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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一点,李莎从酒店出来,上了辆出租车到东华村路口,再搭乘摩托穿过曲折嘈杂的巷子到楼下。她站在阴影里朝顶楼望去,四层半的旧楼并不算高,但她觉得自己爬不上去了。身体沉重,痛,一步都不想动。但她还是拉开铁门走了进去,阳光随即被关在身后。那种感觉又来了,阴沉湿冷席卷全身,宛如置身于老家土砖黑瓦的房子里,它畏缩在高大的龙眼树旁,枝叶遮天蔽日,苔藓从树根一直蔓延到墙脚。世界上总有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她想,但一直往上爬,总会离阳光更近一些。李莎仰起头看着又陡又窄的楼梯,犹豫了几秒,怎么也迈不出第一步。
到顶楼上去就能见到鼠,他这会儿该起床了吧?想到鼠李莎心底总算冒出了一点勇气,她抬起右手半握着拳,伸出食指点在扶手上(以免把整个右手弄脏),身体稍往前倾,先是往后抬起左脚,用手勾下高跟鞋拿在手里,接下来是右脚。左脚犹疑着,愣是定在了五厘米的空气中。有那么几秒钟全身重量压在食指和右边细高的鞋跟上,食指被弯成弧形,右脚哆嗦了一下,于是右手本能地整个按了下去,同时左脚跌落到台阶上。冰冷腌臜的触觉自手心脚底瞬间传遍全身,惊得每个神经末梢都颤抖不已。
李莎闭上眼睛,轻而慢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了出来。很好。她利索地脱下右边的鞋子一块拎在手里,双脚踏上楼梯。虽然穿着丝袜,其实与光脚无异,脚底传来细小颗粒的摩挲感,那些来自外面坑洼巷子里的尘土,也许夹杂着脏水、唾液、油污、病菌……这算不上什么,她想,真的不算什么。
她站了一会开始往上走,一步一步,但每挪上一级台阶带来的不适感,甚至可以说是痛楚,都在提醒着她——放弃吧,你这泥潭里来的满身脏污的丫头,看看你现在这副狗模样,连从前那个蜷在被窝里哭泣的小女孩都不如。李莎心一颤,走到半层楼梯的拐角处泄了气。
从前那个女孩提着水桶进了澡房,像往常那样关上漏风的门,从门缝里能看到院子里的杨桃树,杨桃还是生涩瘦小的绿,小粒的花半开半落。那天澡房的光线也像这样半明半暗,是一间紧挨着厨房的简陋小屋,三面大约两米半高的单层砖墙,准确来说朝院子的只有半面墙,另一半是门。屋顶在墙头与厨房之间形成一个斜坡,几根粗细不一的木头搭成长方形框架,钉上竹片,最底下那层铺了带防水塑料膜的化肥袋,往上盖了厚厚的稻草,再压上几块大石板。斜坡的两端是狭长的镂空直角三角形,有时候李莎背向门洗澡,可以从空隙里往外看到邻居家的屋顶,以及屋顶上的小块蓝天和白云,偶尔还能瞥见低低掠过的燕子。澡房与邻居家的围墙之间是排水沟,其实算不上水沟,只是一条堆满陈年烂泥的半米宽的小巷,尽头长满了半人高的小灌木和杂草,没有人会去那里。
李莎脱下衣服搭在晾毛巾的竹竿上,然后蹲下来用手往身上浇水,再打上香皂。打湿的香皂滑溜溜的,她一面紧紧捏住,一面回想着从借来的书上新抄录的词: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背不出来,李莎沮丧地站起来把香皂放回墙上的盒子里,突然感到背脊一阵发凉。她本能地转过身去,就在那个三角形底端的空隙里,她看到了一双直勾勾的眼睛。李莎尖叫了一声,眼睛躲闪不见了,墙外扑通一下,凌乱的脚步往厨房后面的草丛方向跑掉了。李莎端起水桶哗啦一下子把水全倒在身上,飞快穿好衣服跑到房里拉起被子盖在头上。她抱着膝盖在发抖,心脏跳得那样厉害,她在黑暗狭小的空间里清晰地听到“扑通、扑通”的声音。
