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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一回见到那个佝偻着背,说话永远低着头的男人,是在杏儿的十一岁生日宴会上。
那年我刚从美国飞回来,特地赶来参加小侄女的生日晚宴。杏儿见着我,几步飞扑过来,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不怎么敢用力,那晚她的造型实在是太过精致,玲珑精巧的长发挽起,头上别着发簪,宝蓝色的纱裙拖曳一地,比我在美国街头见过的任何一款芭比娃娃都更像一个真正的小公主。
杏儿从我手上接过礼物盒,几下便拆开,我有些忐忑地等待她的反应。我向来是不懂这个年纪的小孩子究竟喜欢些什么的,在那边工作又忙,只好委托朋友帮我买了一款现下市场上最火爆的芭比娃娃,这应当是女孩子会喜欢的东西,我低头看着杏儿慢慢撅起的小嘴,晓得自己又搞砸了。
这实在是一件极难的差事,比在办公室里同大客户的商务谈判还要难上许多倍。去年送了公主裙,前年送了费列罗巧克力,年年变着花样,却从没哄得她开心过。有时候我真不知道杏儿在想些什么,我问她喜欢什么礼物,她是从来也不肯吱声的。
“何叔,你总这样,你一点都不疼我!”杏儿双手叉腰,怨气满满的眼神叫我好生委屈,我几时不疼她了?杏儿把礼物盒塞回我手里,仰着小脸大声宣告:“我早就不喜欢这种破娃娃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只好苦笑不已,正要出声替自己开罪,杏儿“嗖”地一下往后退,她跳到一个身材极为矮小的男人身后,拽着他的胳膊把他从黑暗的角落里拖了出来,“你都没有华管生对我好,他还知道帮我盘头发,给我捉蛐蛐!”
我这时不免有些惊奇,原来杏儿今日这般华丽耀眼的造型竟是出自这个短小丑陋的男人之手?我于是仔细打量起这男人来,他虽弯着腰,头放得很低很低,那一脸狰狞的疤痕依旧清晰可见,鼻头的山根坍陷,嘴巴歪着,下巴上长满黑漆漆的长短不一的络腮胡须,整张脸像是一块干旱贫瘠的坏田,坑坑洼洼的泥洞里掩埋着虫蚁稻杆的尸体碎屑。
后背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我对他笑了一声,“你的手艺很好,难怪能讨得杏儿开心。”
听到这话,男人紧绷的脸这时有了松动的迹象,他怯生生地抬起头,飞快扫了我一眼,嘴唇上下抖动,又转头去看杏儿,而后抿着嘴轻轻笑了下,嗫嚅着道:“应该的......”
说罢,他又安静专注地看着杏儿,苍老呆滞的双目微微泛着一丝亮光。他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只要小姐高兴便好。”声音暗哑,颇似那旧式收音机中的磁带转动时发出的沙沙声。
用过晚膳,杏儿立刻起身,大叫一声:“华管生!”那个男人随后便像幽灵般闪现在了她身后。“杏儿,注意点分寸,管生还没吃饭,没时间陪你胡闹!”雷公馆的女主人这时发话了。
在我的印象里,大哥走了以后,嫂嫂就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了杏儿,平日里更是把她捧在心尖上,她对杏儿,鲜少有这样疾言厉色的时刻。杏儿昂着头立在餐桌边上,无声地表示抗议。母女俩的目光在空中对峙不过片刻,嫂嫂便叹了口气,率先移开视线垂下头来。
杏儿对华管生招了招手,他便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只乳白色的鹦鹉,双手捧着递到杏儿的手心里,杏儿这才轻哼一声,把玩起来,转身上楼。华管生紧跟在她身后,佝着腰几乎是跪下去的姿态为她提着裙摆,上了楼,华管生一路跟着杏儿进了房间。嫂嫂看出了我的讶异,轻轻摇了摇头,显得心事重重的模样。
很快,杏儿开怀的笑声传了下来,一声盖过一声,在这童稚的笑声里,似乎掺杂着别的声音,嘶哑低沉,像野兽的哀鸣。那声音牵扯着我的心,我的步伐快速往楼上踏着,停在了杏儿的房间门口。
门没有关,落落大方地敞开着,我探出眼去瞧,只见华管生跪趴在地板上,脊背像鸵鸟一般拱起,脑袋往前伸,吐出一块沾满白藓的黄厚舌头,嘴里正发出“汪——汪——”的叫喊声,杏儿抱着被子在床上笑得打滚,没一会儿,杏儿眼尖地发现了我,从床上跳下来,一边喘着气大笑,一边将我拉了进去。
“你看——”杏儿指着华管生,抬起一只脚踩着他的头,“何叔,你看他多好笑,比外面的野狗叫得还真呢!哈哈哈!”
