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 | 故事

作者: 文椿 | 来源:发表于2022-06-06 18:46 被阅读0次
    【文章系原创首发,又名《傻子》,修改版后发布于公众号“下水道分岔的厕所”,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永冬泩双月征文第二期【识】

    “人总是会爱上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吗?”

    “总是这样。”

                  ——帕特里夏·海史密斯

    网图侵删,感谢作者
    我希望接下来这个故事是荒唐可笑的,我希望这只是故的事。

    PART1

    我爷死后的第一天。

    她蹲在路边挑选着满袋子的大白菜,黄色的灯为她的眼睛拉上一层灰色的皮,她好像有点难受,把手往上伸了伸,袖子就掉下来了,滑到她的肩部,露出瘦骨如柴的手臂。臂是浅褐色的,与一些褐色的泥融为一体。她看了一眼,没有在意,使劲儿地用手指插进眼角去揉,擦着擦着眼里就掉出一些小小的混浊的水来,在脸上跑出一道沟。这几日她总是哭,就蹲在那街上,手里握着一大株白菜。幸好夜幕降临总能轻舔她的脸把她的眼泪一点点地吞噬。

    我走过去叫她回家吃饭。她抬起头看我,点了点头又埋下脑袋去挑白菜了。她就这样日日夜夜地挑,不停歇。她把刚买来的白菜放到一条长椅上,走过的人都用看傻子的眼神一样看她,看一个女人披散着头发一言不发。她似乎毫不在意。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不停地做着同一件事,我不明白。我也不想去问她,我怕她那满嘴的口臭味会把我熏晕,更怕那些人用那种眼神嚼我的舌根。我唯一知道的有关于白菜的事,就是我爷以前开的那家馆子,招牌菜是猪肉炖白菜。单调朴素但却很好吃。

    她是我爷的第二个老婆,他们说她是我奶,扯着我耳朵让我喊她,可我不认她,因为我认为她很肮脏且特别笨,她也不表示些什么,只是咧开嘴傻傻地笑。我爷的第一个老婆生不了孩子,十多岁的时候就跟着我爷了,到了三十多岁的时候得了一种病给病死了,我爷那时候家里穷,办不了葬礼,家里人就把尸体搁在后山上用草皮浅浅地埋了。我爸是我奶二十多岁的时候捡回来的孩子,我爸他脸蛋上有块深色的胎记,丑得很,可是我奶不嫌弃他,把他给抱家里来了。我没见过我奶,可是我极喜欢她,因为我认为是先有她,后来才有了我。我奶死后过了几个月我爷娶了她。听说是她把我爸拉扯大的。

    外面的狗在叫,我知道她要回来了。我爸招呼着我去给她盛饭。我不应,赖着不走。我爸恼了,拍着桌子怒吼:“你这兔崽子,百善孝为先懂不懂?”我想她一定正艰难地爬起,然后也不顾屁股上的灰尘,她就回家来了。门被推开,她摇摇晃晃地挪了进来,两条长长的胸部被衣服罩住垂在身前随着她的步伐一颤一颤的。她没有穿内衣,她说人老了,穿了还是没穿没啥子区别。我说,也不能因为年纪忘了羞耻之心啊。她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揉成一团,拿着筷子挥舞着手臂,嘴角的绒毛粘着饭粒艰难地颤抖。她大笑,说我太过于保守,还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说,我呸,你小子真的知道什么是羞耻心?

    今晚吃的是红烧排骨加炖白菜,这几年家里的条件有了好转,基本上每天都能吃上肉。她看起来很高兴,但她的眼神却略过红烧肉,往自个儿碗里夹了许多白菜,然后开始大吃起来。我爸看着她,皱着眉头说:“妈,您慢点吃,不急,吃了还有。”

    她对白菜这种食物有别样的感情。

    我看过她以前的照片,其实她年轻的时候还挺好看的,看起来也不像现在这般无赖。白白净净的脸还有立体的五官,身材也比现在好得太多。听说之前有个星探找过她,她犹豫了半天,最后说家里穷怕吃亏,把人家拒绝了。她是个给别人接生的医生,年轻的时候去过北京读书。我之前问过她有关于人类进化史还是世界通史或者关于维特根斯坦的最后遗言,知道她读的书确实挺多的。

