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得我有点懵,一度让我出现了幻觉,分不清楚此时吹在我脸上的风是热的还是冷的,我觉得是冷风,但这么毒的太阳加温过的风怎么还可能是冷的呢?真是奇怪。我害怕我被晒傻了,但也可能只不过是中暑而已。
低头瞟了一眼手表,十点一刻,这么说我已经骑了三个小时了。这条路完全看不到头,不知道要骑到哪年哪月。胯下的自行车骑得我很费力,我叫它阮小六,它外边看上去倒是蛮新的,不过眼见不一定为实,这一路上吱吱呀呀动不动就掉链子,让我又累又烦十分嫌弃,无奈又不能丢了它。因为这条路上半天看不到人影,偶尔会有几辆车匆匆驶过,有的司机会探出头看我一眼,但我估计他心里一定会说:这傻逼,累死你!碰到糟糕一点的司机,则会一直鸣喇叭让我闪开。所以要是丢了这辆破车,我俩估计都得拉闸,它成路边的一堆废铁,我得活活累死成为一具死尸。不过我生还的几率应该比它大,可能会被路过的某个热心司机救起来。但仔细想想,可不能因为生一辆自行车的气而丢了自己的小命,索性还是继续这场要命的跋涉吧。
刚下定决心不抛弃它,勉强让它和我相依为命,可它又开始给我甩脸色——掉链子!趁此机会我也打算歇歇脚再赶路。公路旁边就是一条涧河,我找了条小路,推着阮小六来到河边,找了个水潭把它扔了进去,不是要扔了它,给它降降温而已。我找了块有阴凉的大岩石躺了下来,啃着方便面,喝着有些温热的矿泉水。
勉强填饱肚子后打算钓个鱼放松放松,鱼线鱼钩都是随身携带的,鱼虫河边就能找到,那么就差鱼竿了。路边的树很多,各种各样的,但我都不认识,挑来挑去选择了一棵看起来配得上做我的鱼竿的树,折了一根又长又细的树枝。万事俱备了,我回到大岩石上,气定神闲地坐好。虽然我年纪不大,可是我的“鱼龄”可不断,要是从三年级算起的话,我的“鱼龄”已经五年了。
坐了一会儿,没有鱼儿上钩,感觉有点小小的孤独,像是少了个什么东西。小六!阮小六呢!我赶紧扔下鱼竿奔向那个水潭,水潭很安静,没有水花,像一面墨绿色的镜子。我用力地朝水里扔了几个石块,没有听到撞击金属的声音。我竟然有些伤感,阮小六已经陪了我六年了,这些年来随我走南闯北(只是骑着它在镇子上晃荡而已),它毫无怨言,虽然经常不是刹车坏了就是爆胎,但毕竟六年的感情了,哪怕有一天真的成了废铜烂铁,我也不会把它卖到回收站。我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阮小六,那天我在百货大楼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爱上了,推着它就走,爸爸只好在后面付钱。我拍着车座说:以后你就跟我姓了,就叫你阮小六吧,怎么样?
