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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野花弥漫杂草丛生的山顶,望着眼前这座古朴的灰色教堂,从白色衬衣的左口袋掏出卡碧牌香烟,抽出其中看起来最为妥帖的那根,放到嘴里,然后从牛仔裤的右口袋捞出打火机,慢慢点燃了它。在烟雾缭绕中,除了烟味,我还闻到了野花和银杏树叶的味道,但那并不是香味,而是让人感觉快枯萎掉了的腐味。
灰色教堂的外墙在我眼里变得越来越暗,越来越阴森。天空中突然打了个响雷,我手一抖,烟灰掉到了衬衣上。拍掉衬衣上散落的烟灰,我抬头望着天空中密布的乌云,从未见过的景象向我袭来。真像是末日大审判的场景,我心中发出了寂寥又悲伤的感慨,将手中尚未熄灭的香烟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用右脚把它踩碎,大步走到教堂门口,用力地推开了教堂的大门。
教堂内被绑在十字架上的耶稣石像一如既往地垂着头,仿佛千年来都不曾苏醒过一样。石像前面用大理石铸造的祷告台上还有残存的白色蜡烛,我走到蜡烛前,从牛仔裤的左口袋掏出火柴盒,点燃了一根火柴,放到还未烧尽的灯芯上,眼前有了烛光,虽不是很亮,但总算让人感觉松了口气。
走回到让信徒们祈祷时坐的第一排长椅,拍了拍长椅上的灰尘,我皱着眉头坐下来,掏出一根烟,用仅剩的一根火柴点燃了它。一根敬上帝,一根敬自己。
我用右手夹着香烟,闻着周围灰尘的味道,小声的对自己说:好吧,就在这里重新开始。
我今年三十三岁,单身,是个没有出过书的职业作家和兼职树医。毕业后的十年生命里曾经处过两个女朋友,可惜她们两人都和我有缘无份,在经过无数次的相爱相杀后,最终都以分手收场。记得和第一个女朋友分手的那一天,下着瓢泼大雨,她没有撑伞,站在雨中双手捂着脸,痛哭流涕地对我说,从今往后不会再那么卑微和用心地去爱一个人了。我撑着伞站在雨中,望着她痛哭的样子,心里充满了撕心裂肺的伤感,可惜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伤感的结局是我拉不下面子向她要回谈恋爱时她向我借的五千块钱。
现在回想起来,这真是一件令人更加伤感的事情。和第二个女朋友分手的那天同样下着雨,不过是稀稀拉拉的小雨。已经有了爱情宝贵经验的我站在雨中,任凭雨滴一滴一滴洒落在我犹如鸡窝的头上,脸上露出了悲痛欲绝的神情,我捂着脸对她说,我这辈子不会再这么卑微和用力地去爱一个人了。她确实是个好女孩,样子干净,心思单纯,平日待我很好,总是嘘寒问暖,只要小小的惊喜就会感动一整天。可惜她家里人认为她这么好的女孩应该有个更好的归宿,从小就是乖乖女的她不得不跟我提出分手。
见到我站在雨中似乎随时会因为分手而窒息的样子,她布满泪水的眼睛里露出了绝然的光芒“我们一起殉情吧,这样就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了。”
她带着坚毅的神情说道。
“爱一个人,是为了让她幸福,而不是为了让她毁灭,就让我自生自灭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因为从今天起,我会把我的那份幸福也送给你。永别了,我的爱人,我最珍爱的宝贝。”
我带着情圣的口吻跟她诀别,捂着脸落寞地在雨中独自离去。也许是因为最后的分手让她太感动了,所以她并没有向我要回她曾经借给我的一万块钱。现在回想起来,这真是这段感情最后时刻唯一令人感到庆幸的事情。
和第二个女朋友分手后,我的人生就陷入了低谷。我本来在一家市中心的文化出版公司上班,平时就是做文案,搞选题。因为失恋后情绪不佳,加上平日里又和顶头上司相处得不是很愉快,为了一个选题,我和他在会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没过多久就被公司开除了。
