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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皮囊。
一
欢迎光临。这位客官,您是要看古玩,还是字画呢?
哎哟,您是要打听昔日秦淮盛景,旧院佳人的?那可是来对地方了。您要知道,当初咱们秦淮河上的女校书们,可不是空有一副好皮囊,而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别的不说,单说这画吧,小店新进的一批图卷,都是当年最顶尖的曲中佳丽亲手题画的。我现在就叫伙计拿给您看。
且看,这幅兰竹图,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吧?正是马守真的真迹,她就因为善画兰竹,因而小字“湘兰”。她与落魄才子王稚登的故事,可是堪比《李娃传》的一段佳话。再看这幅兰石图,旁边这清秀小楷,不输今世名家吧?这是卞玉京的手笔。她是大诗人吴梅村的红颜知己。
为什么都是兰花?哎呀,来旧院的风流才子们,不都喜欢这些烟花女子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吗?那画画花中君子,不是正投其所好吗?就连绝代佳人李香君的媚香楼,还是出自《左传》的“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呢。
您看上了这幅墨兰?这笔法是不如前两幅好,您要喜欢,就算您便宜一点吧。不过这作者也有几分来头,乃是有“女侠”之名的寇白门寇校书。
且说寇白门年纪轻轻,已经在金陵城出了名,年方十九,就被前朝的保国公相中,花重金赎了她。须知依照旧院的规矩,从良婚嫁,只能在夜里举行。而保国公当夜则专门派了五十兵士,手持亮晃晃的大红纱灯,为寇校书的花轿引路,那自然是人人艳羡,人人称颂。
后来改朝换代,保国公被俘入京,想要卖掉府中歌姬为自己赎身。寇校书知道了,就说道:“把妾身卖了,不过只能得几百金,若让妾身南下,一月就能筹来万金。”保国公半信半疑,也只能放她走了。谁知一个月后,竟真让她用万金赎了保国公。保国公自然是千恩万谢,想要从此好好待她,寇校书却只说:“当初大人为我赎身,如今我也为大人赎了身,也算是两清了。”随后只带着一个婢女,匹马短衣回了南方。
在那之后,寇校书也短暂跟随一位孝廉去了扬州,后来不如意,又回到了金陵城。此后她就在秦淮河边筑起了名园豪宅,日日宴饮,夜夜笙歌。与吴梅村、钱牧斋这样的大文豪都有交往,听说,她还偷偷资助当时浙闽那一带的……咳,不可说,不可说。
客官您这就不知趣了,我所说的,也都是几十年前的故事了,您看如今这秦淮河,哪还有故事里的繁华?既然如此,又何必去追究迟暮美人的去处呢?看看美人留下的笔墨,遥想美人芳踪足矣。我这还有几幅寇校书的画,可以给您过目。
啊,客官问这幅红蝶茉莉图?这还真是……呃,品味独特。实话说吧,茉莉本来就不是常入画的题目,再加上这只落了单的红蝴蝶……在下实在是猜不到寇校书的用意。
您觉得这只蝴蝶有故事?哈哈,客官可真是眼光独到。在下只能说,看这笔法和纸张,这幅画确实是出自寇校书之手,客官要感兴趣,就自己去考证其中的掌故吧。这幅画和方才的墨兰加起来,就算您八两银子吧。
客官果然大方!对了,您要还想听寇校书的故事,可以改日去找钞库街的于老爷。他曾经也是寇校书的座上宾,说不定能告诉您这蝴蝶的来由。
二
哦,你就是买走寇校书墨兰的那个人啊,觅古斋的掌柜和我提过你。
不必那么客气,老夫不是拘礼之人,也乐意偶尔怀怀古。
我与寇校书相识,是在国朝初年。那时老夫在金陵城也算小有文名,因而有幸蒙寇校书青眼,数次邀我赴宴。
切莫将寇校书和寻常商女相提并论,她的筵席自然不是陋室,但可谓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老夫也因此结识了几位名士。
胡说八道,老夫行事从来是光明磊落的,怎么可能和浙闽的反贼有勾结!寇校书同样是安分守己的贤淑女子,不会插手这些事的。最多在席间有一些旧朝遗老,发一些黍离之悲罢了。
还是说回寇校书吧。不同于那些穿红戴绿的妖姬艳女,寇校书打扮一直是清逸脱俗的。她最常穿的,是一件月白长袄,配一条香妃色裙子。首饰只是一支玉簪,一双玉镯。这一身穿戴,更衬得她冰肌玉骨,有如姑射仙人。
老夫到现在都还记得,有一个晚上,寇校书喝多了酒,双颊酡红。座中郑公叹道:“老夫壮年时,就已听闻寇校书芳名。如今十几年过去了,江山易主,老夫亦是两鬓苍苍,寇校书仍风华不减当年。”
“郑公哪里话呀,妾身如今年纪大了,又有病在身,全靠脂粉骗人罢了。妾身也不知还能骗几时,所以只能今朝有酒今朝醉了。”
说完,寇校书又喝了一杯酒,曼声唱道:“钗燕拢云睡起时,隔墙折得杏花枝。青春半面妆如画,细雨三更花又飞……”
你应该知道的,这是吴梦窗写半面女髑髅的词。我听到时心头一凛,郑公也皱起了眉头。
寇校书却没有理会,声音愈发高亢,几乎如杜鹃啼血一般。
“轻爱别,旧相知。断肠青冢几斜晖。断红一任风吹起,结习空时不点衣。”
一曲唱罢,四座寂然,寇校书四下望了望,只是一笑:“怎么,妾身唱得不好听吗?于公子,你以为如何?”
