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

作者: 失恋的陈拾 | 来源:发表于2022-05-14 17:19 被阅读0次

    我的心脏里住着五个人。

    雾霾笼罩的霓虹灯里,烂醉如泥的灵魂在角落里招摇着。

    01

    角落这个词在一瞬间会使我想到,肮脏的地下室,伤口被塞满烂水果的尸体,接吻索取温暖的死亡头颅,最不济也是那只浑身是烟头灼伤痕迹的流浪狗,当然,这些影像也曾出现在我摄影的胶片之上。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这种变态倾向,我不知道因为什么。我会期盼着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受到班主任的责骂,我会在捉到蜻蜓之后拔掉它的翅膀看它在烈日炎炎下被活生生晒死,我喜欢电影里那些血腥暴力的场面,当虐待狂的斧头砸到女孩头上,我期待得并非是女孩逃出生天,而是希望看到血色四溅充盈着整个屏幕。

    稍微长大一点,我会喜欢去搜索词条——莲蓬乳,空手指,琵琶蟾蜍,巨人观。我对一些变态杀人狂表示敬仰,比如中国南京大学至今没有破的刁爱青案,一个女孩竟然被剁成两千多片肉,我看着那模糊的肉块拼起来的尸体,那面目狰狞的脸,我真想亲自目睹凶手碎尸的过程,那真是极富欲望的人体美学。

    在月光沉睡妖精冬眠之际,所有暴力,痛苦,死亡,病态,畸形像潮水一般涌上我脑海的岸边,他们就像少女的窃窃耳语,又像无数的死鱼一点点把我掩埋,让我刺激又窒息,彻夜无眠。

    如果带着好运气,我睡着了,那么也将是一夜乱梦,我能反反复复看到一个小女孩被大货车碾压,血肉模糊的头颅就那么一步步地滚落在我的脚边,像一个皮球。那女孩的其中一只瞳孔里似乎还充斥着挣扎与惊恐,另一只眼球脱落在头颅不远处,脸颊余下之处都已覆盖烂醉花朵一般的血色。

    我没有朋友,也忘记我爸我妈是什么样子,我没有智能手机,我喜欢在家里窝着看杀人凶手自述和恐怖录像带。

    不过我偶尔在白天去街上依然是一副纯白的身躯,我穿着布满亮片的白色长裙,我用昂贵的化妆品抹去葭灰色的黑眼圈。其实每个人的黑眼圈都是一个颜色,只是我太喜欢葭灰色,以至于碰上相似的,总是要用它去形容一下,它是看穿世间人情的颜色,灰烬的颜色。

    前几日,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敲我的窗户,说他对这世界已经太失望,几番辗转之后决定自杀,希望我帮他拍摄他的最后一张照片。虽然我不知道我微弱不堪的名号怎样到达他的耳朵,但我还是兴奋地把他带到那片小小的樱花树丛,拍下了名为《吊死在樱花树上的男人》的作品,我没有处理他的尸体,想等待尸体风干,再故地重游,将它呈现在胶片上。

    但愿望落空,几乎是第二天,一大群记者扛着奇形怪状的话筒和摄像机堵在了我的房门。

    “真野花衣,你为什么不劝阻铃木先生的自杀呢?”

    “真野花衣,你为什么不拍一些纯洁的东西呢?”

    “您今年二十五岁,出生在日本横滨的寿町贫民区,六岁目睹了一场车祸,死者小女孩的头颅恰好滚落在您的脚边。请问这条关于您身世的消息是真的吗?”

    好吧,前文忘说,我还讨厌喧嚣和疑问,我大概只喜欢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遗忘掉我的出身与童年经历,虽然我很清醒地知道,我骗不了自己。

    为什么不拍纯洁?因为想要达到光明,必要经历黑暗,樱花树树干上绳子的痕迹一直在,永远在,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

    02

    吞云吐雾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学坏。

    我第一次抽烟的时候,是被一个要好的朋友带到一个陌生的饭局上,已经想不起火锅点的食材,只是记得被云雾缭绕,所有人都在抽烟。我在其中像是最特殊的一个,我的目光无处可落,只好落在我朋友拿烟的那只手上。

    其中一个男孩见我嘴里空着,便从烟盒里磕出一支烟来:“来!”他递给我。

    我在一瞬间想了许多,什么中学生行为规范之类,以及漆黑得像只乌鸦的肺子。还有我在梦里已经抽了好几次烟,一个人站在窗边,听着一首伤感的纯音乐,像历经沧桑一样吸了一口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心里认定烟酒都是很酷的玩意儿,但是类似的梦往往都是烟头无处可藏,最后被妈妈发现。

    脑海里一瞬间想过太多事情,反应的速度被搁置了几秒,陌生男孩的手悬在火锅上面,穿过火锅冒出的滚滚热浪,一支烟清晰地出现在我视线前。

    仅仅是萍水相逢,但他是第一个给我递烟的人。

    “她不会抽烟。”我朋友见状替我说道。

    “害,酒都会喝了,烟还算什么呢?”陌生男孩笑着把手收回去。

    “我想,试试。”我有些不好意思与陌生男孩对视了,于是看着我的朋友,朋友手里的烟就剩下半截了,他有些憋笑地对我说:“你确定啊?”

