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辛

作者: 秦因 | 来源:发表于2022-06-12 10:42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承平三年,我爹用二十两银子把我卖给了许家。

    那年我十四岁。

    “许家算得上方圆几里顶富庶的了,他家大少爷年前儿才过十七,你嫁过去不亏。”

    “你娘走得早,从前我对你不好,你别放在心上。”

    记忆里那是我爹第一次心平气和地对我说话,他嗜赌成性,还是个酒疯子,稍有怒意就对我拳打脚踢。

    可是这样无情的人,却偏偏爱极了我那死去的娘。

    我知道他心里有怨,他恨我。我娘在生我的时候难产,血崩而亡,算命的说我天煞孤星,克死了我娘。

    我出门的那天,没有喜轿,没有婚服。只草草扯了块红布做了嫁衣和盖头,同村的表姐给我挽了发髻,擦了些红口脂。

    那口脂黏黏的,糊在嘴上。

    常听人说,女为悦己者容,可是这样娇艳的色彩于我,还不如一顿热饭来得实在。

    离家之前,我给我爹磕了个头,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他了。

    许家只派了两个小厮,一个老嬷嬷来接我,走过去不过三四里路,我进门的时候寂静无声,没人有心思来管我这个新娘子。

    是了,他家大少爷缠绵病榻,我不过是被买来冲喜的。

    我抬头看了看天,湛蓝湛蓝的,白云打着卷儿,阳光也好,晒得人微微发烫。我喜欢极了这种阳光,因为没有它,我不知道会冻死在十四年的哪一个冬日。

    我爹说得没错,许家富庶,一草一木都透露着雅致精贵,我在这府邸中显得局促不安,格格不入。

    我嫁进来的时候,许朝已经病得形销骨立,憔悴支离,与我记忆中的样子天差地别。

    我曾见过他的。

    那时我八岁,我爹醉了酒对我拳脚相加,我不堪忍受,哭着跑了几里的路,天很黑,我摔了好几跤,小腿上错落着满布了细小的血痕。

    那年许朝十岁,爹娘带他探亲回来的路上,他撩起马车帘子时,无意中看见满身灰尘的我,好心地给了我一包热腾腾的饼子。

    我鬼使神差地跟了那马车一路,看着他们进了一座漂亮矜贵的府邸,那里灯火通明,于我而言仙境也不过如此了。

    人人都道许家大少爷天资聪颖,年纪轻轻便考过了童生试,成了秀才。

    想来天妒英才这句话说的没错,他差一点就病逝于承平三年的冬天。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收他的时候心软了,在我进门后,许朝的病神奇地有了好转,大夫也觉得奇怪。

    那是我第一次被别人说,是个有福气的。

    大概也许吧。

    从前我从没妄想过,能有饱腹的饭,避寒的衣,有自己的床榻和被褥,如今它们真实的在我眼前,我只觉得像在做梦。

    许朝每天用汤药精心养着身子,终于在开春回暖的时候醒了过来。

    我记得那天院中的迎春花开得极美,娇花泣露,青枝送寒。

    他的爹娘,老太太,丫鬟婆子,床前围了一大圈人,大家都欢喜地掉了眼泪。

    只有我一个人局促地站在门口,不知所措地绞着手指——我在他未曾答允的情况下,不知羞愧地,进门做了他的妻。

    不知他是何时注意到我的,我看见他微蹙起的眉,和眸中一闪而过的惊诧,慌张地低下头,心绪极乱。

    有个婆子笑着提起我,这是给少爷冲喜的丫头,如今少爷醒了,是天大的喜事。

    那天晚上,夫人把我叫进她的屋里,她坐在黄花木的椅子上,闻声垂眉看我,面上端着慈宁祥和,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少爷的病好了,姑且算是你的功劳,许家从不亏待人,你可有何想要的?”