华管生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浑浊的眼睛似乎蒙上了一层水雾。
“华管生,继续啊!”在杏儿的催促下,他低下头来,咆哮似地喊叫着,粗哑的嗓子像是撕裂开来,却又喊得一声比一声响亮。
”汪——“
”汪汪——”
直至华管生的喉咙再发不出任何声音来,杏儿才停止了捉弄,悄声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华管生立在一旁,佝偻着腰,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目光之专注温柔,竟使得那张疤痕遍布的脸都软了几分。
再次见到华管生时,我又大吃了一惊。不是在杏儿身后,也不是在公馆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遇着衣衫褴褛在地上爬行的他,是在雷公馆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在一个艳艳高照的大晴天。他的一条腿大概是折了,蜷成一把镰刀的形状,满手血污,还在艰难地往前爬,浑身散发着奇臭无比的怪味,我立刻走到他跟前,俯下身体扣住他的肩,“华管生,这究竟是......”
“何少爷——”华管生双手死死地抓着我,这一声撕心的哭腔令我怔住,他用力甚大,几乎掐碎我的手指骨,我低下头,就见他眼睛红肿得只剩下一条缝,眼角挤满眼屎和一大坨的黏液,眼泪鼻涕通通搅合在一起,已是不能够看了。
“何少爷,求您让我回公馆,求您了!”我这时才明白为何嫂嫂要叫我从这条道上走了,但我终究没有把他带回公馆。这天夜里,我想起华管生白日里苦苦哀求我的样子,仅剩的一点睡意也消散了。我走出房门,楼下的客厅还明晃晃地亮着,嫂嫂手中捏着一串佛珠,闭着眼不断地念着什么。
“杏儿睡了吗?”
“一早就睡了,我回来时跟她提了一嘴华管生,她倒是没什么反应。”
嫂嫂只是不停地摇头,拉着我坐下,把一个小巧的花圈塞到我手中,“这是管生走的那天给杏儿编的。”嫂嫂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便道:“是我们雷家,是我对不住他。”
华管生年轻时就跟着雷公打天下,他个子虽小,却凶猛彪悍,是雷公手下最会打仗的几个兄弟之一,雷公发达后自然没有忘了他,把贴身服侍自己的一个美貌丫头赏给了他,华管生断然拒绝,自知自己的尊容配不上任何女人,早已下定决心为雷公鞍前马后,此生绝不考虑婚姻之事。可那丫头一听说华管生不愿娶她,当天就上了吊,华管生急急把人救下,连雷公都狠狠数落了他一番,华管生无奈之下被迫与她成亲。
婚后数年,二人却是相敬如宾,妻子从未嫌弃过他的相貌,细心妥帖地照顾他,冒着生命危险为他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雷公还特地为他举行庆生大宴,兄弟二人当晚推心置腹,千杯不倒,华管生更是对雷公感激涕零,此后唯他马首是瞻。宴会的第三天晚上,雷夫人找上门来,她多年膝下无子,恳请华管生将双胞胎之一相赠,并承诺保华管生一家一生衣食无忧。
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生最痛的割舍,可哪怕妻子为此与他生了嫌隙,面对恩重如山的雷公,华管生实在无法拒绝。奶妈抱走了一个女娃,妻子哭得几乎昏厥过去,华管生睁着眼睛,一夜无眠。他和妻子对面无言,却不想从此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期。
那次的渡江战役,他带领敢死队冲在最前面为雷公杀出重围,后方却失了守,妻子被人掳走,襁褓之中的幼女更是当场被开膛破肚。从那以后,他就很少再说话了。
雷公为了弥补他,给他升了军衔,并介绍他与自家的侄女认识,试图再促成一段良缘。可他那侄女,见了华管生的面就尖叫着捂着眼睛跑走了。雷公却并未就此放弃,一有机会便替华管生牵线搭桥,一直到他战死的前一天,心中都还记挂此事。
那天他们被炮火围攻,华管生掩护着雷夫人,那枚炮弹射过来时,他将雷夫人护在身下,爆炸声响起,华管生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皮。把雷夫人安全送到飞机上,鲜血淋漓的他转过身去,重新跑向战场。雷公死了,华管生听到这一消息,笔直地跪了下去,双眼淌下泪来。
从那以后,他便不知所踪。
“我有足足六年没有见到他,直到有一天,杏儿跟我说有个很丑的怪叔叔一直跟着她。”雷夫人擦拭着眼泪,回想起那天的场景。华管生趴在石头后面,一双眼睛不断追随着杏儿,见她摔倒,才飞快闪出,小心翼翼扶她起来,而后又躲在那石头后面,只一双浑浊中闪着些许微光的眼睛露在外面。
“他跟了她将近一年,后来是我出面,把他请了进来。他说他不会抢走她,只要能一直看着她长大就好。都怪我,我就不该跟杏儿说了实话,杏儿把他赶走,他又偷偷回来,杏儿就叫几个同学活生生打断了他的腿,我不敢请他回来,又不放心他在外面,这才想请你......”我拍了拍嫂嫂不断颤动的后背,用一种从未有过的坚定语气,明确拒绝了她。
“你们知道的,他要么回来,要么死。”
第二天早上,杏儿下来吃早餐,手上抱着的那只鹦鹉,似乎又肥了一圈。杏儿眨着眼睛问我:“何叔,明年的生日礼物,你想好送什么了吗?”我笑着摇了摇头,披上外套,在清晨的冷风中快步离开这座公馆。
我依然不确定明年该准备什么样的礼物,但我知道,那双曾长在杏儿身上的眼睛,再也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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