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你可想好了?若是没了灵珠,你就与普通人无异,再也无法返回青丘了!”
“我想好了。”
“唉…”
1.
踏雪是青丘狐族嫡出的小公主,她天生仙骨,一身雪白的毛发格外引人注目,且出生没多久便能幻化出人形。因为是这一辈中最小的女孩子,长辈们总是对她格外宠爱,几乎是有求必应。因此,在将近一千年的仙生里,踏雪都过得无忧无虑。
慢慢地,踏雪觉得,神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着实没什么乐趣,她想做一个凡人。
她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气得脸红脖子粗,拿出祖传的九节鞭狠狠抽了她一顿;她又告诉了母亲,母亲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整日愁眉不展。
最后,姥姥主动来找她,问她是否真的想做个凡人。
她说,“是真的,姥姥。我想做个平凡的人类,去体会爱情的滋味,”
“可是踏雪,先天帝在位的时候便推行了新政,现在神仙也可以恋爱啊!”
“那不一样的。”踏雪笃定地说,“只有人才懂得什么是爱。”
姥姥拗不过她,只好点头同意,“踏雪啊,姥姥瞒着你爹娘,偷偷放你出去。不过,神仙要去凡间,须得舍了灵珠,也不许动用法术。如果你遇人不淑,很可能有性命之忧。你可明白了?”
踏雪高兴极了,她痛快地答应,“没问题!”
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姥姥施法取出了踏雪的灵珠,放任她往人间去了。
第二天,当大家发现踏雪不见了,急得团团转时,姥姥主动站出来主持大局。她意味深长地说,“身为青丘狐族,我们都有自己要经历的劫难,你得到的越多,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踏雪天生仙骨,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别人修炼千年的修为…可这修为,又岂可凭白让你独享?天道轮回,踏雪有她自己要走的路,谁都阻挡不了。走对了,飞升上神,从此不染尘埃;若是走不对,粉身碎骨,旁人也无从插手。”
神仙也有命数。
2.
踏雪来到人间的第一天,就遇上了阮晔。彼时阮晔身无分文,被客栈老板驱逐了出来。那老板辱骂他,“去去去,没钱还想住店,说自己是读书人,羞不羞?”
阮晔家穷,可志气却不小,他自诩有经国之才,看不上生养他的穷乡僻壤,独自一人进京,想要谒见大人。
他以为,凭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满腹才华,定能打动朝廷命官,破格录取他。
可是没想到,进京的第一天就被鄙视了。他心里百般看不上那老板,暗自腹诽他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可表面却一副弱不禁风的儒生模样,在外人看来,仿佛受了天大的欺辱。
踏雪就是被他这副人畜无害的可怜模样给欺骗了,由此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她小时候看过不少人间的话本子,凭借着这点片面的经验,她先入为主地认定书生一定是善良的,即便他想吃霸王餐。
他没钱,可是她有啊,她来替他付。
这样一想,踏雪便极其仗义地支援那书生,她看着他那张白净的脸,颇为心疼地说,“你别怕,我来帮助你。”
她朝那老板扔了一锭金子,“够了吧?给他安排一间上房!”
老板惯会看人下菜,他手握重金,心道这穷书生好福气,竟有这等如花似玉的美人肯为他一掷千金,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是,是…小人这就去安排!”
而那书生呢,当下也怔愣了片刻。他想,一定是我的魅力太大了,让过路的美人都为我动心了。
他本就是极善推敲人心的,为了笼络踏雪,他主动同她说起自己的难处,“实不相瞒,在下背井离乡来京城谋生路,一个人委实艰难…”他揣摩着踏雪的反应,“若是…姑娘肯帮在下一把,他日我飞黄腾达,一定报答姑娘。”
踏雪从未与人相处过,不知道一个年轻女孩,是不能在马路上随便同陌生人说话的。因此,她当下见书生露出委屈的表情,便即刻妥协了,“好吧,那就让我来陪你吧!”
“多谢姑娘!”书生喜不自胜,却还不忘故作矜持地作揖,“在下阮晔,愿与姑娘交个朋友,不知姑娘高姓大名?”
“好说,好说”踏雪觉得很有意思,“我叫踏雪,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阮晔是踏雪在人间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在很长时间里,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因此,踏雪将她这些年积攒出来的所有热情,全部给予了阮晔。
先是,阮晔十分缺钱,他同踏雪诉说了这个难处:“我家境贫寒,无父无母,若要在京城立足,免不了需要姑娘接济一番。待我手头宽裕了,一定百倍奉还。”
踏雪既已认定了他这个朋友,又岂有不帮之理,她一口气掏出来十锭金子,“这些够吗?不够我再想办法。”
阮晔被眼前成堆的金子闪得睁不开眼,藏在桌子下面的手早就蠢蠢欲动了,嘴里却还不忘支吱吱唔唔道,“眼前是够了,可若要长远打算,恐怕还得姑娘再费些心思了…”
踏雪见他为难,上前抚摸他的后背,“别怕,我会想到办法的。”
可是,她眼下已经没有点石成金的能力,又从哪里变出更多的金子呢?
阮晔好心为她指点,“听说京城里有一所最豪华的酒楼,名叫怡红院。怡红院来往的都是达官贵人,最喜欢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子。不如,你到哪里试试?”
踏雪听了,十分感激,她拍拍阮晔的肩膀,“多谢你替我想到这么好的主意,那我这就去了。”
3.
踏雪找到怡红院的时候,正是天色将晚,华灯初上之际,怡红院里烛光点点,充斥着丝竹管弦之音,宾客们推杯换盏,怀抱佳人,乐不思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