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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乔布斯的双面人生

《乔布斯传》: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乔布斯的双面人生

作者: 十三猫 | 来源:发表于2024-09-09 21:44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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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或许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却是我们心中的天才。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这是苹果1997年“非同凡想”的广告语,是乔布斯追悼会的悼词,也是《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的启语与结语。正如乔布斯一生对简约统一的信奉,这段话精炼地概括了乔布斯的一生,也打开了我们了解乔布斯的大门:他是疯子,他是天才,他是疯狂的,他创造了伟大的公司和产品,他改变了世界。

    本书的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是美国著名的传记作家,他前后创作了《富兰克林传》、《爱因斯坦传》、《埃隆.马斯克传》等畅销书。

    一开始他并无意为乔布斯作传。乔布斯虽掌舵苹果,也颇有成就,但在艾萨克森看来乔布斯还不足以和爱因斯坦、富兰克林等伟人进入一个行列。乔布斯也注重隐私保护,向来不喜欢媒体曝光。直到2009年乔布斯癌症复发,才促成了本书诞生的机缘。两年间,作者采访了100多人,包括乔布斯本人、他的家人、朋友、同事、对手等,尽量以全面客观的角度还原了乔布斯真实的一生,于是我们才有幸与这本书见面。

    正如他所言,他所呈现的乔布斯不是一个模范老板或成功典范,经过精心包装,供世人模仿。他会被心中的恶魔驱使,令周围的人怒火冲天,但他也引领了一个时代,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伟人。也正如他所希望的,这本书不光是一本关于乔布斯的书,关于他的复杂个性和他在历史长河里留下的印记,也是一本关于创新的书,关于人机互联的时代启示。

    1.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乔布斯的伟大与混蛋

    乔布斯凭借自己的热情专注、无限创意和对完美的追求,推动了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数字出版六大产业的变革,并为零售商店产业创造了想象力,如果上帝多眷顾他一些时日,也许他还会在教科书、电视等其他产业的变革上掀起滔天巨浪。

    他不仅有高瞻远瞩的视野,能发掘别人尚未发掘的商机,也因为对产品细节的完美追求不断提升了产品和体验的品质。所以,他能在30年的时间里推出一系列颠覆行业的产品:

    Apple II: 乔布斯对沃兹尼亚克发明的电路板进行整合,添加了电源、机箱等一系列配件,打造出一款集成产品,实现了电脑从少数计算机爱好者自行组装到一般用户到手就能用的跨越式愿景,这款电脑在市场上连续销售16年,对个人的电脑产业发展做出的贡献要超出其他任何一款电脑。

    Mac:乔布斯将图形界面的魅力发挥到极致,设计出了一款面向大众、价格亲民、图形界面简单、设计简洁的电脑,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而首创图形界面的施乐公司并未做到这一点。

    《玩具总动员》及皮克斯的其他大片:缔造了数字想象的奇迹,将皮克斯打造成为动画电影产业一家与迪士尼齐名的伟大公司。

    iPod:热爱音乐的乔布斯想到了在口袋里拥有1000首歌的有趣想法,于是发明了ipod, 改变了音乐消费的方式。相比之下,拥有资源和传承的索尼公司却未能做到这一点。

    iTune Store: 以数字授权的方式把唱片公司、艺人和用户有效链接,用户可以简便易行、安全合法地下载喜欢的歌曲,又避免了盗版猖獗,使得音乐产业起死回生。

    iPhone:能打电话的ipod, 能听音乐,能照相、收发电子邮件的三位一体手机,引发现象级购买。

    iCloud:个人数字中枢从电脑转移到云端,所有电子设备无缝衔接、同步更新。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家公司是他一生最伟大的作品。汇集创意也将创意变为现实。

    与我们想象中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不同,乔布斯特别不善于绅士风格那一套,相反的,他以他的偏执、极端挑剔、自私及混蛋展现着他最为真挚也最为坦率的一面,尽管这种坦率常常让他周围的人怒发冲冠、沮丧绝望。

    他有着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观,不存在中间地带。在他眼中的人,不是天才就是白痴;在他眼中的东西,例如食物或设计,不是太棒了就是垃圾;一个别人的点子,上一妙可能是愚蠢的,下一秒又可能变成他自己的好主意。

