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参与【迎新班 9 月作业】主题:八月桂花遍地开创作。)
小百乐门的纸醉金迷,彷佛是另一个世界。
在那里,你不用想这个月的房租是几块,也不用想残疾卧床的母亲和痴傻的兄弟。在那里,空气是温暖氤氲的,飘着龙舌兰尼古丁和花露水的味道,是荷尔蒙的味道。在那里,夜晚是短暂的,白昼是寂寥的,有情人是露水的,思念是没有方向的。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醉了。
你要我从头讲讲我的故事,那你一定不会太感兴趣。
或者,你想要培养一种,同情和怜悯,然后假装爱上我。为你的狂浪找一个借口,对吗?
人是很容易被环境打动的生物!如果我们俩坐在青天白日的咖啡厅里,你大概想看到一个端庄典雅戴着蕾丝边手套的淑女,小口小口饮啜,在袅袅的咖啡烟雾里对你含蓄地微笑。但是在这里,霓虹闪烁灯光昏暗,周围的人都成双成对搂搂抱抱,所以你急于拉近和我的距离,急于知道我的故事并且表示出一种以接纳为装饰、动容为外衣、爱怜为名、欲望为实的冲动,在这冲动之下,我们也可以像熟悉了很久的老友那样,怎么亲密也不过分了罢。
为什么不跳过互相了解这一步呢?
好吧好吧,谁让你出钱了呢。我就讲我的故事:
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打从有记忆起,我就要学着干活。因为母亲瘫在床上,哥哥呢又有些痴傻。
白日我陪母亲糊火柴盒,带着哥哥采买打水劈柴烧饭;夜里就在母亲床脚下的稻草堆上睡觉。
我没有父亲啊。从我记事起,母亲就从来没有提过父亲这个词。
但我哥哥有父亲。那是个常年不见踪影,偶尔回家还醉醺醺打老婆孩子的混蛋。
他不许我叫他“爹”,因为我是个野种。
我猜,我可能是谁趁母亲不备时非礼她生下来的,或者是我那傻哥哥出门捡回来的。这两种猜测,我都没有求证过。因为不管真相如何,对我也没有影响。
我长到十三岁,哥哥的父亲回来就带着不怀好意的神色看我了。男人,脑子里只有那么一点点东西。
我想与其迟早便宜了这个老混蛋,不如我自卖自身,还能给母亲和哥哥赚点糊口钱。
带我入行的兰姐,住得离我家不远。
每次她从巷子里走过,那些坐在门口洗衣服的女人就会暗暗在背后吐口水。
我哥傻啊,开始还冲兰姐扔石头。那些女人就很得意地笑。
但是兰姐是整条街上最体面优雅的女人。
你懂?她比那些洗衣服的都漂亮,她走过你身旁时会带起一阵香风,那味道勾得你忍不住回头盯着她的背影一直张望。
我出现在兰姐面前,她极诧异。
她可能从来没注意过我这样一个又黑又瘦,衣衫褴褛,十个脚趾头都露在鞋子外面的小屁孩。
我对兰姐说,我想做她的丫鬟,求她买了我。
兰姐像打发要饭的一样,丢给我一个纸包,然后推开我走了。
那天晚饭我们家像过年一样,纸包里是几个大肉包子!
我告诉我哥兰姐是好人,我哥吃了包子,再看到有谁冲兰姐吐口水,就用石子丢她家的洗衣盆。常常惊起一片叫骂声。
我这样缠了兰姐几个月,我想她是不是嫌我脏?我洗干净手和脸,改了我妈唯一一件能看的褂子穿,让我哥搓麻绳给我编了双鞋子,我把头发梳成街上那些背着书包的姑娘们流行的样式。
我再去找兰姐,她看着我突然喷笑出声,我当时一定很窘迫,现在早已经忘了那时候的感受。她抓着我的辫子,像拎垃圾桶一样拎着我走了。
兰姐带我进了小百乐门的后台。她叫几个姐姐把我从里到外拾掇出来,因为头发里有虱子还剃了个光头。自那天起,我就在这里安家了。一住,也有十多年了。
呼——这支烟是女士款,难道是你一直备着准备讨好这些姐姐们的?还是我喜欢的口味,你跟谁偷偷打听我来着?
好了好了,我逗你的,把酒喝了……
都跟你说我的故事很乏味,还要继续吗?