这也不算什么,都过去了,李莎想道,我已经不再害怕了。她继续往上走,上到二楼光线亮了些。李莎第一次仔细打量这千疮百孔的楼道,墙上贴着形色各异的小广告,旧的发黄脱落,新的再覆盖其上。长腿幽灵蛛在墙角织着凌乱的网,她认得它。在她要转身的瞬间,一只瘦蚊子撞到了网里,使劲蹬着细长的腿拼命挣扎。她的心咯噔了一下,没用的,会死的。李莎转身往上走,她太清楚不过,蜘蛛很快就能将它捕获,用丝缠绕它,注入消化液,溶解它,再吃掉它。她似乎闻到了腐烂的味道,从墙上渗出来,但又好像来自她身上,她低头去嗅她的手臂,果然每个毛孔都在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李莎一阵晕眩。明明回来之前淋浴了半个小时,用掉了半瓶香薰沐浴露。原来是洗不掉的,那种气味。
唯有到顶楼上去。想到这里李莎又振作起来,双脚已经适应了那种脏乎的粘腻,没问题,只需要回到家冲洗干净换身衣服就好。她能见到鼠,如果他不在天台,可以敲他的门,或许还能跟他一起吃点东西,她实在是太饿了。鼠已经跟她坦白他是个逃犯,而且他睡了她,她不再怕他。不,她从来没有觉得他是个可怕的人,顶多是个沉默的、神秘的男人。她坐他的摩托车,他不笑,也不主动说话,但看起来一点也不凶。他的脸显得过分白皙,身体是一般年轻人的削瘦,他的皮肤抚摸起来有种温柔的触感。那天晚上他们在天台喝了很多啤酒,说了很多话,后来他们睡了。伏在她身上的时候,他问她感觉怎样,他说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李莎就哭了。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的感觉好不好,从来没有人在意她痛不痛。那一刻,李莎觉得自己被净化了,她浑身洁净,她不再是一个婊子。
到了三楼视线变得清晰起来,再往上一层半就是顶楼了,她离他越来越近。不知哪里隐约传来小鸟细微的唧唧声,李莎驻足细听,后退几步循声往左边走廊而去,见尽头处一只鸟笼挂在防盗网上,绿色的小鹦鹉站在秋千上荡着。走廊上没有人,李莎便上前去逗它,小鹦鹉叫着上下跳起来。喔,可爱的鸟儿,她忍不住笑了。李莎小时候也养过鸟儿,是只小小的麻雀,飞得不高的麻雀,外婆在桑葚地里捡到的。她在麻雀腿上绑了麻绳,系在院子的篱笆上。李莎每天一早到竹林里找虫子喂它,绿色的小虫子,藏在被细丝粘起来的细长竹叶卷里,一找一个准。她还削竹篾编了鸟笼,横竖歪歪扭扭的,每个格子都不一样大。麻雀每天都在长大,扑棱得越来越高了。可是麻雀死了,一动不动地躺在笼子里,像一小团揉皱的抹布。小老鼠夜里把它咬死了。
李莎再也没养过小宠物,太脆弱了,人和动物,都太容易死掉。她改种花草,仙人掌、太阳花、蝴蝶花,全是随意栽到土里便能野蛮生长的小东西。她喜欢它们,觉得它们是很好也很美的花。直到有一天村长的儿子考上重点中学大摆筵席,李莎跟着外婆到他们家院子里去吃酒,全村每户人家都来了几个,热闹得跟吃百家饭一样。村长的小女儿上六年级,比李莎大一岁,叫金香玉。名如其人,是个千金小姐,平日里是不睬她们这些野丫头的。兴许那天她被冷落了,大家都只顾着祝贺哥哥,被冷落的滋味可不好受,李莎再明白不过。金香玉主动邀了几个女孩子上他们家楼顶去看花,李莎也被带上了。
李莎第一次进村长屋里去,多漂亮的房子啊,跟图书插画里的城堡似的,雪白的墙,亮晶晶的水晶灯,门帘也是形状各异的水晶串珠,长长地垂挂着,李莎忍不住碰了一下,珠帘发出叮叮当当的动听的声音。
“哎你别乱摸乱碰!”香玉不大高兴地喝了一声,吓得李莎赶紧低头跟了上去。第一次走楼梯,生怕它会塌下去,她尽量使自己的脚步轻点,但还是兴奋得双腿发抖。两层的楼房可真高,站在楼顶上整个村子、甚至整片田野的风光尽收眼底,还能望到很远很远的校园里的五星红旗,好像离云朵也近得不得了。香玉得意地请她们欣赏她的花,那些李莎从来没见过的花,重重叠叠,螺旋式地一层裹着一层,根本数不清有几层,一朵比一朵更加娇艳欲滴。
“这是玫瑰,这也是玫瑰。”噢,是小王子的红玫瑰。
“红色的叫卡罗拉,粉色的是粉佳人,黄色的是金香玉,跟我的名字一样,你们见都没见过吧?”她好不骄傲。
“没见过,太漂亮啦!”众人纷纷附和。
“你们闻一下,好香的”。
