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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隔膜||我读《文学体验三十讲》(29)

语言的隔膜||我读《文学体验三十讲》(29)

作者: 魏治祥 | 来源:发表于2022-11-24 07:05 被阅读0次
    图:网络

    郑重声明:本文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这一讲说的是阅读的三大障碍,题为《我们读不懂的诗》。

    有的诗好懂,例如“床前明月光”,“锄禾日当午”;也有不好懂的,如“昔忧迷帝力,今分送王姬”。前两句的作者分别是李白和李绅,后面那位是李商隐。都是唐诗,作者都姓李,前两句好懂,后面的不看注释不百度,你读懂了我就不姓李——不对,是他们不姓李。

    有一首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事情是故事。都喜欢听故事,但是如过去的事年代太久远,就不容易听懂。女儿上幼儿园时,我曾经给她讲过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事情,时隔二十来年,不算久远,却招来了她的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吃不饱?为什么没有粮食?什么是肉票?肉呢?何不食肉糜,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不在一个频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直接把天聊死,你还没有理由揍她。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仰天一声长叹,说:快睡!

    再说李白的“床”。睡觉觉的地方,很好懂对吧。错。据专家考证,至少有三种床。一,通假字,通“窗”,“窗前明月光”。且容我瞎猜:李白酒瘾来了,辗转反侧睡不着,数羊没用,干脆爬起来,站在窗口张望,且想起了家乡的美酒。二,古代的井栏叫床。夏天太热,也是睡不着,李白在水井旁边乘凉,想家了,望月亮。三,胡床。少数民族的小马扎。李白横竖是睡不着,坐在小马扎上望一眼明月,思一下故乡。好在从唐朝到现在,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哟,故乡的意思仍然是故乡。诗的意思读懂了,管他是什么床。

    李绅的“锄禾”,大城市的孩子已经搞不懂了,他们甚至不知道盘中的“粒粒”是从哪儿来的。有一回我索性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带外孙女走进一块稻田,把成熟的稻谷搓开,说:这个是大米。又问她热不热,她满头大汗地说热死了。我说:这就叫粒粒皆辛苦。回到空调车上,小家伙开心地向妈妈摊开手,经验丰富地说:妈妈,这是大米,粒粒皆辛苦里面的大米。

    李商隐的两句诗引自《寿安公主出降》。“出降”乃下嫁,寿安公主下嫁给了军阀王元逵。

    “妫水闻贞媛,常山索锐师。昔忧迷帝力,今分送王姬。”......

    这一首是五律。首联是叙述,言王元逵听说公主貌美,派出精锐之师前往迎娶。娶公主竟然大兵压境,这是在向皇帝老儿亮肌肉,一脸的蛮横。而皇帝呢,是因为王元逵对朝廷的态度比从前显得要恭顺些,赶紧把绛王的女儿嫁给了他。首联之后,便全是议论了。从前担心他不知道畏惧皇室,如今表现得好点了,那就理所当然要把公主嫁给他。“分”读四声,分内,应当,理所当然,李商隐忍无可忍,这是在讽刺皇上了。而一个“送”字,分明有讨好之意。皇上讨好臣子,朝纲不振,太阿倒持,小李同学不禁义愤填膺。

    难懂吧?有隔膜吧?不难才怪。实话实说,我就是看了注释才整明白的。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语境,生长在不同时代的人,必然产生语言的隔膜。

    隔膜,便是一个人通向另一个人,一个时代通向另一个时代的障碍。

    生长在同一人时代的人,因为经历,学历,性格,爱好,遗传基因,身体状况,婚姻家庭等诸多差异,同样会产生隔膜,同样会让你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这辈子能遇到一两个真正读(听)得懂你的人,你就阿弥陀佛吧。

    以上感悟不是苗炜的,是我自己的。

    苗炜说的不是国货,是洋人的诗。读不懂,是因为隔了一层更加麻烦的语言背景。洋人的诗,同样一首,不同的人翻译过来,很可能翻成好几首。

    谁在钟底缘阶而下,谁就拥有宁静的一生,因为一旦外表被极度隔绝,适应性便在人之中彰显。

    若有人此时从钟楼走下,那些楼梯,这便是寂静的生活。因为,若人的形象这般离群索居,人的可塑性则显而易见。

    以上两段文字,你能看出来是同一首诗吗?

    接下来苗炜举了很多例子,但我以为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老翻译家、去年六月逝世的百岁老人许渊冲。许老主张“意美、音美、形美”三美,汉译英也好,英译汉也罢,他讲究的是突出原作的神韵。因此,他翻译的名著与原作便有了太大的“出入”,有时翻译出来的句子看不出原话,就是一点点“韵”,老先生因此成为翻译界最另类的“狂人”。

    综上所述,还只是狭义的语言,真正的隔膜在于对作者的理解,这才是苗炜所说的最大的障碍。

    真正的诗人、作家、艺术家不是普通人,不可以用对待普通人的标准去规范和理解他们。海子为什么要卧轨,顾城为什么要杀妻并自杀,海明威为啥要饮弹自尽,余秀华怎么敢公开宣布要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一个男人?

    为什么王徽之半夜三更跑去看朋友,好容易到了朋友家门口却不敲门、不见面,扭头就走,还说什么兴尽而归?

    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喝醉了酒便独自驾车出游,也不管前路通向何方,前面没路了,便痛哭着倒回去?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你说,这些家伙难道不是神经病,难道不是吃饱了撑的!

    老外更邪门,你看布莱希特写的这首诗:

    奥尔格认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是厕所里的抽水马桶

    这是一个使你满脸涨红的地方

    星星在上面,粪便在下

    一个避难所,你有权

    在新婚之夜独自坐下来想想

    一个谦虚的地方,你可以承认

    你是一个男人,应尽你那点儿责任

    一个智慧的地方,你的肠上下求索

    自己使劲,解出一次畅快

    在那里你永远悄悄做好事

    为你的健康施加圆通的压力

    这时你才明白你有什么人生成果

    上厕所,然后继续吃

    这首诗,估计你读不懂。我也不懂。要读懂这首诗,首先得读懂诗人,要知道他的创作背景,他当时的心态,他为什么要逃离新婚之夜,为什么会悲观到认为人生成果就是“上厕所,然后继续吃”?

    你很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无疑是西方的“屎尿体”,如果放在国内,肯定是全民共讨之。

    说到这儿我忽然想:那位女诗人写孩子尿尿拉屎,会不会初为人母,看到天真无邪的孩子,有一种返朴归真的欣喜,进而把孩子的“两小无猜”写进了诗歌?

    我小时候在野外尿尿,就跟一帮同伴比试过远近高低。

    我现在知羞耻、明礼仪了,不会随地大小便了,不会把竹竿当马儿了,但我会用欣赏的目光看着那些没羞没臊的孩子,并从中读到久违的诗意。

    那是一种单纯到清澈的诗意。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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