    他追求极致的完美,从图形界面是矩形还是圆角矩形,从盒子的颜色是深蓝还是浅蓝,从金属的抛光到螺丝的曲线,这些别人不会在意的细枝末节总会牵动他的神经。倘若任何一个点没有契合他对完美的定义,他绝不会交付这个粗制滥造的产品,而是会不断的完善改进,直至满意为止,即使这项工作需要推翻重来也在所不惜。在这一点上,他很骄傲自己继承了披头士乐队的完美作风。正是因为他把这种精神融入到苹果,也融入到苹果的研发当中,所以苹果的产品总是彰显着优雅的格调与品味。

    他的父亲保罗.乔布斯曾是一名工程师,他对工艺的执著专注深深影响了乔布斯。他说虽然橱柜和栅栏的背面没人能看到,工艺也得讲究,不能草草了事。他教导乔布斯追求完美意味着对工艺尽心尽力、精益求精,即使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也毫不懈怠。所以,即使用户无法看到内置的电路板,但乔布斯还是因为线路不够直而否决了最初的Apple II 设计,也因为电路板不够完美而推迟了第一代Mac的发货。父亲的言传身教已然刻进了他的血液。他无法不完美。

    但他对完美的追求在其他方面则延伸为令人厌烦的挑剔。他曾在晚上十点到达酒店后开始吹毛求疵:钢琴摆放的位置不对,草莓不是自己想要的品种,房间里的海芋百合根本不是海芋百合(其实是,但不是他想要的),他骂助理是笨蛋,还说她的衣服很恶心。而他的助理不仅要忍受他的言语侮辱和无理取闹,还要在午夜去找乔布斯想要的花。

    在他患病期间,也不忘守护自己的完美品味,前后总共换了67个护士,才找到他满意的护士。他坚守多年的素食主义,即使出于治疗需要,也不愿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甚至对竭尽全力的厨师挑三拣四,让周围的人战战兢兢。

    无论是与乔布斯生活还是共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者写道 :“ 但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我也在本书的每一章中再三强调),与乔布斯共事,是他们一生中最伟大、最有价值、最充实、最丰富的经历。他们说,乔布斯快把他们逼疯了。他让他们很生气。但他也驱使他们完成了一些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乔布斯的这种能力或是策略,被称为现实扭曲力场。他会做出一些决定或发表一些断言,在别人看来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他却坚信不疑,也使出浑身解数让他人深信不疑。结果是,他魔幻般地激发了他人的潜能,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作者说这种现实扭曲力的根源在于,他认为现实中所有的规则都不适用于自己,所以他要打破规则。

    他到达了自己的目的。这种现实扭曲力会让他忽略不符合他预期的事,即使那确是事实。比如他怨恨自己被亲身父母抛弃的命运,但他又抛弃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丽萨,虽然后来他承认了丽萨也极力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以弥补他对丽萨的伤害。比如当他被诊断出癌症的时候,他拒绝接受现实。这种扭曲力也让他离经叛道,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一些令人费解的叛逆之举。比如他一直不给车上牌照,即使这件小事很快就能完成;再比如他不仅会霸占两三个车位,而且会毫无顾忌的把车停在残疾人车位上。

    乔布斯的另一个特点是专注,得益于早年禅修的经历,乔布斯能聚焦在最重要的事情上,自动忽略掉让他分心的人和事。因此显得不近人情,却能让他全力以赴达成自己的目标。比如他会叫停不必要的产品或业务,只留下几个核心产品,正是这种聚焦让苹果经历困顿之后东山再起。他也会不断和团队打磨改进,去掉不必要的按钮和程序,让界面和操作都趋于傻瓜式简单明了,而正是这种简约的设计为苹果赢得了用户的青睐。

    乔布斯还有极强的控制欲,他不喜欢别人随便打开他的东西,而苹果的所有产品都有一个特点:用户无法自行打开它们进行维修,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简单的事也必须经由专业人员进行。

    他的控制欲和他的残酷无情都源于他一出生就被抛弃的命运。他把端到端的所有程序,从产品到体验的每一步都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因为他把所有这些外部环境看作是他意识的延伸,当他能够控制所有这些,仿佛他就能够控制自己的命运。而他的特立独行和与众不同也是他对抗被抛弃的命运的一种表达。

    乔布斯的一生跌宕起伏,他无数次站在聚光灯下,也曾几度坠落谷底,他经历过暗夜,也迎接过光明,他激励人,也羞辱人,他成为别人的故事,也改写自己的故事。但对他一生最重要的是三个故事:一是他从里德学院退学,他可以不用去上他不感兴趣的必修课,而是开始去旁听那些他更感兴趣的课程。第二件是他被赶出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却因祸得福,以更成熟的心态获得了更大的成功。第三件是罹患癌症所带来的感悟:人终有一死,务必追随内心,活出自己的价值。