李莎凑上去轻轻闻,浓郁的花香扑鼻,是清雅迷荡的甜香,她闭上眼睛仔细把那种香味记在心里,就像背诗词那样。李莎很想要一株玫瑰,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花简直丑陋不堪,一点都不美也不香。李莎在心里想了好多遍该怎样向她讨要一株玫瑰,但她始终没法开口。直到大家都要下楼去她还在愣愣地盯着玫瑰花看。没想到金香玉回头走过来问她,“你是不是想要一朵玫瑰?”李莎错愕不已,想不到她是这样善解人意的小姐,她几乎为从前对她的误解感到羞愧。
“就你也想要玫瑰?就算给你一株,你也养不活。”香玉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我……我能养活。”李莎大概太想要了,她脱口而出,当她想起她就是那个金香玉的时候,又后悔不迭,脸颊热得厉害。
“那你用什么来换?哦,听说你跟别的孩子收了不少分币,你给我十个,我就给你剪一支玫瑰。”
李莎皱起眉头不住地绞着衣服下摆,她确实用攒下来的毛票换了一些分币,几乎是连哄带骗来着,她给小孩们几倍的面值,让他们回家翻箱倒柜给她找分币。那是她最宝贵的财产,她曾经有一次跟着外婆到集市去卖菜的时候,看到有人收购分币,一个可以换好多钱,她还指望那些分币里面能有一两个可以换十块钱,她也不贪多,十块就好,十块钱能到二手书摊买好多本旧书。
“怎样?要不要?这花你有钱也买不到,我姑姑从大城市给我带回来的。想要就拿东西来换,不要我可走啦!”
“要!”李莎的眼泪都快滚下来了,“等着。”她跑回家去,快走到一楼的时候有人上楼来,李莎让到一边朝他看了一眼,那人眼神惊慌地避开了。李莎觉得那双眼睛好像在哪见过。
李莎用十个分币换了一株玫瑰,一段带刺的比较粗的花枝。
“带花的你养不活,我也不欺负你,给你剪段老枝。”过了很多年以后,李莎才知道香玉没有骗她,而且教会了她,想要什么,必须得拿另外的东西去换。她因此原谅了香玉哥哥那双闪躲的眼睛。那株玫瑰,李莎到底没养活。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麻雀死了,玫瑰死了,外婆也死了,可她母亲却不死,不仅没死,她回来了,带回来地狱的手脚铐。
“她毕竟是你妈,她生了你,你总不能看着她死。”外婆说完这句话就永远地闭上了眼。可李莎心里清楚得很,她怎么可能会因为欠些赌债就死?她是仙人掌精。
咚咚咚,有人来,李莎逃似的跑向楼梯。她站稳仰起头,眨了眨眼,继续往上走。这不算什么,她想,希望就在前方。剩下的楼层李莎走得很快,身体像是陡然生出一股力气,她几乎忘了痛,几乎忘了没有穿鞋子,一口气跑上了顶楼。
阳光扑面而来,散去李莎满身的阴霾。静悄悄的,鼠或许还没起床呢。李莎轻巧回到她的屋里去,她想趁鼠还没醒来之前把自己收拾干净。李莎脱了衣服袜子到浴室去洗澡,按了很多沐浴露到脚背上,左脚搓右脚,右脚再搓左脚。水流过她的身体,从头发到脚趾头。她穿好衣服包住头发走出来,床边的小桌子上凭空多了个小布包,她雀跃地走过打开。里面是崭新的厚厚一叠粉色钞票。李莎心一惊,颤抖着双手拿起最上面的纸条,那是张对折的日历纸,上面工整地写着:
我走了,再见。——李明亮。
李莎脑子哄地炸了,抓起钥匙跌跌撞撞走到鼠的门口,头上的毛巾滑落在走廊上。她心慌意乱地拍打着门,心里还在想着那个陌生的名字,嘴上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她的手抖得厉害,好一会才哆哆嗦嗦用备用钥匙开了锁。但当她站到房子中间时,却奇迹般地平静了下来。
大片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地板上,房间里空无一物,地板显然打扫过,墙面也很干净,除了几个挂钩,只有与她共用的那面墙下方钉了一块长方形的木板。李莎知道那里原本有个小洞,她蹲下来数了数,那小块松木上,钉了整整十二颗钉子。李莎笑了,鼠,李明亮——他没有抛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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