    我的心里有种作弊的猎奇感,快速地点点头。他把烟递给我,我吸了一口就像怕被人发现一样,快速把拿烟的手塞到桌子底下的隐秘之处。

    而此时嘴里的烟已经被我吐出来,没有过肺,没有任何感觉,仅仅是嘴里横冲直撞着一股烟味,还有从心里漫溢的罪恶感。

    “啥感觉?”

    我摇摇头,但不是否定烟的味道:“这肯定是我最后一次抽烟。”

    “算了吧,肯定有下一次的。”朋友笃定地对我说。

    果然下一次的抽烟经历到得很快,出去玩,朋友叫我买打火机给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我感觉在小超市捕捉到老板那鄙夷的目光,毕竟我十五岁但长得像十二三一样,我在学校里是被老师重视的好孩子,腹有诗书气自华却也被买个打火机的烟火气给毁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目光让我想到了破罐子破摔,我在当天学会了过肺,或许我喜欢电子烟多一些,橘子味直直地冲向脑子,从口腔到鼻腔都散发着橘子的清香。

    我学会从朋友那里接过烟吸一口再无比自然地递回去。我还去了网吧,网管知道我是未成年亲切地叫我妹妹,让我帮忙给她扫码。过了几天,我去染了头发。

    我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偏离了应该的成长轨道,又劝自己这只不过是一种洒脱不问他人的生活方式,只是在那段时间里,我把一天的时间都投入到聊天和打游戏当中,我鲜少去练习我热爱的舞蹈,我的闺蜜说通过文字交流就看出我有些浮躁,我本可以控制的污言秽语如今也止不住流淌,妈妈说我变了对我很失望。

    我在一种极度的自我怀疑中距离“优秀”越来越远,我在舌上打了舌钉,在锁骨上纹上玫瑰灰的云彩,我沉浸在无止境的欲望里,如同大海呼啸。

    03

    今年竟然三十岁了,未婚,身边所有人的目光开始变得鄙夷,特别是过年时候来的我念不出名字的亲戚,阴阳怪气,指桑骂槐,不只是因为我是大龄剩女,还因为我是女生,但不喜欢男孩。

    从十二三的时候,就有一种想法在我心底蔓延——男的,实在是太脏了。

    七八岁的女孩子穿着短裤,短裤上满是银色的亮片,我坐在出租车后座的中间,妈妈去银行取钱。

    “几岁了啊?”司机转过身。

    “八岁。”

    “上学了吗?”他看了一眼窗外,妈妈尚且没回来。

    “嗯。”他的手从我的膝盖向上摸,“腿好白净啊......”

    我低头看自己的腿,一只黝黑的手在上面来回抚摸,像一只黑色的蜘蛛,那一刻脑子里还回想到不知道哪一年去给死人烧纸在火炉里看见的黄纸连着塑料翻卷变黑,像是一朵朵腐烂的黑色花朵,它们在火光里晃着幻影,飘出一阵阵灰色的粉尘。

    我盯着小小的区域愣神,小小的区域里是我细细的腿和司机的手,突然车门打开,妈妈坐在了副驾驶,司机迅速地把手缩了回去。

    当时的我并没有感觉到冒犯,只是觉得这个叔叔对我好亲密,等到下车的时候,我去拉妈妈的手,妈妈把我的手甩开:“刚才他碰你腿,你应该自己躲开。要不是我刚才上车,你知道会怎么样吗?”