    我们并非乔布斯那样的伟人,但我们终将面临死亡,如何在终点无怨无悔,我想乔布斯给了我们启示:勇敢做自己,活出自己。

    1. 站在科技与艺术的交会点起舞

    乔布斯从父母家的车库起家,以蓝盒子冒险行动为起点,打造了全球最具价值的苹果公司。他的厉害之处在于:很多产品和服务并不直接由他发明,但他能巧妙地运用创意把科技和艺术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自己想要的产品或服务。

    他是一个站在科技与艺术交会点上起舞的人。

    在数次的苹果产品发布会上,乔布斯都会以科技与艺术的交会点来结束。他说:“苹果的基因决定了只有技术是不够的。我们相信,只有科技与人文的碰撞结合,才能创造让心灵欢歌的产品。” 这也是苹果能够引发人们共鸣的原因。

    所以在他和盖茨多年的较量中,他始终瞧不上微软的产品。他认为微软确实做成了一门好生意,但他们并没有创造出伟大的产品,原因是他们缺乏艺术的细胞。

    他始终认为:这个时代,科技与艺术的融合才是创新的制胜法宝。这个想法源于他读到宝丽来创始人埃德温.兰德所说的一段话所受的启示。他说:“能站在人文与科技的交会处,取两者之长的人,才是社会的中流砥柱。”

    埃德温.兰德成为了乔布斯的偶像,他立志要成为兰德所说的那样的人。幸运的是,他本身兼具了两者之长。

    乔布斯曾说:“如果没有进入计算机行业,他可能会在巴黎写诗。”他说他小时候一直是个偏文艺的人,但他也喜欢电子科技类的东西。他还自认为自己是艺术家。事实证明,他是艺术家,也是科技人。

    他的个性和个人追求共同把他塑造成为了一个有艺术家细胞的科技人和一个有科技感的艺术家。所以他创造了传奇,也成为了创新的标志性人物。

    而在他的榜样榜单上,除了埃德温.兰德、迪士尼、休特利等企业家,还有达.芬奇那样的艺术家,他们都是追求极致完美的典范,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站在科技与艺术交会点上起舞的人。当我们能够理解达.芬奇的名画《维特鲁威人》带给我们的惊艳,我们就能理解苹果的卓越,也就更能够理解为何乔布斯对科技与艺术的结合如此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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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说在乔布斯去世后的10年,他逐渐看清了乔布斯在我们这个智能时代作扮演的核心角色:关于人机互联的启示。

    他说关于人与机器,有两种典型的竞争方式:一种是以艾伦.图灵为代表的取代关系。他们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会拥有超越人类的自主意识,从而取代人类。而另一种则是以乔布斯为代表的伙伴关系。他们认为计算机虽可以做任何事,但无法进行创造性思考,所以人与机器不会出现非此即彼的恶性竞争,而是可以相互弥补,相互协作,从而形成良性共生的伙伴关系。

    作者写道:“ 乔布斯是人机联结的现代大师。他对人文和技术有着源自直觉的感知和欣赏能力,也可以把情感和分析交织在一起,因此他知道如何使设备成为我们的伙伴,而不是我们的替代品。不管是苹果公司友好的的图形用户界面,还是iPhone边缘倒角曲线的触感,他知道如何才能让我们感受到与机器的联结。”

    无论是当下科技的发展还是各类信息的传递,我们都普遍认同图灵的取代论,认为人类终会在某一天被计算机取代,这也引发了大规模的焦虑与恐慌。我们一边前进一边害怕。

    但我想正如作者所认识到的那样,其实我们不必惊慌,因为乔布斯已经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与示范。我们需要做的是不要把科技与艺术区分开,而是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以人机互联的伙伴关系重新定义我们在这个时代的角色。当我们能够以这种远见去经营我们的人生,我们就会掌握创新的源动力,跳脱内卷的疲惫与痛苦,成就不一样的生命华章。

    我们不见得能做出乔布斯的成就,但我们一定会感受到轻松自在,因为我们走上了独属于自己的道路,而不是靠着把对手打败来成功。

    写在最后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乔布斯的双面人生激烈的碰撞在一起,我们不能单纯以圣人或罪人的角度去定义他。正如鲍勃.迪兰的歌词所唱的那样:他是个充满矛盾的人,是个情感丰富的人。他很复杂,也很多样。

    我们得看到正因为普世的规矩并不适用于他,所以才成就了他;而正因为他乖张复杂的个性,才成就了改变世界的壮举。我们无法把他的伟大和他的疯狂割裂开来,我们得接受:那就是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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