    我摇头不语。

    她又言:“你去少爷房里伺候着吧。”

    我知道的,没有官府文书,也不曾拜过天地,虽说我是嫁来冲喜,其实以我的身份,连做个妾都配不上。

    许夫人令我留下,已是恩典。

    四月芳菲尽时,许朝的身体渐渐痊愈,他久不下榻,难得有心思出了次房门。

    夫人欢喜得很,又说春日乍暖还寒,嘱咐我片刻后带少爷回房。

    我拿了件许朝常穿的,绣着墨兰的青白色外袍,走到他面前,嚅嗫着开口道:“夫人嘱咐的。”

    许朝生得清瘦却颀长,我踮起脚尖,才勉强将袍子披在他的肩上,他不曾说话,只微微倾了身,好叫我容易些系带子。

    他凑得有些近,那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他。

    他的眉眼都是清冷无声的,叫我无端想起深山溪泉中浮生的青萍。

    想来没有人会不喜欢许朝这样的人吧。他生得样貌清正,端和有礼,待人不近不疏,如春风疏朗。

    后来按照夫人的安排,我住进了许朝院中的小暖阁。

    许朝患病之前一直在书院学习,明年便是秋闱,本该早早地回去,只是夫人担心他的身子,便又告了两个月的假。

    他常常秉烛夜读,夫人叮嘱过我及时剪去烛芯,省得灯火晃眼。

    他读一个时辰,我便在一旁等上一个时辰。烛火昏黄,忽闪忽闪的,他看得认真,许久才发现我在旁边昏昏欲睡。

    “夜深了,回去休息吧。”

    “夫人吩咐过的。”我坐正了身姿,惶恐道。

    他便不再言语,只是就寝的时间要比平时要早上一些。

    世间万籁俱寂,只有书页翻动的声音,他坐得端正,脊背清挺。看书时偶尔蹙眉,看我时却又神色平静。

    我看着那簇柔和的烛光,轻轻跳跃着,落在他的脸颊,映着他眉目疏朗,目光灼灼。

    有一次我问他:“少爷,您还记得那包饼子吗?”

    “什么饼子?”

    “没什么……”

    我问得唐突,想来他应该是不记得的。

    后来想想,我又觉得庆幸没有问下去,我不愿让他想起我曾经难堪的样子。

    那年春末,老太太和夫人去庙中拜佛,许朝难得有了心情,说山中桃花应该还未落,想前去看看。

    夫人让我随行,我便和他坐在了一辆马车上。

    雨后的路湿滑泥泞,上山的路上,那马蹄子倏地一滑,整个马车也跟着猛晃,险些向后栽倒。

    许朝下意识的将我拉进怀里护住头,扑面而来的冷冽气息搅得我脑子一片浆糊,我呆呆地靠着他,心跳如擂。

    良久,车夫才掀开了帘子,“少爷,这马摔了,怕是不能再走了。”

    “无妨,我们走上山便是。”他放开了我,随手正了下衣襟,眉眼依旧平淡如静水,丝毫不见慌张之色。

    深林中的山路并不很陡峭,只是还有些湿滑,许朝向我伸出手,示意我抓着他的胳膊。

    我把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臂弯,山中极静,桃花落下的声响窸窣,铺了满地暮春色。

    寺庙在半山腰平缓之处,并未走多久便到了,来往之人并不多,庙中香火袅袅升起,时而响起小和尚诵经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见佛像抚膝端坐、垂眉。

    许朝在家养了两个月的病,便回了他曾就读的书院。他走的那天,老太太和夫人在前厅家长里短地嘱咐着。

    我躲在门外,手里攥着自己绣的香囊,我没学过女红,针脚粗糙凌乱。

    夏日暑热多蚊虫,我在里面放了驱蚊的草药,布料用的是他喜欢的石青色,上次裁新衣剩下来的。

    许朝出门的时候并不曾看到我,只是夫人无意中扫过我一眼,眼神透着一丝幽暗的冷漠。

    我吓了一跳,失魂落魄地走回院子,把那枚香囊藏在了箱子的最底部,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许朝在书院待得久,一两月才回来小住几日。

    每日我都会将他的寝室和书房清扫一遍,换上新鲜的花草,看起来与他在时别无二般。

    那日我在打扫书房时,偶然看见书架底部放着的一叠宣纸,平日里他便是用它们来练字的。

    我鬼使神差地将它们拿出来,在桌上平铺展开来。我虽不识得字,却也知道许朝的字写得极好,铁画银钩,游云惊龙。

    我顺着他的笔迹,一字一画地用手指描摹起来。

    不知许朝是何时回来的,我回过神,准备将纸张收起的时候,惊觉门口有个人影,他靠着门框,静静地看着我。

    偷看别人的东西还被抓了个正着,我羞愧难当,脸都涨红了几分,慌忙开口解释。

    “少,少爷,我这就收起来!”

