    当他吃完一碗放下,带着一股满足,那种阴郁的心情就挤出去了一分,再看旁边的朝暮,手肘旁边已经有三空碗了。

    她就这样看着敬之,清澈的目光盯着他心里直发毛,脸上发烫。敬之终是看不下去了,败下阵来,视线下移。他掂了掂袋子里的钱心里一惊,背着朝暮在桌子上把兜里的剩下的铜钱一枚一枚拿出来排开,只剩五个了,他看了一眼摞起来的碗,有些踌躇。

    “我从没见过哪个男子比姑娘家的还爱脸红。”她继续甜甜的笑着,说完又转身点了一碗面。

    片刻过后,朝暮放下了最后一碗,拍了他的肩,起身自己付了帐。

    敬之立刻羞红了脸赶忙站起来,双手作揖,把那钱袋递给她,“感谢姑娘今日请客,下次小生定加倍奉还。”

    “不用还的。”

    敬之苦笑,把钱默默收了回去。

    五个铜钱在钱袋里碰撞发出叮铃的响声,敬之觉得这钱袋带在他身边,越来越响,就像在他耳边敲起的警钟。时刻告诉自己是如何穷困。

    就像有的树长于山巅,而有的树长于不起眼的路边。

    他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因此早早认清命运也许是明智之选。

    东市里最是热闹,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一条街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吃穿玩乐,敬之心中称奇。平日里,他总是一个人直奔文房四宝而去,觉得这街上真是吵闹不堪,今日倒是头一回觉得世间有如此之多的小玩意,五光十色的弹球,益人神智的孔明锁,巧夺天工的八角宫笼,都让他流连忘返。

    敬之就这样和她一起边走边看,目光不经意间看向她,此刻她拿着一串糖葫芦,明眸皓齿,巧笑倩兮,活像是二三月份的抽芽柳条了。一刹那间,他觉得自己也焕然一新,充满了生命力。

    两人说说笑笑,不料入了死胡同,最里一户人家门口冷冷清清,唯有一株桃花独自绽放,却开的比闹市里的更红艳动人。敬之的脑海里突然产生一种犹疑,想起夫子曾说的那句“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心中涌起一阵惭愧。枉读圣贤书,竟然一叶障目,有了轻生的念头。虽然的确不是天才,但也不必选择这样悄无声息的方式消失。

    在往回走有一家店,远远望见,挂着许多红红绿绿的衣服,来来往往的人极多。原以为这是天下女子的偏爱,但是朝暮径直的走了过去,连着拐了几个巷口,听见赌坊里嘈杂的喊叫声,还不等敬之阻拦就往里走。

    这天下赌坊乃是临安最出名的地方,赌坊多有人闹事,但一切都秩序井然。门口的两个守卫双手抱臂,注视着眼前一个个赌客走进赌场,而且隐蔽处还有十几个小厮镇守。

    他明显得感受到守卫的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眼看着朝暮快要消失的身影,自己只好硬着头皮跟了进去。

    白日里的赌场坐满了人,大厅里的几桌客人眼下的吴青看上去脸色极差,几双枯瘦的手在哗啦哗啦的洗牌,牌在他们手下刷刷的进进出出,快得好似带着风声。看的敬之眼睛都酸了。一旁小厮记着账,敬之偷偷瞟了一样,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明白这些人为何有人倾家荡产也要豪赌一把。

    敬之在他的意识里,挣钱是不容易的,不劳而获那是可耻的。那些春种秋成的金色麦浪,泥塘里的白白莲藕和猪圈里肥硕的猪仔,都是需要时间的等待和人为的付出。而赌博却能在短短一瞬间满盆钵体,轻松的换取勾销了这一切。

    他们二人一进门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敬之一看就是一穷书生,与赌场的气氛格格不入,那些个自来熟的赌客也不会自讨没趣。而朝暮不同,她一身黄衣,通身的打扮就像一个未经世事的贵公子哥,一些老手忍不住勾搭在一起想在她身上捞一笔。

    王富贵也是久混赌场,一眼就看到这两人,他眼睛往上一翻,不屑地看了一眼敬之,转而把目光投向朝暮。

    “风哥,今天来了一只肥羊。”富贵凑近正在出牌的风不悔低声在他耳边说道。见他没有反应,富贵又小心翼翼提大了音量,重复道:“狗哥,肥羊,是肥羊!”

