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袄

作者: 小小鸟88 | 来源:发表于2021-08-13 22:16 被阅读0次

    天气炎热,人一个个安安稳稳地呆在了阴凉的屋里,隔着透明的玻璃窗向外张望,外面耀眼炙烤的阳光像一团缠绕房间的熊熊大火,不敢涉足。只有树上的知了猴吱吱地大声叫唤着,像大火中木材燃烧的声音。有几日没有看看太阳了,不敢,不想,也是想不起来看,太刺眼,太晃眼。中午,正是一天中最热时,我口干舌燥,凉白开好像满足不了无味的舌头,泡杯热茶吧,瞄一眼茶海上无精打采的茶壶和茶杯,又懒得去摆弄它们,索性懒洋洋地挪步到柜子旁,拿了一个圆柱形的玻璃杯,又顺手抓了把茉莉花茶塞进去,注入滚烫的热水,端放在书桌一边,热气飘飘缕缕地向上冒着,香气四溢开来,牵引着我的眼睛时不时得向它凝眸一会,一次次打断我想写点东西的思绪。褪了色干瘪瘪的茶叶在杯中浮浮沉沉,缓缓又落下,沉入杯底,一朵茉莉花却纹丝不动地漂浮在了杯口,短短的花径在下,半盛开的花朵在上,俨然一朵水中花,看着看着,思绪竟从堆积的一滩时间中走出一个人——一个女人,她穿着红棉袄漂浮在冰冷冷的水面上。

    这女人是谁?

    是一位痴女,是一位我们口中的“蛮子”。

    记得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冬季,像我奶奶给我讲故事时的开场白那样——很久很久以前……。如今,奶奶成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了,而我,又开始诉说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一    第一个冬季

    大年初一,天还没破晓,孩子们总会被大人们早早地叫起床,当然,有时是我们兴奋得早就醒了,只是懒在被窝里,因为被窝外实在是太冷,就连穿那套厚重的棉衣棉裤都有点缩手缩脚,还有地上那双冷冰冰的棉鞋,要蹦跶好长时间才能暖和过来,不知道那时的冬天是真的冷啊,还是经过漫长记忆又强加进去一部分的冷。

    领完压岁钱,吃完早上的饺子,村里的街头巷尾就开始热闹起来了,成群结队,一大家人,或一大家族人,喜气洋洋,热热闹闹地到左邻右舍或亲朋好友或各家族长辈们家里磕头拜年,我们没有结婚的女孩,不在这个队伍里,像家庭里的附属品,好像没资格似的。家里有饭局,在饭桌上吃饭喝酒畅谈得都是家庭里的男人,男孩;女人们都在烟气缭绕的厨屋里忙碌着,我们这些不会做饭的小女孩端菜地端菜,盛饭地盛饭,打个下手;去墓地祭祀拜祖,也是看不到我们女孩的身影,仿佛那不是我们的祖宗一样。

    因为除夕夜下了一夜的雪,村庄里到处一片白茫茫。奶奶家,来拜年的人络绎不绝,我们一群孩子,在大门口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嘻嘻哈哈快活得像一只只春天里的小鸟。大街上,庄稼人也像是一年之中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候,难得看见他们像共同赶赴一场盛会似地聚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开着各种玩笑,黑黝黝的脸上都挂着孩子般的笑容。

    胡同的拐角处,突然闪现一红点,在一片白茫茫中显得是那样地耀眼,一人好奇地先看见,默默地给我们使个眼色,一双双的眼睛都惊奇地看着这慢慢移来的红点,每个小孩子心里都明白,穿红衣服来拜年,肯定是刚结婚的新娘子,但近期村里好像没有喜事。

    在我们不大的村子里,那个年代,不论谁家办喜事,还是丧事,都不会被我们这一帮孩子漏掉。敲锣打鼓,吹唢呐,放炮仗,唱大戏,这声势浩大得,不说我们村,就是隔壁村里都能震慑到,就是这么热闹。

    慢慢走进,我们认出了红棉袄身旁的人,村子东北角,“瘸子”的儿子——刘享福,个头还是那么矮,三十多岁了,在我们一帮小孩子眼里,他的身高好像一直都没有变过。比新娘子还要矮半头。不过,那天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得,却显得有几分神气。

    我们停止了嗑瓜子,转而空出嘴巴小声议论着,他什么时候娶媳妇了?

