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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断绝圣明,放弃智慧,人民就会得到百倍的好处;断绝仁慈,放弃义气,人民就又会回复孝顺慈爱;放弃机巧,摒弃利益,盗贼就再也不会存在。这三种,作为法令条文还是不足够的。所以命令百姓心中要有所归属,外表体现朴素,内心抱持质朴。稍有些私心和欲望,断绝各种虚伪之物的学习,就会无所忧虑。
悟道,追求的是朴实、淳朴本性的彰显。大道至简,寻求道法不需浮夸虚伪之物。聪明、智巧、仁义、机巧与财物实则是祸患与烦恼的根源。对于财物,我们该如何认识?是否因其往往与偷盗、灾祸相联结继而可断定财物本身即为不祥之物呢?以笔者之见,非也。财物本身并非祸患之源。毕竟于人之外的生命以及自然而言,一颗钻石与一捧沙砾均是物质存在的不同形式,而无所差别。合理享用财物是无可厚非的。故而,祸不在物,而在欲。倘若人心贪念、无限之欲望便会从中膨胀、滋生。销蚀人的魂灵,最终沦为行尸走肉。成了物欲的奴隶,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身意义。简言之,财物的存在必然会滋生贼心,产生盗贼。说到底还是心中对财物的贪欲在作怪——终日为财物易于失去而心惊胆战;终日为只求益多之财而寝食难安。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烦恼与祸患。钱财为身外之物,自然应悉数摒弃。可老子所说的摒弃,应是对贪欲的摒弃,而非是对财物本身的摒弃。进一步说,物欲不克,在欲望的驱使下必会使躯体想方设法将钱财重新夺回。如此做法所产生的祸患,怕是更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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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观之,若因“不为外物所累”而对身外之物采取一味的盲目排斥与敌对的态度亦是不可取的。此等做法的缘由是,唯有承受肉体上的痛苦方能获得精神上的快乐。由此推之,修道悟道的必要条件是“苦行僧”式的生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道学的精粹在于和谐。讲求的是天地、自然与人、万事万物的和谐。故而,肉体与精神的快乐亦是和谐统一的。一定程度的物质生活的保障是肉体获得快乐的必须要素。摒弃物欲,享用外物却不沦为其奴,方是正统道学的应有之义。一言蔽之,不可以追求,也不盲目排斥,才是中庸辩证的智慧之举。
那么,为何讲聪明、智巧、仁义亦为不祥之物了呢?大智若愚,智慧发展到了顶点后,表现出来乃是一种愚钝。因此,真正的智慧是不易被人也不需被人觉察的。不易缘于以愚现智,常人难以察觉;不需缘于真智用以修心,而非卖弄。故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生活中所接触到的聪明与智巧,大多数实乃伪智。通俗点讲,这即人们常说的“小聪明”。小智慧流于表,大智慧藏于心。试问,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身陷“聪明反被聪明误”之囹圄而浑然不觉呢?有了聪明却不欲表现,那才是真正的聪明。韬光养晦,不张扬,不造作。不仅远离祸患,亦能使灵魂在远离外界的喧嚣下而沉淀的愈发馥郁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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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仁弃义,民复慈孝”笔者相信人性本善。对人的教化与培养以顺其自然为上。若提倡的仁义没有半点的“杂质”尚无可厚非。但实际情况却是,“仁义”之名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之实。此等仁义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出于种种政治或经济的目的。有了人为欲望的污染,仁义必会失去其本真的面目而变得虚伪。仁义成了虚伪之仁义。那么,此等伪仁义不除,民又如何重归于善。
纵观本章,寥寥数语,蕴含的道理却是十分深刻的。修道的过程做的往往是减法而非加法。因为,我们身上所后天背负的东西并非自然所赋,必然于人所不相宜。悟道愈深,便愈会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然所赋予人之本性中原本以具备一生所必需之物。我们应该做的是顺应规律,使其逐渐显露发展。故而,若仍擅作主张的不断为自己“添砖加瓦”,又怎么能不是徒增障碍与烦恼呢?寻求简单淳朴的生活,祛除的是烦恼,得到的是快乐;发明的是本心,彰显的是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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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旨的另一种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