那一年的阮小六还是很拉风的,我一度想给它改名“拉小风”,可是又觉得太招摇了,还是跟着我姓比较好。那一年的阮小六是崭新的,我的兄弟都想骑它,碍于面子只好同意,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一遍遍地喊着:小心点!小心点!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后也不出去和那群朋友捉迷藏了,总是端出一盆水,一遍遍地擦它,擦得它比我爸的皮鞋还要锃亮。
我心里隐隐地感觉阮小六还没有走远,所以顺着小河往下游走,走了还不到一百米,就看到它被一段枯木挂住了,车身上的水珠一滴滴地往下落,晶莹剔透,被阳光照射地有些光彩夺目,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样子。
扛起它回到大岩石,把它放到太阳下晒着,省得生锈了。我继续钓鱼,并且时不时瞄一眼阮小六,过了一会儿有鱼上钩了,我觉得这可能是阮小六带给我的好运。不过这条鱼的个头让我失望极了,差不多和我身上的打火机一般大。虽然我不抽烟,但我的身上一般都会有几个打火机,这都是趁着我爸睡着,从他的口袋里偷的。我妈总是因为抽烟的事跟我爸吵架,所以我这样做是为了家庭和睦,并不是因为顽皮。
我把钓来的鱼都放在一个小水洼里,一共四条,刚开始时还尝试出去,偶尔还会蹦哒一下,过了一会儿力气耗尽便老实了。在我的钓鱼生涯里,上过我钩的鱼不下二百条,除去第一次钓的两条鱼放在家中隔夜就死掉了,后来所有钓的鱼都被我放生了。我总是告诉自己:我有一副菩萨心肠,要做一个善良慈悲的人。其实我内心明白,我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放生那些鱼儿仅仅是因为它们体格太小不够吃,河里钓的鱼用自来水也是养不活的。所以从那以后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自欺欺人,更不要自作多情,因为这样实在是很可笑的。
我把四条打火机般大的小鱼放生后,看了看阮小六,它也晒得差不多了,过去一摸还有些发烫,可能是发烧或者中暑了,管它呢,赶路!一鼓作气骑了十几公里,累得我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估计阮小六也半死不活了。
推着阮小六走了几百米,拐了个弯后那个熟悉的村落就出现在我眼前了。这里叫“宁家湾”,是我妈的老家,村子依山傍水,安静祥和。我童年的很多个酷暑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所以感觉很是亲切。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小时候就想着将来功成名就,全身而退后一定要隐居在这里,做一个满身故事退隐江湖的老头。
我直奔舅舅家,一进院门先找狗窝,我是带着使命来的,我要赎罪。看到狗窝里还有两只嗷嗷待哺的小狗仔,我松了口气,这才想起来去拜访舅舅。
晚上吃完饭,有点燥热,我找了个凉席躺在院子里,天上繁星点点的,附近还有狗吠蝉鸣。“此处有声胜无声”,很安静,很久违。我为什么要长途跋涉来找一只小狗仔呢?趁着漫漫长夜,我来回忆一下一周前发生的事。
那天是周末,我们几个朋友在镇西商业街附近的巷子里等一伙人,放心我们不是聚众斗殴而是有一场比赛。为此我们兄弟五个已经准备一个多月了,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练习滑板,练到天黑回家吃饭,然后熬夜补作业,所以我们这场比赛势在必得。对方是号称我们“兄弟学校”的,而且比我们大一届,赢了吹牛逼,输了不吃亏。
我到的时候小狮和红薯皮已经到了,在巷子口一家服装店的台阶上坐着,我走过去问:可乐雪碧他俩怎么还没来?红薯皮擤了把鼻涕然后说:谁知道他俩怎么回事,这么重要的比赛竟然掉链子,待会儿比完让他俩请咱们吃冰激凌。可乐和雪碧是兄弟俩,做事儿总拖拉,不过我也习惯了,要是哪天他俩按时到了,我倒反而会生气,因为我会少吃一个冰激凌。
正想着待会儿吃个什么口味的冰激凌,对方的人就来了,我和小狮红薯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控制不住地笑了起来,他们五个竟然穿着统一的校服,外加白色运动鞋。我猜想他们可能是想穿的统一点儿,显得有气势,正规!可能五个人除了校服外没有一样的衣服吧,哈哈哈,我感觉我们要赢了。
对面的头头是个飞机头,看起来很凶,不太好惹。而且我们这边现在只有三个人,所以还是收敛一下我们的笑容比较好。等可乐雪碧来了,我们的比赛差不多就开始了。规则什么的已经提前在挑战书上标明了的,比赛方式是“五人接力竞速赛”,为“三局两胜”制。赛道就是我们身后的巷子,按照规定的路线,每人一圈进行接力。至于裁判,我们十个人竟然都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所以临时从巷口抓了几个玩玻璃球的小孩过来承担这个重任。
我想我们几个可能有点低估对手了,他们那帮人显然也没少练习。两局过后,一比一平,那么最后一局就至关重要了。我们调整了一下接力顺序,我负责第一棒,可乐雪碧默契度高,得排在一起,负责二棒和三棒,小狮和红薯皮都是我们的实力选手,但小狮更沉稳一点,最后一帮交给他我们都比较放心。第一棒我领先对方,为我们取得了一个不错的局势,可乐雪碧也发挥得不错,红薯皮差不多是我们五个中最猛的,把距离拉的更大了,那么这样看来小狮赢定了。我们八个人和三个小孩在终点处焦急地等着,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热血,有这几个兄弟真他妈爽。小狮比对方最后一棒早出发差不多有十秒钟,我们没想到会有意外,因为小狮从没让我们失望,可惜这一次,老天没有眷顾我们。小狮是一瘸一拐地走回来的,身上有很多灰土,明显摔倒了。我们几个赶紧跑上去,确定他摔得不重后,他告诉我们几个,他摔倒是因为——万恶的香蕉皮!