    他并未回应我的慌张,只一径向书桌走过来,接过我手中的纸张。

    “识字吗?”

    我摇摇头。

    “我教你写。”

    他提笔落墨,在皙白平滑的宣纸上留下“姜心”二字,随后状似无意地开口问道:“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可是这个字?”

    我听得懵懂,只说:“姜味本辛,是辛字。”

    “倒是我写错了。”

    他难得在我面前有笑意,又提笔重新写下“姜辛”二字。

    “少爷的名字如何写?”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见他兴致不错,便借机问道。

    许朝。

    他把这两个字写在了姜辛的旁边,这是我此生,唯一一次和他的名字写在一起。

    许朝说,若是我愿意,以后他休假在家的时候,可以教我念书写字。

    他还说,女子知书达礼,很好。

    我婉言拒绝。

    他沉默片刻后,面色平静地轻叹了一口气。

    我偷偷看向他的略带惋惜的眸色,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攥紧了些,我知道他失望了,可我又能如何呢?

    夫人不会喜欢少爷在我身上花心思,我是许家买来的女人,若是想留下来,便只能收起所有不该生出的心思。

    我把那张写了名字的纸小心翼翼地叠了起来,用我进门时的红盖头裹着,藏在了一个枣红色的匣中。

    很久以后,夫人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秘密。

    她打开这个匣子的时候,我几乎吓得魂飞魄散,身子抖如筛糠,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我紧咬着唇,不知该如何为自己辩解,只企盼她看在我平日尽心尽力的份上,不要将我赶出许家。

    令我未曾想到是,夫人并未对我做处出惩处,她的眸色有些晦暗不明,看了半晌,又把东西放回了原处。

    “起来吧,天凉了,今晚别忘了给少爷添些被子。”

    那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只十一月初便有大雪降临,寒风凛冽刺骨,府中早早地便添了炭炉。

    夫人惦念着许朝在书院会受冻,便吩咐府上小厮给送些避寒的物件去。

    嬷嬷给备了上好的蚕丝锦被,狐裘大氅、银霜炭和暖手的铜袖炉,足足装了好几个包裹。

    马车临走前,夫人皱着眉,好些还忘了什么似的。

    “夫人。”我走上前,略带猜测地询问道:“可要我随他们一道去,也好给少爷安置这些物什?”

    夫人这才恍然大悟。

    “瞧我,竟把这一茬给忘了,少爷学业繁忙,想来是没有时间收拾这些东西的,那你便随他们一道去吧。”

    我上了马车,掀起帘子,从小窗探出头。

    “夫人,我会嘱咐少爷好好照顾自己的,外头天冷,您回屋暖暖身子便是。”

    夫人嘴角浮现一丝浅浅的笑意,只是并未动身,站在原地看着马车渐行渐远。

    府上离书院虽说不远,但是雪天路滑,马车走得小心翼翼,到那时也已过了大半日,夕阳堪堪将坠。

    书院的小童说学子们还未下课,须得等上一会儿,我便让他先领了我去寝舍,好先将东西安置下来。

    在书院等了半晌,许朝仍未回来。

    眼见着天要黑透了,怕马车难行,我叫小书童替我写了字条,放在他书桌上——近日天寒,避寒的物件都已安置好了,少爷好生照顾自己,家安,勿念。

    回程的马车走了许久,我突然发现落了一个盒子在角落,打开一看,顿时又懊恼又心急。

    这是给少爷补身子用的药材,虽说他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大夫说,还要喝些滋补的药将养数月。

    别的东西倒罢了,这药是最忘不得的。

    于是我便嘱咐了他们在这儿等着,脚步匆匆地下了马车。

    因怕去晚了书院关门,我走得有些快,天色太黑,突然不小心撞到一个东西。

    “哎呦!哪个走路不长眼的!”