我本来就身无长物,只会写些伤春悲秋的小文章,为了混口饭吃,只好投稿给一些杂志社,赚些稿费,由于写作水平不高,往往被拒稿,所以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拮据生活。幸好偶尔还能帮衬朋友做些兼职树医的工作,不然真的就成了无业游民,偶尔确实手头紧张,不得不跟家里的父母借钱度日,日子过得委实狼狈不堪。就在我快掉到人生谷底的时候,一位与我有过数面之缘的远房堂叔(也是我的教父)给我写了一封信,让我到“西奈特”小镇继承他的事业。
我对这位名义上的教父并没有多少印象,只是记得有一次,他到家里做客,那时我刚七,八岁,放学回家时在客厅里遇见他,他见到我非常高兴,一直陪我聊天,最后还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镶钻的十字架项链送给了我,并要求我父母让我当他的教子。我父母二话不说就点头答应了,似乎我本就应该是他的教子一样。那条珍贵的十字架项链我还保存着,好几次山穷水尽时想把项链卖掉,最终还是没舍得出手。
那封来信的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教子,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踏上通往灵魂净化的归途,也许我们此生无法再见一面,但在有生之年,我会一直为你祈祷。
前段时间我与你的父亲通过电话,了解到你最近的生活并不顺利。我在西奈特小镇的瓦加索教堂担任神父一职,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已经向小镇的镇长推荐你替任我的职务,这也是瓦加索教堂的传统,由原本任职的神父推荐新人。
我知道你以前并没有当过神父,对神父这一行当的知识也知之甚少。但这毫无关系,我从三十岁起任职神父,到如今已有三十五年,这三十五年的经历让我清楚,只要你心存善念,信仰上帝,就可以当好这一职责。至于神父必须掌握的职业知识,在我原本的卧室里有一本笔记,里面记载了一些仪式的开展方式和注意事项,你可以边学边做。
瓦加索教堂神父的薪酬虽不是很高,但维持平常生计应当是绰绰有余。我跟镇长推荐的有效时间截止到今年年底,如果你考虑清楚,愿意接任的话,请尽快前来。
对了,教堂里最重要的地方是位于内厅左侧的“告解室”,那是让人赎罪获得灵魂净化的地方,请好好利用。
瓦加索教堂有一个特别的规定,每周周一夜间凌晨十二点到两点整,神父需要在告解室替所有的罪人向上帝祷告,请你一定遵守这一规定。如果你还保存着我送给你的那条十字架项链,我希望你祷告时能够佩戴它。
或许在那么晚的时间向上帝祷告会让你心存压力,你可以带一瓶黑牌威士忌放在告解室内,祷告结束时可以喝上一杯。
记住,发生任何事情都是上帝的安排,请坦然接受,无需害怕。
爱你的教父”
接到他的信后,我认真考虑了一个多月,最终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到西奈特小镇当神父,毕竟再糟糕的结果最多也是再次失业而已。所以,我现在来到了这座瓦加索教堂,坐在了教堂祷告的长椅上,准备开始我新的人生。
西奈特是个古老而美丽的小镇,一条河流自东向西贯穿了整个镇子,把它分成了南岸和北岸。南岸土地肥沃,种满了小麦和玉米,到了秋收时节,在阳光的照耀下,微风轻拂着整片金灿灿的麦浪,黄澄澄的玉米田里硕果累累,让人感觉温暖。
北岸种满了柚子树,柚子树是这个小镇最为重要的经济作物,在柚子树的包围下,还零星的点缀着一些橙树园、苹果园和香蕉园。