    我哭着追着去牵妈妈的手,她从小告诉我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别人不许摸,原来大腿也不可以,还有电影里的变态在现实里竟然真的存在,世界上没有好叔叔。

    十岁,妈妈带我去拍古装写真,她在一个小屋里挑着我的下一套服装,摄影师叔叔给我摆姿势,不止一次推到我的耻骨。

    我也是从那天起知道了耻骨的名字,它是位于骨盆前方的两片骨头。

    不同于八岁那次无知,我清楚地明白他在对我做什么,妈妈在隔壁,我却没有喊她,那天平平无奇的过去,我却记得很深刻。

    十二岁,爸爸带我去他的饭局,一个老头竟然敬我白酒,和我握手。握着,不撒开。我陪着他笑,他的一只手紧紧攥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摩挲着:“会弹钢琴吗,真长真细真白。”

    以及十六岁和我心爱的女孩在外吃饭,白昼的落地窗外,目光所及,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上下运动的手。

    那种恶心从嗓子眼往外涌。

    我今年三十岁,这些事情谁都不知道,男生从来只是我生命里的过客,女孩,我害怕我的心思把她们吓跑,耽误她们的名声,也从不敢轻易接近。

    我承认,我是个不正常的人,我理解玫瑰少年,理解两个新娘的婚礼,也许不该一棒子打死所有男生,但我还想知道,世间有多少女孩遭遇过肮脏的手去触碰她们的纯白之地,用罪恶抹黑她们半熟的灵魂。

    04

    向别人介绍的时候,我会说我是一个过气男明星。

    这个介绍里面带着一些自嘲,有些无所谓,但又有些不甘心。

    即使有千种万种情绪在其中,我也如同家道中落后的孤魂野鬼,悄悄地消失在本不该属于我的热闹里。

    我出生在名声显赫的京剧世家,在我小时候,我的母亲是头牌青衣。我在剧院里长大,耳濡目染,被爷爷教着唱念做打。一袭染尽红尘的戏服被我穿在身上,一支勾勒眉角的笔在我脸上勾画,被他们称为国粹的东西,我以为是我永远的光。

    至此,我的身影也不断地出现在戏台上。可梨园慢慢崩塌,电影院赫然兴起,我越是努力地练习自己的曲目,歌声婉转,就越来越感受机会消逝,力不从心。

    玫瑰红色的雾霭弥漫,国粹的光芒越来越暗淡,好像没有人在意它。喜欢听京剧的老一辈的轮椅永远不再转,说自己喜欢京剧的年轻一辈不过是把这个爱好当成是阳春白雪,在同龄人面前他们就有了炫耀自己高雅情趣的资本。

    他们穿着端庄坐在舞台下面,耳机里面却播放着摇滚音乐,耳机外面是他们听不懂的文言,权当做摇篮曲伴着他们的灵魂入睡。

    开场锣鼓,粉墨登场,那些被时代所抛弃的戏子卖力地唱,他们的眼妆太浓,以至于观众无法识别他们的情绪。他们只用机械般的眼神功传递出角色的喜怒哀乐,可,曾几何时,角色的喜也透露出戏子的一丝悲伤。

    我曾经也有过全盛时期,不过是短暂的昙花一现,他们都说我生错了时代,我想我可以主动热爱这个时代,我从京剧演员变成了影视演员,工作区从戏台变成了片场。

    这意味着,我和那些青春富有朝气的孩子有了更多的相处时间,我看到了他们的浮躁,走到哪里都像是一阵龙卷风,呼啦啦地跟着七八个助理,他们仿佛和全世界的人都熟识,到了某处便泛滥笑意,谈笑风生,吸引了方圆几里的目光,却还有不小的震慑力,形成了一种妩媚又杀人的气场。

    不管怎样说,我的苍老是时间的足迹。在喜新厌旧的市场上,他们万分痴迷地死心塌地地爱着最新的那一批面孔,而那些旧的总会被慢慢遗忘在角落,就像京剧,沉淀着历史长河中的星星点点的智慧,书写着崎岖的山路,细描着逆流千古的吟唱。

    多谢可怜,倒是没有苍老的难以行走,只是我开始认同,现在已经不是我的时代。我郁闷地看着现在的自己,想起了比利怀尔德的《日落大道》,无人关心的女明星每天做一场大梦,一次持续一昼一夜,渴望能再度大红大紫,与女主不同的是,我很清醒。

    我在伊豆的一个小村庄里定居下来,这个地方很像诗词歌赋里走出来的古中国,没有网络,鲜有人烟,有涓涓不息的河流,有碗口粗的鲤鱼,时而突然出没的鱼鹰。

    如果可以接受,就把表扔到河里,这样可以没有时间,跟随着太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指针沉默在水里,风或许带来隔壁村唱诗班的歌声,远处的麦浪金灿灿,势必会被黑夜的寂静所淹没。

    05

    我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妓女。一边超然物外,一边贩卖着世俗的欲望。

    原本我只是个诗人而已,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后来我发现我的身体似乎比文字要值钱。

    大家都认为,诗人这种职业就像热带雨林中的土地一般贫瘠,看似生长着郁郁葱葱的词藻,实际上只是一片废土承载着钻木取火的生活方式,吐露着最原始的欲望——人类的悲伤和绝望。