我怔住了,支支吾吾了半天,勉强答道:“在下以为,寇校书的歌喉,自然是举世无双。只是这词,多少有些不祥。”
“妾身只想,昔年那半面妆的青春女郎,都成了骷髅了,还有吴梦窗给她填词。而妾身所有,只是一副皮囊,要是诸位见了我这副皮囊老去的模样,怕都是避之不及吧。”
寇校书说这话时,眼睛里闪着泪光,那楚楚可怜的模样,实在是夺人心魄。正如梅花因在雪中绽放而更显风骨,美人也因感伤而更加动人。
在这次赴宴不久之后,老夫就去了异地。等辗转多年重返金陵,寇校书已香消玉殒了。
寇校书的晚年啊……老夫也听过一些相关的闲话,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对了,听说你还买了一幅茉莉?那不可能是寇校书画的!
的确,江南一带是有挺多茉莉的,曾经秦淮河两岸,也有不少叫卖茉莉的少年男女,但也只有那些最下等的流莺,才会把这花买去,晚上放在枕边媚人。若是寇校书这般的佳人,只宜以空谷幽兰自况,怎会与淫葩妖草为伍!
还有一只红蝴蝶?谁知道画这种艳俗之物的人,心里在想什么呢?
你怎么还记挂着那些闲话啊……不行,老夫是不会说寇校书的不是的。
唉……你非要问的话,去武定门一带的酒坊,找一个姓韩的酒徒吧。按照那些无聊之辈的说法,他是除了婢女郎中之外,最后见过寇校书的人。
三
喂,就是你把我的酒账结的?说吧,讨好我有什么目的?
我说是为了什么,就为了寇白门那个老女人啊,那有什么好问的,别妨碍我喝酒。
我今天的酒钱你也付了?小二!再上一壶绍酒,一碟盐水鸭!
好,我就给你这小杆子当一回说书先生。
十五年前,我就住在长板桥附近,那里早和现在一样,没什么莺莺燕燕,顶多有几个暗娼接客。我家两条街外有一座大宅子,围墙塌了小半,门槛也长满了青苔,里面住的,就是你心心念念的寇白门。有人说,她是一个老妖精,专门吸英俊少年的精血的。
一天傍晚,我正在外边喝酒,感觉有个人在看我,四下一望,原来是一个姑娘正朝我暗送秋波。她看到我看她,不躲不闪,直接就迎了上来,说她家主人有急事要请我,成事后给我一两银子。
我见她样子可怜,加上脸盘身段都说得过去,就和她走了。走了一段路,我察觉出她正把我往那大宅子领,不过那时年轻气盛,心想即使是老妖精,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就也没说什么,一直跟着她进了宅子,那花园里的野草已经有半人高了。
她把我领到厢房,说主人在里面等我,随即离开了。我心里其实有点发毛,却也对那寇白门有几分好奇,于是走了进去。
我一进屋,就闻到一股子霉味。床上躺着个人,见到我来,挣扎着坐起身掀开了床帘,我一看,那哪还是个人,简直是蒙着层黄皮的骷髅。这便是号称名满天下的寇白门了。
寇白门让我坐在床边,说自己一直很仰慕我,想在病死前见我一面,还把我夸得天花乱坠。我是个心善的人,见她这尊容也有些同情,便顺着她说了。谁知她说着说着,竟抓住我的手,问道:“韩公子今晚可否陪妾身一夜?”