    这么优秀的女人为什么还要嫁给我爷,村里有很多个说法。

    其中传得最开的有一个。是前天我遇到几个赤脚大汉在聊天偷听到的。

    有一个说,那年村里的张爷带回来了个大美女,看起来挺清纯,隔壁家的叔子拉着张爷问了才知道是个高中学生。见她穿着一身高中校服,裙子很短,露出了性感又白净的大腿,村里的男人看得眼直了,那姑娘害怕得要命,一双大眼睛泪汪汪,那丰满的身子直抖。这张爷举起手装模作样地擦着眼泪,他说,这姑娘是俺的外甥女儿,她爸妈给死了,留下她一人,俺家里穷,给不了她好日子,俺觉得对不起她,今儿把她带过来了,大伙儿们行行好出钱买她吧,带回家做闺女或是老婆也行,至少是个有家的娃娃。大伙都哈哈哈哈地笑了。然后接着就提到了我爷。其中一个大汉喝了一口酒打了一个嗝儿说,李家的爷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也是那种见了美女会流口水磨牙的人,咱村里都喊他“死流氓”。坐他旁边的大胡子笑了,说,那个李爷?这东西咱都有,就他控制不了。大伙听了,又笑。

    那个大汉顿了一顿,把上身的白背心给脱了下来,甩在肩上,跳到一旁的石头上说,别笑了,那姑娘是个傻子,被卖来的。

    我憋着难受,哭着跑回家,见她蹲在家门口,我问她:“你讲讲我奶奶的事儿。”她说:“你奶奶,是你爷花了高价给买回来的。你奶奶不是死了,是跑了,那年她生下你爸,就跑了。”

    “那你呢?”

    “我也是。”

    “他们说你是个傻子,因为你爱上了你不该爱上的丈夫?”

    “呃,我不知道。”

    吃过饭她坐在餐桌前打瞌睡,我就在她对面写作业。她打瞌睡的时候,脑袋上下缓缓地摆动,手指头会在桌上哒哒哒地敲,然后会在突然间惊醒,睁着混浊的双眼看了我一眼,朝我痴笑了一下,便又沉沉地睡去,发出快要断气似的呼噜声。我压抑了好久,总觉得似乎把一些丑到极致的东西抖落满地。

    第二天我起床后站在镜子前。有个邋里邋遢的男人红肿着眼,嘴唇干裂,周围都是青涩的胡渣。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本来只有15岁的。

    PART2

    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在教moral dilemma(道德两难)这个短语时问我们,如果高考时你遇到一个老人摔倒但身边没有别人,你会帮助她吗?我记得当时所有人都说会。那么的胸有成竹。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老师很生气,他叫我站起来,单独问我:“你会吗?”“不知道。”我说。

    我肆无忌惮地与他那灯泡一样的眼睛对视。因为我真的不知道。

    隔年6月7号高考,我看到了一个男人被车撞出了血,而汽车司机跑了。于是我停下自行车开始在那里呼救,现在是早上7:50,似乎所有驶过的汽车里都有一个高考的学子,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未知的未来。moral dilemma这个词在脑海里反反复复地出现,然后我又拼命地把它压制。我甚至可以放弃我的未来去换回一个陌生男人的未来,就算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未来,他可能只是在边缘挣扎。我想跑,我想起来英语老师说的话,他说的每一句我都记得。那个道德两难的短语我在昨晚也复习了并牢牢地记住。我把男人扶到路边的树下试图为他止血。现在是早上8:20分,男人开始不住地抽搐,依旧有很多车子经过我们,我甚至可以看到学校的大门在关闭广播在提醒考生进考场。我从来没有像那天一样绝望,在我的意识里,我以为高考可以改变现在这样愚昧无知的样子,我以为我可以看到人性美好的一面。可是,我不能。8:25分,我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否是对的,我从男人的兜里摸出一支手机,可是男人设置了密码。于是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塌,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不知道为谁。8:35分,学生已进考场。于是我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

    错在不该去救他,错在不该去思考,我就应该冷漠一点,就像溪流汇入大海一般的车流,带不走也留不下一丝热流。

    我跪在路边呐喊,我说我错过了高考还没有人愿意来帮我吗?只是打一个120啊。我的膝盖磨破了皮,嗓子哑了。终于有人停下了。他们看着我,然后像海浪般淹没我,再退潮,留下我,最后淹没那个男人。我看到了她,在9:00的时候,开考。

    她把我领回家,途中她带我路过了学校,门口有保安,他们似雪的脸,我的心瞬间凉了一半。“你故意的?”我哑着声音问她。“是。”她说。“妈的。”我骂了一声,对着她的屁股踢了一脚。她没有说什么,在好不容易站稳之后。