    如此栉风沐雨,不过是孤芳自赏和郁郁寡欢地身陷囹圄,每个人都匆忙急切地找到一个出口,无能的人把沉重的情感寄托在白纸黑字上,如此以来,一文不值的诗歌成了无病呻吟的温床。

    我说我是诗人也是妓女,但我不同于每一个诗人,也不同于每一个妓女。

    诗人总是黯然失色地念着梧桐雨的对白,驻步凝望一支雨后黄昏的残荷,或是观察世间一花一叶,一草一木,尽可能地让它们出演在头脑中的剧场。而我对待诗,虔诚且卑微,我在地下室,一个没有风的环境里坐一天一夜,像一座墓碑。我会让每个人看到我的文字,不惜用自己的身体换取。

    作为一名妓女,我深刻地明白妓女的自我修养,不会主动爱人。在每次的生意开始之前,我把自己装订成册的诗集摆客人的面前。

    “这是什么?”他们看着纯黑色的无字封面问道。

    “我写的一些诗,你需要用钱把它买下来,希望你可以读我的文字,作为回报,我会陪你一夜。”

    他们大多数都对我这种推销的方式感到新奇,会拿过去翻翻。有的对一句“混沌喧嚣启于亚当的白色”了然于心冁然而笑,有的按耐不住欲火焚身,眼睛里闪烁着邪魅的哀怨,手掌已脱离开诗集,在我的每一寸肌肤上游走。

    我闭上眼睛,知道自己还活着,这就是一种不错的感受。

    我最感激的是那个二十岁的客人,他也是个文字工作者,不过还是个穷学生。凭借当妓女的这几年,我一眼就看出他流露出的青涩和紧张——他是第一次找小姐。

    昏暗的房间里被暗黄色的暖光所笼罩,我把我的诗集放到他的面前,我注意到他不同于其他男人的气质,放弃了对诗集的介绍,一言不发地开始脱衣服。

    那个男孩看我在脱衣服,害羞地让目光一直落在我的文字上,渐渐地从紧张的喘息平复下来,余光也似乎看到了我一丝不挂的身体。

    “这是你写的诗吗?”他的目光始终没有落到我身上,而是避免有任何和我身体交汇的嫌疑,直直地盯着诗集那黑色的封皮。

    “是。”

    “我可以把它买下来吗?”

    “300块本身就是它的价格,但作为回报,我会陪你一晚。”

    男孩诧异了一小下,没有料想到我会这么回复他,他低着头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三百块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你先把衣服穿上吧,我会买你的诗。”

    男孩告诉我,他将写的小说中有一个妓女的角色,可他连恋爱都没有经历过。我说做爱和恋爱完全没有关系,就像青楼中的淫歌艳曲和“十年生死两茫茫”完全扯不上关系一样。

    第一次我们隔着一米多的距离,像是恐惧苦难交叉感染,我把我所有的妓女经历讲给他听。

    第二次我们见面,他把他新写的一首诗送给我,临别的时候他蜻蜓点水地亲了一下我的嘴唇,我好久没感受到那么热情却又克制的吻。

    “姐姐,我喜欢和你呆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就好。你和那些姑娘不一样,无论外在还是言语都不媚俗,但归根结底,你们又一样。”

    任何人可以说我动人,可以说我楚楚可怜,可以说我等待救赎,唯一不能说的便是我独一无二。

    我发现我的内心已经发生变化,忘记了性工作的初衷。可惜那是他和我说的最后一段话,号码被拉黑,在这偌大城市里,我再也没见过他。

    后来我偶然发现了一本书,书的封面和我的诗集一样是黑色的,只是书脊写着几个烫金字,是那本书的名字。

    我在那本书里看到了一个清冷的妓女,她是一个诗人。

    我把那本书买回来,夹着当年男孩送我的那首诗,束之高阁。

    它如同流浪的云朵,喃喃着:

    “不记得哪年或是梦里的篝火,沾染了她的裙摆,从此女孩的心再也没活过。”

    6

    我的心脏里住着五个人。

    他们的使命是,自由,叛逆,受害,退隐,虔诚。

    或许真的有一刻,你不许怀疑我心底滋生的罪。

    或许真的有一刻,我渴望住到一个坏孩子里的身躯,在晚风里烂醉,彻夜不归。

    或许真的有一刻,我选择了爱人的方向和众人相悖。

    或许真的有一刻,我江郎才尽,显出寸步难行的疲惫。

    或许真的有一刻,我可以不顾一切卑微地爱着,影像文字或人,不止那朵玫瑰。

    他们在同一经度同一纬度同一副身体同一颗心脏的角落里朝各自的方向生活着,我有无数个角落,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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