    不一会,“红棉袄”迎面从我们身边经过,略显迟钝的眼神从我们身上缓缓掠过,像一阵风,吹过,就过去了,对她来说好像看见一堆石头似得毫无感觉,我们有意迎合上的目光也马上低垂下来,目光和目光没有产生任何交流,但也没有立即收回,转而开始上下打量着她:中等身材,有些发胖,方形脸,上面浮了一层粉,很不自然的白,眼睛和鼻子周围的低洼处没有抹擦匀称,显出了她的底色——黑,皮肤没有紧绷感,年龄应该三十五六岁了。上身红棉袄,下身黑棉裤,簇新得,包裹着她的身体,显得有些局促和别扭。

    进了奶奶家堂屋,她看着身边刘享福跪地磕头,她也就随着跪地磕头,但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奶奶爷爷看到他们地到来,并没有像我们一样显得很意外,也许,他们早就听说了。虽然那时的山村里没有电话,手机,但暗地里消息传播的速度是惊人得,像每家每户厨屋烟筒上的炊烟,不一会就散开了。

    刘享福笑呵呵地和二老说了几句,没来得及坐会,带着新娘子去别家了,大街上拜年的人无不把目光投向他们,刘享福那神气,有点像把这热闹的大街当成结婚的场面了。

    快接近晌午时,刘享福的父母姗姗来迟得开始出来拜年了,我们称呼他们大爷大娘,大爷矮墩墩的,脸上密密麻麻的小坑点,很不光滑,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但很爱说话;大娘,倒是高高的个子,很瘦,能说会道,是村里人常说的“过日子的好手”。他们两个大相径庭,为什么能走到一块,就不得而知了。他们俩拜完年,没有马上离开,坐在堂屋的竹椅上和爷爷奶奶拉起呱来。

    我们在院子里面玩耍,频繁地从堂屋他们的身旁穿来穿去,有意无意地听着他们的对话,他们看我们人小,好像不懂人事,谁知,有些话语,从耳朵灌进去,当时没有察觉,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点会突然间绽放,像尘封已久的往事忽然复活了。

    “这女地看着挺好……不憨……”

    “我跟着去得……坐火车……那地方真是穷……来回好多天……她父母说了……只要对闺女好,她生活得好就行……给了……钱……”

    “能过日子就行……”

    ……

    “行……不孬……”

                二  第二个冬季

    春去秋来,又是一个冬季。我书写的速度撵着回忆的速度,节奏快得仿佛时间也是那样飘然而至。

    寒冷,仿佛把白日冻得也缩短了,天黑得早,又黑得快,山村里早早也就没有了动静,像冻僵了的冰块。吃过晚饭,爷爷拎着大的竹筐到院子里,提来一大堆晒得硬邦邦的棒子(玉米),放到堂屋正中间,我们都围了过来,开始剥棒子(剥玉米粒),对于那时的庄稼人,冬季漫长的夜晚里,那一粒粒的玉米粒成了消遣的工作了,既能打发时间,也能打发孤独。爷爷蹲在炉子一边,用草棒引火,点着自己用废纸包的纸烟,开始津津有味地抽起来,在烟雾缭绕中,他紧缩着眉的瘦削脸上,更显的沧桑和劳累。

    大门外地叩门声在瑟瑟寒风中穿透黑暗传到屋里,爷爷边说话边向外吐着浓烟,说,有人来,让我开门。随即,我打开屋门,屋内微若的光线先与我的脚步倾泻在院子里,我的影子立刻倒映在这光线里,显得是那么的高大。那时,我很喜欢那“高大”的我,因为我总想着快点长大。

    来人是村里的老接生婆,她步履蹒跚地走进光晕里,等我跟着再次走进屋里时,屋里顿时感觉很温暖,很热闹,这老太太像一火把一样,把我家瞬间烘热了。

    冬天的晚上,好像是庄稼人啦呱聊天的时间,因为有闲功夫,也有闲时间,更也有那闲聊的环境——天寒地冻,门窗紧闭;更可能是每家也希望有人来串门,一块说说,聊聊,热热闹闹,一晚上过得会很开心,很快。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想得,反正,我非常喜欢别人来我家玩,喜欢看他们聊天,喜欢看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喜欢听大人们之间的故事。

    “昨夜,……生了,……,没来得及去医院,……一家人,算日子算得也不对……,什么都没准备好……,那女人躺床上嗷嗷叫……吓得把我叫来……我一看……孩子都快出来了……都还不知道,唉……”

    “女人呐……”

    “我再晚去一会,就真不行了……”