    “你当我聋?我当然晓得啷个是肥羊,没看到我在出牌?”风不悔站起身一边说一边拿着账本朝富贵的头顶拍了几下“走!”

    风不悔是赌场里的常客,也是赌场里经常的赢家。虽不曾有一官半职,但也是走南闯北,结识过不少人,是见过大世面的,有不少资本。王富贵也是想学个门道,乐于在他身边听他差使。

    起先朝暮一直赢,但明白的人都知道这是风不悔在跟他下套,怕一下子输多了这些人没了兴致,赢一些小钱是没意思的。只有赌下去,勾起他们想赢的心思,才能急红眼的往里砸钱。

    情况一直如风不悔所想,直到朝暮额头上渗出了汗水,他估摸着羊毛应该剪完了,他才的走过来拍拍朝暮的肩膀说:“小兄弟,我看今日就算了,下次你要想再赌,我风不悔随时奉陪到底。”

    说着转身就打算走,只听着朝暮一声:“站住,还请兄弟赏脸,且再来几局。这次我出双倍。”这接下来的赌局,倒是赢得一半一半,风不悔见奇,看客俨然都在为朝暮喝彩,朝暮抱拳回应道:“在下不才,初到不懂规矩输了几局,多谢各位捧场。”

    风不悔脸上一副和颜悦色的模样说:“小兄弟颇有慧根。”心里却忍不住嘀咕,不过是个新人罢了,若不赌一局大的,挫一挫他的威风,以后我风不悔在赌场还有何颜面?

    到最后朝暮和他的赌局,桌上堆满了银票,几乎吸引了整个赌场的人。

    突然间有人搭住了朝暮的肩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道:“骗钱的勾当不要做了吧。”

    “凭个人本事赌而已。”

    他按住朝暮的手腕,骰盅就顺势捶在了桌上。

    “他们的钱,何尝不是骗妻子,父母,百姓而来的呢?”明明被他的气息震到不自觉的害怕,甚至不敢抬头直视他,但是朝暮还是怼了回去。

    “你一个道士瞎凑什么热闹,还开不开了?”围着的看客催促道。

    那道士看了一眼看客,再看了朝暮一眼,放开了手,只是站在原地不肯离去。

    敬之呆呆的站在门外不知所措,只是茫然的站在门口观望,突然看见一个白衣道士按住朝暮的手腕,心里顿时发急直跺脚,这么大的赌局,出老千被发现了那还得了?这么多人我如何能带她脱身?见那人又松了手,心里悬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下。可范不住一阵子疑惑,看那人身姿挺拔,背着秀剑,定是道士不假,但这道士为何出现在赌场?为何隐而不发?

    至于赌局进行到什么程度,谁到底赢了敬之浑然不知,直到那白衣消失在视线中,敬之还在为心里的疑惑发呆。

    朝暮已然结束了,只是看他那副呆书生的模样,不禁笑了起来,兀自把他的手拉到面前,递上了鼓鼓的钱袋。

    “诺,赢了。”朝暮一脸得意的说。

    “那道士为何而来?为何跟你过不去?又为何只事不提就离去?”敬之一连问了三个为何,每问一个为何朝暮脸上的笑容就减了一分,到最后只剩下一脸的不可思议。

    “你倒真是个呆子。”朝暮嗔怨道:“你可知有个词叫做心魔?”见敬之点点头有道“佛家有三毒,名为贪嗔痴。这贪字世人皆有,越是贪心不足,就越是害怕失去,以至于乱了心智。那道士想必就是为心魔而来。”