那好吧。
你知道小百乐门现在的八大头牌是“梅兰竹菊,金桂飘香”,我呢,占个“桂”字。
小姐妹们养在舞场里,就像传说中的养蛊。
经过了你争我斗,才会分出三六九等。
我的本事,差不多都是兰姐亲传。她教我读书认字,教我唱歌跳舞,教我手眼身法,教我唱念做打。最重要,是教我看清你们这些男人的心思。
可看透人心,不单单靠学就学得会。得经验。
我初恋的男人,可以说还是个孩子。
他出身于豪门世家,受过良好的教育。被几个纨绔同窗带来耍乐,那年也是我刚刚从打杂丫头提上来,考了证,开始陪客人跳舞。我们俩都很生疏,很青涩。他也紧张,我也紧张,不是你踩我一脚,就是我踩你一脚。
一舞结束,我以为要被客人投诉了。结果下一场,他又来邀我。曲子还没过半,他就拉我悄悄溜到一边去喝汽水。他不像他朋友那样玩世不恭,他的眼神是很清澈的,所以投射出的热烈也非常灼人。我那时候脸一定非常红,笑得自己都找不到嘴。
只要对视就忍不住要笑,那种快乐,再不会有。
他有许多话要对我说,所以每晚都来包我的台。
兰姐警告我,不可以陷进去,可是警告有什么用啊?爱情来的时候,理智是挡也挡不住的!
兰姐说,要我守住底线。
我的底线能是什么呢?让少爷承诺娶我吗?还是让他花高价买一方落红?
可惜,还没有到触碰底线的那一天,他就被家人带走了。
他家人坚决反对他爱上一个卑贱的舞女,强送他出洋留学去了。后来,他给我写过一封信,辗转了大半年才到我手上。我早已经度过了失恋期,也就没有再联系。
舞女是卑贱的吗?既如此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男人如扑火的飞蛾般络绎不绝而来?
我的第一个男人,身份不详。是我捡来的。
有天下夜班已经快天亮,我回家给母亲和哥哥送生活费,他倒在巷子边上,长腿长脚像个醉汉。
我过去踢他,他顺势翻倒在地,我才看到那肚子上的一滩血。
我吓坏了,想要赶紧跑,可他竟然抓住我的脚踝,任我如何挣扎也不放松。
我有想过找东西把他砸晕过去算了。但是他有气无力的声音让我回心转意,他说:“我有钱,救我。”
我不能把他带回小百乐门,这边人多眼杂,万一他是什么通缉要犯,会牵连到我。我把他拖到我家的小屋里,让我哥拉着槽车去处理掉路上的痕迹。当天,我就在附近租了间小屋,给他买了些药,把他扔在那小屋自生自灭了。
租金和药费嘛,自然用从他身上搜来的钱支付了。剩下的我就勉强笑纳了。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有交集,谁知他命大,没几天就恢复如初。他揪着我哥的耳朵来找我,让我还他东西。
我怎么知道他皮夹里还有其他东西呢,我要的只是钞票。那皮夹子早不知被扔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后来,他迫着我去给他找东西,男男女女,挨挨擦擦的,气氛就有点不一样了。
笑。
你知道的,兰姐对我耳提面命,女人是要矜持才有价值。
我这些年,也一直没有破戒。终是想找个好人,正儿八经把我娶回去,过安稳的日子。
这乱世,朝不保夕见得多了,就开始向往柴米油盐。
他东西找到了,抽身要走。我却魔怔了一般,搂住他的腰。如果我当时不那么一搂,我们自此就是路人了。
他反身来压住我,我们靠的那么近,呼吸相闻。我看到他眼角深深的鱼尾纹,眉间凸起的小肉丘,其实他长得很英俊啊,所以我才失了分寸。
他急促的呼吸挤压着我的胸口,他的吻落下来时,我好像被一根滚烫的铁棒给碾轧的一团死面,柔软、却又僵硬,接纳、暗含反弹……
你怎么脸红了?小乖乖,我们只是接吻呀!一个糊里糊涂的吻,把他烙在了我心上。
他这个人,亲完了,又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盯着看我,半晌后硬邦邦地走掉了。
我心里是懊恼的。
恼自己救了一个登徒子。
要说登徒子,来这里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登徒子,剩下那一两个,必定是急色鬼!
兰姐的后台硬,各方势力来小百乐门都会给她三分薄面。
我能自在到今日,大半是兰姐护着。
多数客人无外乎拉拉手搂搂腰,再要得寸进尺,就狠狠地灌酒。待他醉得狠了,就让其他愿意伺候的姐妹接手。
期间也遇到一个强要的。是个初来乍到有权有势的官员,是谁现在也不方便说了,家里大小老婆七八个,还夜夜笙歌出来买醉。他要我陪他一晚,我已经明确拒绝了,他还要手下来跟踪我。
我告诉兰姐,兰姐也遣人去警告他,“小百乐门的花不要随便采”。
可是他仗着有点权势,偏要硬来。趁我一次出门,诱开了两个保镖,要把我绑去。
好巧不巧,被我捡到的那个男人遇见了。这大约就是世人说的缘分。
他三两下就把绑我的几个混子打趴下了。带着我扬长而去。
自古英雄救美的结局都是以身相许。
我们又租了那间他养过伤的小屋,浓情蜜意地厮混了一阵子。
至于那个官员,后来兰姐夫出面解决了。再见时还专门跟我告罪,说是误会一场,手下认错了人。
都说舞女低贱,可这些欺善怕恶的人,不是嘴脸更丑陋吗?
舞女只是命贱,有的人却是品行下流。
世人都来嘲讽我们,岂不可笑!
言归正传,你还是爱听卿卿我我的故事对吗?