整片整片的柚子树一直伸展到连绵的小山脚下,山下和山上都种满了银杏树,橡树和樟树。如果你站在山顶往山下望,整个西奈特小镇就像一块色彩斑斓颜色鲜艳的花布,花布的中间被一条弯弯曲曲的白练分开。
小镇上的居民和周围村落的农民大都做着与种植业有关的行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简朴而单纯的生活。
镇子的中心广场在北岸,有市场,旅店,药房,咖啡店,杂货店和一间唤作“丽亚”的小酒馆。两层楼高的镇公所就建在“丽亚”小酒馆的斜对面,很容易就可以找着。
当我踏上西奈特小镇的土地时,望着山顶上灰色古朴的瓦加索教堂,叹了口气,我从来没有想过教堂会建在小镇边上的山顶,而且离小镇的中心广场会这么远。看来小镇的居民们都很虔诚,不然每周走这么远的路到教堂做礼拜也是件辛苦的事情。
走进小镇唯一的旅店,我把行李放在旅店柜台前的木地板,掏出香烟,还没摸着火柴,柜台里的女孩魔术般的从手里变出一只打火机,啪的一声把火点燃。我歪着头叼着烟凑近点燃的火机,火焰让烟丝嘶的一声活了过来。我用右手夹着香烟,吐出一圈烟圈,对着女孩点了点头。
女孩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发披肩,身材丰满,肤色很白,一张瓜子脸,眼睛很大,鼻子有些翘,丰润的嘴唇边上长着一颗小巧的美人痣,让原本端庄的脸蛋多了几分诱人的妩媚。
“你好,你是来收柚子的吗,现在还没到时候呢,准备住几天?”女孩收起打火机,拿起柜台上的记账簿问道。
是阿,在这小镇要住多久呢,估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待在这里吧。我吸了口烟,吐出烟圈,望着女孩的美人痣,在烟雾缭绕中,女孩的美人痣似乎愈发的好看,想了一会儿,轻声道:“先登记两天吧,有需要的话再说。”
“好,两百定金,这是钥匙,上楼左转第二间。旅店有供应早餐和午餐,如果需要晚餐,可以到柜台这里预订。”女孩把钥匙放到柜台上。
我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拿出两百,放到女孩手里,从柜台上拾起钥匙,弯下腰拎起行李袋,准备往楼上走。
“欸,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你是来收柚子的吗?”女孩抬起左手笑着问道。
“我不是来里这收柚子的,我是来这里重新开始人生的。”
“重新开始人生,那你估计要在这个小镇待好几年了。”女孩皱着眉头道。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这几天有可能会经常麻烦你?”我问道。
“我叫艾玛,很高兴认识你。”
“我叫杰克,遇见你很开心。”
旅店二楼的房间不大,地板上放着一张木制的单人床,两只铜制的床头柜上各放着一盏台灯,靠近窗户的角落放着供客人书写的胡桃木桌,木桌上放着墨水瓶和稿纸,推开窗户,小镇中心广场的景色尽收眼底。
我住的房间窗户正好对着瓦加索教堂的方向,望着山上瓦加索教堂屋顶的十字架,我坐在胡桃木靠椅上,从行李包中小心地拿出那条十字架项链,轻轻握在手里,闭起眼睛,小声说道:“希望一切顺利。”
闭目养神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太阳已经西沉,晚霞的红光已渐渐褪去,天色也慢慢暗了下来。山顶的教堂在阴影里变得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到半点踪影。我把项链戴到脖子上,将镶钻的十字架挂坠放进衬衣里,起身整理好行李,在房间入门处的浴室洗了把脸,感觉有点冷,从行李包拿出黑色西装,披到身上,慢慢地走下楼来。
下楼时发现艾玛正在收拾柜台前几张木桌上的杯子,我跟她打了声招呼,问道:“还有晚餐吗?”