    “原来如此,《庄子》也有一篇就是说赌博的,一个人用瓦器做赌注,他的技巧就会十分高超;如果用带钩去做赌注,他的心里就会有疑惧,技巧就会降低,而用黄金做赌注的人很容易就头脑发昏,以至于...”敬之话到嘴边又听了下来,顺着朝暮的目光看着刚才的赌桌,人已然都散了场,唯有一人直立在桌前,双眼无神,口水顺着嘴角留下,哪还有半分人的模样,心里忍不住替他惋惜起来。

    那张赌桌上围满了人,敬之实在挤不进去只好躲在外头,但是人们的谈话还是听得很明白。一个来路不明的贵家公子,赌技竟然如此了得,风轻云淡的便赢了,一些人不信,觉得是天底下莫大的侥幸,还有些人连连称奇,竟是一传十,十传百,敬之笑着,恐怕这故事不日便在坊间传开。

    他小声得提醒朝暮说:“赌的风险这么大,姑娘这次只是侥幸,下次切莫再赌了。”

    “那你呢,如果我不救你,你会赌输了还是赢了?”

    敬之哑然,他的手没有沾过骨牌和骰子。如果说这些人拿钱当赌资,他则是以命做一场豪赌,他整场下注最大的赌徒。

    失神之间,手上的钱袋不经落了下来,他看着地上的钱包,越看越觉得眼熟,再一模自己的腰间,原来钱袋早已经不翼而飞,现在地上的那个,已经不似之前的瘦脱了形,鼓的满满的了。“哎呀,这是何时到我手中的?快快拿走。”

    “好啦,我知道我只是运气好,所以我就拿了这一部分钱,做人嘛不能太贪心。”朝暮俯身去捡,又把钱袋放在他的掌心。敬之一下子明白了,想起饭馆里遭遇,脸色一阵难堪。

    朝暮感觉到了他的僵硬,改口道:“你想要我还不肯给呢,先帮我收着吧。”她俏皮狡黠的模样轻松的化解了两人的尴尬。

    朝暮没有一刻是闲下来的,出赌坊往前走,一路就是三四家木板支的结构,楼面前挂了许多红纸牌,上面用金字或黑字标着今天的戏,那些个名字敬之是一个也不认识。只听得哪边风声叫好他们就去哪听戏。

    戏台上的崔莺莺和张生,在隔墙酬韵中,传递爱慕之情。

    朝暮还在一旁磕着瓜子说:“他们现在是窥墙而谈,在进一步恐怕要像将仲子一样跳墙而谈了。”

    敬之却摇摇头说:“只可惜张生对莺莺始乱终弃。”

    敬之之前觉得她只是个古怪出众的小姑娘,没想到居然还读过一点书,心里自然是又增了几分喜爱。

    “不,张生最后是娶了莺莺的。”

    “那是话折子专门骗你们这种小姑娘的,故事哪有这么圆满的。”这次换成朝暮没有话说了。

    这听完已到了饭点,她笑吟吟的把一袋银子给敬之过目,转眼又选了一家生意不错的饭馆,把菜单上的菜挨个都点了遍,一张桌子都放不下。

    这姑娘真的不断在给他惊喜。

    敬之之前已经见识过朝暮的饭量,见她点那么多菜都已经不见怪了,觉得这回她可能要吃一头牛。

    谁知没吃多少她就打包全送给了街角的乞丐。嘴里还念念有词:“千金散尽还复来。”

    敬之偷偷地瞄了她一眼,就一眼,深怕与朝暮不小心对视,哪知一眼之后就像掉进了蜜糖里,满心眼里都装着喜爱,觉得真是个古灵精怪的姑娘。

    但也是这一眼,让他陷入深深惆怅,朝暮的相貌,家世定是他所比不上的,他和她一点也不门当户对,他只是一个穷书生。

    敬之内心突然告诉自己张生和崔莺莺的结局也许就是应该圆满的在一起。

    敬之从头到尾就像一个小跟班一样跟着朝暮,又回到了湖边。

    沿着湖远望深处,烟树迷离,清溶溶的,只有一团一团黄色的萤火,朦胧缥缈。

    月亮是亮堂堂的白,像只白凤凰露出大半个身子栖在云端之上,它的月辉揉碎了散布在夜幕中,它的身姿倒影在湖中央,一瞬间竟不知自己在天上还是人间,似真非真,恐是仙境。

    “这月色倒是真美。”