    那是个浑身脏臭的老乞丐,瞪着双眼怒道,他见我手中抱着东西,上下打量一番,顿时心生恶计。

    “老骨头都被你撞散了,你须得赔我些药钱,不然我定饶不了你!”

    “你个老滑头,你也撞到我了,怎么不赔我医药钱!”

    我心里着急,不愿与他多纠缠,怒骂一声便继续赶路。

    哪知那老乞丐紧紧抓住我的手臂,他力气甚大,攥得我隐隐作痛,“你这小蹄子,深更半夜还在街上晃荡,怕不是个暗门子吧!”

    “老子倒要瞧瞧你这功夫到不到家!”

    他扑上来,作势要扒我的衣裳,我被抵在墙上动弹不得,我便冲着他的胳膊,狠命地咬下去。

    我感觉到一汩腥臭的血,顺着我的嘴角流出,我颤抖着牙齿,死命地咬。

    老乞丐的身子猛地被扯开了。

    我抬起头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身影,他撑着纸伞,眉眼间忧惧和怒意交错。

    “少爷……”

    方才拼命的劲儿一瞬间消失了,我不停地抹着眼泪,却越流越多,糊的脸上湿漉漉的。

    许朝用帕子给我擦了嘴角的血,将我虚揽进怀中,拍着我的背,安抚着我的不安和恐惧。

    “别怕,明日我带你去报官。”

    许朝将伞递给我,自己走在前面,细雪轻盈地坠下,落在他的肩头,沾在墨发上。

    我跟在他身后半步的距离,看着雪花逐渐融化成晶莹的水珠,在衣衫上留下深色的印迹。

    许朝让我在客栈住了一晚,他在屏风之外的椅子上,坐了整整一夜。

    我问他为何不另寻一间屋子,他说,怕我晚上会做噩梦,便在这里守着。

    夜晚静寂无声,只有落雪窸窣,他用手臂撑着额头,睡得不安稳,我借着烛火的光,透过薄纱的屏风,看了他一整夜。

    天亮的时候,许朝带我去衙门报了官,县太爷以为贼人未得逞,并不大愿理会这事。

    许朝微怒,面色都涨红了几分,在公堂之上据理力争,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县太爷无可奈何,只得派了衙役捉那贼人回来,判了他二十大板,以儆效尤。

    那老乞丐被打时,一个劲儿地怒骂,嘴里尽是些污言秽语,我才蹙眉转头看他,倏地就被许朝捂住了耳朵。

    他眉目柔和,一声轻微的叹息后,轻轻摇了摇头,示意我不必理会。

    我问许朝:“少爷何故要这样给自己添麻烦,那乞丐说到底也未得逞,我不过一平民女子,若为此得罪了太爷,岂非得不偿失?”

    “其实我不在乎的。”

    末了,我又补充了一句。

    “我在乎。”许朝看着我的眼睛,目光灼灼如炬。

    “我求学数十载,为的不过是天下安宁,百姓和乐。若我今日不护住你,往后也护不住别人。若我今日让了一步,今后便步步可让。”

    “若我不能时时警醒自己,哪怕将来我身居庙堂,也总有一天会诛灭自己的良心。”

    我想,若是将来许朝入了朝堂,一定会是百姓爱戴的好官。

    许朝在腊月末的时候回家小住了几日,年后初三便回了书院。

    秋闱将近,他课业繁忙,许多个月都不曾再回来,平日里也是小厮给他送东西,只是我没有再去过。

    承平四年的秋天,许朝去省城中参加乡试,名列桂榜之首,为解元。

    翌年春闱,中贡士。

    承平五年三月十五,殿选一甲第三,为探花,那年他只不过十九岁。

    我记得那天锣鼓喧天,焰火爆竹长久不息,燃了几里路,来贺喜的人络绎不绝,喜宴上觥筹交错。

    那晚玄深渺远的夜色中,月亮银白如雪,星子如琉璃瓦碎。

    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喝着夫人赏的桃花清酒,看着天上那一抹月华,想起曾经烛火轻跃之下,他的眉眼。

    我想我醉得不轻,我该高兴的,我应该为他高兴的。

    可我分明为自己感觉到了,一种极其无力的悲凉。

    就像,月亮是月亮,永远在银河中莹辉不落,顽石是顽石,在尘土中卑懦如初。

    从前我以为,许朝就像夜幕中的银月一般,普照世间万物,心中只藏天下,不会为谁多分一缕月光。

    即使他走过万千山野,也不会为一草一木驻足。

    直到后来,他遇到了覃冬宛。

    我曾听闻,许朝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家书肆。

    那日覃小姐寻到一本前朝大儒的诗作孤本,被一富家公子看中,公子欲多出一两银子买下,覃小姐不愿,遂起争执。

    恰好许朝路过那处,听到那公子怒斥,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你一个女人,要这书岂不暴殄天物?