“你刚才没有定晚餐,现在厨房只剩下一些罗宋汤,肯定吃不饱。你可以到前面的丽亚酒馆用餐,那里不仅提供酒水,还有热腾腾的羊排,平时还有烤鱼和薯条。出门往左拐,走个几分钟就到了。”艾玛拿着几个酒杯,用桌布擦着桌子说。
“谢谢。”我点头致意,推开旅店的大门,冷风吹了过来,卷起地上的落叶,路上的行人很少,感觉有些萧条。我把西装扣紧,双手插进口袋,低着头往丽亚酒馆的方向大步走去。
如艾玛所言,走了不到三分钟,就远远地看到丽亚酒馆。酒馆的招牌很醒目,是用霓虹灯做成的,在夜里闪着蓝色的光,整个酒馆的外观很特别,看起来像是一艘在无垠大海中孤独航行的小船。酒馆的门前用玻璃,钢铁和木头铸成了一个大大的威士忌酒瓶。站在有两人高的酒瓶旁,我掏出香烟,点燃了它,用尽全力吸了口烟后,迈着坚定的步伐推开酒馆的大门,走了进去。
酒馆里面的空间不小,让我感觉比在外面看到它的时候大得多。木制的吧台后面放着各种各样的酒,有苏格兰威士忌,法国波尔多葡萄酒,俄国伏特加和德国黑啤。吧台前面放着十几张桌子,每张桌子可以坐四到五个客人,在靠窗户的角落还有两个半封闭的包厢。估计是因为时间还不是很晚,客人不多,只有七八个,个个拿着大杯的啤酒杯往自己嘴里一直灌酒。我推门进入的时候他们回头看了我一眼,并不是特别在意。镇里有很多柚子园,平时应该有很多慕名而来买柚子的商人,所以出现一两个人陌生人并不会引起当地居民的注意。
吧台里站着一个女孩,黑色短发,迷人的眼睛,穿着一件红色紧身上衣,下套一条白色短裙,苗条的身材一览无疑,涂着口红的嘴唇让人感觉激情四射。酒馆里正放着约翰•列侬的“nobody loves you”,她边随着音乐摇摆身体边用双手快速地擦拭着吧台前的酒杯,擦拭酒杯的熟练程度犹如寿司之神小野二郎手握米饭一般。
我缓步走到她面前,问道:“听说这里有提供晚餐?”
“有羊排,牛排,薯条和烤鱼,不过要点晚餐的话必须点杯酒。”她看了我一眼,并未停下擦拭手中的杯子。
“刚好我也想喝一杯,请给我来双人份的黑牌苏格兰威士忌,一份羊排,一份薯条。”我夹起口中的香烟。
“好,你找个位置做,十五分钟后给你送过来。”女孩终于把酒杯和抹布放到一旁,问道:“你是来收柚子的吗,还没到时候呢?”
“我不是来收柚子的。”我走到靠近吧台的一张木桌旁,拉开靠椅,坐了下来,俏皮地笑着说:“我是来这里吃晚饭的。”
女孩听后,笑了起来,露出了迷人的酒窝。她转身从酒架上抽出苏格兰威士忌,倒了两杯,放到托盘上,来到我的面前,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来的外地人几乎都是来收柚子的。”
我拿起威士忌,一饮而尽,望着空空的酒杯说:“也许再过几年,我就不能算是这里的外地人了。”
丽亚酒馆的香酥羊排做得很棒,他们选用的应该是羔羊肋骨旁边的羊肉,煎至表面焦黄,撒上孜然粉,光闻香味就让人垂涎欲滴。两根羊排旁边放着红色的小西红柿,几根清脆的芦笋和几朵嫩绿的花菜,与众不同的是还配有切成一瓣一瓣的黄桃和鲜橙。当我切好羊排一口放进嘴里的时候,感觉孜然的香味在嘴里弥漫开来,满口酥脆,略肥的羊肉不仅有嚼劲,肉上少许的汁水更是滋润了舌尖的味蕾,羊肉上仅有的一丝膻味也让美味增添了神秘的诱惑感。
吃两口羊肉,再将黄桃,芦笋,花菜和鲜橙放进嘴里,水果的甜味和蔬菜的清新在口中交融,会成一股酸甜可口鲜美多汁的清流,不得不承认味道确实好极了。食欲大开的我又点了一杯大杯的德国黑啤,不到一会儿,我就把桌上的羊排一扫而光,啤酒也喝了大半杯。
穿着红色上衣的女招待把炸好的薯条放到我面前,小声地说了一句:“味口挺不错。”然后踩着水晶鞋往吧台走去,晃动的身影犹如一条在蓝色大海中穿梭的美人鱼。我笑了笑,把薯条沾了沾番茄酱,放进口中,满意的咀嚼着。外酥内嫩的薯条和酸味十足又带点微甜的番茄酱,确实是最完美的组合,我吃完一盘薯条后,又点了一盘。
当女招待把第二盘薯条端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快把整杯黑啤喝完了。这时,酒馆的大门咿呀一声打开,走进来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皱巴巴的灰色夹克,配一条明显太短的牛仔长裤,金色的头发乱得跟鸡窝一般,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手中抱着个彩色皮球。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跟海水的颜色一样,似乎装满了深不见底的忧伤,身后跟着一条毛色暗淡无精打采的小莱卡狗。小莱卡狗循着羊排的香味跑到我的鞋跟前面,低着头嗅着我的皮鞋,小孩也慢慢地走到我跟前,眼睛盯着我桌子上的那盘薯条,好像随时可以为了薯条与人拼命一样。
