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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回到春秋读论语》第12章

和为贵——《回到春秋读论语》第12章

作者: 乐道也 | 来源:发表于2018-11-20 15:48 被阅读33次

凡事和为贵,按照这个原则去做人做事,在社会上就畅通无阻

有子说:“礼的运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先王的治国之道,以这一理念最为完美,小事大事都遵循这个原则去办。也有行不通的时候,如果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规范约束,也就行不通了。”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篇之十二

有子这段话,前半部分读来很顺畅,特别是“礼之用,和为贵”,是他所有流传下来的言论中最为人所称道的。但后半部分却有点拗口,绕来绕去,让人很不自在。难怪当年上位了又被弟子们拉下来,看来有子的口头表达能力确实还是有点问题,说话不通畅,让人费解。

但有子这章能够让人人明白却又最难解释的地方,恰恰是在那个“和”字。对“和”字的解释,真是应有尽有,如讲成调和、和谐、中和、平和,甚至讲成恰当、适当、恰到好处,等等。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因为“和”的涵意实在太丰富了,谁也无法从现代汉语中找出某一个词正好与它对应。最奇葩的是南朝经学家皇侃,还有宋人邢昺都说“和”指音乐的和,也就是礼乐的“乐”的“和”,因为音乐是讲究和谐的,“和”形容音乐和谐协调。理由呢,古人有礼乐的传统,“礼之用,和为贵”,就是以和谐的“乐”来服务于“礼”,倒也说得通。

我们知道远古传统中,礼乐是从祭祀发展而来的。礼的本义是指祭神之器,而后引用为祭神的宗教仪式,再而后才泛指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仪式。如果说礼的精神是有序,那么乐的精神就是和谐。“乐”代表了天地自然的和谐均衡,和谐则能使万物生存发展。但大多数学者一般不这样解释,理由也很充分,认为礼即人文,涵盖一切,包括“乐”在内,礼乐虽然并提,但“乐”是礼制的一个方面,“乐”只是从属和服从于礼的。礼是建立在“敬”的基础上的,而礼在实践运用中,则要求以和为贵。

“礼之用,和为贵。”“和”即“致中和”,就是事理所达到的一种完美状态。“和”了,就达到“美”的度了,好比今人所说的“分寸感”到位了,“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儒家文化中的德性特征表现为“中和原理”,注重于和谐协调各类关系和处理矛盾,中和态是天地间的自然稳定态,孔子的孙子子思在《中庸》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故而“中和”是达到整体平衡,达到自然及天人和谐合一的重要方法。

“先王之道斯为美”这句话中的“斯”,指的是“礼之用,和为贵”这一治国理念,“美”就是“礼”与“和”得以完美融合的理想境界。“礼之用,和为贵”是中和之道,不能偏。单单用礼而不讲和,则偏了;专门讲和谐而不用礼,也偏了。两者都不偏,才是中和之道。

有子虽然不是圣人,但讲的这个话,符合圣人的意思,跟他老师讲的话一个道理。所以可以借用那个既有的说法:圣贤之言,一体万用。意思就是说倘若能掌握此原理并很好地运用于实践,就能轻松愉快地解决一系列问题,并获得良好的效果。“小大由之”,小事大事都遵循这个原则去办。另一种理解是“无论尊贵卑贱都应这样做”,也讲得通。用于治国平天下是如此,用在普通人修身、齐家上,也可以这样做。

“礼”就是要讲规矩,普通群众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家庭生活中,所作所为都要循规蹈矩。你中规中矩了,心中感觉就会轻松自在,十分平和,与周围的人事关系也会和谐协调,胜任愉快,这就是适合老百姓用的“礼之用,和为贵”。

从有子阐述道理的思路来看,可以看出他对“和”的实践是一分为二的。“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和为贵”也有行不通的时候,如果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不用礼来规范约束,也就行不通了。有子认为,“和”既有较普遍的适用性,也有在某些情况下的不适用性。他好像在说,这个“和”非常可贵,意义非常重大,但也确实有局限性啊。你看,我们讲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一般情况下这当然是非常美好而令人向往的,但也不能一切都无原则地讲和谐。当事情不协调,行不通了,就要认真检点自己了。首先要告诫自己,这不能怪礼,礼总是有理的。得检点自己的原因,看看哪些地方违反了礼的规矩,赶紧调控一下。

看来,如果能联系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思考与实践,有子的这段话倒也并不难理解。

本章有两个成语:

礼之用,和为贵(以和为贵)

小大由之


拓展阅读:

【先贤精义】

沈居士:上纯用礼不行;今皆用和,亦不可行也。

马融: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范氏: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矣。

张栻:礼主乎敬,而其用则和,有敬而后有和。和者,乐之所生也,礼乐必相须而成。故礼以和为贵。

陈祥道:敬者,礼之体;和者,礼之用。……礼曰:夫敬以和,何事不行。传曰:敬与和,相反而相成。

朱子: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愚谓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王步青:有子盖为欲废礼者,揭出礼中之和。见先王非强人以所难行彼徒事繁文而至于拘苦者,由于知礼而不知和,实则并未尝知礼也。若矫枉过正,以为乱首而欲去之,世变且益亟矣。

李炳南:礼,讲规矩,不能乱。但在用时,应当以和为贵。先王,是先代的帝王。王,是指圣人在位者。先王为政之道,即是制礼用和。礼由先王所制立,历代虽有增损,但以用和为最美。

钱穆:本章大义,言和必和顺于人心,当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难勉,斯为可贵。若强立一礼,终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礼非严束以强人,必于礼得和。此最孔门言礼之精义,学者不可不深求。

《论语正义》:有子此章之旨,所以发明夫子中庸之义也。《说文》,庸,用也。凡事所可常用,故庸又训“常”。郑君《中庸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注君子中庸云,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两义自为引申。尧咨舜,舜咨禹,云“允执其中”。孟子言“汤执中”。执中,即用中也。“舜执两端,用其中于民”。用中,用即“中庸”之倒文。《周官》大司乐言六德,“中和祗庸孝友”。言中和,又言庸,夫子本之,故言中庸之德;子思本之,乃作《中庸》。而有子于此章已明言之,其谓“以礼节之”者,礼贵得中,知所节,则知所中。《中庸》云,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和而不流”,则礼以节之也,则礼之中也。《中庸》皆所以行礼,故《礼》篇载之。

《松阳讲义》:一章大意总为放荡之人痛下针砭。学者读这章书要知谨守礼法,将身放在规矩准绳之中,方是至和,不可一毫涉魏晋风流。若嵇康、阮籍辈,真是万世罪人。

【学习参考书目】

《孝经》 《论语集解》 《论语集注》 《论语集释》 《论语全解》 《论语义疏》 《论语正义》 《论语新解》 《论语讲要》 《论语会笺》 《癸巳论语解》 《松阳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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