我吓了一跳,我胆子再大,心肠再好,这哪能答应啊,连忙把手抽了回来,答道:“我今晚还有事,不能在此久留。夫人自己保重。”说完,赶紧站起身走了。
我出了门,看到先前那丫鬟正一人抱着一大捆柴,就起了一些怜香惜玉的心思,替她把柴抱到了厢房边的柴房。然后又和她说了几句闲话,问了问她宅子是不是只有她一个人照料,平时辛不辛苦之类的。
你猜怎么着?她刚要答话,柴房的门忽然被推开了,我转头一看,寇白门正抓着一根拐杖杵在门口,大喊了一声:“不要脸的东西!”
我还没反应过来,那老妖精已冲了上来,拿起拐杖就往婢女身上打,我费了好些劲才把她拉开,她却朝我骂着什么“负心郎”“禽兽”,像是要生咬下我一块肉似的。
后来等她消停了,我让丫鬟把她带回房里躺着,便回家了。过了半个月,就听说她死了。要我说,她死得可真够窝囊。你知道吗?她先前和那些遗老遗少勾结,就是妄想反清复明呢!可真那么怀念明朝,就该早早跟着崇祯皇帝上吊,拖那么久才死,真没意思。
茉莉?那时是冬天,哪来的茉莉。
哦,她画过什么茉莉和挂单的蝴蝶啊,那还不好说,她都老成那样了,还以为自己是朵鲜花,等着蝴蝶来采呗。要不然,就是羡慕旁人都像鸳鸯蝴蝶那样成双成对的,留她一个落了单呗。所以啊,女人这东西,别管是大小姐还是婊子,哪怕是像大小姐的婊子,实际上也都一样,非要死缠着男人,恨不得吸干了血才好。
她得的病啊,这我倒是有听我们那条街的郎中讲过,反正是什么妇人病吧。毕竟她这种人,有个脏病有什么稀奇?再具体的我哪知道,我又不是郎中。
你问那么细干嘛?难不成还想找那郎中给你老娘看病啊!
你这小杆子,怎么就那么在乎寇白门啊!行吧,我拗不过你。那郎中姓姜,现在应该还在长板桥那一带,找不找得到他,看你的运气了。
小二!我这个月的酒账,都记在他头上了!
四
这位公子,老朽看你精气旺盛、双目有神,不像是来看病的样子啊。莫不是替家里人求医?
是来打听老夫以前的病人啊……老朽不好揭人隐私,公子请回吧。
什么?你要打听的是寇校书,而且是那个韩生让你来的?他都说了什么?
那个家伙……唉,你问吧,老朽定知无不言。
寇校书的病,是妇人血枯症。女子以血为本,气血亏虚,不仅月事衰少不来,而且会面色萎黄、形容枯槁。这病没法根治,只能调理,要是保持心情愉悦,兴许会有所好转。
老朽给寇校书看病,也看了十几年了。一开始,别人眼里她都是肆意行乐、满面春风,但我给她把脉,从来都是脉象沉涩异常,那正是情志不舒、气机郁滞的表现。我问她是不是有烦心事,她只是长叹一声,不多说一个字。后来她因为生病愈发显得衰老憔悴,就几乎不愿意见外人了。老朽也不知道,那个韩生是怎么结识她的。
老朽只知道,寇校书临终时,曾叫人来找我。我到了她府上,她却说不是要给她看病,而是给一个被烫伤的婢女看病。那个婢女双手被烫得厉害,脸上也受了点伤。老朽给那婢女开了药,刚想给寇校书把脉,她拒绝了,说自己大限将至,不必再浪费药石了,然而再三恳求我一定要治好那个婢女。
所以,假如那个婢女是被寇校书因嫉妒打伤的,她又为何会如此费心找人医治呢?再说了,那个婢女受的是烫伤,显然不是拐杖打的。更何况,寇校书已如此虚弱,哪里还打得动人呢?
至于具体的事……据老朽所知,寇校书死后不久,那个婢女就去方山的道观出了家,你要还想刨根问底,就去那边寻访吧。
对了,你刚才说,你还买了寇校书的画?
茉莉啊……我刚认识寇校书时,确实不见她在府上摆茉莉,过了几年,她不怎么宴客后,我反而时不时在她宅中见到茉莉,大抵女子总是喜欢香花的吧。
至于那只蝴蝶,若依老朽所见,兴许寇校书觉得,她就像那只孤蝶一样,在世间没有配得上自己的配偶吧。毕竟阴阳调和,女子总要有个依靠才是。寇校书一直遇人不淑,哪怕是保国公那样的权贵,也只把她当成一只名贵的鹦哥,重金买回来装点门面,遇到难事了,就直接想卖了换钱。所以她心情郁结,说不定也和此事有关吧。
不必给我什么报酬了,死者为大,老朽不过是看不惯一些人乱嚼舌根罢了。
五
唉,先前来观里的居士就说,这一带的道观被人问了个遍,今天终于找到这里了。
既然知客也和信士说了,贫道也不想再隐瞒什么了。贫道就是信士要找的那个人。
什么?那幅红蝶茉莉竟然在你手上?