我们五个都很沉默,毕竟败者为寇嘛,我有点想哭,但是忍住了,因为飞机头那伙人还没走。飞机头咧着嘴:喂,你们几个挺厉害的啊,不过跟我们还差远着呢!回去多练练,或者拜我们几个为师,我们把经验技术都传授给你们?回答他们的依然是沉默,可能觉得无趣吧,又叽叽歪歪了两句就走掉了。
红薯皮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以前都是他欺负别人,看着别人哭。小狮也哭了:都怪我,太大意了没看见香蕉皮。我们三个只好忍住眼泪安慰他俩:没关系的,我们再练练,下次一定完胜他们。那天下午我们依然吃到了冰激凌,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冰激凌没有往日的甜。
后来程曦诺告诉我,其实那天的香蕉皮是一个小孩故意扔到路上的。程曦诺的家就是巷子里的某栋房子,那天她正在二楼阳台写假期作业,看到一群人在下面比赛,就放下作业趴到栏杆上观赛,恰好看见一个小男孩躲在墙角后面,在最后一圈时故意把香蕉皮碰到了路中间。程曦诺和飞机头那伙人是一个学校的,她告诉我,那个小孩就是飞机头他弟弟。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偶尔也会有点无耻。在知道真相后的第二天,我立马把小狮红薯皮可乐雪碧叫过来,先是翻墙出了我们学校,接着又翻墙进了飞机头的学校,找到自行车棚中他们几个狗日的车,我们五个人一人一个钉子,扎爆了那五辆自行车的车胎,真他妈的解气!出来的时候我们没有再翻墙,而是趁着门卫大爷不注意从大门直接狂奔了出来。然后我们五个凑钱买了啤酒瓜子,跑到大桥那边半山腰的一个亭子里,吹着山风,磕着瓜子。
现在把时间线拉回我们输掉比赛的那天下午。输掉比赛后,我们依然忍住悲痛的心情买了冰激凌,然后回到巷子里。这其实是一片住宅区,中间还穿过一条水渠,我们坐在水渠上面的桥上舔着冰激凌,一边惋惜刚才的比赛。这个时候可乐突然叫了起来:看看看!我们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那是几根水泥管,里面是一个小狗仔。雪碧跑过去钻进管子把小狗仔抱了过来,我们几个越看越觉得这是个流浪狗,我们的无耻只是偶尔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很漂亮的,所以我们决定收养它,并且起名字为冰激凌,因为我们刚好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没吃完的冰激凌,仅此而已。那么现在有一个问题,这只小狗住谁家?可乐雪碧家是开店的,不方便;小狮的妈妈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狗,据小狮说是因为他妈妈小时候被狗咬过两次还是三次,本应该美好的童年因为狗的原因变得有些灰暗;至于红薯皮,他家有一条很凶的萨摩耶,我们几个去他家玩的时候都有些怕,更不用说小狗仔了,所以为了冰激凌的安全,他家是断然不能去的。综上所述,冰激凌由我带回家跟我住。
我们几个同年级不同班,但都喜欢吹嘘,那场失败的比赛我们心照不宣闭口不提,只在班里大肆宣扬我们收养流浪狗的善举。在我们五个的世界里,“坏事不出门,好事传千里”,不出两天,这事儿就在学校传开了:阮小舟一行五人在去敬老院服务老人的时候路过一个小巷子,发现了一条濒临死亡的小狗,五个人为了给快饿死的小狗买火腿肠,顺手抢劫了路过的一个小学生,他们深信这是一次“劫富济贫”。以后阮小舟为了能把流浪狗留在家中,不惜绝食示威,失败后离家出走,最终父母才同意收留小狗。这条狗也极具灵性,见到熟人不会摇尾巴,而是甩头!虽然流言与事实相比,有些添油加醋,但我们还是默认了,因为我们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两天后,我跟红薯皮蹲在学校食堂旁的台阶上吃烤肠,有个人也买了根烤肠在我们旁边蹲了下来。这个人叫万俟天,他是小狮班的,家里好像挺有钱。他咬了口烤肠,看着我俩:“听说你俩收留了一条流浪狗?可以卖给我吗?”