    许朝便上前与他争辩,和覃小姐两人一唱一和,将那纨绔气得拂袖而去。

    二人自此相识,后结为知己。

    我还听说,覃小姐是筠州富商之女,家中殷实,不似其他女儿家从小便养在深闺,学些琴棋书画,而是与其父走南闯北,可谓女中豪杰。

    他们真般配。

    后来我见过覃冬宛,她娇俏貌美,眉眼间略带英气,明丽得像盛放的山茶花。

    她爱穿窄袖圆领袍衫,不穿襦裙,不戴珠钗,不敷脂粉,却仍然美得令人心悸。

    她也知道我的存在,许朝不曾欺瞒过她,我原以为她会生气的,可是她并没有,还邀我在花朝节一道赏花。

    那日春光明媚,她穿着深青色的圆领袍衫,墨发只用一只古朴的素色银簪高高束起,笑得恣意。

    她摘了几支桃花给我,我觉得她笑起来比那桃花还让人心动。

    覃冬宛说,你不用对我感到愧疚,我知道你是不愿的,而且阿朝能好起来,也是沾了你的福气。

    姜小姐这样温柔漂亮的女子,应该找一位爱你护你的如意郎君才是,一生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她走的时候,还变戏法般的拿出了一个白玉竹节的细簪,插在我的发髻间。

    “方才见你多看了它两眼,想来是喜欢,这簪子素洁淡雅,你戴着很好看。”

    我终于知道了许朝为何那样喜欢覃冬宛,她美好得就像一场梦境。

    说起来也是造化弄人,许朝爱极了的女子,夫人却格外不喜。

    只是我很好奇,覃冬宛这样的人,为何也会有人厌恶。

    夫人从来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从前许朝待我也好,但她并不曾真的为难过我。

    后来我想了很久,其实夫人只是并未把我放在心上而已,府上哪些丫头偷偷倾慕少爷,她心里明镜儿似的。

    她不喜覃冬宛,无非是怕许朝对她用情太深,会失了理智。

    许朝在祠堂跪了一整夜,最后还是娶到了心爱的女子,太太一向视他如命,舍不得他受半点委屈,无奈之下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那晚暮色昏沉,我站在虚掩着的门后,手里攥着给他拿来的外袍,我看不清他的身影,只晓得他跪下的时候,脊背向来是挺得笔直的。

    他们大婚的时候,许朝穿着金线暗绣的大红色喜服,骑着高头大马,满目都是我不曾见过的温柔笑意。

    我在堂外,看着他们拜了父母,禀了天地。

    那天晚上,我看着他写给我的和离书,失魂落魄地坐了半晌。

    这和离书在很多年前他便写给我了,在他大病初愈的时候。

    他说,我知道你是受人所迫,不得已才嫁与我,你拿了这和离书,以后若是有了心悦之人,我会禀了父母,让你以许家义女的身份出嫁,许家会为你备好红妆,必不叫别人看轻你。

    只是当时我以为他要赶我走,痛哭流涕着祈求他,若是被赶出许家,我爹一定会将我打死。

    许朝无奈之下才将和离书收起,再也不曾拿出来过。

    覃冬宛嫁进来后,夫妻琴瑟和鸣,举案齐眉,许朝又被了正七品翰林院编修,羡煞旁人。

    只是好景不长,覃冬宛一年多也不曾怀有身孕,大夫瞧过之后,才知道原是她少时在冬日落过水,身子寒凉,恐难生育。

    夫人大怒,执意要许朝将覃冬宛休弃出门,那是许朝第二次,在祠堂跪了一夜。

    夫人又要她纳妾,他拒绝了。

    我从未见过夫人那么生气,破口怒骂许朝不孝,他只低着头跪在地上,一句话也不曾反驳。

    不知是谁出了个法子,夫人将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她带着覃冬宛去了佛堂礼佛,又借着身子不适,在庙中住了一晚。