    “这世间还有很多美景你都可以去发现,这世间苦也罢,乐也罢,得也罢,失也罢,最要紧的便是心里的那一泓清泉里可不能没有月辉。”

    回忆起今天的种种事端,敬之会心一笑“姑娘如同那西天取得真经的玄奘法师一般,竟真能普度众生。”

    朝暮笑着回他说:“可别给我带高帽子,我可没有那般神通。”又看着这般月色,如果呆坐如此倒是可惜,心里转念一想“我给你跳一段舞吧。”倒也没等答复,直接就往湖中心走去。

    看着她一点一点离自己远去,直到一只脚要踏上湖面,敬之脸色都吓的苍白了,感觉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这么迫切的不顾一切跑去拉住她。

    谁知朝暮稳稳地站在了湖面上,一步一步踏出无数个小波澜。

    一旁的萤火渐渐漂浮到湖上,整个湖面就像点上了灯火。

    朝暮就像月下的广寒仙子,踏月而舞,清风带衣袂翩飞,惊鸿难抑。

    是妖啊。

    他突然明白了,难怪能把自己救起来,衣服丝毫未打湿。难怪会有道士来赌坊。

    迷迷糊糊的那个人影越来越模糊,自己的心仿佛也浸了水,有些沉沉的,他突然开始害怕,朝湖中心大喊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说完眼前只剩下一片温暖的黄色光芒,然后陷入黑暗。

    这一日,敬之睡得很安稳,梦里有个小姑娘,他在看她跳舞。

    早上身边空无一人,只有身边放着一只钱袋。敬之揉了揉眼立刻慌了神,站起身来,四处张望,一无所获。他攥紧了钱袋,呆站在湖边。

    “你不用找她了。”身后突然传来声音。

    敬之闭了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转身就看到昨日那白绸衣的道士,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齿中蹦着恨意地质问:“她未曾害过人,道士都是些不分善恶只认身份的人吗!”

    道士神情淡然,叹了一口气,说:“你不必如此激动,朝生暮死,说的就是他们这一类妖。”

    见敬之的如炬的目光渐渐平静,他继续道:“每一个被你视为多余的一天,都是他们得不到的明天。”

    敬之低头沉思,想起那个救起他的姑娘,那亮晶晶的眼睛满眼都透这对生命的渴望啊。

    “诶呦,道士就是道士,说教意味不要这么浓嘛。”从树后走出一位红衣女子,她手里拿着一杆烟枪笑吟吟的朝敬之走来,从那美艳的笑容中,敬之感觉到了一丝愁苦和愤怒。

    “不是说我解决的吗?你来干什么?”道士对她的到来显然是有些不悦。

    敬之本能的退后了一步,就听到她说“那个小丫头昨晚才踏上奈何桥,就听见你在嚎。”她叹了口气,“她让我给你带句话。”

    敬之想起昨晚的冲动一瞬间红了脸,又听见红衣女子口中所说的奈何桥知朝暮的离去已成必然。了无生气的抬头说:“姑娘,请讲。”

    “会者定离,一期一祈。”她红唇白齿的吐出八个字时敬之顿时愣住。这其实是一句禅语,某日他无意间抽落一本佛经,刚好书翻到这一页,入眼的便是这句”夫盛必有衰,合会有别离。”他一开始只知道前一句盛极必衰的道理,如今这一句正好解了后一句。

    "没想到才跟着酸儒书生一天,就这么有书卷气了。"道士身子懒懒地依靠在树干上目光笑着看向湖面。再一晃眼,面前的二位也悄然消失。

    苏太爷缓缓睁开了眼,香已燃尽,回忆也到此为止。

    他颤巍巍的双手打开了桌上的匣子,拿出了那个陪他度过半生的钱袋。

    人生就像一片森林,低头,你会看到灌木,荆棘,抬头也会看到乔木,松柏。与你的目光交汇的每一株植物,他们的出现绝非偶然。但,有遇自会有离。所以,把和每个人相遇,当作一生只有一次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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