说实话,听到他这样问我的内心情感有些复杂,不过我依然摆出一副很拽的样子问:“为什么偏偏要买我们的狗,再说了,你觉得我们会把小狗卖了赚钱吗?”他又咬了一口,接着说:“我特别喜欢小狗,而且听说你们的小狗不一般。另外,我觉得你们会把小狗卖给我,因为我会开出一个你无法拒绝的价格。”哇靠,竟然敢在我面前说出这么嚣张的话,直到两年后我看了《教父》,才知道这个万俟天说的话是从电影里学的。我打算再撑一会儿,结果红薯皮这东西直接来了句:“你能给多少钱?”唉,真他妈的丢人。万俟天把烤肠棍叼在嘴里,然后伸出了五根指头。这个价格我好像确实无法拒绝,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几个就是俗人嘛,同情心不过是偶尔泛滥泛滥。交易就这么完成了,也不用再征求小狮可乐雪碧的意见了,他们三个要是不同意的话,我这辈子就戒掉冰激凌。第二天我就把冰激凌带到学校交给了万俟天,五十元“赃款”,每人分得十元。
那天晚上我们就去吃了烤串喝了啤酒,将这笔钱挥霍一空。我们摸着自己的肚皮,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有点空虚,也有点伤感。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惜并没有。之后事情的发展曲折程度在我的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不可磨灭。第二天下午放学我正常回家,一般我都会抄近路,会经过我们比赛的那个巷子,也就是我们捡到流浪狗的那个巷子。路过那几根水泥管时,有个女孩叫住了我,她在一栋楼的二楼阳台,我顺着声音找到她,她倚在栏杆上,背对夕阳,让我看不清她的脸。不知为什么,我有点脸红,她在楼上问我有没有看到过一只小狗,纯黑的。我愣了一下,然后使劲摇头,与此同时我的脸更红了。我意识到冰激凌不是流浪狗,它是有主人的,并且主人此刻就站在我面前的阳台上。我有些尴尬,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继续站在那里,她打破了沉默,告诉了我那场比赛我们输掉的原因。她穿着一条淡黄色的裙子,仿佛融化在了当时的夕阳里,“哦对了,我叫程曦诺,你要是方便的话,帮我问问你那几个朋友有没有见到我的小狗。”“我叫阮阮阮阮小舟,我知知知道了。”奇怪,我平时说话不结巴的啊,可能是因为这次做了亏心事。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想想这几天发生的事好像有点多,我的脑子一下子运转不过来,脑壳有点疼。我想一定要把这件事处理好,毕竟我偶尔还是很高尚的。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了小狮,让他把万俟天叫了出来,问他能不能把狗还给我们,钱我们尽快凑齐还给他,小狮一听以为我疯了,我只好偷偷向他解释了一下。“这是正儿八经的交易,怎么还能反悔。不过跟你说句实话,我妈不同意我养狗,就把那只狗送给我表叔了,你如果真想要的话,我给你地址,你自己坐火车去找吧。”“坐火车?你妈把狗发配到哪了啊?”“山东。”唉,那还是算了吧,只好另想办法。
我想起来前几天听妈妈说舅舅家的狗好像生狗仔了,我回到家立马打电话问了舅舅,让他给我留一只。好了,现在的时间线就和开头接上了。
第二天一早我去挑选小狗仔,说是挑选,其实不过就两只,二选一的事。我没有选择强迫症,也就很随意了。舅舅一直主张让我坐大巴回去,我回绝了,一来是因为我有点晕车,二是因为我觉得骑着阮小六有一种不羁的感觉,毕竟它也老了,再不骑它就该报废了。
载着优酸乳,骑着阮小六,我上路了。哦对,优酸乳就是那只小狗仔,名字起的是有点随意,因为那一年我特别爱喝优酸乳,刚好在舅舅家喝了两瓶后,随手一挥指着小狗仔说:喂,你这两天就叫优酸乳了,不能拒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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