我看了他一会,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放到嘴边,低下头边点烟边说:“如果你想吃薯条的话,先把皮球放下,洗完手再来。”
小孩的眼睛瞬间亮了,好像黑夜里发光的星星。他把皮球放到靠椅上,风驰电掣般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又跑进来,把洗得极为干净的双手摊在我面前。我点点头,说:“好,坐着吃吧。”
小孩拿起薯条,沾了沾番茄酱,小心翼翼地放进口里,咬了半根,慢慢地咀嚼着,好像在吃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一般。然后他把半根薯条拿在手上,带着哀求的目光看着我。我吐了口烟圈,摊了摊手说:“谁吃都一样,反正一看就知道你们俩是一伙的。”小孩笑了,把薯条喂到小狗口里,他带着笑容的雀斑小脸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我叹了口气,对着吧台的方向喊了句:“老板,再来一份羊排。”黑色头发的女招待答应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一份新鲜出炉的羊排放到我和小孩的面前。我夹着烟指着羊排对小孩说:“我刚才吃太饱了,你和你的朋友可以帮我把这份羊排消灭掉吗。”
“谢谢。”小孩说完后,开始和他的小莱卡狗狼吞虎咽起来。他们两个应该是饿坏了,不到十分钟,羊排和薯条被他们吃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得出来小孩对小狗很好,羊排几乎是和小狗平分着吃的。我又帮小孩点了杯鲜橙汁,小孩估计是渴极了,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我夹着烟,望着眼前这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感觉心里很难受,眼泪差点没掉下来,赶忙假装咳嗽,用拇指拂去眼角的泪水。
酒馆的门咿呀一声又打开了,艾玛穿着黄色长裙,束着披肩的长发,踏着估计有十公分的高跟鞋,背着一个小肩包,晃着优美的身段走了进来。小男孩抬头看到艾玛,站起身朝她跑去,拉着她的手来到我面前,指着我说:“艾玛姐姐,你过来,你不是问我,你没有男朋友,等我长大后要成为我女朋友吗,我现在就给你介绍一个帅气的男朋友。”
艾玛看着我,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样子美得如同壁画中的维纳斯。我站起身,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根卡碧香烟,放到她的面前。艾玛笑了笑,妩媚地接过香烟,放到嘴里,我赶忙又掏出打火机,为艾玛点燃了烟。
“你知道这小孩的事情吗,怎么就敢请他吃羊排?”艾玛坐到靠椅上,吐出烟圈,盯着我问道。
“我没有请他吃羊排,只不过太饿了,点了两份羊排,这小孩自己跑进来,和他的小狗把羊排吃光了。”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同情他,所以给他多点了份羊排?”艾玛有点失望地说。
“你看我的样子像好人吗,我刚才差点没扇他一巴掌。”我笑着说道。
“你骗人,你为了我和阿卡又点了一份羊排。”金发小孩跳着脚大声争辩,他身边的小狗也汪汪叫着助威。
我笑着走到他的身边,突然把他抓了起来,凶神恶煞地对他说:“你吃饱了没”。
“吃,吃,吃饱了。”小孩见我面露凶色,有点害怕,小声地说。
“吃饱了就闭嘴。”我把他轻轻放了下来。
艾玛望着我,严肃的脸突然笑了,对着小孩说:“你先去睡觉。”小孩乖乖点点头,带着小狗走进酒馆靠窗户的包厢。
“他的名字叫康斯坦丁,是个孤儿。他的母亲四年前去世了。”艾玛吸着烟,面无表情地说道。
“那他父亲呢?”