不过后来,也没什么故事了。
我捡的那个男人,突然就离开了。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好像我的黄粱一梦,醒来,一切成空。也许他已经死在哪个角落里,成了一具没有人注意的尸体!世道这么乱,过去的就过去了!
好了我们来喝酒吧,来小百乐门,就是要开开心心,不要听这些伤春悲秋痴情怨女的故事!
……
这是什么?
不,你快收起来!
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对,警察三年前已经找我谈过话了。
我没有见过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这里的舞女!
好吧,你跟我来。
……
事实摆在眼前,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你应该是他的“同志”。
这里就是我们租住的小屋。
我和他好了以后,兰姐一直骂我是傻的,和我哥一样的傻。
他告诉我,他是你们的人,在这里收集和传递一些消息,所以很危险。
他原本也不想招惹我的。
都是命运叫我们纠缠不清。
他是从其他地方转移到这里的,途中遇到了埋伏,所以受伤被我捡到。他在这里没有身份,不利于隐蔽。
我便让他跟着我,做了小百乐门的保镖。对外说,是才从乡下来的表哥。
你知道呀,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在风月场里打情骂俏。可是他总要吃醋,每天下班陪我回家都黑着一张脸。哄好了,第二天去上班,又黑着一张脸。
他爱惨了我。
但是,他最爱的不是我。
他最爱的是他未完成的“事业”,他最在意的是他费尽心思也要传递出去的消息!
我劝他就这样过罢,留下和我一起,我们结婚,买一栋小房子,生几个孩子。
兰姐对我好的,我可以辞掉小百乐门的工作,去工厂纺纱,去乡下种地,我是苦孩子出身,我什么活都会干!
但是他拒绝了。
他有时天亮才回来接我下班,小百乐门的场子里空空荡荡。整夜的喧嚣散去,人会觉得更冷清更寂寞。
我怕有一天他会回不来。但我没想到那一天来得这么快。
午后他买了两条排骨,一条要红烧,一条预备明天给我母亲和哥哥送去。
他那天很高兴的样子。
但是我问,他又不说。
他只告诉我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我猜不到。对于他,或者对于你们来说,天大的好事是什么呢?
我知道他跟着我,和场子里的保镖、姐妹们都混熟了,能打听到许多消息。
我的姐妹们,有的跟了帮派的小头目,有的跟了政府的机要秘书,有的跟了外国人。杂七杂八的什么小道消息都能搜集到。他的“事业”是不是就是从这些消息中甄别对你们有用的,然后传递出去呢?
所以我说他爱我,但他最爱的不是我。因为在决定爱我之前,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盘算。
那天下午,他照例送我去小百乐门。
我们约好晚上散场去吃小馄饨。
但是我等了好久。好久。好久。
毫无预兆的,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过了一旬,城里发生了一件大案,有日本人被刺杀了。
警察厅到处抓人。我们也都被请去喝茶。
我的表哥保镖不见了,有人也问起来过,可是他已经离开十多天了,我早就跟人说他乡下的媳妇生孩子,来信叫他回去了。便没有人怀疑。毕竟看在兰姐的面子上,我们还是受优待的。
现在你说,这是他要你转交给我的东西,他为什么不自己来给我?
他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他是不是被派去执行别的任务?
他难道没有一句话?让我等他,或者不等?
……
这是他留在我这里,唯一的东西:一根银簪。我每天戴在头上。
我知道它是空心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打开过。
你给我的这根,和它一模一样。
说明他还活着,只是此生,我们的缘分尽了。
你拿去罢,一根也好,两根也罢。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好的,客人,再见!
我今天真是醉得厉害,说了这么多酒话。
等明天醒来,又是平常的一天吧。
听奴一曲:“绿云剪叶,低护黄金屑。占断花中声誉,香与韵、两清洁。胜绝,君听说。是他来处别。试看仙衣犹带,金庭露、玉阶月。”
我们俩,谁是那蟾宫的桂,对月空垂泪……
【番外】:
内心藏着秘密的男人就像蚌壳,水火不侵。
他是一个连爱都不宣于口的人。
解放后,他回来找她,但是她早以为他死了,已经嫁给了一个农人。他没有打扰她,默默离去。
后来他也娶妻成家,过了几十年,孩子们离开他去大城市生活,妻子也患病离世。
他偶然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老太太。她家贫,文 革时因为成份不好而离异,一生没有子女,领着低保,自己在街边卖小食过活。
一见面,他觉得她有些熟悉的优雅,她觉得他有些熟悉的内敛。处了半年,他们觉得可以凑活过日子,就去领了证。
婚后又过了十年,她身体不好,撑不住先去了。
有一天,他在她的旧物匣子里,见到一支银簪子……兜兜转转,他拿出了自己珍藏的那一支,正是一对儿。
原来他们后来都改了名字,共枕十年却无缘相认。
月空如水,将一盆皎白月光都泼在窗前,浸着桌案上两支银簪,交相辉映。晚风吹来几缕悠悠桂香,八月的夜里,有人在不知何处拉响了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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