    ……

    这话题,爷爷插不上嘴,更不爱听,一根接一根地边吸着烟边用火钩子捅炉子,好像有种女人不容易,男人也不容易的气焰和着炉火一块燃烧。

    我坐在一旁不吱声地听,深奥得听不懂,感叹的话又不明其意,只是知道了,刘享福有了个大胖儿子。

    我呆呆得把头转向了没有光晕的黑暗角落里,那女人才又浮现在我眼前,平时很少看见她,她几乎不怎么出门。听说,有时看不住,走出去,不能找回家。

                三  第三个冬季

    记忆越过很多很多故事,飘然又来到冬季。不同的冬季在时间那,好像就是简单的重复,但对于这尘世的生物——人,来说,是一种进程,生命更替的进程。

    几声凄厉的鸦鸣划破即将沉寂的暮色,昏暗的光线下,整个村庄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响亮急促的脚步声踏在静穆的光线上。

    安静的街道,突然喧闹起来,刘享福的媳妇找不到了,左邻右舍的邻居三三两两的开始在胡同里或山头上寻找起来,寒风因黑夜的来临更显得张狂,肆无忌惮地吹着胡同里急促促的脚步声。我们一帮孩子也掺进去,凑着热闹,我们不懂得事情的大小,只知道要找到她,记忆中的她——穿着红棉袄。四处一片昏白,地被冻得硬邦邦,踩上去砰砰响;光秃秃的树枝像似在寒风中招着手,着急地呼喊未回家的人;几只乌黑的乌鸦,盘旋在村庄的上空,气急败坏地悲鸣着,好像我们打扰了这本该安静的环境。

    晚上,很晚了,像天掉下来似得,没有亮的空隙。听着动静,爷爷才从外面回来,没有点灯,只是划了根火柴,点燃了一支烟。顿时,那一团黑被点燃似得,微弱的闪亮了一下,紧接着就又被黑暗吞噬了,只剩下一红点幽幽地亮着,像屋里的一颗星,孤独寂寥的亮着。

    睡意迷蒙中的奶奶问:“找到了吗?”

    “没”,爷爷像等着有人问似的,接话很快。

    第二天一早,村里的男人们像被哨声集结好似得,聚集在刘享福的家门口,交头接耳地讨论着,嗡嗡的。孩子饿得哇哇叫,好心的妇女们听不得孩子的哭声,也忙着找村里浦乳期的妈妈帮着喂奶。

    不一会,人群向不同方向散开,像被分派了任务,又领了武器,开始四处寻找着“敌人”。

    一上午,又是无功而返。

    正当晌午头,爷爷在家吃午饭时,门外一村民急冲冲地赶来,喊叫声比脚步声还要急促:“大叔,大叔,找到了,在南边的河里,外村人看到的……”

    村里主事的人,嚷嚷着,让人推着地排车,拿着些衣服去。

    一帮孩子,也不听大人召唤,拔腿就往村南面河边上跑,临近时,几名大爷拦下了气势汹汹的我们,大声呵斥:“小兔崽们,有你们什么事,来添乱。”

    看大爷凶狠的样子,不敢再往前跑,退到一高高的土坡上,伸长脖子,扫视着被阳光照射闪着银光的平静河面。有的浅水区,结了冰,很光滑。不一会,顺着几名村民地奔走的方向,我看到了,波光粼粼的河面上,飘着一红点,微微浮动,顿时感觉是那么的耀眼,充盈着整个视线范围。

    这一红点,像她第一次迎面走来时,那样清晰。只不过,那一次是越来越清晰,而这一次却是越来越模糊了。

    玻璃杯中的茶,喝了一泡又一泡,这茶突然间像酒,每到文字不能准确表露我的记忆和复杂心情时,举杯一饮而尽,有点酣畅淋漓的快感。茶色淡的都看不到颜色了,像这些尘封已久的往事那样,渐进模糊了。刚开始浮在杯口的茉莉花,不知什么时候已沉入杯底,在一堆舒展开的茶叶间飘着。

                              四  秋

    刚刚立秋,虽然还是热,但却没有了闷的感觉,海风吹着,有了些凉意。我收拾东西,准备回趟老家,我经常有随时返回老家地冲动,返回那一片沉寂很多故事和回忆的故土,每一次次踏在那方土地上,我便有种真正在地上的踏实感和存在感。

    经过刘享福家门口,我经常会看见那孩子,从满地乱跑到翩翩少年,我会有种说不出的悲和痛,或许也有喜,隐隐地,匍匐在内心。我比他大了几岁,却像似比他知道得多得多。

    现在我也成了妈妈,有了自己的孩子,更也有自己的妈妈,这样的身份,更能体会多样的感情和绵延的爱,包括那无能为力的“痴女”和纯洁无瑕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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