“他父亲是个水手,当年不知什么原因来到我们镇子,遇见康斯坦丁的母亲,没有举行婚礼就生下了他,在康斯坦丁生下不久后离开了镇子,好像听说是出海了,到现在还一直音讯全无。”
“哦,这么说他是私生子?”
“没错。”艾玛夹着烟皱着眉头道。
“那他四岁以后谁在照顾他?”
“我和丽亚有空的时候就照顾他,本来想叫镇公所帮他,可是康斯坦丁确实跟普通的小孩有点不一样,镇里的人每次帮他之后,就会摔跤或者受伤,最后,大家都说他是不祥的小孩,再也没人敢照顾他了,连镇长碰见他都绕道走。整个镇子,只有李神父敢照顾他,把他当作养子。可惜,李神父在半年前失踪了,给镇公所留了封信,说会推荐一个年青的神父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那个神父过来。”艾玛无奈道。
“原来是这样。”我吸了口烟说:“丽亚应该就是这个酒馆的美女招待吧。你等会帮我件事,晚上在旅店再开间房,把康斯坦丁带进去,帮他洗澡一下,跟他说,他父亲也许明天就回来找他。”
“他父亲,早就不知所踪了?”
“哈哈,你还不明白吗,我明天就会成为他的父亲,我也是小镇新来的神父。李神父是我的教父,前段时间联系了我,把我推荐给了镇长,这个世上,有义务照顾这个小孩的现在估计只剩下我了。”我弯着腰大声笑着说,一直笑到上气不接下气,一直笑到眼泪模糊了双眼。这半年,真不知道这小孩是怎么熬过来的。
艾玛像看见疯子一样看着我,眼睛突然湿润了,问道:“你说你到我们镇子来是准备重新开始人生的,是真的吗。”
“应该是真的吧,我逃避了半辈子,到如今也是到了该对自己人生负责的时候了。”
“爸爸,爸爸!”那个名叫康斯坦丁的金发小孩突然从酒馆的包厢里扑了出来,跳到我的身上,用尽全身力气抱着我,一直亲我的脸颊,大声地说道:“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镇子里的人都说我是没人要的小孩,我不相信,妈妈去世前跟我说,爸爸有一天会回来找我,我就知道,你一定不会抛弃我的。”我想估计是我和艾玛的谈话被他隐约听到了,以为我就是他的父亲。
我抱着无比激动的康斯坦丁,笑着对他说:“傻瓜,爸爸怎么会不要你呢,爸爸以前有事,没办法马上回来照顾你,现在回来会不会太晚了,对不起,康斯坦丁,真的对不起。”不知为何,我泪如雨下。
“爸爸,爸爸,不晚,一点都不晚,我爱你,我爱你,我们以后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康斯坦丁抱着我,仰着头哇哇大声地哭起来。
我的教父,我远方的堂叔,我来到了你以前待过的小镇,找到了你以前看护过的小孩,我会竭尽全力,把你交给我的责任好好承担起来。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神国来临,愿你的旨意承行于地,如在天上一般,请宽免我们的罪债,犹如我们也宽免得罪我们的人,不要让我们陷入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厄,阿门。”
(全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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