    那晚她叫人给我喝了花好月圆的酒,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直到身上传来异样的燥热时,才感觉到了不对。

    我被几个老嬷嬷摆弄着,脱了外衣,送到了许朝的塌上。

    许朝从书房回来时,见到衣衫不整,面色潮红的我,迅速撤了被子给我盖上,欲退出房门。

    我热得厉害,失了神志,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角,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少爷。”声音轻颤,染着不寻常的情欲。

    许朝第一次在我面前发火,“放开!”

    他的话冰凉无比,像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我的心好像坠痛了一瞬,别开了脸。

    那夜之后,许朝怕夫人再做出这样的事,也怕覃冬宛在家中受委屈,执意搬出宅子,另立新府。

    他走之前我哭着向他道歉,他一言未发,看我的眼神冷漠疏离。

    许朝走后,我去了老太太屋里伺候。

    老太太是个心善慈悲的人,她待我很好,我从前没尝过亲情的滋味,是真心将她当成了亲祖母。

    我每日陪她听戏,陪她念佛经,听话本子,将她哄得很高兴。老太太是贵族小姐出身,琴棋书画无一不擅长,她闲时教我读书,识字,弹琴。

    她也指过几个读书人家的公子给我瞧,有意要为我寻段姻缘,我都一一婉拒了。

    我说要一辈子陪在她身边,她只以为我在说笑,哄她开心,可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承平十三年,老太太逝世。

    我又回到了最初来时的那间屋子,又回到了孑然一身的时候。

    府邸的丫鬟有许多都回家嫁人生子了,唯有我在这里待了十年之久,新来的丫头我不熟识,也无人愿意踏足此地。

    许朝逢年过节时都会带覃冬宛回来,只是我不愿再见他们,所以从不出门。

    我听说他们将堂兄家的幼子过继到了膝下,那孩子还不到一岁,玉雪可爱。夫妻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我给孩子绣了双虎头鞋,托人送去做贺礼,上头缀了两颗明珠,想来孩子穿着会好看。

    承平十四年,我染上了胃心痛。

    每日坐在院子里,守着小炉子熬药,看着木柴在火光中一点点蜷曲燃烬,细砂罐子里黑色的药汁咕嘟咕嘟地滚起小泡,水汽氤氲着漫开。

    那药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我想起从前许朝生病时,也是这样日复一日的喝着苦药,夫人每次吩咐备下五芳斋的蜜饯儿,他不喜甜,总是都留给我。

    那时的蜜饯真的是甜到了心坎里,后来五芳斋不知为何关了门,便再也不曾尝过那样甜的味道。

    两年后的一个春日,我独自一人躺在院中的藤椅上晒着微烫的太阳小憩。

    倏地听见院门吱呀一声,一个糯米团子似的小脑袋探了进来。那孩子睁着圆溜溜的双眸,像个乖巧的小猫咪。

    我愣怔片刻,随后释然地笑了笑。听闻今日许朝夫妇携幼子回府,想来这孩子便是了。

    “过来。”

    我觉着他甚是可爱,便向他招了招手,小团子迈着小短腿颠颠儿地跑过来,扑在我的怀里,笑得眉眼弯弯如月。

    他在我怀中扭了下小小的身子,又跳下来,好奇地往我的屋子里走去。

    我倚在门框上,嘴角带笑地看着那小团子在屋里探头探脑地摸索着,忽地他探腰进衣柜中,扒出来一个见了年岁的旧木盒。

    他的手小无力,木盒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生了裂缝,盒中物散落一地。

    我有过那么一瞬间的恍惚,那块红盖头已起了褶皱,褪了色,不复当时灼眼。

    唯剩那宣纸,在一地凌乱中静默如昔,落墨四字——姜辛,许朝。

    小团子不知何时出去的,我在原地站了好久好久,走马灯般回忆着我浑浑噩噩走过的半生。

    姜味本辛,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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