    所有的亲戚都聚在一起,有几个在和我爸打麻将。他们看到我,很惊讶。“妈,怎么了?”我爸问她。“没赶上。”她平静地说。

    他们冷哼一声。

    “我呸,我说就你个混蛋模样还高考?让你回来这是命,说明你tm就没这条狗命!”我姑姑龇牙咧嘴,口水混着粗话在令人窒息的空气里爆炸。

    我抿着嘴唇不说话。我承认我确实不适合读书,姑姑说的确实没有错。

    令我不解的是,当所有人都围在我周围或骂或是安慰,只有她没有说什么。

    我在他们的包围里脱身,来到她的旁边。她在切白菜,锅里乳白色的排骨汤在翻滚,粘稠的空气困难地移动。

    “你爷做的炖白菜我一直都在研究它的做法,”她突然装作满肚子墨水欲喷而出的样子说,“我一直以为我很蠢,有人说猪都比我聪明,可是现在你们不都是说猪训练后也会画画嘛?这不挺好的,”她垂着眸子很安详,“我们就是这样……”

    “我和你不是同类人!”我咬着牙。

    “我知道,”她痴痴地笑,“不,你是。”

    我又愣了。

    她说了好多话。我突然间想起,她曾经也是一个读书人啊,也会这样那样的道理,思维与我们也没有什么不同。我对她的了解,只不过处在她的某些表面的行为,我好好听她讲话,除了这一次还有哪一次?

    她没问我要不要就把锅里最后一口炖白菜吃掉,再次摇了摇头。我舔了舔嘴唇,因为真的很香,我有点恼火。可是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蹲在路灯下挑白菜,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小女孩回去卖火柴,这只是对于一些事情的执念。

    张爱玲有人生三大恨。我知道,我爷他也有。

    第一恨,老婆都不是真爱。

    第二恨,第一个老婆没了。

    第三恨,第二个老婆不会炖白菜。

    错过高考后,我开始在社会上混着过日子。我不愿再去经历一次像年少时那样的事情以来证明我对命运的无知,也不想再思考关于为什么某些事大家总是提倡去做,在关键时刻能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我早上在工地上干活,晚上去酒吧过夜。躺进沙发里,左右手各抱一个性感女人。只是我这般下流无耻的人却爱极了写东西。比如在酒吧的灯红酒绿之下写高山流水或绝世之恋。但我始终不愿意触及类似于公交车让座这一类事情。

    有一天我在某个平台上写道:

    总是随着时间去改变自己的想法,对某个人的认知因为某一件事而不是顾全大局去不停地改变,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自己不再是自己,而是成为了别人的自己。有时候会在一瞬间突然很想咒骂某一个人,咒他去死,可是隔天再遇见他会变得安静,不忍心。也不知是为了自己还是他。这是善良还是愚蠢?我会在朋友圈上发“掩耳盗铃这种事并不是人人都擅长”,然后在评论区用日语说“疑わないで、あなたのことを言っています”(别怀疑,说的就是你)。然后肆无忌惮地在不知不觉致之中,成为自己最厌恶的那一类人。所以,这到底是为什么?冷哼一声,醉了醉了,不再清醒。

    十五个小时过后评论区还有点赞数一如既往的平静,波澜不惊就像石子沉入海底。我不懂为什么有一些人仅仅只是发一个句号就能获得大量点赞和评论。

    这世间让我不解的东西真的太多太多。

    我无趣地放下手机,去到对面的一家卖沙冰的小店。我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蹲下,抬头跟摊前的女人说:“姨,来根冰来吃!”那女人转过头时我才发现这是个五六十岁的老阿姨。她温柔地笑,我的心一颤。她递给我一支橘色的冰棍似的东西,“吃吧,开心一点孩子。”她说。水果各种各样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撕裂在湿润的空气中。

    过了一会,那老阿姨伸手递给我一个小碟子,说是让我盛着冰流下来了冰水。我吃的是橘子味的,确实清爽,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言情小说总喜欢写“橘子味的夏天”。莫名其妙,我自嘲似地笑,把头埋在大腿之间,看到倒映进积水之上的我的笑脸扭曲无奈。那老阿姨问我:“小伙子笑啥呢?”我抽了抽嘴角,自觉得怪异地说:“好脏。”

    脏。所以到底脏在哪?是碟子边缘那块污物,还是那张比积水还要丑恶肮脏的嘴脸?很遗憾我至今还不明白。

    我吃完冰,捂着肚子里冰冷的肠道站起身,与老阿姨告别。我试图拥抱她,她笑了笑,眼角里溢出无尽的温柔。“好。”她说。

    那个好字,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温柔的话。

    然后回到家我拿起手机打开某一个软件,我输入了一句话:

    我的一生很无聊,没有人会温暖我,除了这两个女人:一个是她,另一个是路对面那个会笑的卖橘子味冰棍儿的老阿姨。

    PART3

    我爷前几天的夜里死了,双脚冰凉。我爸打电话过来说:“江子,你爷他走了,你回来下。”我与我爷并不亲,听到这个消息我也不在意,我对着电话“呸”了一口,拿着粘着口水的手机就开摩托去了几公里外的破酒吧里,点了一杯血腥玛丽,我的忠爱。端起来我摇了摇酒杯,看它颤悠着鲜血的光泽。我小抿了一口,突然间想起,我这喝酒的习惯似乎就是与我这刚刚逝去的爷学的。耳边的歌缓缓地唱。我问旁边的那个女人这是什么歌?她冷哼了一声,说,这还不知道?是《漠河舞厅》啊。

    回到家,我爷好大的一个人变成了一张灰白的照片。她把照片抱在怀里,双眼像死了一般呆滞。四周寂静且灰暗,一片死寂。除了她再没有了别人。

    从那天开始她就像疯了似的,她不厌烦地蹲在地上,买白菜,挑白菜,切白菜,炖白菜,吃白菜。她拒绝吃一切食物除了白菜。她有时候嘴里总叨念着我爷的名字,在某个夜色很深的时候,四周寂静,天上只有一颗星星。“老头子,你说我要是去阴间陪你,我炖的白菜你会吃吗?”她有一天突然问,呆滞的眼神很熟悉,也令我害怕和不解。

    果然,今天夜里十二点多她就走了,距离我爷死的那天有一百四十四个小时,走的时候她正好八十五岁多二十八天,我没有离开她,始终没有。我抓紧她的手,附在她的耳边,我说:“一路走好,爷一定在那边等你。”我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听见,可是我现在已经不在意了。比起我所受的冷漠,与她的一生比起来,还差得极远。她随着黑夜悄无声息地走了,带走了一切的恍惚。我犹豫着拿起笔,写下了所有关于她的一切的故事。在我眼里,她似乎是轰轰烈烈的,可是显然这并不是她的一生。

    这几天接二连三的亲人的去世,对我爸的打击很大,他看到她比原本苍白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仰天大声念了一句极其含糊的话便倒地不起。周围的亲戚中传来一声哀嚎,然后开始叽叽喳喳,急得像被烧着了屁股的老鼠。他们窜来窜去,把我爸抬进屋里头又匆匆忙忙地跑出来端了一大盆热水进去。我站在那里没有动弹,似乎死了。我的姑姑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听到她低声骂了我一句白眼狼。我笑了一声,感觉我的心像是冷了一般,从此除了她再也没有人能暖我的心。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对自己有那么重要,以及自己是有多么爱她。我想不仅仅是现在,将来我也会。人总是这样,不懂珍惜,自大,无聊。

    我出了门,看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再没有熟悉的东西。我很遗憾,因为那个清洁工说,卖冰沙的老阿姨死了,在昨天早上。

    所以真的没有人会暖我的心了。

    我闭上眼也想倒地不起。我心爱的姑娘站在窗外看我,她颤动着眉毛,将眼前的碎发撩到耳后,美得妖艳却清澈见底。我诧异于我并不是很好的人,我不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一个能顶天立地的男人。总是说是别人改变了我,可到了最后还是自己把自己从雾霾里拉出又把自己灌醉推进屎坑里,直到某一天自己把自己再次拉起,吸取教训,保持清醒,才发现爱的人不再是她,恨的人也不一样,就连自己也不再是自己。一切都是陌生且虚伪无聊的,总而言之只有在失去才会被给予最大的关心。

    她真的死了,彻底死了。不必在舞厅起舞,不必附在他的耳边低吟我爱你,不必恳求他在空闲时来看自己。这只是某个人还始终深爱着另一个人罢了,她愿意随他去。她是爱我爷的,掏心掏肺地爱。她自然也是爱我的,只是有些时候观点不同罢了。只是,可惜,到了他死和她死的那天,也没有人会去真正地在意。

    都死了。

    网图侵删

    ENDING

    既然来了,就说点什么吧——

    人物原型是我曾曾曾爷爷,我曾曾曾奶奶和我的曾爷爷。半真半假。几个月前我从我九十多岁的奶奶那里听来的。其中加了一点点别的元素,比如把时间推到现在之类的或者结合自己的经历。算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吧哈哈…

    至于题目,于我来讲,故事便是逝去的事情。或许与故事没有联系,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关系,总感觉这是我们身为一个人的必经之路。

    识的话,我觉得,是对于有点模糊的爱(我不懂),也是透露出的或者认识那一点点关于人性的东西(我似乎也不懂)。是对它们的思考或是理解。

    写这个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我想表达的东西想询问的东西太多了,可是我似乎无法用我毫无深意的语言来彻彻底底地表达我的意思。

    文|哲

    2022.6.6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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