天意,这是天意啊!我真的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这幅画。这是寇校书送给我的画,也是她的绝笔。
且让贫道从头说起。
我八九岁起,就在长板桥卖茉莉。寇校书常派人来买花,后来还说我的花最好,叫我每早都先到她宅子里,把花带给她挑选。寇校书出手大方,时不时还赏给我一点小玩意,我们就算是认识了。我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喜欢茉莉。她说,以前也学别人附庸风雅,说自己最欣赏兰花,心里其实一直想,兰花连个味都难闻到,摆着和假花似的,还是寻常的茉莉更加有生气。
我爹好赌,欠了一屁股债,我卖花的这点收入实在不够应付。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我娘病死了,追债的人又一直紧逼,我爹便把我交给了人牙子。这事不知怎么被寇校书知道了,她就把我买下来了。她也不让我像寻常人家的婢子那样,把女主人叫做娘,仍让我叫她寇校书。
一开始,宅子里还有十几个仆役,后来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和一个看门的老公公。而寇校书的病也越来越重了。
到了十五年前的腊月,那个老公公家中有事,请了半个月的假。围墙又年久失修,不时有闲散子弟来窥探。有一个少年来得特别勤快,怎么赶都赶不走。我和寇校书说了,她说:“那就让他进来吧,他看到我如今这副模样,心里就会觉得没趣,以后就不来了。”
于是,那人再来时,我就带他去厢房见了寇校书,然后自己就去隔壁煎药了。
没过多久,那人就过来找我说话,说什么自己姓韩,三代经商,颇有积蓄,我就随意应付了几句。不料他忽然说:“小娘子青春貌美,何必守着这老妖精。这老妖过去是风月场的名家,你还不知道什么是风月吧,不如小爷来教你?”
我自然没理会,他却对我动手动脚起来。我一急,扇了他一巴掌,他直接抄起炉子上的瓦罐朝我泼了过来。我用手挡住脸,总算没毁容,但双手被结结实实泼了个遍。
这时,寇校书冲了进来,把我护在身后,朝韩生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他只得悻悻离开了。我的手在冷水里泡了一夜,仍然没有知觉,第二天看门的老公公回来了,寇校书赶紧让他去请姜郎中。
就这样过了几日,我的手依然不见好转。寇校书一直在给我道歉,说宅子里能当的东西也当完了,不知怎么补偿我。第五天夜里,我的伤总算好一些了,她还是和我这样说。我说,我肯定没事的,等明年茉莉再开了,我还要去摘最好的茉莉给她。她忽然眼前一亮,问我书房还有没有纸墨颜料,然后挣扎着起身,给我画了一幅茉莉。
画完后,她问我画得怎样,我说,这花挺好,就是有些孤独,她笑了笑,接着说:“那就让我去陪它吧。”说完,就在上面画了一只蝴蝶。
刚放下笔,她就瘫倒在地,第二天早上就……唉。
料理完丧事,我不知道去哪,就拿攒的钱在附近租了个小屋子。谁知没过多久,我爹就来和我要钱,我给了几次,他还是说我私藏了钱。一天我有事外出,等回来时,看到屋子被翻了个底朝天,那幅画也不见了。我去找我爹,他一口咬定没拿画。我心灰意冷,就来方山出了家,一晃眼,十五年过去了。
啊,你要把画还给我吗?
那就由我处置它了?
呵呵,信士不说要把画物归原主吗,现在看到贫道把它烧了,就后悔了?
为什么要烧它啊……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信士是希望贫道这样说吗?
其实,若是十年前,贫道重新得到这幅画,定然是万分珍宝的。而修了那么多年道,如今我只是想,《南华经》里说,庄周梦蝶,自喻适志。可他梦醒之后,在这俗世上,是决不能逍遥的。这个俗世同样配不上寇校书,所以她在生命的最后,才希望自己的灵魂化作一只蝴蝶吧。
那些风流名士嘴上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然而寇校书盛年时被人追捧赞颂,是因为她的皮囊,老了被人议论嘲笑,还是因为她的皮囊,她就这样被人赏玩了一辈子。假如这最后的心血留在世间,终究也逃不过被人赏玩的下场。那还不如付之一炬,才算是自由自在。
你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来?
随便吧,贫道是方外之人,现在也不在乎了。至于寇校书,我想,她一直都不在乎世人的眼光。
感谢信士让我还能重新看到这只蝴蝶,也让我终于把这只蝴蝶放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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